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知识与爱情 作者:赫尔曼·黑塞 内容简介 这本书是黑塞经过青年时期的摸索与成年之后的自我追寻之后所创造的杰作。此文笔法优美抒情,情爱清新动人,通过追求完全相反的两个人的经历描述了潜藏在人类心中的两个灵魂 知识与爱互相抗争与吸引的过程。 黑塞的生平和《知识与爱情》 1877年7月2日黑塞出生于德国南部席瓦本地方的小镇卡尔夫,父母都信仰虔诚,他是次子。席瓦本地方曾产生过伟大的剧作家席勒,以童话闻名的赫夫,与以诗人扬名天下的赫尔达林和梅里克。这个文人辈出的地方,自古以来政治较为落后,但在文学、哲学以及神学的精神领域中却出现了许多杰出的人物。 父亲约翰涅斯·黑塞是巴鲁特地区的俄裔德人,和母亲的祖父赫尔曼·肯德尔特一样,青年时代参加瑞士的传道团前往印度传道,后因健康欠佳而回国,担任肯德尔特的助手,从事宗教书籍的出版。不久,和肯德尔特的女儿,当时是未亡人的玛丽结婚。母亲是法裔瑞士人,具有音乐才华,感受力敏锐。父亲聪明而善良,给人求道者的孤独感觉。继承父母血统的黑塞,幼小时即对音乐感兴趣,后来也追求宗教思想,不仅对希腊、拉丁的思想,甚至对印度、中国的智慧,以及日本的禅产生浓厚的兴趣,可以说其来有自。 4岁时由于父亲工作的关系,迁居到瑞士的巴塞尔市。在巴塞尔,家的后面就是广袤的原野,在接近大自然,和动物、植物交朋友的同时,也帮助他培养丰富的想象力。未来的诗人——黑塞早在这样的环境中打好了根基。1886年,一家人再度回到德国的卡尔夫。黑塞9岁时进入拉丁语学校就读。 想要继承父亲的圣职,成为优秀的牧师,就必须参加每年夏天在威尔丁堡州举行的州试。为突破这个难关,黑塞被送到第一流的杜宾根拉丁语学校。通过州试的人允许到有传统的墨尔布隆神学预备学校求学,而且能以公费资格进入大学,并保证日后可以终身担任牧师这项圣职。 1891年7月,黑塞14岁,果然通过了州试,9月进入墨尔布隆神学预备学校,开始过寄宿生的生活。这在《在轮下》(心灵的归宿)中有详细的叙述。入学后不久,他受到自己“内部刮起的暴风”所袭击,逃出宿舍,结果当然是告别了神学校。这是因为他产生了“除了做诗人之外,别的什么也不做”的强烈欲望。 黑塞对青春的困惑与流浪于焉开始。在神学预备学校之后,转读高级中学,然后又遭禁闭和退学,于是又到商店当学徒,在机械工厂见习,有4年多的时间辗转更换工作,但不论做任何事都不顺利。虽然如此,他没有放弃学习。现在且让黑塞本人来说吧: “自从学校生活不顺利的15岁开始,我就积极自我进修和修养。在父亲家里有祖父的大量藏书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喜悦。那是放置很多古书的房间,其中有18世纪的德国文学与哲学。从16岁到20岁之间,在大量的稿纸上我写了很多初期的习作,在这几年的时间内,看完泰半的世界文学,也耐心学习艺术史、语言、哲学等。借此弥补正常的研究,就收获而言,与一般常人相较,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的小传》) 1895年秋天,黑塞辞去机械工的工作,到大学城杜宾根的赫肯豪书店当见习生。在这里一面承受孤独与失意,一面努力读书和写诗,这样过了3年的岁月。22岁时,自费出版第一本诗集《浪漫之歌》。当然没有得到任何回响。接着出版散文集《午夜后的一小时》,共印了600本,但一年之内只卖出了53本。可是最了解诗人的还是诗人,利鲁克立刻注意到这本散文集的年轻作者,并写书评推荐。 那年秋天,他转到巴塞尔的莱席书店任职,两年后就在这家书店出版诗文集《赫尔曼·洛雪尔——青春时代》。然后到意大利旅行,接触古老的艺术和文化,开始对现代社会采取批评的态度。1902年,他能在“新进德国抒情诗人”的系列中出版《诗集》。全得归功于诗人卡尔·布塞的美意。在这本《诗集》里包括了著名的《雾中之歌》。他准备将这本值得纪念的《诗集》献给母亲,然而在出版之前母亲却去世了。 1904年,黑塞所说的“文学上的第一个成功”终于来临。他的第一部长篇《乡愁》由柏林费舍书店出版,使他一举成名。这本小说以新鲜的文体和生活感情,生动地描写大自然,激起很大的反响。黑塞和前年在意大利旅行时认识的巴塞尔著名数学家的女儿,擅长钢琴的玛莉亚·佩诺利结婚,迁居到波登湖畔的小渔村凯恩赫芬。 这样在“安稳和愉快中度过好长一段时间”的湖畔生活,创作出为教育的压力而痛苦的悲剧长篇《在轮下》和《美丽的青春》,以及追求人类幸福真谛的长篇《生命之歌》等重要作品,此外也写出中短篇集《此岸》等佳作,可是,与生俱来的流浪性格与婚姻生活产生的困扰,使他想再度去旅行。 从1911年夏天开始的旅行,目的地不是当初计划的向往之地印度,而是去马来半岛、苏门答腊、锡兰等亚洲殖民地。在这些地方当然不可能有古代印度的精神。失望之余在年底回来后,移居到瑞士首都伯恩郊外,开始撰写长篇《艺术家的命运》。描写比自己大9岁,而且有精神病的妻子玛莉亚的婚姻生活。 1923年,他取得瑞士国籍,同时和玛莉亚夫人正式宣告仳离,翌年1月和瑞士女作家的女儿露蒂·布恩卡结婚,这次的婚姻也没有维持多久,3年后宣告结束。然后在1931年和奥地利美术史研究家妮侬·杜鲁宾结婚,同时接受朋友好意提供的蒙达纽拉郊外的住宅,迁居到该地。这个新居被称为黑塞之家,妮侬夫人在以后三十多年里和丈夫共同生活,彻底扮演着“支撑者”的角色。 1932年,德国国内已由希特勒建立起政权,开始所谓纳粹的暴力政治。这个暴力也影响到黑塞的著作。他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作家”受到德国出版界的排斥,他的生活逐渐陷入艰苦之境。这段时间内,给予他帮助的就是继承柏林费舍书店的贝塔·兹尔堪普。 这个时期,在鲁加诺湖畔的蒙达纽拉山庄的庭园和果园里,可以看到黑塞大清早就戴着草帽整理庭园的草木,或清扫落叶枯枝。黑塞将这些工作视为对神的奉献,是以司祭的心从事这项工作的,可是,他的妻子却戏称他是“烧炭的人”。在这个山庄里,除了黑塞夫妇之外,最重要的家人是一只聪颖的猫,主人称它为“豪杰”,疼爱有加。猫的孤独可能对黑塞的心产生莫大的影响。 不过,他并不是独善其身地在野蛮和破坏、杀害等满布血腥的纳粹政治下的黑暗时代过着隐居生活。实际上,他就像“人类的园丁”,在这孤独的山庄生活中,把对混沌现世的强烈批判,以及对精神乐园的向往都表达在巨著《玻璃珠游戏》中。这部小说费时十余年,直到1942年4月才告完成,翌年,在瑞士出版前后二卷。他的挚友汤玛斯·曼,看过这本书以后,对和他正在执笔的《浮士德博士》在内容上有共同点感到十分惊讶。 他很早就热爱歌德的《威廉的修学时代》,对德国浪漫派诺巴里斯的《蓝花》、霍夫曼的《黄金壶》,以及艾新道夫的诗与小说等特别亲近。非常注重传统的黑塞,有段时期被看成是新浪漫主义派不是没有理由的,可是想到他本来是从拥护一个人格和个人出发,从各个角度去探讨人性与批判时代,因此更应该把他看成是写实主义作家。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黑塞获得歌德奖及诺贝尔文学奖(均在1946年),又在1950年荣膺拉蓓奖,他杰出的文学业绩获得无上的光荣,又接到世界各国读者的来信,也勤快地回信。1962年8月9日夜晚,以超过歌德的85岁高龄“如睡眠般”地辞世。死因是脑溢血。 诚心诚意扶持这位诗人,死后将其著作与遗物收集整理,捐给西德纳卡国立西勒博物馆的妮侬夫人,1966年9月22日因心脏病去世,享年71岁。 知识与爱情 《知识与爱情》(Narzi B und Goldmund那齐士与戈特孟)发表于1930年,除了《玻璃珠游戏》(1943)之外,此书是黑塞最长的一部作品,也是可称为黑塞的“浮士德”的杰作。《乡愁》与《漂泊的灵魂》是青少年时期摸索与苦恼的自我告白;《彷徨少年时》《流浪者之歌》与《荒原狼》是40岁之后内在自我追寻的记录;而本书《知识与爱情》则是将这些作品再度熔于一炉之后所铸造出来的杰作。 浮士德高喊道:“两个灵魂蕴藏在我的心中。”这两个灵魂就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求——知与爱。“那齐士与戈特孟”即以清新、精彩与动人之情爱,描述知与爱互相抗争,互相吸引的过程。因此原文,《那齐士与戈特孟》这个题目,似可以《知识与爱情》称之。那齐士如修道院院长一般,是奉献于神的学者,生活于知识中的人物。反之,戈特孟则系流浪之后以雕刻家终其余生,是个奉献于美的艺术家,生活于爱的人物。在希腊神话中,那齐士是钟情于水中自我形象以致气绝的美少年,并且变幻成诸神根据其名而命名的水仙花。自此之后,一言及那齐士,那齐士便成为自己容貌所魅惑之男人的代名词。这本小说中的那齐士是个美少年,但非因容貌而自傲,乃因精神而自得。对于把自己奉献给精神的此一天职有着不可动摇的自信。在这一点上,他也许就是那齐士。但他极富自制力与反省力,就这一点而言,他就不是那位那齐士了。这位那齐士是瞪视着精神过其一生的黑塞化身。 戈特孟直译则为“金口”。在天主教中有位神父用过此名。克利索斯托姆斯(Chrysostomus希腊语为“金口”,与个特孟同义,死于公元407年)曾以雄辩鼓动听众,所以人们才这样称呼他。但这位克利索斯托姆斯是个严格的禁欲理想主义者,而非这本小说中的戈特孟,倒较相近于那齐士。重官能之乐的戈特孟有时在自己的内心中也听见克利索斯托姆斯的声音,他不是单纯的唐璜。他不断追求的是记忆之母——母亲的原型,不过他也是一位极为可惊的恋爱高手。李瑟、丽娣雅、尤丽安、李斯佩、雷娜、勒百嘉、安克纳等多彩多姿的恋爱变奏曲不断在演奏,这也是黑塞的化身。 这部作品是以中世纪末期为舞台,正如黑塞传记作者胡哥·巴尔所说,此书作者是在寻求“超越时间与现象的国度”。作者逃离现世的混浊与骚乱,而在美丽的象征世界中演奏知与爱的乐曲。因而在那时代并不需要回归到玛丽亚布伦的天主教修道院。玛丽亚布伦当然是指德国南部的莫尔布伦修道院。这修道院离黑塞家乡不远,黑塞曾就读于此,甚至还从这儿逃了出来。对黑塞来说,这是个难以忘怀的地方。就读莫尔布伦修道院一事,黑塞曾记载于《漂泊的灵魂》中。这修道院颇类似中世纪建筑,它的内外景致,也在《漂泊的灵魂》中曾有过详细描述。那齐士这位瘦削苍白的冥想青年,一面读着书一面在石造回廊中漫步。故事开始所描写的栗子树立于门前,曾数度改种过。总之,这本小说是与时空无关的象征性作品。 美少年戈特孟由于父亲的敦促,为了做一位归属于精神的人而进入修道院。年轻的师长那齐士说,戈特孟不是一个可以奉献给精神的人,而是一个可以奉献给艺术的人;他没有继承善于分辨事理的父亲血统,却接受了热情的母亲血统;他命中注定要归回到母亲之路。最后戈特孟只好放弃过知识生活,以便过爱的生活,于是他告别可敬的老师,也是朋友的那齐士,迈上爱欲与流浪之途。对曾经受那齐士启示的戈特孟来说,这是寻求如何完成自我的浪游。某处教堂所见的玛丽亚雕像,把灵感之光投入了他的心底深处。于是,他去探访圣母像的雕塑者倪克劳,并且做了他的弟子。 戈特孟在倪克劳的工作场,度过一生中最明朗快乐的生活。但是,他自始至终都想做一个艺术家,他不愿终老于制作艺术品的工匠位上。他不断思索着艺术本质的内涵。这一段是黑塞艺术论的最精彩最深刻的地方之一,也是黑塞艺术观的精华。他知道,变幻无常的人间生活,会留下一些永恒之物,灵魂的此一要求就是迈向艺术的最根本冲动。不过,若奉献于永恒之神与真理的精神。缺乏血液循环的生命,那就不能算是他所期望的崇高艺术了。血液与精神、本能的夏娃与神圣的玛丽亚、官能与理念、肉与灵、女与男,这种对立的调和取统一,必会产生出真正的艺术。他所雕刻的约翰,意外地浮现出那齐士的面貌。重知的那齐士,借重爱者的戈特孟之手显露出来。戈特孟内心期望制作的下一个形象是人类之母夏娃的形象。但他尚未成熟到足以制作夏娃的像。他不愿过平凡的生活,也受不了做职业艺术家。停滞、自我满足与安居乐业,是违反他本性的。 戈特孟不顾倪克劳及其女李斯佩一再的反对,毅然迈上流浪之途。他踏进鼠疫肆虐的地区,深切体悟到死亡、无常与人类的丑陋。之后,他爱上雷娜与勒百嘉这两个女人,想去雕塑她们沉痛的表情,为此冲动所驱,他再度回到倪克劳的工作场。但倪克劳已逝世,李斯佩也已经憔悴、衰弱。失望之余,他准备别离钦慕自己的残疾少女玛莉,再度去流浪。但却跟镇上邂逅的总督情妇安克纳堕入爱欲的陶醉中。她使戈特孟宣言结束自己的爱之游历。她是他所爱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女性。然而不幸他却被总督逮捕,关入地牢,将被处绞刑。在一夜生死交战的苦闷之后,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修道院院长那齐士。知与爱已经处于应该结合的命运中。两人结合已在戈特孟的漫长游历中有了充分的准备。两人不断在互相寻求。他们是寻求完全相反事物的两个人,然而也是互相憧憬的朋友。戈特孟因那齐士的深邃知性,被迫自我觉醒;沉潜于神跟理性中的那齐士,也从戈特孟身上获知了爱的必要性与爱的本质。因戈特孟,那齐士的心才能不趋于干枯,留下了获神恩的地方。崇高仁慈的修道院院长同情这位神情憔悴的老友。戈特孟终以俗家修道者的身份为修道院从事雕刻工作。精神与感觉、知与爱、艺术家与哲学家,在无限的对谈中互相对立、互相启发、互相补足、互相慰藉。很少有一件事物像这友情的告白如此美丽与动人的。 远离污秽与血迹而沉潜于哲学跟敬神中的那齐士,看见光明与神恩潜藏在生活于污秽、血迹、官能与世俗的流浪汉身上。这位烦恼之子不停地思慕着母亲,终于依偎在母亲的胸前。为他指出这条道路的那齐士,遂不觉深为这思母之情所感动。 知与爱在这两人的友谊中互相融合,奏出了无上美妙崇高的谐和音谱。知与爱这两种原理的抗争与调和,是每一个人经常需要重新去体验的永恒课题,就像海涅说每个人都应该写他自己的浮士德一样。《那齐士与戈特孟》是最美丽的浮士德变奏曲之一。 本书是译者所译黑塞小说的第七部,也是其中最长的一部,共花了一个学期的课余时间才译成。以往虽然译过不少文学作品,但篇幅都不及本书多,使我有勇气译18万言的长篇,一则是我在德国老友汪采雍博士的鼓励,并特地邮赠1970年8月Fischer Bucherei版的德文原书,二则是志文出版社负责人张清吉先生的催促,以及帮助校阅与修饰译稿的朋友,才能使本书呈献给读者,这三位先生都是我该由衷感谢的。黑氏原书文字,读来有如行云流水,虽然比起托玛斯·曼的作品稍微通俗,但也有其难处,是以若有谬误之处,尚祈先进学者不吝指教是幸。 宣诚 于台湾 第一章 圣母泉(Mariabronn)修道院入口,圆拱门前并列着成对的小圆柱,近路旁耸峙着一株栗树,是从前一个罗马朝圣者种的。这株粗壮的栗树干洋溢着高贵的气质:圆圆的树顶优美地耸峙在路旁,绿叶盎然广阔地横亘在碧蓝的晴空,时当春天,大地一片青绿时,修道院的胡桃树都长满了红色的嫩叶,只有这株栗树依然需要好久才悄悄萌发出芽。直到春夏之交,它才从叶簇里开出不同颜色的淡青而有光泽的花朵,这花有股令人郁闷的酸涩气味。然后在10月里水果与葡萄都已收成时,这树上长刺的栗子也被秋风吹着而从黄树顶落下。栗子并不是每年都成熟的,因为修道院那位出生在意大利邻近的副院长格力高会叫小沙弥们把它打下来,供他放在房间的炉火中烘烤。这株美丽树木顶梢,以其充满异国情调的优美姿态,点缀在修道院入口的上空,宛如一个多愁善感而带点寒栗的异乡客,神秘地与入口的那一对细长的,由砂石嵌成的小圆柱以及窗上拱形的石饰、飞檐、廊柱互相调和,深受意大利人和拉丁人的喜爱,并且为本地人所刮目相看。 在这株来自异国的树下,已经有好几代修道院的学生来而复去了。他们臂下夹着写字的石板,一面行走,一面嬉闹谈笑着,并且随着季节的变换,有时赤脚,有时穿鞋。有时他们嘴里也会衔着一朵花,或者咬着栗子,或者在手里拿个雪球。这些小修士每隔两年便会换上一批新鲜的脸孔,但大多数都是相似的金发与鬈发。有些留在这里成见习修士,然后变成修士,褐发已剪,披上僧服和法衣,开始了长久读书、教导少年的生涯,直到老死。其他的人则在毕业完成后,由他们的父母接回去,不是去骑士城,就是从事工商,在社会上浮沉,间或回到修道院里看看,送他们的小儿子来就学,然后微笑与沉思地仰望那株栗树,不胜感慨地又转回家去。在修道院的小房间与大厅里,在又黑又圆的拱形窗与红石砌成的粗大双柱之间,是生活、教育、学问、管理与统治的地方,各式各样的艺术与科学在这里为他们所研习,一代复一代;传授神道与世俗的知识,启发光明与黑暗。有人在此从事书籍的撰写、注释,有系统地搜集古书经籍,为经书设计插图,教育民间信仰神,且以微笑迎接人民的信仰。这里是发展笃信、笃学、纯朴、狡猾、福音的智慧、希腊人的智慧、正统的法术与妖术之处,也是隐道与忏悔的所在,一如其他社交场合,所以修道院长的人品与时代潮流的趋势,对于这里的生活方式具有支配的优势。当时这个修道院正因为有好些恶魔似的祈祷师来访而出名;这里还有最优美的音乐,有治疗疾病颇奏奇效的神父,有梭子鱼汤与鹿肉馒头等等,样样都是名扬当时的。在僧侣与学生群中,总是有笃信与冷淡的人,有节食与肥胖的人,他们之中总有许多人日后在这里生活与死亡,也总有些虽被同时代的人遗忘,却成为千古的传奇人物。 现在这个圣母泉修道院中,也有两个传奇性人物,一老一少,他们在许多的同伴群中,在寝室,教堂与教室里都是无人不知,而且备受注目的人物:年老者是院长达业尔,年少者名字叫那齐士(Narziβ译注:典出希腊神话,为一爱自己映在水中的倒影以致淹死而变为水仙的美少年)。那齐士是进修院不久的见习修士,可是由于他出众的才华,以及希腊语文的能力,遂使院长破例将他擢用为教师,这一老一少在院内是众人瞩目与好奇、赞赏与羡慕,同时也是暗中被辱骂的对象。 院长是受大多数人爱戴的,他根本没有敌人,因为他满溢着善意、纯朴与谦虚。只是修道院学者们对之不免掺杂了一些轻蔑感,因为达业尔院长虽可能是一个圣者,但却不是一个学者。他的纯朴可说比智慧更为独特,但他的拉丁文却是蹩脚的,希腊文更是一窍不通。 但那些时而嘲笑院长纯朴的少数人,对那齐士却极为倾倒,这个神奇而漂亮的青年,希腊文造诣高深,又有骑士般完美的风度,还有沉静突出与思想家的眼光,细长优美灵巧的嘴唇。学者们都因为他极优秀的希腊文而喜欢他,他那高贵与优美的气质,更为所有的人所喜欢,何况他还那样幽静而自爱,那样彬彬有礼,谁能见怪他些什么呢! 院长与见习修士各用自己的方法负担起自己早已命定的责任,且为此所苦,他们二人更是惺惺相惜,比起院中的其他人更为对方所吸引;然而他们并没有发觉对方对自己的这种关切感,并且无法从对方获得温情。院长对待这青年很为慎重,顾虑周全,眼看着这个过于早熟的弟子,担心得像看见宝物会坏掉似的,说不定还是个有危险的弟子咧!而青年对院长的任何命令、忠告与称赞的话,则无不奉命唯谨,从不反抗,更无不满的意味。如果院长对他的判断不错,那么这个青年唯一的缺点便是骄傲;然而他知道如何把这种道德上的缺点巧妙地隐藏起来,这样,他就无可非议了。他是完美的,一切都是优异的。可是,事实上,他除了学者们之外,很少有知心的朋友,他那种气质高雅的风度,对于其他人正如包围在周围的冷空气中一样,叫人不敢高攀。 “那齐士!”有一次院长在听告解之后对青年说,“我要很不客气地批评你。我总觉得你是骄傲的。也许我不该批评你,你是个很年轻的人,虽有人崇拜你,但你却是孤独的,没有朋友。如果我有理由的话,我会时常责备你,但我没有理由;像你这样年轻的人,有时难免会有些无礼的举动,这是常情,可使我借此责备你,可是你一点也没有。那齐士,为了这个原因,我反而对你有点担心。” 这青年翻起黑黑的瞳孔,望着老师说:“神父,我希望你不要担心。如果你觉得我太骄傲,请你处罚我好了,把我送到苦修士的单人房间里,或者罚我做苦工都可以。” “两者对你而言都嫌太早,”院长说,“何况你对语言与思考有着高度的才能,要是我罚你做苦工,那恐怕会浪费了神的恩惠。你将来也许会成为一个教师与学者的,你自己难道不希望这样吗?” “神父,请原谅,我对自己的期望并不这样清楚,我是非常喜爱学问的,这点决不会错,但我并不以为学问就是我独一无二的献身之处,愿望并不能永远决定人的命运与使命,能决定人的,该是一种命定的东西吧!” 院长听完先是一脸严肃不悦,然后又在他的老脸上泛起微笑,说:“我知道有许多人,尤其是青年人,总认为神意与我们自己的愿望都有点混淆不清。不过你不妨告诉我一句话,相信你早已知道你自己的天职了,那么,你认为你的天职是什么呢?” 那齐士紧闭双眼,默不作声,眼睛遮没在又长又黑的睫毛下了。 “那齐士,你说呀!”院长等了好久,催促他,那齐士才低着眼,开始低声说道:“神父,我相信我是知道的,尤其相信我是命定要过修道院生活的。我相信我会变成修士,做一个神父,副院长,也许是院长,但是我不相信这是我的愿望。我的愿望是不担任任何职务;不过当时刻到临时也许已由不得我了。” 二人沉默了好久。 “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院长犹豫地问,“你说出这种想法,除了学识丰富之外,还有些什么其他的含义呢?” “我有感于人的命运与事实,不只是为我自己,同时也是为了别人,就是这种含义,”那齐士慢慢说道,“那种敏感的天性强迫着我去为他人服务,并支使他人。如果我生来不是过修道院生活的话,那我准会成为一个法官或政治家。” 院长点点头说:“这是有可能的,你有能力识破别人以及他们的命运,你愿试试看吗?” “我已试过了。” “你准备给我举个实例吗?” “我已准备了。” “好,我本来不愿强迫我的弟兄们说出他们所不愿说的话,但你也许愿意说出来给你的院长听听吧。” 那齐士凝神望着院长的眼睛。 “神父,这是你的命令吗?” “是的。” “神父,我很难说出口。” “那齐士,我也不好强迫你说出口。可是既然说出口了,你就说说看吧!” 那齐士低下头,讷讷地说道:“可敬的神父,我对你的了解并不多。我只知道你是神的侍仆,主持一个大修道院,与其说是牧羊,毋宁说是敲响苦修室的钟声,听农民们的忏悔。我知道你对圣母有着特殊的爱。你往往因此祈祷,在这个修道院里培植希腊与其他的各种学问,祈求皈依圣母,督视所有的人与他们的灵魂有没有混乱与危险,你有时祈求对副院长格力高能保持宽容的态度,有时为自己祈求善终,我相信你的祈求都会蒙神垂听,你一定会善终的。” 院长的小会客室里静默了片刻,最后院长开口了。 “你是一个梦想家,充满了各种幻想,”白发的老师欣然说道,“但幻想即使是出于虔诚与善意,也免不了会自欺欺人;正如我也免不了它一样。你这个梦想家,你看得出我内心里所想的这件事吗?” “神父,我知道你对这件事是很恳切地思索的。你在想:这个青年弟子有点危险,他富有幻想,也许沉思默想得太多了。我也许会处罚他,处罚对他是无损的。不过我处罚他,也等于处罚我自己一样了——这就是你刚才所想的。” 院长站了起来,向见习修士微笑地示意,要他退出去。 “好,”他说,“小伙子,你的幻想不要太认真了,神要求我们的比幻想还多。你回答年老者以他将会死于善终的话来讨好他,这是可以的,年老者对于这种回答也会欢迎的,那么,你明天早晨弥撒之后,就用一个玫瑰花圈祈祷,谦虚并诚心地为他祈祷吧!不要只是口头上的虚应。我自己也会这样做的。好,你去吧,那齐士,话就谈到这里。” 另外有一次,院长调解一位年纪最轻的神父罗伦志与那齐士之间有关教育计划意见不能一致的冲突。那齐士尽力要变更课程,而且也用某种有力的根据证明自己的说法是正确的;但罗伦志却因嫉妒之故,不肯接受,接连几天的谈判都没有结果。直到那齐士顽强地再度提出这问题时,罗伦志神父才带点伤感情的腔调说:“那齐士,现在我们需要结束这争端了。你当然是知道的,决定的权利在我,而不在你,你不是我的同事,而是我的助手,你应当听我的。不过由于你觉得这问题很重要,站在职权的立场上,而不是你所说的知识与天分的立场上,我不愿自己决定它,所以我们请院长来决定好了。” 于是二人同去找院长,达业尔善意而仔细地倾听二位教师对于教学方法见解的争论。二人在切实说明自己的意见与理由之后,老师才愉快地望着他们,摇了几下满头的白发,说:“二位兄弟,你们大概都不太会相信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吧!正如你们彼此一样。那齐士这样热心于学校,尽力改善教育计划,是令人感动的。如果因为他的上司有不同的意见,而那齐士便沉默地服从,这是忽视学校的种种改善,反之,则是扰乱学校的秩序与服从的精神。我要责备那齐士的不知让步。希望你们二位青年教师,绝不可冒犯上司,即使上司比你们愚蠢,也要谦虚才是。”他用这种善意的笑谈把他们打发了。不过他还会在以后几天内注意这二位教师是否已言归于好,那是他所决不会忘记的。 在修道院里经常有许多的人来来往往,现在又多了一个新脸孔,这个新脸孔是极引人注目的,不是令人一瞥之后就很快遗忘的脸孔。这是一个早已由他父亲报了名的少年,于某个春天来到修道院报到求学。当少年与父亲把马拴在栗树上时,门房就从大门出来迎接他们。 少年抬头看着这棵还是光秃的树。“这样的树我还从未见过,”他说,“好漂亮!真是一株难得的树!不知道这是一棵什么树?” 面带劳苦而有点矜重的中年父亲,对儿子的话并未加理睬。但是门房连忙把这株树的来历告诉了少年。少年欣然地谢过他,并与他握手道:“我是戈特孟,到这里来上学的。”门房对他报以一脸和悦的颜色,然后带着客人从大门跨上宽阔的石阶。戈特孟毫不畏缩地走进修道院,因为他在这里已经遇到了两个可以结交的朋友了,那就是那株树与门房。 客人先由神父兼校长接待,傍晚时又由院长亲自接待。身为帝国官员的父亲,介绍了他的儿子戈特孟,院方则招待他食宿,并向他说明他本人明天就须留下他的孩子而回去。他把两匹马中的一匹送给修道院作为礼物,并且被收为奉献。当他与神父们谈话时,彼此都觉得无甚可说;不过院长与神父却都喜欢那个沉默而恭敬地坐着的戈特孟,他们是这般喜爱着这个可爱的美少年。翌日,父亲放心地走了,让儿子留在院里。戈特孟被介绍给老师们认识后,在学生宿舍里分到一张床。当他父亲骑马离去时,他恭敬而难过地目送他离去,从修道院外院的窄圆拱门望到谷仓与磨房之间,直到看不见父亲的背影为止,长长的眉睫间,淌下了几滴眼泪,这时门房轻轻地在他的眉上拍了一下。 “少爷,”门房安慰道,“你不必难过,大多数人开头时都会有点想家,想父母与兄弟姐妹。可是你很快就会喜欢上这里的,而且会过得很好。” “谢谢您,先生,”少年说,“我没有兄弟,母亲也不在了,我只有父亲。” “这没有关系,你在这里将会交到朋友,认识许多不知名的音乐以及新的游戏,你将会看到形形色色的东西。假如你需要什么东西,你尽管到我这儿来告诉我好了。” 戈特孟向他微笑道:“哦,真谢谢您了,如果您喜欢我,那请您就马上告诉我,我们的小骏马在什么地方?我是说我父亲把它留在这里的那匹马,我要去看看它是否还好。” 门房立刻带他到谷仓边的马厩里去,在这个温暖幽暗的马厩里,有股刺鼻的马腥、马粪与大麦的气味,戈特孟在间隔里看见了他骑来的那匹褐色的马。这马一下就认出了主人,把脖子伸得长长的。他用双手抚摸着马的头,抚摸它宽阔而有白斑点的面颊,在马的耳朵旁轻声地哄它:“勃雷斯,你好!我的乖乖,你好吗?你还喜欢我吗?你吃得饱吗?你也想家吗?勃雷斯,小骏马,你好好待在这里,我会时常来看你的。”他从袖折埋掏出一个早餐用的小面包,撕成小片喂给马吃。然后就离去了,跟着门房走到前院,这个前院有大城市的广场那么大,一边植有茂盛的菩提树。戈特孟在入口处谢过门房并同他握了握手,这才想起忘了昨天人家告诉他前往教室的路,他笑了一下,面红耳赤地请求门房带他前去,门房笑着带他去了。他走进教室,里面已经坐了十几个少年,看到他来,助教那齐士转过身来。 这个刚进来的人说:“我是戈特孟,是新来的学生。” 那齐士点点头,没有笑容,告诉戈特孟坐到后面的位置上去,立刻又专心于他的授课了。 戈特孟坐下了,觉得老师这样年轻,比自己只大几岁,实在出乎意料,而更诧异的是他开始喜欢上这位年轻的老师了。这位年轻的老师是这样漂亮,这样高贵,这样认真,他是多么可爱而吸引人呀!门房对他极好,院长对他又那样和气,勃雷斯又在对面马厩里,一切就像在家中一样。尤其这位年轻的老师,严肃得像一位学者,高贵得像王子,他的声音是多么镇定、冷静、自然与威严啊!他虽然一时不懂得他在说些什么,却仍然凝神地谛听,觉得的确是遇到了一位可敬爱的好人,而他也准备去爱他,要同他结为朋友了。他总是不断地注视这位年轻老师,喜欢他坚实而苗条的身材,寒光闪闪的眼睛,发音清晰、正确的嘴唇,滔滔不绝而动听的声音。 下课的时候,学生们都麻木地站起来,戈特孟也吃惊地站了起来,因为他曾经瞌睡了一下,所以颇觉得难为情。其实打瞌睡的并不止他一个人,邻座的同学也这样。在年轻的老师几乎还没有走出教室时,同学们就四面八方围拢过来把戈特孟推来撞去的。 “睡醒了吗?”一个人狞笑地问。 “优秀生!”还有人讥笑着,“他会变成有名的神父哦!第一堂课就打瞌睡了!” “把这小子抬到床上去!”有人这般提议,大伙儿立刻哄笑着有如群蚁搬死螳螂似的,把戈特孟抬走了。 戈特孟又惊又怒,拼命地挣扎,直到挨了一顿拳脚之后他们才把他放下来,而这时还有一个人拉住他的一只脚不放。他用力从那人手里挣脱,并且去攻击直立着的那个人,展开了一场打斗,他的对手是个身强力壮的家伙,其余的人都狂热地在看热闹。当戈特孟并未打输,还把那强敌狠狠地揍了几拳时,同学中已经有朋友站出来呵护了,而他连那朋友的名字都不知道。这时突然所有的人都急忙散掉了,在他们刚刚走掉时,校长马丁神父已经走了进来,站在独自留着的那个少年面前,惊异地望着他,看见他的碧眼上很红地挨了一下打,有些困惑。 “啊呀,你是怎么啦?”校长问,“你不就是戈特孟吗?这些调皮的孩子把你怎么啦?” “没有什么,”少年说,“我把他整了。” “谁?” “我不知道,我还不认识他。他和我打架了。” “哦?是他先动手的吗?” “我不知道。不,我想是我先动手的。他们作弄我,我发怒了。” “好,好,打得好,我告诉你,要是你再在教室里打架,那就要被处罚了。这次算了,不罚你,走吧!” 他微笑地目送戈特孟离去,看着他惭愧地跑开。半路上戈特孟还用手指把散乱的浅色金发拼命地弄直。 戈特孟自己认为在修道院的第一次行为是很不好而又愚蠢的,他相当后悔,于是想去找他的同学道歉。他在下午祈祷时发现了对方,可是对方却异乎寻常地尊敬和好意地招呼着他,使他也把这个强敌看作骑士一般,二人就此言归于好,并从这时起体味到融洽的友情。 第二章 戈特孟不久就成为大家的朋友,不过他所要找的真正朋友仍然尚未寻到,同学当中没有一个是他特别要好的,或者是彼此很投机的。不过大家奇怪的是,上次与他拳打脚踢的那个人,现在反而已经成了一个很温和的同学,那个人似乎还尽力想做模范生似的。 修道院里有两个人是戈特孟倾心的,他渴望着对他们表达出自己的赞赏、爱与尊敬:一个是院长,另一个便是助教那齐士。他把院长当成圣人看待,院长那纯朴与善意,那明朗谨慎的眼光,做事认真、处事温和以及温良沉静的举止,每每都使他折服,他尊敬得巴不得成为院长个人的仆人,好在他身边服侍,以表现他的心悦诚服与献身精神,并且从院长处学到纯洁、高贵的圣人生活。因为戈特孟不仅要在这修道院学校毕业,而且还可能要永远留在修道院里,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神,这就是他的意志,也是他父亲的愿望与命令,这一定是由神自己决定和要求的。这样一个容光焕发的美少年,似乎谁也不曾看出将会有这种重担压在他身上——然而这却是与生俱来的重担,是为了赎罪与牺牲所决定的神秘命运。虽然戈特孟的父亲曾向院长有过一些暗示,就是希望要他儿子永远住在修道院里,而院长却还没有发现戈特孟的出生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父亲似乎正为此而不便把赎罪的话说出来。但是院长也没有重视他的暗示,并且无意听他所说的一切话语,只是用冷淡的态度静静看着他那种颇为自负的神情。 那个激起戈特孟之爱的那齐士,对于戈特孟的观察格外敏锐,同时更预料到了一些事。不过他并未说出来,他确知有一只可爱的金丝鸟正飞向自己的胸中来了。他品格高傲而孤寂,尽管二人之间仍然有些对立之处,但他却很快地在戈特孟身上找到了自己所有的优点:那齐士是沉默与瘦长的,戈特孟是明朗与健壮的;那齐士是思想家与分析家,戈特孟则是梦想家,且如有天真的灵魂似的。但是他们的对立仍有一共同之点:即二人都是高贵的,都是才华横溢、出类拔萃的,同时也都是受到命运之神所特别关注的。 那齐士一发现这青年的气质和命运,就觉得特别关心,而戈特孟也惊讶于他是一个美丽、有思想而英明的老师。但戈特孟却是怯懦的,他觉得除了自己尽力用功,成为一个很勤勉而有学识的学生外,将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赢得那齐士的爱。这不仅是怯懦阻止了他,感情也拦住了他,他认为那齐士对他而言是危险的。他不能把善良谦虚的院长与异常聪明、有学问、敏锐的那齐士视为相同的理想与模范。但是不久他却能用自己年轻的精神力量,同时追求这两个不相容的理想。这种矛盾时常使他感到烦恼,在上学的最初几个月内,他时常觉得那齐士这样使他着迷,怎么也甩不开,使他无法逃避,即使在与其他同学交往时,也常会引起痛苦与内心的愤怒。他常会变得像任何怀有恶意的小孩似的,有时怯懦得很,有时则又暴烈异常。为了要尽力自制,只好闭起眼睛,脸孔铁青,默默避开,然后到马厩里看勃雷斯,把头倚在马头上,一面吻它,一面流泪。他的苦恼渐渐地增多而显著了,面颊消瘦,两眼黯然,连那被大家所喜爱的笑声也难得一闻了。 他自己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过他内心实在的希望与意志,是要做个好学生。不久之后他进入了修心期,成为神父们笃信而沉默的弟子,他相信自己要尽全力达到这个笃信、安静的目标,除此之外不再有任何别的念头。但是这个简单与美丽的目标却是如此地难于达到,以致使他感到无比的奇异与悲哀。他时常对自己那种需要责难的倾向感到气馁与惊讶,在学习的时候心神涣散,厌恶一切,在上课时梦想、昏昏欲睡,反对拉丁文老师,仇视同班同学。尤其使他心乱的是他对那齐士的爱已经热烈到不能与对院长的爱相容的程度了。他心中往往窃想着那齐士也爱着他,关心着他与期待着他。 那齐士的心里也老在想着这个少年的事情,希望自己与这个漂亮、爽朗与可爱的少年结成朋友。他预料对方乃是与他处在相反的另一端,是自己的后继者,要是想把他拉过来,那就要指导他、启发他、提拔他,好使他有朝一日绽开出绚丽的花朵来。但是他却因自制而没有那样做,这是由于自己对许多动机的了解,尤其是厌恶束缚了他,阻碍了他,使他觉得自己不是常常喜欢学生或见习修士的那种老师与修士。即使目前,他也会时常为了那些中年修士对他的注意而引起反感,时常用无言的抵抗去面对那些人的亲切与阿谀。现在他更了解到那些伙伴的性情——他也钟爱美少年戈特孟那可爱的笑脸,想用温柔的手抚摸他的金发,一窥隐藏于其中的诱惑,但他却决计不做这种事。他除了是个当助教的教师之外,并无一般教师所有的正当职权与威严,他必须特别注意警惕于自己的身份,他已习惯于面对那些年长几岁的人,好像他也是二十几岁的人似的;他也惯于严禁自己对学生有任何偏护,对讨厌的学生都特别公平与照顾。他的服务是精神上的服务,以他的精神奉献给他严格的生活。他只有在不警觉的瞬间,才会夸耀自负,而陶醉于博学与聪明的欢乐中。不过,他与戈特孟的友情依然还是那样的充满诱惑,这种友情是危险的,在他生活的中心是不能有这种友情的。他生活的中心与意义是在精神上的服务,言语上的服务。为了他的学生而放弃本身的厉害还不仅是为了学生——平心静气而深思熟虑地以高度精神的目标作为指导生活的原则。 戈特孟在圣母泉修道院学校就读已一年多了,他在前院菩提树下与美丽的栗树下,和同学们游戏也不知有多少次了:不是跑,就是打球,玩官兵捉强盗与打雪球之战。现在春天又降临了,但戈特孟却越来越觉得肉体的倦怠,时常头痛,连校中的功课也是尽力应付搪塞而已。 有一天晚上,阿多夫(Adolf)同他谈了话。阿多夫也就是第一次同他打架的那个人,二人在这个冬天已开始念欧几里德的几何学了。那时正好是晚餐后自由活动的时间,可以在大寝室游戏,在自修室聊天,也可在修道院的外院散步。 “戈特孟,”阿多夫一面同他步下台阶,一面说,“我要告诉你一些有趣的话,不过你是模范生,你一定是想当主教的——你得先答应我,要对朋友有信用,绝不能告诉老师们。” 戈特孟一言不发,他知道与修道院名誉有关的事,与学生名誉有关的事,两者之间往往是互相冲突的。不过由于不成文的法规比既定规则更有实效,因此自从他当学生以来,他就不曾有过破坏规则与名誉的观念。 阿多夫边说边从大门走向树下。他所说的是指几个勇敢的朋友,连他在内,正想学前几代修道院的习俗,不当修士,溜出修道院,到村庄里去玩一个晚上,然后乘夜回来。这是件顶快乐、顶冒险的事,可是安分守己的人是不敢这样做的。 “可是那时大门已经关了。”戈特孟反对道。 当然,大门是会关的,但这也正是趣味之所在。有人知道从秘密的道路进来,没有人会发现,而且已试过不止一次了。 戈特孟以前就听说过“到村里去”的话。学生们这种乘夜出游,显然意味着一种神秘的享乐与冒险,而这正是修道院规则所严厉禁止的。然而他也了解,在这种禁止之下居然还有那么多所谓“安分守己”的学生肯去冒险,可见其中一定有些乐趣,而这些乐趣是借着一种冒险犯难的优越感而得到的。 他巴不得说不行,情愿回去睡觉。但他又觉得非常疲倦,觉得整个下午都头痛不已,真是难受。也许这趟冒险之行会有什么美妙与新奇的事,可以把头痛与忧郁,以及种种痛苦一起忘掉吧。夜里到外面去是秘密的,也是禁止的,不是很名誉的事情,但也许是一种解脱,一项体验。因此,当阿多夫怂恿他时,他犹豫了片刻,然后突然笑起来说:好吧! 戈特孟暗中与阿多夫从菩提树下溜出去,来到暗暗的院子里,外面的大门已经关上了。阿多夫带他走向修道院的磨房,里面一片昽,只听见水车轮子不断响着,这时溜出去一定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吧。他们从全黑了的窗子爬到一个湿漉漉的木板支架上,再从木板的一端拉出来通到小河上渡过去。现在他们已到达外面,站在通往漆黑幽暗的森林大道上。这一切刺激与充满神秘的事情,倒使这少年有着莫名的喜悦哩! 林边已经有个同学站着,那是康拉德,他已经等他们好久了。随后又来了高大的艾培哈。4个年轻人穿过了森林,头上有夜禽骚动着,静静的云间疏星闪耀。康拉德喋喋不休地讲着笑话,同行的人不时地发笑,接着是一阵夜晚的不安和肃穆的感觉,大家的内心都在激荡。 一小时后,他们已到达了森林那边的村庄。村庄的人都已睡熟,低矮的山墙闪着白茫茫的微光,那是从梁木的支柱缝里透出来的,其余到处都是一片幽暗。阿多夫走在前头,其他的人默默地围绕着几家房子在转,他们攀上矮墙,站在一个庭院里,走到泥士松软的苗床里,摸索到台阶上,站在一户人家的墙前。阿多夫在敲一家店门,等了一下又敲,这才听见里面有声音,随即灯也亮了,店门开了,他们一个个走上去,进入了有黑烟囱与泥地的厨房里。灶上燃了一盏小煤油灯,细细的灯芯上闪着微弱的光芒。那里站着一个细瘦的农家姑娘,她同进来的人一一握手,从她背后的阴暗处又闪出来一个有着长长黑发的小女孩。阿多夫带来了土产,那是修道院的半个面包,以及一些包在纸里的东西,戈特孟猜想那是偷来的香或蜡烛上的蜡。那个有辫子的小姑娘没有拿灯就走出门去,过了好久才从外面拿来一个灰色黏士做的壶,上面还放了康拉德交给她的花。康拉德喝了壶里的酒,然后把壶递给大家轮流去喝,那是强烈的苹果酒。 他们坐在微弱的灯光里,两个姑娘坐在小的斜椅上,学生们围着她们坐在地上。他们一面小声地谈话,一面喝酒,阿多夫与康拉德谈着话,不时有一个人站起来抚摸瘦姑娘的头发与颈子,在她耳边低声耳语,那小姑娘动也不动。戈特孟在想,那个大的可能是女佣,那漂亮的小姑娘则可能是这家的女儿。本来这些对他都没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不会再到这里来了。这样偷偷地溜出来,步过黑夜的森林,虽然是美妙和难得的,而且是怪神秘的,也没有危险;不过这是不许可的,违反禁令在良心上总是难安的事情。尤其他觉得在夜里来看这些小姑娘,其罪恶远比违反禁令更大。这对别人来说,也许只是小小的越轨行为,对他却不然;他知道自己既要过禁欲与修士的生活,便不宜再与女人玩乐。他决不会再来了。他心里激动着,随着厨房微弱的灯光闪烁着。 朋友们争着在两个姑娘面前炫耀,他们谈话,主要用的是拉丁文。三个男孩似乎都在讨好那个女佣,愈来愈靠近她,逗着那小而笨拙的可人儿,偷偷地给予一吻。他们似乎很明白,在这里可以开玩笑到什么程度,因为全部谈话都是用很轻微的声音,这种光景实在滑稽,只有戈特孟没有这种感觉。他坐在地上静静地咀嚼东西,两眼凝视在小小的灯光上,一言不发。他有时用贪婪的眼光斜视着被他朋友们调情的那个姑娘,他们正互相地调换轮流。然后他又掉转眼光,因为他最喜欢看的是那个有辫子的少女,而这正是他自己所禁止的。可是他愈来愈不能自己了,目光对着那文静而美丽姑娘的脸上望过去,看见她黑亮的眸子直盯在自己脸上,如同着了迷似的,弄得戈特孟心神不宁,方寸大乱。 大约过了一小时——这是戈特孟所经历过最漫长的一小时——这时学生们谈话与调情的意兴已尽,刹那间大家都变得平静了,显得困惑地坐着,艾培哈已开始打呵欠了。然后那侍女说该散了,于是大家都站起来,逐一同她握手,最后是戈特孟。接着她们也同大家逐一握手,戈特孟仍是最后一个。康拉德率先从窗子爬出去,艾培哈与阿多夫跟在后面。当戈特孟正要爬出去时,犹豫地转过身来,看见那个有辫子的少女从窗里探出头来。 “戈特孟!”她低声说。他站住了。 “你还会来吗?”她问,声音怯弱得几乎听不见。 戈特孟摇摇头。她伸出双手来抱住他的头,他觉得她的小手抚触在太阳穴上有一股极温暖的感觉。她又伸出身子来,一对黑眸子紧盯着他。 “再来吧!”她讷讷地说,把芳唇印在他的嘴上,像小孩般吻了一下。 然后,他急急地转身去追他的朋友们,穿过了小庭园,蹒跚地走过苗床,嗅到了湿土与堆肥的气味,他的手在蔷薇枝上刮破了,赶紧爬过矮墙,走出村庄,向森林奔去。“再也不来了!”他的意志这般地命令他。“明天再来!”但他的心却哀求着他。 他们未曾遇到夜禽,平安地回到圣母泉,渡过河,穿过磨房,越过菩提树广场,再循暗道与屋檐,从柱窗进入修道院,回到寝室里。 第二天早晨,高个子艾培哈是被唤醒的,他睡得烂熟。所有的人都按时去望早晨的弥撒,喝早汤与上讲堂,可是戈特孟的脸色却难看得使马丁神父关心地跑来问他是否有病了。阿多夫警告地向他横瞪了一眼,于是他推说没病。但中午在上希腊文时,那齐士老是注意他,也觉得戈特孟似乎有病似的,不过他却没有作声,只是不断地观察他。直到下课后,才把戈特孟单独叫到图书室去替他做点事,免得被别的同学看见。 “戈特孟,”他说,“需要我帮忙吗?我看你好像有点不舒服,恐怕是病了。等一下你去睡吧,我会差人把病人喝的汤,同一杯葡萄酒送到你床边去,你今天不用再上希腊文了。” 戈特孟良久都没有回答,脸色苍白而困惑地望着他,低下头又抬起来,抽搐着双唇,欲言又止。突然,他把头扑在书桌上,扑在桌上镶有两个檞木小天使的头与头之间,忍抑不住放声大哭,哭得那齐士大惑不解地走过去,抱住戈特孟的头。 戈特孟听到他善意的声音:“好,好吧,朋友,你尽管哭吧,哭过了就会好的。既然你不说话,那你就坐下吧!我看你是受够了,大概你整个早上都在尽力克制吧!你做得很好,看不出什么痕迹来。现在你只管哭,尽量哭,哭过了就好了。你不哭了吗?已经好了吗?没事了吗?那我们现在到病房去,你好好去睡,今晚会更好的。跟我来吧!” 那齐士避开学生们的房间,把少年带到病房去,并在两张空床中指定一张给他。戈特孟开始脱衣服,而那齐士则去校长那里报告少年的病况,他也要了答应过给戈特孟的汤与一杯病人用的葡萄酒,这些都是修道院的现成饮料(beneficia),对患轻微病症的人是非常有效的。 戈特孟躺在病床上逐渐恢复他紊乱的心情。他在一小时前也许会说,今天怎么会这样地疲倦,精神紧张,脑中一片惘然,两眼发热。他一时一刻都想尽力把昨夜的事情忘掉,可是却是枉费心机而已——这倒不是指昨夜愚蠢而愉快地从关了门的修道院跑出去,也不是指在森林里夜行,在黑暗风磨河上溜滑的临时跳板,或矮墙上的爬进爬出、穿过窗子地道等等,而是指那黑暗厨房窗口的一瞬间,那少女的呼吸与言语,双手的触摸与她芳唇的轻轻一吻。这些是他如何也忘不了的。 可是现在又有一种新的恐惧、新的体验来袭了:那齐士对他的体贴,喜欢他,为他尽力。这个那齐士是个瘦长而略带嘲弄意味的人,也是个优雅、高尚、美貌而聪慧之士。可是他自己在那齐士面前,却羞惭得说不出话来,只能在他面前哭泣啊!更进一步说,在他面前要用最高贵的武器——用希腊文,用哲学,用精神的英雄气质与有品格的淡泊主义学派(dic Stoa)去争取这个优秀的人,那是他所无能为力的,也是他自己绝对不许可的:因为这会使人家看不起的。 但是哭泣却可以减少紧张,解除病房的寂寞,并使躺在床上的他心情变好,不再绝望。大约过了一小时后,值班的修士来了,端来了麦粉汤,一小块白面包和一小杯红葡萄酒,平常这种酒学生只有在节日时才能尝到。戈特孟又吃又喝,一口气吃了半盘,然后推开杯盘又开始思索,但是,光想有什么用!于是他又把盘子拿过来,又吃了几口,然后才和身睡去。稍后,门轻轻地开了,进来的是那齐士,是来探病的。病人正进入梦乡,颊上红红的一片。那齐士观察了他好久,眼里含着爱意,好奇地窥伺着他,还带着几分嫉妒。他看见戈特孟没有什么病,放心多了,心想明天不用再送葡萄酒给他了。不过他知道他已经打开了僵局,他们俩将会成为朋友。今天戈特孟需要那齐士的服侍与帮助,也许他本人下次体力不支时,也会需要对方的帮助与照拂。要是他真有一天落到这地步的话,他是会从这少年身上接受这些的。 第三章 那齐士与戈特孟之间就这样开始了那种不可思议的友情,只是二人都不大喜欢这种友情,而且有时还认为这种友情是颇不适当的。 长于思索的那齐士首先就为了这份友情而烦恼。戈特孟的一切都是精神的,也是爱情的;但这却是他所缺乏的,他只是茫然地听任摆布。这种友情将会成为指导他精神的原则。由于他一向就是孤独的,所以也就特别意识到这种友情的命运、范围与意义。他已经在一般那种所谓友情里孤独地度过漫长的时间,要是他对戈特孟能有正确认识的话,那么这个朋友才是真正能属于他自己的朋友。戈特孟是热心、豪爽而又全力于新生活的;而那齐士也因此更自觉与负责任地来接受这重要的命运。 这种友情对于戈特孟来说是拯救并恢复过去的他。由于美丽少女的青睐与一吻,激烈地唤醒了他青春求爱的渴望,然而这渴望又绝望地被吓退了。因为戈特孟在内心深处感觉到,他自己所抱的一切人生之梦,也就是他所相信的天命与天职,已经由于那窗畔的一吻,那深深的盼睐,而面临连根拔起的危险了。父亲决定送他来过修士的生活,而他也是全心全力接受这项决定的,把朝阳般的青春热情转移到虔诚苦修的雄心大志上去。他在感官上觉得那生命最初的呼声,由于受到女性第一次的触抚与她无可抗拒的诱惑,已经成为危险的敌人与恶魔。而现在命运在他最迫切危急的时刻来救他了,这份友情正迎向他,把他引到他所希望的一个百花盛放的花园里去,把他的敬畏送到新的祭台去。这里是许可让他爱的地方,许可他不犯罪的身体,把他的心送给一个令人崇拜的、年长与聪明的朋友,又可使那危险的感官欲火变成高贵的祭火,也可使之灵化的地方。 但是在这友情的初春,戈特孟已经遭遇了奇妙的阻碍,像是遇到突然而来的寒冷一般,产生了可怕的要求。这是说,因为他早已把自己想象成为那齐士的敌手与对立的人,因此他觉得要把两个人变成一体。要消除两人之间的差异,超越两人彼此间的对立,需要的只是爱与诚实的献身。可是这个那齐士是个多么厉害、严格,多么睿智与无私的人啊!那齐士并不知道,也不寄望于那种纯粹的献身,亦不为共同徘徊在友情的国界里而感谢。他没有目的地走着,似乎忘却过去如梦般的经验,也不知如何去忍受。当戈特孟生病时,他为他担心,对于学校的事亲切地帮助他,劝告他,遇到教科书有疑难的地方帮他解说,启发他在文法、论理学与神学上的着眼点;可是他是一个从来不真心满足的朋友,是一个从来不同意他人意见的朋友,他还会时常嘲笑对方不以真诚相待。戈特孟确实觉得这个人不只是学究,不只是老成持重、一副天纵英明而已,且背后还隐藏着什么,好像存有些奥妙,但是他不知道这种奥妙是什么,所以他的友情时常使他悲哀与为难。 事实上那齐士很明白他的朋友,对于戈特孟的优美,他自然的生命力,以及花开般的丰盈,并不是盲目的喜爱而已。他以希腊文充实这颗年轻光辉的心灵,以伦理学回答他无垢的爱,决不只是一般的教法。他非常爱惜这个金发少年。然而,对他来说,这是危险的;因为对那齐士来说,爱不是自然的状态,而是奇迹。他是不许可有爱的,不许可看见戈特孟的美目,不许可因接近光亮的金发而满足,对于这年轻人的爱,即使是瞬间的感觉,也是不许可的。因为戈特孟觉得自己必定会变成教士与禁欲者,一辈子都得过圣人的生活——而那齐士曾被确定将过这样的生活,爱对于他而言只有在唯一的、至高无上的情形下才许可的。但是那齐士不相信戈特孟会成为禁欲者,他观察他比别人更为清楚,对于爱情更有明察秋毫的能力。虽然他明白戈特孟的性质与他的不同,但他所能看见戈特孟的性质只有自己的一半。他看见戈特孟的本质是幻想的,这导因于教育上的缺陷,是受了他父亲言语重重束缚的缘故,所以早已觉得隐在这个年轻生命中的秘密并不复杂。那齐士明白自己的使命:他要揭开对方的秘密,把外壳剥去,恢复他本来的面目。但这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困难的是,他也许会因此而失去这个朋友。 那齐士朝向这个目标的努力进行得很慢,几个月过去后,他觉得只有采取断然的手段,二人之间要尽量把话说清楚。他们虽然友情很好,却彼此疏远得像张紧绷的弓。一个是明眼人,一个是盲从者,就这样齐头并进;盲从的人对自己的眩惑一无所知,只有盲从才是自己的救星。 当那齐士这时听到震撼少年心弦的那种经验时,他就揭开了最初的裂口,他听到的已经比他所想的更不能沉默了。戈特孟早已觉得需要将那晚的经验从实说出,可是他信赖的只有院长,而院长并不是他的告解神父。现在那齐士的机会来了,他在最初与他结交的时候,就轻松地提起了朋友的秘密,而戈特孟却坦率地回答了他:“糟糕的是,你还没有神职位,不能听告解。而我倒是乐于以告解的方式免除那件事在心中所造成的压力且愿因此而受罚,可是我自己也说不出口。” 那齐士很注意地听着,他想巧妙地把事情整个盘问出来。“你不妨想想看,”他试着说,“你那天早晨好像是病了,你应不会忘记的,当时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对这件事总是常常想到的,也许你不在乎,但我当时是很在乎的。” “你在乎?!”这年轻朋友不信地喊道,“我才在乎呢!我站在那儿忍气吞声,说不出话来,最后只有像小孩似的哭了起来!呸,我现在都还觉得惭愧呢!我当时想再也决不会到你面前去了,我是多么的可怜兮兮啊!” 那齐士连忙用手去抚慰他,说:“我明白你这件不愉快的事,你是一个勇敢而倔强的人,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教师面前哭泣,对你来说都是不相称的。不过当时我认为你是病了,是在发烧,就是亚里斯多德生病的时候也可能变得异常的。可是你根本没有病,没有发烧,你只是惭愧罢了。没有人会因为发烧而惭愧的,你说对不对?你惭愧是因为做了亏心事,使你难过。你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事呢?” 戈特孟迟疑了一下,才慢慢地说:“是的,是发生了一点特别的事情。你就算是听我告解的神父好了,反正这事迟早是要说的。” 他低头把那夜的事情一五一十说给朋友听了。 那齐士微笑道:“哦,‘到村里去’正是禁止的事情。不过许多禁止的事都会有人做的,这不是可笑吗?你只要告解了便没有事了,可是你为什么不愿再像那些学生一样,去干这种胡闹的事呢?难道‘到村里去’是那样不好的事情吗?” 戈特孟忍不住大怒地说:“你说话的口气倒真像个教师啊!你明知这是个问题明知我违反宿舍的规则,参加学生的胡闹,这虽然不属于预习修道院生活的范围,但仍然是犯了大罪啊!” “慢点!”那齐士大声说,“难道你不知道这正是许多虔敬的神父所必经的阶段吗?你不知道要达到圣人生活的途径之一就是放荡不羁的生活吗?” “啊,你别啰嗦了!”戈特孟阻止了那齐士的话,“我是说,这不仅仅是因少许的不服从,使得良心不安而已。这是个更大的问题。如果我被诱惑了,即使只是伸手去摸那少女,那罪恶也就足够像地狱的裂口般把我吞掉,再也出不来,再也回不来了。到那时候,无论是美梦、德行或对于神的爱与善,都会终归于泡影的。” 那齐士沉思般地点了点头,然后慢吞吞地边想边说道: “对于神的爱与向善的爱并不是一致的,如果真是这样简单就好了!我们知道,凡是好的都是记载在戒律里,戒律只是神的一小部分。你可以遵守戒律而仍然远离于神。” “你难道还不懂我的性情吗?”戈特孟抱怨地说。 “我懂你的性情,懂得你对女人的感觉,对性方面的感觉,这些就是你所谓的‘世界’与‘罪’的本质。我并不以为你不会犯其他的罪,况且就是犯了也不会把你压死的,你还可以忏悔来弥补,唯独这件罪你是犯不得的!” “是的,这我完全知道。” “你看,现在我了解你啦。你并不是不知道夏娃与蛇的故事,只是你的想法太早了一点。如果你是达业尔院长,或你的教父是圣克利索斯托姆斯,主教,神父,或者只是一个小修士,那么你的这种想法就是正当的。可是你并不是,你只是个学生;即使你希望永远在修道院里,或者你父亲希望你如此,可是你还不曾发过誓,不曾举行过晋铎仪式。如果你今天或明天被美丽的女人诱惑,且屈服于引诱,那也称不上是毁了誓言,称不上是伤害。” “即使没有在纸上立誓,”戈特孟激动地喊,“但那最神圣的誓言是记在心里而不是写在纸上的。你难道看不出对别的许多人可以被允许的事情对我就不行了吗?你自己也还没有晋铎,没有发过誓,没有立下不许与女人接触的誓约啊!难道我弄错了吗?你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人吗?你也并没有用言语在院长面前发过誓,可是你心里早已发了誓,觉得自己永远要受誓言的束缚吗?你不是正和我一样吗?” “不,戈特孟,我和你不一样,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人。虽然正像你所说的,我也立了无言的誓,但我同你决不一样。现在听着,我会记住你今天说过的话。我要告诉你:我们的友情除了你肉眼所见的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别的意义,你和我是完全不一样的。” 戈特孟愕然地站着,对那齐士声色俱厉的话毫无反应。他已经不想再说了。可是那齐士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呢?为什么那齐士无言的誓就比自己的誓言神圣呢?大概那齐士并不把他当一回事,只把他当作小孩吧!这种混乱的友情又重新出现了裂缝与悲哀。 那齐士对戈特孟的秘密已经毫无疑问得到答案了,这个秘密的背景是夏娃,是生之根源。但是这样一个美丽、健康、如同盛开花朵般的少年,在情窦初开的时期居然对女性怀有这样激烈的敌意,这怎么可能呢?这一定是恶魔在作祟。恶魔是秘密的敌人,撕裂了这个极好的少年的心,也撕裂了那种根本的冲动。好,一定要帮他找出恶魔,一定要帮他把恶魔除掉。 这其间,戈特孟愈来愈与同学们疏远,愈来变得愈孤立了,但同学们反而觉得是被他遗弃出卖了。没有人喜欢看见他与那齐士的友情。他们恶意中伤,说两个人的友情是违反自然的。但也有些人真正怀疑起两人的爱乃是败德的。谁也不同意这一对人,由于他们二人的结合傲慢得仿佛贵族似的,把别人隔开了,他们不像是同学,不像是修道院的人,也不像是基督徒。 达业尔院长听到很多有关二人的风风雨雨,不是抱怨,就是中伤。院长在这修道院里已经过了四十多年,对于少年们交友的事已经看得太多了。年轻人的友情是修道院生活的一部分,这是一种美好的接触,有时是快乐的,但往往也是危险的。他未加干涉,仅保守地严加观察,觉得那齐士与戈特孟之间激烈与独占的友情是罕有的。无疑地,这种友情是有点危险,但是院长对于他们的纯洁并不怀疑,所以他采取了任其自然的态度。如果不是那齐士处于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特殊地位,院长就不会踌躇,早把二人作了若干限制隔离地处置了。毕竟戈特孟远离同学而只同一个年龄较大的教师来往,这并不是件好事。此外,由于那齐士的非凡才能,所有的教师都比不上他,这反而妨碍了他良好的前途,同时也使他放弃了许多教育性的活动。如果那齐士再不守教师的本分,因对戈特孟的友情而变为懈怠、褊急,那么他会立刻被院长开除的。但是他没有这些情形,而他也不管别人的谣言和嫉妒的中伤。幸好院长还深明大义,对他的认识非常透彻,他并不高估这种能力,只是不相信那齐士会有越轨的行为。院长相信那齐士对戈特孟的认识远比他自己或别人为深。而院长自己对戈特孟,除了知道他是个非常风雅的人以及是修道院的一分子之外,其他就一无所知了,何况他还是个少年老成而又热心的人呢!院长并不担心那齐士会为这个令人感动而未成熟的热心学生所迷。但却担心那齐士那种精神上的傲慢与学者的骄狂会传染给戈特孟,不过幸好他对戈特孟的危险还不大,这是可以放心的。如果院长想到身为一个监督者,监督优秀的人竟比统治平凡的人更简单、更愉快且更舒服的话,他一定会莞尔一笑的。不,他不愿受到任何猜忌的影响,他要感谢这两个特殊人物对他的信任。 那齐士对他的朋友已经一再地考虑过了,也观察了他特殊的能力、性质与命运,而且自觉早已了解他了。在这个年轻人身上所显现出来的一切活力与光辉是这样地明显:他具有强烈的个性,丰富的感性与灵魂,这正是艺术家的特征。总之,有着巨大爱力的人拥有那种命运与幸福的特征时,总是易趋于激动和献身的。为什么这个有着纤细与丰富感觉的人,对于鸟语、花香、朝阳、马匹与音乐会有这样的深思,这样的爱好呢?他为什么对于知者(Geistmensch)与禁欲者会一味地热衷呢?那齐士对这一切百般思索。他知道戈特孟的父亲偏爱沉湎于这种情境中,可是父亲能影响他这么深吗!他对儿子用了什么法术,使他相信他负有这般重大的天命与义务呢?这位父亲该会是何等的人物呢?那齐士虽然经常故意谈到这位父亲,而戈特孟也告诉了他不少,可是那齐士却无法想象他的一切,因为他不曾见过他。每当戈特孟提到小时候捕鱼、捉蝴蝶、学鸟叫,或提到朋友、狗和乞丐时,他便觉得恍惚这些都是浮在眼前的东西。可是如果谈到戈特孟的父亲时,那就无从想象了。不,如果这位父亲在戈特孟的生活里,真是那样重要、有力的话,那么戈特孟在谈话中也会提到父亲其他方面的事的。那齐士并不多想这位父亲的事,他不喜欢这个父亲,甚至有些怀疑,他是否真的是戈特孟的亲父,可是如果他只是个空虚的偶像,那么他对戈特孟的影响力是从何而来的呢?他如何能以梦想装满戈特孟的心,而那些梦想却是违反本性的呢? 戈特孟也有许多思索,他的确感受到这位朋友出自内心的爱,可是却始终有股厌倦的感觉,因为对方对他不够热诚,总是把他当小孩看待。这位朋友不断告诉他,说他与他不同,这是什么意思呢? 虽然戈特孟不断地苦思,但他并没有花费太多时间,因为在其他时间里还有别的事情要做。他时常钻到门房那里去,两人处得很好。他还想尽办法要求经常去骑一两小时爱马勃雷斯,不是在修道院附近,就是在磨坊那边;时常与磨坊的仆人窥视水獭,或者用上等面粉烤面包,即使闭上眼睛,只用鼻子闻,他也能闻出这种面粉与别的不同。他也常与那齐士在一起享受他们一贯的欢乐时光。他在举行礼拜时大都是快乐的,他喜欢加入学生们的合唱,喜欢在喜好的祭台前数念珠祈祷,喜欢听弥撒时庄严的拉丁文,喜欢大殿的香烟缭绕,祭具的金碧辉煌,静穆的廊柱,庄严的圣像,以及戴着帽子,拿着袋子牧羊的使徒。 他对这些圣像,心里面总有某种感应,他喜欢由这些石刻木雕的人物想到他自身的神秘关系,想到永生、全知的天父,想到他生命的守护者与引导者。此外,他还觉得窗子、门的柱头与祭台的装饰,以及石柱间浮出的花草,好像都在诉说些什么且如此热情地开放着,使他感到有股爱的神秘关系。除了自然与动植物之外,这对他来说都是宝贵而且虔敬的秘密:凡是被人造出来的自然物,他都视之为无声的第二自然,无论它们是由石头或木头所造成。他时常利用空闲时候描绘这些人像、动物的头形与浓密的树叶,有时候也试图描绘花卉、马匹与人的脸孔。 他很喜欢赞美歌,尤其是玛丽亚赞美歌。他喜欢歌里那种严格的韵律,一再地祈求与赞美。他一面祈求歌声的可敬意义,一面又浑然忘却了它的意义,而陶醉在这些歌词严谨的韵律中,觉得自己已经被绵长的深邃音调、韵律之美,以及虔诚的重叠语句所充满。他最不喜欢的是学识、文法与论理学,虽然这些也有它们的好处,然而他更喜欢祈祷的形象与音乐的世界。 他也不断尝试打破与同学之间的隔阂,其实这种长久的厌倦与不愉快都是由别人的峻拒与冷淡所带来的。现在他总算能对那些好作苛论的同学报以笑脸了,对那些不爱说话的邻床同学聊天了,有时他也会尽力附和别人。如此经过了几次接近,他又不得不违反本意,再度被要求一同“到村里去”了。可是当他到了那边时,他又吓得连忙跑回来。不,他不再到村里去了,他已经忘掉了那个有辫子的姑娘,不再想她,而且决不会再想到她了。 第四章 那齐士好久以来一直想突破戈特孟的包围,揭开他的秘密。显然的,他要唤醒戈特孟,间接地把语言里的秘密教给他,但是经过了长久的努力之后,他始终没有成果。 戈特孟已把自己的出生与故乡,都一一告诉了他,但他却没有任何印象。他只知道对方所说的父亲是可尊敬的,但他仍觉陌生,并不具体;对方又谈起早已故世,或是失踪而只记得名字的母亲。那齐士才渐渐明了与他周围有关的人。由于他们的生涯有一部分已经消失了,一部分已经忘记了,因此那齐士知道单是询问与教导是无济于事的,他也知道自己由于太相信理性的力量而说了许多无用的废话。 不过他与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共同生活的习惯依然存在。他们在本质上虽然有着很大的差异,但互相学习的地方仍然不少;这使得他们二人之间除了理智的谈话之外,渐渐地产生了心灵的语言与符号的语言,好比二人同在一条车辆与骡马皆能通行的街上,旁边则有许多小路,供散步之用,还有岔路与间道,有为小孩走的小路,为情人走的小路,以及连猫狗都不太注意的路。戈特孟的想象力渐渐潜入了通往朋友思想与语言的许多魔术般的道路上,那齐士也学到了如何理解戈特孟那许多无言的感受与作风。两个人的心灵结成了新的联系,爱的光芒逐渐形成,使他们又有了话说。有一天情形正是这样的:学校不上课,二人在图书馆不期而遇,顺便谈起话来——这一次谈话搔到了二人心里痒处,友情终于转入了新的途径。 二人谈到在修道院里不许研究的占星学。那齐士倒想要试试那关系各色人等命运、天数、秩序与组织的占星学。戈特孟也附和地说道:“你总是要谈到那些奇异的事情——我已渐渐明白这是你的特性。譬如你说你我之间有着绝大不同,我就觉得你所谓的不同,无非是就你所热衷的那些事情来判断而已。” 那齐士说:“你的话不错,我正是那样的人。在你而言,不同并不重要,我却觉得不同非常重要。我的本质是要做学者,我的天职就是学问。所谓学问,我借你的话来说,就是‘热衷于不同的发现’,除此之外别无意义。我想关于学问的性质,除了上面所说的以外,恐怕没有更好的说法了吧!对于我们从事学问的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确定不同之点,而学问本身则是判别之器。例如我们可以从每一个人身上去发现他与别人的不同特征,然后再去认识他。” 戈特孟说:“唔,譬如有两个人,一个是穿着草履的农夫,另一个是戴着王冠的国王,这两个人自然是不同的。这并不是学问,这连3岁孩童都看得出来的。” 那齐士说:“不错,可是要是农夫与国王都穿同样服装的话,二三岁孩童就看不出来了。” 戈特孟说:“但这就是有学问也看不出来啊!” 那齐士说:“也许是这样,学问并不比小孩更聪明,但学问比小孩更有耐性,学问所注意的并不单是简单的特征而已。” 戈特孟说:“这是每个聪明的小孩都会的,一个国王是可以从眼神或态度上看出来的。总之,你们这种学者是傲慢的,你们总把别人当傻瓜。然而没有学问的人当中也可能有很聪明的。” 那齐士说:“你开始有了这种看法,倒使我高兴。不过你也看得出来,在我谈到你我之间的不同时,我指的并不是聪明。我并没有说谁聪明或谁愚蠢,谁好或谁坏,我只是说:你与我不同而已。” 戈特孟:“这不难了解,但是你所说的不仅是你我有不同的特征,你还时常谈到你我有不同的命运与天职。譬如,你说与我有不同的天职,这是为什么呢?你我都是基督徒,都是决心来过修道院生活的,都是善良的天父之子,我们的目标相同:那就是永恒的福祉。我们的天职无异:都是同归于神。” 那齐士:“这话好得很。在论理学教科书里,人都是一样的,可是人生就不同了。我觉得天主所爱的是那些敬慕他或出卖他的年轻人——难道这两种人的命运真的相同吗?” 戈特孟:“那齐士,你真是个诡辩家啊!这样我们就无法同志于道了。” 那齐士:“我们是没有办法并肩共行的。” 戈特孟:“请别这样说吧!” 那齐士:“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们的使命并不像太阳与月亮那样互相替换,也不像大海与陆地那样靠近。我们俩只是海与陆,是日与月本身,但我们的目的不同,不是交互而行,而是互相认识,互相看见,互相尊敬地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戈特孟吃惊地低下头,脸上满溢着悲哀的表情,他说:“这就是你经常把我所想的不当一回事的原因吗?” 那齐士犹豫了片刻,接着才放大声音确定地回答说:“是的,戈特孟,你必须习惯这些,我把你当成自己来看待。我相信我总是把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都看得非常认真的。不过你的思想我不太欣赏。我对你认真是我的本质,这是我不得不说的。然而,你为什么要特别重视你的思想方面呢?你不是还有许多别的天分吗?” 戈特孟苦笑地说:“所以我说,你始终就把我当小孩看待嘛!” 那齐士一本正经地望着对方说:“我认为你有一部分想法是小孩子的思想,你记得我们以前谈过吗?聪明的小孩一点也不比学者愚蠢,不过那种小孩如要谈及有关学问的话,学者是不会当真的。” 戈特孟大声嚷道:“即使我们不谈学问,你也会嘲笑我啊!你总是把我全部的信仰,为了进步而努力学习,以及希望变成修士的想法,都认为只是稚气而已!” 那齐士认真地望着他说:“当你是戈特孟时,我是真的把你当成对手的,但你总不是戈特孟。我只希望你是完完全全的戈特孟,此外没有别的。你不是学者,不是教士——学者与教士是可以用比较便宜的木头做成的。你好像认为我不学艺术,不是论理学者,没有什么信仰。这是不对的,是你自己看不起我。” 戈特孟对这样的谈话为之愕然,甚至被伤害得退缩了。但在几天之后,他仍然表示出愿意继续谈话的意向。由于上一次那齐士对于二人不同的性质给了他一个印象,现在对于对方的谈话他已经比较容易接受。 那齐士热心地谈着,觉得戈特孟今天对他的话比前几天虚心并且更乐意接受,而他对他也是有影响力的。他为了这项成功,夸张地说出了比他原本想说的更多的话,而且陶醉在自己言语之中。 “你看,”他说,“我比你好的只有一点,就是当你半醒或完全睡着时,我还是醒着。我说醒着,是指我知道自己的智力与意识以及内心深处非理智的力量、冲动与弱点,我是用这些来考量人的。你学的正是这样的事情,你能遇到我,对你而言是有意义的。戈特孟,精神与自然,意识与梦幻的世界,在你来说彼此都非常遥远。你已忘记了自己的儿童时代,然而,那幼年时代的体验仍然从你心底发出要求。这种要求使你难受了好久,直到你屡屡听到幼年时代而不断的恼怒时——这就够啦!关于我所说的醒着的这一点比你强,那就是我胜过你的地方,此点可供你借鉴。但是在别的方面,你却比我强多了——当然,你一下就发现了自己,你就是这样的。” 戈特孟诧异地倾听着,当他听见“你已忘记了自己幼年时代”这句话时,好像被箭射中了似的抽搐着肩。但由于那齐士在说话时,眼睛老是闭着或望着面前,好像他这样会把话说得更好似的,因此,他并没有看见戈特孟脸色的突然改变和抽动。 “但我——胜过你!”戈特孟讷讷地说,为了说这句话,他变得好像患了口吃似的结结巴巴。 “当然,”那齐士又说,“像你这种性质的人具有强烈的敏感,据我所知,这几乎常是胜过梦想家、诗人与慈爱者的,当然与我这种精神的人更是不同。你们是母系的人,生活是充实的,富有爱的力量与体验;我们这种属于精神的人,虽然常常领导与支配你们,但我们的生活却是贫乏的。你们的生活是果实的汁,是爱的田园,是美丽的艺术王国。你们的故乡是土地,我们的故乡是理想。你们的危险是溺死在感觉的世界里,我们的危险是窒息于稀薄的空气中。你是艺术家,我是思想家。你睡在母亲的怀里,我醒在荒野里。阳光照着我,而星月辉映着你。你的梦中人是少女,我的梦中人是少男……” 戈特孟睁大眼睛看着,听见那齐士像个雄辩家似的,自我陶醉地说着。那齐士有些话像剑戟般刺中了他,听到最后几句话时,他脸色勃然发青得闭起眼睛。那齐士看见这种情形,吓得连忙中止下来问他,这脸色发青的少年答道:“我曾经在你面前忍抑不住而哭泣过——这你是记得的。而这也是不许再发生的,是我决不许可的——也是你不许可的。现在你对我说了这许多可怕的话,我希望你快离去吧,让我独自一人留着。” 那齐士非常惊惶。他觉得这些话是他忍不住而说出来的,比平常说得好。现在他却吃惊地看见这些话使朋友受到深深的打击,击中了要害。他一时弄得莫名其妙,犹豫了一下,可是戈特孟却皱起眉头催促他,他只好心慌意乱地走了,留下戈特孟一个人。 这次戈特孟内心激动,但没有流泪。他觉得深刻与绝望地受了伤,好像朋友突然用刀刺进他的心一样,站在那里喘息,心里烦得要死,脸色如金属般铁青,双手冰冷。这又是像上次那种情形,而且还更厉害,像是看见了可怕的事情,遭遇了绝对难受的境况一样。不过这次得救的是没有哭泣,反而克服了痛苦。圣母玛丽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发生了什么事呢?是我被谋杀了吗?是被打死了吗?还是说了些什么可怕的事情吗? 他喘息着透着气,像是中毒已深的人,极力希求要从死里逃生,把自己救活一样,也像是在水里抽筋的人努力要游回岸上一样,无意识地从房间里奔到修道院内静寂无人的地方,穿过廊下,奔下台阶,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此地是修道院最里面的避难所,是有回廊的院子,其间有几个绿意盎然的花坛,浴在清亮的阳光里,从寒冷的石洞飘来的空气,带着一股玫瑰的香甜。 那齐士在不知不觉中遂了他早已渴望的心愿:他喊出了迷惑他朋友的恶魔名字,并且驱逐了它。由于他所说的一句话触及戈特孟心里的秘密,以至那秘密在激烈的痛苦中发作了。 那齐士在修道院里到处寻找这位朋友,却没有发现。 戈特孟站在回廊通往内院的圆形大石拱门下,那拱门的每根柱子上都刻有3个动物的头,全都朝下向他凝视。创伤在他体内作祟,一路上没有亮光,没有通往理性的道路。他害怕得咽喉与胃里一阵绞痛。现在他呆滞地抬起头来看看石柱上的3个兽头,觉得3个兽头好像在他脏腑里探索与吼叫似的。 “我会死的,”他害怕得要命,发抖地说,“现在我要发疯了,这些动物的嘴会把我吞噬掉了。” 他颤抖着倒在柱脚边,痛苦到了极致。终于昏厥了,垂下头,什么都看不见了。 达业尔院长那天并不快活,因为有两个中年教士今天到他这里来,因为由来已久的嫉妒与怨恨,他们再度展开愤怒的争吵。院长早就听到二人的话,也曾经警告过他们,可是没有效果,最后只好把他们严加处罚,同时又觉得这样做仍然无济于事。他疲倦地回到大堂里去祈祷,心中不舒畅地又站起来,突然闻到阵阵玫瑰花香的气味,想出来透透气,于是信步走到回廊上来,恰巧看见学生戈特孟昏倒在石板上,平常那漂亮的嫩脸,此刻已变成了苍白的土色。他又惊又怒,悲从中来,觉得今天真不是个好日子,到现在还发生这样的事!他想把这少年抱起来,可是力不从心,长叹了一声,只好走开,去找两个年轻的教士来合力把戈特孟抬到懂医术的安再谟神父那里去,同时还派人去找那齐士。 隔了一会儿,那齐士来了,站在戈特孟的面前。 “你已经知道了吗?”院长问他。 “是说戈特孟的事吗?院长,我刚听说他病了,发生了事,然后被抬进来的。” “唔,我看见他倒在回廊上,没有什么,只是昏倒而已。不过,我觉得这事一定与你有些关联,你总该知道一点吧。他同你很要好,所以我才叫你来。你说说看。” 那齐士像平常一样,态度沉着,把今天和戈特孟谈话的内容作了简短的报告,并且非常诧异这些话居然会有如此激烈的影响。院长摇摇头,显得不太高兴的样子。 “这是非同小可的谈话,”他强自镇定地说,“照你刚才所说的,你已经干涉到了别人的心灵,这是神父的谈话。可是你并不是戈特孟的神父,何况你也不是神父。你还没有颁授神职,怎么可以同学生说这样的话?你想想看这种后果有多糟糕!” “后果,”那齐士低声而肯定地说,“后果还未可知。院长,我对这种激烈的影响感到有点吃惊是事实,但我并不怀疑我们谈话的结果对戈特孟将会有好处。” “我们自然会看到结果的,现在不必谈,我只想说说你的行动。戈特孟会发生这样的事,还不是同你谈话所引起的吗?” “院长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我们非常要好。同时,我相信我对他也有深刻的了解。院长说我对他像神父一样,我可没有那种权力,但我相信我比他自己更了解他。” 院长耸耸肩:“我知道这是你的专长,但我们不希望你的专长会引起任何麻烦——戈特孟病了吗?我想他不会有什么不舒服吧?他身体衰弱吗?睡眠不好吗?没有胃口吗?还是什么地方痛吗?” “不,他一直是很健康的。” “那么别的呢?” “他是心灵上有病。您知道,他这样的年纪,已经开始跟性欲搏斗了。” “我知道。他才17岁吧?” “他18岁了。” “18岁,嗯,够迟啦!不过这种跟性欲的搏斗是当然的,每个人都会经历过。因此,不能说他心灵上有病。” “不,院长,事情并非如此单纯,戈特孟心灵上有病已经好久了,因此与性欲搏斗对他来说远比别人更加危险。据我所知,他忘记了自己过去的某一部分,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哦!是哪一部分呢?” “是他母亲以及与她相关的一切。我也不大清楚,我只能说,这是他伏下病根的所在。戈特孟除了知道自己早已失去母亲外,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我听他说,他对母亲的事情惭愧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他的大部分资质是从母亲那里得来的。因为他曾经说过,他父亲不配是一个拥有这样漂亮富于天才而独特的儿子的那种人。这些并不是从什么报告得来的,是我从各种征兆中推测出来的。” 院长起初并不以为那齐士这番话是经过审慎和周密的考虑,内心不免有些窃笑,可是仍然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于是开始尽力地思索。他想起了戈特孟的父亲是个有点矫饰而靠不住的人,而且他还记起,当时戈特孟的父亲对于戈特孟的母亲只谈了几句话,他说她对他做了不名誉的事,而且逃离了他。他曾尽力避免让儿子回忆起母亲,以及母亲可能遗传给他的缺点。此外,他还要求儿子代替母亲赎取所犯的罪,把一生奉献给神。 院长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喜欢过那齐士的话,虽然他的想法仍未免过于玄思,但他的确是很了解戈特孟的啊! 最后,院长又把今天的情形详细问了一次,那齐士说:“我今天之所以使戈特孟陷于激烈的震惊,并不是恶意的,我只是要提醒他所不知道的事情,因为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忘记了母亲,所以有些话便命中了他的要害,揭发他长久作为搏斗的目标而不可告人的隐秘。我常说他仍是活在梦中,并非真正地清醒着,不过这次我确信他是醒了。” 那齐士没有被处罚,但却被禁暂时不准去探望病人。 其间,安再谟神父把昏倒的戈特孟抬到床上去,坐在他旁边,想用蛮法把他吓醒,又恐怕对他不利。这孩子脸色看来很不好,老人皱起善良的脸,殷切地望着,一面切脉,一面听心脏的跳动。他想:这孩子准是吃了不能吃的东西,例如酢浆草或别的东西吧!可是他不会看舌头。他喜欢戈特孟,却不喜欢他的朋友,也就是那个早熟而又年轻骄傲的教师。这次事件的发生,那齐士一定要负责任的。这样眉清目秀的少年,这般可爱的自然产儿,为什么要和那个傲慢的、有虚荣心的人在一起呢?那个虚荣的文法家总是把他的希腊文看得比这世界上任何有生命的东西更贵重哩! 过了许久,院长开门进来了,安再谟神父依然坐在那里,望着年轻人昏迷中的脸。这张脸是何等的可爱与天真无邪啊!然而坐在旁边的人要帮忙他却没有办法。对啦,大概是疝气痛的原因,这可用热葡萄酒加上大黄作为处方来治的。但安再谟神父愈是把这张发青而痛苦的脸看得愈久,愈是对其他更多的事物、更重大的方面感到疑惑。在这方面他是富有经验的,在漫长的生涯里,已经好几次看见过被魔鬼所魅惑的人了。然而他也只是把疑惑藏在心底,没有对别人说,他要再等等看。然而过后,当他看见这可怜的少年确是着了魔时,他又狰狞地想,这是不必到远方去找有罪者的,因为这对他并无好处。 院长走到病人旁边来看,并且翻起他的眼皮。 “可以叫醒他吗?”他问。 “我想再等一下,他的心脏很正常,不必叫人来看他。” “有危险吗?” “我想不会的,没有外伤,没有打击或摔伤的痕迹。他是昏倒了,也许是疝气痛,人在痛得厉害时有时会昏厥的。要是中毒的话,那就会发烧。他并没发烧,马上就会清醒的。” “不是心理的原因吗?” “这我不能肯定,谁晓得呢?也许是受了重大的打击吧!例如死亡的消息,激烈的争吵或受了侮辱,这些都该考虑到的。” “的确这些谁也不晓得。你注意,不要让别人接近他。你就留在这里,等到他清醒为止。要是情形不好,就来叫我,就是夜里也没关系。” 院长在出去之前,又俯身看了一下病人;他想到少年的父亲,想到他把这个漂亮快活的金发少年带到这儿来的那天,好像这正是他喜欢的。但那齐士的确一点都没有想到他父亲。啊,到处都有许多担心的事情,我们的所作所为总没有完美的!也许他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有所疏忽吧?这孩子有适当听他告解的神父吗?难道在这修道院里只有那齐士是真正了解他的吗?他还在初学期间,既没有几个可以一吐心中所想的人,也没有发愿,终日所见的都是不愉快的优越感,甚至是有敌意的人,他会帮助他吗?那齐士对他是不是一向就虚情假意,谁能知道呢?那齐士是否表面服从,暗中搞鬼呢?也许他是异教徒呢!这两个少年要是落到这步田地,那都是我的责任啊! 当戈特孟苏醒时,天色已黑。他的头脑空荡荡地一片发晕,觉得自己躺在床上,却不晓得这是什么地方。他也不管这些,反正无所谓。可是他从什么地方被人抱来的。怎么自己一点也不知道呢?他一定是在很远的某个地方看见了什么,是一种特别的,庄严的,可怕的,而且也是难忘的东西——可是他已记不起来了。这是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像是那样巨大,那样痛苦,那样幸福,可是一转瞬又都不见了。 今天他到底在什么震荡人的地方倾听?在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地方倾听——真有这回事吗?他若有所悟地看见狗头,3个狗头,又闻到玫瑰花香。啊,他是多么痛苦啊!他闭上眼睛。好可怕啊!他又睡着了。 他再度醒来而且又看见了出现在梦境里那些快得像走马灯般的东西,感受到因看见了那些影像使他激起痛苦的快乐。他发现自己已看见了。是她!一个身材高大、容光焕发的女人,丰盈的嘴、光亮的头发,那就是他的母亲。同时他还仿佛听见一阵幽微的声音:“你把自己的幼年时代忘记了。”这是谁的声音呢?他倾听、回忆,并且想起来了,这是那齐士。是那齐士吗?在这一瞬间,他讶然吃惊了,一切都恢复了:他记起来了,已经知道了。哦,母亲!母亲!破碎的山,遗忘的海,那些早已远去的东西,此刻又随着母亲庄严明亮的碧眼一起望着他,饱含无法形容的爱意。 安再谟神父倚在床边的靠椅上打瞌睡,听见病人翻动,他醒来了,小心翼翼地站起来。 “是谁?”戈特孟问。 “是我,你别怕。我来点灯。” 神父点亮了灯,灯光烘托出他那皱纹密布但亲切的脸。 “我病了吗?”少年问。 “孩子,你昏倒了啊,你把手伸出来,我要把把脉搏。你觉得怎么样?” “谢谢你,安再谟神父,我还好。你真太好了,我没有什么病,只是疲倦而已。” “当然是疲倦啰!过一会儿你再睡吧,先喝一杯热酒,我已准备好了。我们把这杯喝完,祝福彼此的友情。” 他立刻把准备好的葡萄酒端起来,放进有热水的容器里。 “我们两人都睡了好久了,”神父笑着说,“你想想看,即使是一个再好的护士也不能不睡的。好在我们都是人。我们现在来喝一点这种魔术的饮料,夜里私下喝几口并不是坏事。来,干杯!” 戈特孟笑着和他碰杯,尝了一口。热酒里有肉桂与丁香的香味,还有糖的甜味,这是他从未饮过的。他想到上次生病的情景,那时是那齐士照顾他,这次却是安再谟神父。他是喜欢他的。在灯光下,在这样的夜里!与老神父一杯在手,喝着热的甜酒,这是何等愉快而奇妙的事情! “你肚子痛吗?”老人问。 “不。” “唔,我想你一定是疝气痛的,戈特孟,这没有关系,把你的舌头给我看看。好,你的老安再谟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啦。你好好地睡,明天我会再来给你诊断的。你的酒已经喝完了吗?很好,这会使你舒服些的。让我来看看,是否还有什么在这里。要是我们分开的时候能够再来半杯就更好了——戈特孟,你真把我们吓了一大跳!你不省人事地躺在回廊上,真的不是肚子痛吗?” 二人且喝且笑,神父的笑话尤其使戈特孟感到兴奋,眼里乐得光芒闪烁。随后老神父要去睡了,便收拾酒杯走了。 戈特孟又躺了一会,没有睡着,想起那些影像,朋友的话又在心头发酵。那个在他心灵中出现的金发女人,就是母亲。她的身影如同热风般掠过他,像生命的云,像优美的暖流通过他的身体。哦,母亲啊!我怎么可能把你遗忘呢! 第五章 戈特孟到现在为止,对他的母亲多少是知道了一些,但都是听别人说的,他自己对母亲并没有任何印象,对母亲的事情知道得也不多,这些他都没有对那齐士说过。因为以她为可耻的缘故,他也不愿谈起母亲的事。她曾经当过舞女,是个绝代佳人,但出生于不良的异教之家。据他父亲说,他把她从贫贱与羞耻的生活里救出来。又因为不知道她是异教徒,就教她接受了宗教的洗礼,并与她结了婚,使她变成一个受人尊敬的妇人。但她过了几年温顺与正常的夫妻生活之后,又故态复萌地故伎重施去干丑事、去引诱男人了,有时一连几天甚至几星期都不回家,因此得了个魔女的恶名。之后,在丈夫几度把她接回家来留在身边的某一天,她就一去不返了。在她走后,她的恶名还流传了一段时候,大家都说她是扫帚星。她的丈夫也为她而精神受打击,过了几年不安、惊惶与耻辱的生活。现在他已经恢复正常了,并且代替了失去的太太的地位,教育那个面貌与姿态都与母亲极为相像的儿子。他变得悲天悯人,并且总是对戈特孟灌输那些必须把生命奉献给神以救赎母亲罪过之类的话。 戈特孟的父亲好说他逃妻的坏话,虽然他并不喜欢谈论这件事,可是在他把儿子送到修道院时,他又把这事告诉了院长。至于戈特孟,却认为这一切都是可怕的谣言,他虽知道实情,可惜早已丢开得几乎忘记了。的确,他完全遗忘了。其实,他对母亲的印象,与从父亲、仆人们嘴里讲出来的以及从造谣中伤的话里所听到的,完全不一样。他对母亲真正的记忆和实际的体验都已淡忘了。不过,现在从他幼年时代的回忆里,又升起了这颗印象之星。 “我真不明白,怎么会把我母亲忘掉的,”他对朋友说,“我活到现在最喜欢的就是我母亲,我也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像对我母亲那样的尊敬过。她对我而言就如同日月般,是多么的灿烂。然而多年来,母亲光辉的姿态在我心目中逐渐黯淡了,父亲与我渐渐地把她变成了一个可恶的魔女,这真不知从何说起!” 那齐士的初学时期快要结束了,而且已经换上了另一种服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发觉戈特孟的态度变了。以前戈特孟对朋友的指点与警告,经常认为是夸耀他一己优越的知识与自负而加以拒绝,自从那次重大的遭遇之后,他开始对朋友的贤明满怀赞叹。他所说的许多话都应验得如同预言般,治好了戈特孟生活中秘密的创伤。 真的,这个小伙子的确已经康复了,不仅那次的昏厥不再留下痕迹,而且把那些游戏的态度、老成、不实的性质也都融化掉了,使他恢复了正常的修道院生活,尤其是负起敬神义务的信念。这年轻人自从发现了自己之后,变得年轻些,也长大些了。他对那齐士是由衷地感激。 但是那齐士自从那次事件之后,对他的朋友却抱着罕有的慎重态度,变得非常的谦逊,不再以优越与教训的态度来看待他了,这反而使得朋友更为欣悦。他看见戈特孟从秘密的涌泉里产生了陌生的力量,他虽能促使这股力量成长,但自己却不介入其中。他为朋友已能脱离他的指导而高兴,也因为预感自己所付出的贵重友情就要结束而悲哀。他依然知道他了解戈特孟比戈特孟了解自己的还多,因为戈特孟虽已找到了自己的心灵,并已准备随着那种呼声而去,却不知道它会把他带向何处。而那齐士早已看出这是无能为力的,他所爱的戈特孟将要到他从未去过的国度了。 戈特孟对于学问已很少渴求,在朋友们的谈话之间好辩的脾气也没有了,时常记起以往与人的谈论而引以为耻。那齐士最近就要结束学业了,由于戈特孟的经验,引起了他再度需要加强隐居、禁欲与宗教信仰的各种训练的念头,还有禁食,长时间的祈祷,经常的忏悔,自发性的苦修等等,而戈特孟也想要了解这种趋向,甚至准备加入。自从那次昏厥恢复之后,他的本能变得非常敏锐,对将来的目标虽然一点也不知道,可是对于自己的命运却已早有准备,平静无波的时期已经过去,未来的一切都充满紧张和期待,并且觉得有迫切了解这些期待的必要。这种预感时常祝福他,使他半夜里在热切中醒来,也使他跌入更幽邃深沉之中。长久所遗忘的母亲影像又浮现了,这是无上的幸福。可是她那诱惑的呼声要把他带到哪儿去呢?是带到不知名的地方去,带到陷阱里、困苦中,也许是死亡里去;而不会带到静寂的、优雅的、安定的修道院房间与终生的修道院生涯去。她的呼声与父亲的命令丝毫没有共同之处,也与他长久以来的本能愿望不同。戈特孟的信仰滋养了这种感情,这种感情每每像肉体的感觉般强烈与真实。他向圣母一再长祷,把这种感情寄托给母亲,他的祈祷最近也多因那些奇妙的梦而终止,他时常做白日梦,在半醒的情况下,为母亲的世界所围绕,从谜般可爱的眸子里模糊地浮现出她的姿影,如同海与乐园般深,爱抚之声胜于意义,有甘甜与酸涩的味道,头发如绢,眼角眉梢之间干渴如饥。母亲不仅有一切忧点,也不仅有碧绿可爱的双眼,而且洋溢出吉祥的微笑,爱抚似的安慰;她的全身无处不美,其中却也暗藏一切的可怕与黑暗,一切的贪婪,种种的不安、罪恶悲惨以及不可避免的死亡命运。 戈特孟在这些梦里,兴奋的感觉仿如深沉地交织在繁复的织物里,在其中浮起可爱的过去;母爱、幼年时代、金光闪闪的人生曙光,以及满含诱惑的危险未来;在这些梦里,母亲、圣母与爱人往往混为一体。事后又觉得像是可怕的罪犯与神职工作者一样。他有时在这些梦里看见一切的得救与和谐,窥探人生的秘密:暗不可测的世界,充满不可思议的危险世界——但这些都是母亲的秘密,它们是由母亲而来的,也一起归向她。那些秘密是隐在母亲眼中黑亮的瞳孔里面的,是一道小而可怕的深渊。 他在这母亲的梦中,出现了许多久已忘怀的幼年时代,从无限深沉与忘却之中开出许多细小的回忆花朵,它们金光闪闪,芳香而又充满预感地拉回幼年的记忆,也许是当时的体验,也许是梦。他往往梦到鱼向他游来,冷冰冰、光溜溜地游到他身上,它们是黑色与银白色的,好像是天使从完美的境地里带来安慰他的幸福之音;然后鱼儿们又摇摇尾巴,把新的秘密从他身上带回去一隐而没。他时常梦见游鱼与飞鸟,海阔天空,自由翱翔,像是他的呼吸、他的视线、他的思想,从他身上出发,又回到他的身上。他时常梦见一个庭园,园里有不可思议的树木,硕大的花,暗蓝色的洞窟,魔术似的花园;在那些青草里徜徉着罕见的珍禽异兽,目光闪闪,树枝上盘踞着柔软的蛇;蔓草与灌木上挂满了晶晶的露珠,红艳欲滴的巨大草莓,伸手一摘便有血般的液汁流在手上;他倚在一株树上,顺手去攀折一根树枝,发觉树干与树枝之间隐着蓬乱的发丝,浓密如腋毛。有一次他还梦见自己,梦见他的圣名,梦见戈特孟,梦见克利索斯托姆斯,这个人有一张金口,用金口说话,话声有如雏鸟啁啾,莺声燕语。 更有一次他梦见自己长大成人了,却像小孩般坐在地上,面前有一堆黏土,他正在捏成小马、牡牛、一个小男人与一个小女人。他捏得很开心,就在动物与人身上加添了大得可笑的生殖器官。他在梦中觉得这事非常滑稽,并且在玩累后疲倦地走在一旁,忽然发觉背后有什么笨重的东西在移动,无声无息地。他回头一看,大吃一惊,但立刻转惊为喜,原来他所捏的那些土人土偶已经长成沉默的巨人,活生生地从他身旁走过,且依然还继续在长大,默默地前进,有如高塔般迈向世界。 与其说他是活在现实世界里,毋宁说是活在梦幻的世界里。真实的世界是讲堂、修道院的庭院、图书馆、寝室与教堂,这些只是表象的,超现实的梦幻世界中那一层易裂的薄膜而已。这层薄膜里什么都没有,只要把它戳上俩洞,里面就只是枯燥无味的讲义、单调的希腊文拼音、安再谟神父所采集的那些植物袋中所溢出来的草药香气,还有从拱形柱的石雕叶蔓上呈现出来的光景——为了揭穿现实的薄膜,突破安静而枯燥无味的现实背后,到达那灵魂的梦幻世界,这一点小小的刺激已经足够了。一个拉丁文的起首字母变成了母亲散出香气的脸孔,圣母经(Ave Maria)祈祷文的延长音符变成了天国的大门,一个希腊字母成了一匹奔腾的马,变成了直立的蛇。蛇的咻咻响声在花下消失,然后转瞬间又变成没有生气的文法书页了。 他难得谈起这样的事,只有两三次把这个梦幻世界告诉过那齐士。 “我以为,”他有一次说,“路上的一片花叶,或是一只小虫,也比整个图书馆里所有的书更有意义、更富内容。文学与语言是没有什么可说的。竟有时在写任何一个希腊字母,不管是Thetp(台泰)或Omega(俄美格)时,我只有把笔尖稍为转动一下,字母就变成了一条摇尾的鱼,这使我想到世界上所有的小溪与河流,想到所有寒冷与潮湿的东西,想到荷马(Homer)的海与彼德(Peterus)所涉的水。然后字母变成一只鸟,摇摇尾巴,拍拍翅膀高兴地啼着飞走了——嗳,那齐士,你大概认为这种字母不重要吧?我可要告诉你:神用来写世界的就是这种字母。” “我认为它是最重要的,”那齐士悲伤地说,“是魔术的文字,所有的恶魔都用这种字来发誓。自然,这种字对于促进科学是不适宜的。精神是固定的,相信自己的符号,喜欢有形的、存在于现实的东西,不喜欢生成的东西。精神喜欢必然性,不喜欢可能性。精神是不容俄美格变成蛇或鸟的。精神是不能在自然中生存的。只能在反自然中生存,只能在与自然对立中生存。戈特孟,你现在相信了吧?你是决不会变成学者的。” 当然,戈特孟早就这样想过了,这是他很了解的。 “我根本不再努力去啃你们的精神了,”他半笑出声地说,“精神与学问的关系对我都是一样的,正像我与我父亲的关系一样:我相信我非常爱他!相信他说的话。但当我母亲却因此不会再出现时,我又明白了什么才是爱,拿父亲和母亲的样子互相比较,父亲的样子突然一下子变得又小又矮又丑,又讨人厌了。我现在把所有精神上的东西比作父性的,而不是母性的,是母性的敌对,我对它有着轻视厌离的倾向。” 他开玩笑地说,可是没有什么办法使他的朋友转悲为喜。那齐士默默地笑着他,眼里流露出爱意,接着说:“我懂你的意思,我们现在不用再争论了。你是清醒了,你现在也已知道了你我之间的不同,知道了母系与父系之间的区别,明白了灵魂与精神之间的歧异。你也马上会觉悟的,你在修道院的生活与你所努力追求的神父生活都是错误的。你父亲的做法也许是要以此赎你所想念母亲的罪,或许只是要报复你母亲。现在你难道还相信把你全部生活留在修道院里会是你的命运吗?” 戈特孟沉思地注视着他朋友的手,这是一双高贵、可爱而瘦削的白手,没有人会怀疑这是禁欲者与学者的手。 “我不知道,”他以歌唱似的、有点犹豫的声调拉长着说,“我的确不知道。你对我父亲的判断有点过火了。父亲并不是像你所说的那样差。不过你说得也有些道理,我在这修道院三年多了,父亲还从未来看过我。他希望我永远待在这里。也许这样更好,我自己也希望如此。可是直到今天我仍不知道我到底愿意和希望些什么,以前的一切都简单得像教科书里的字母。现在则什么都不简单,已经不再只是字母了。每件东西都有许多意义与层面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目前我还无法考虑到这些事情。” “这也不必,”那齐士说,“你该走的路已经明朗化了,那条路就是开始把你引回你母亲那边的路,你现在已经变得更接近你母亲了。就你父亲而论,我想我对他的判断并不过火,难道你愿意回到他那里去吗?” “不,那齐士,绝对不会的。我要是想回到父亲那里去的话,我就不在这里了,甚至现在就走,因为我不要做学者,我的拉丁文、希腊文与数学早已足够了。不,我不愿回到父亲那里去……” 戈特孟沉思地呆视半晌,突然喊道:“你不断地同我说话并质问我,这些都一一记在我心底,你是要我把自己说出来吗?现在你又问起我是否会回到父亲那里去,这使我突然明白了,我不愿意,你要怎么样?你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你对我讲过许多话,当初我听了一点也不懂,后来才想到这是多么重要!你说我是属于母亲的关系,你发现我受到某种影响而忘记了幼年的时光,这些你是从什么人那里知道得这样清楚的?可以教教我吗?” 那齐士微笑地摇摇头。 “老兄,你别学啦!有些人天生就能学得许多事的,但你不属于那种人,你不是学习这类事的人,学了也没有什么用。你有别的天分。你的天分比我高、比我丰富,有些也比我弱,但你有比我更绚丽更艰难的路要走。你有时不愿了解我,时常像一头小马似的抵抗,而我也时常找你麻烦。因为你睡着了,所以我不得不叫醒你,我也使你想到你母亲,起先是难过的,而且很难过,发现你像个死人般倒在回廊上。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不,你别抚弄我的头发!不,让它去!我受不了。” “那我就什么也不能学了吗?永远是个愚蠢的孩子吗?” “你同别人学的不一样,小子,你能向我学些什么?算了吧!” “哪里,”戈特孟喊道,“我们不是变成朋友了吗?哪有距离接近反而感情疏远的友情呢?你已厌我了吗?我冒犯了你吗?” 那齐士两眼望地,焦灼地来回走动,然后在朋友面前站住了。 “算了,”他柔和地说,“我知道的,我并不讨厌你。” 他怀疑地望着朋友,然后又踱起步来,目光从瘦弱而坚定的脸上灼灼逼近着戈特孟,肯定而小声地说道:“戈特孟,你听着!我们的友情是美好的;有目标,且已达到,它把你唤醒了,我希望继续这种友情,永远向新的目标进行。但是现在没有目标,因为你的目标还不知道,我既不能指导你,也不能陪伴你,你去问你母亲,去问她的芳影,去听她的话好了!我的目标就在这里,在修道院里,它随时都在呼唤我。我可以做你的朋友,但我是不许有友情的。我是教士,是发了愿的。我在授任圣职从事教师的工作前,还须有好几星期的禁食与祈祷,到那时我就不会再谈世俗的事,也不能同你谈这些事了。” 戈特孟明白了。他悲伤地说:“你这样做,好像我也将会永久加入教团似的。当你修行完毕,禁食、祈祷与通宵不睡之后,你的下一个目标是什么呢?” “你是知道的。”那齐士说。 “哦,你在几年之内会当教务长,也许已经是校长了。你会改善教育,扩充图书馆,也许你会写许多书。是吗?哦,你是不会出书的。那么,你的目标是在哪里呢?” 那齐士微弱地笑道:“目标吗?也许我会当校长直到老死,死于院长或主教任内,这都是一样的。我的目标是把自己的工作做好,用我的性质、气质与天分去寻求最好的土壤,最大活动的范围,此外没有别的目标。” 戈特孟:“做神父不是其他的目标吗?” 那齐士:“哦,当然,目标多的是。当神父是生活的目标,学希伯来文,注解亚里斯多德,或是修饰修道院的圣堂,闭起眼来冥思,还有其他种种事情。这些对我来说都不是目标,我既不愿增加修道院的财富,也不想改革教团或教会。我只想尽可能做些精神上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懂,这不就是目标吗?” 戈特孟在考虑回答的话,想了好一会儿。 “你有理,”他说,“是我阻碍在你达到目标的路上吗?” “哦,戈特孟,妨碍吗?没有人比你要求我的更多了。你给我种种的难题,但我不怕困难,我要从困难中学习,并且已经克服一部分了。” 戈特孟打断他的话,半开玩笑地说:“奇怪,你克服了困难!我可要说:如果你帮助我,开导我,使我的心灵恢复健康——这就是你真的做了精神方面的事吗?你也许会用精神把修道院里一个热心与善意的初学者夺去,也许在教育一个精神上的敌人,他正是你所做和所想的那种竭力的反对者,你认为这是好的吗?” “为什么不是呢?”那齐士很认真地说,“老兄,你对我依然懂得这样少——我多半已破坏了你将来要做神父的事,目的是要给你开一条不是寻常命运的路,即使你明天会把我们整个美丽的修道院化为灰烬,或者把一种疯狂的迷信散布于世,我对帮助你开路的事仍然是不会后悔的。” 他把双手亲昵地搭在朋友的肩上。 “嗳,戈特孟,不管我是教师或院长,无论我是听告解的神父或别的,遇到强而有价值的特殊人物,我也不会揭露他的秘密,不会要求他的,这些也是我的目标之一。我告诉你:我们可能有不同的命运,但你若在必要时真诚地呼唤我,我还是不会不关心你的,决不会的。” 这像是离别前的话了,事实上这确是一番告别前的滋味。当戈特孟站在朋友面前注视着对方那副决断的脸容,并望着他那饱含意志的眼睛时,他觉得现在二人不再是兄弟与朋友了,他们的路已经分开了。站在戈特孟面前的人不是梦想家,也不是期待命运呼声的人,这个那齐士的确是个有固定秩序与义务的人,是教团、教会与精神的仆人,也是战士。但戈特孟现在明白了,自己不属于这类人,他没有故乡,有一个不知名的世界在等着他。那也是他母亲曾经同样遭遇过的,她舍弃了家园,丈夫与孩子,共同生活与秩序,义务与名誉,去到不知名的远方,大概早已在哪儿没落了。她没有目标,正像他一样。别人有目标,他没有。那齐士早已把这一切看透了,他所说的是对的啊! 自从这天之后,那齐士不见了,似乎突然消失了。有另外一位讲师来上他们的课,他在图书馆的位置也空下了,但他还在这里,并非完全的隐没,有时看见他横过回廊,有时听见他在教堂里低语,跪在石板上。戈特孟知道他是开始高深地修道了,夜里要禁食和起来3次。他还在这里,却已迈入了另一个世界;虽可见到他,但却有如昙花一现,无法与他交谈,与他同住。戈特孟知道:那齐士还会再出现的,他会坐到他的书桌上和餐厅的椅子上,他会再与他谈话的——但是不会再有以前的交情了,那齐士恐怕不再属于他了。戈特孟这样想的时候,也明白自己是在修道院过着教会般的生活,学文法与论理学,读书与精神方向,虽然都是重要和喜欢的,但事实上只有那齐士是他唯一喜欢的人。那齐士的模范引诱了他,像他自己一样,成了他的理想。不过院长也是他所尊敬喜欢的人,他把他看作崇高的模范。但其他的人物,无论老师、同学、寝室、餐厅、圣事、祈祷、学校或整个修道院,只要没有那齐士在,所有的一切对他就没有意义了。那么他还待在这里做什么?他在等待,像是在雨中犹豫不决的游客一般,站在修道院的屋檐与树下等待,像个异乡人般等待,所看到的只是些陌生人的冷淡面孔。 这时候戈特孟的生活只是充满了犹豫和离情。他到处去看那些他喜欢的地方或是有意义的地方。虽然少数人的脸孔的确有不可思议的奇妙,使他仍然难以告别,例如那齐士,老院长达业尔,善良可爱的安再谟神父,友善的门房,有趣的邻舍磨坊——但这些人几乎也变得不现实了,比这些人更难于告别的是在圣堂里的大石圣母雕像,还有大门口的使徒像。他在那里站了好久,也在合唱团的椅子上,在美丽的浮雕,在回廊的喷泉前,在有3个兽头的廊柱前,还有前院中的菩提树和栗树下流连。这一切都曾使他日夜惦念,难以忘怀,成为刻画在心中的一本小画册,然而现在它们也已开始失掉现实性,变成宛如幽灵般游移不定。他也想到喜欢他的安再谟神父,他曾与他一起去找过草药,到修道院的磨坊边去看仆役们,有时还和他们吃酒与烤鱼,可是这一切都已过去,只留下模糊的记忆。对面教堂与忏悔室一片阴暗,他的朋友那齐士就在那里,但对他来说也已成为影子似的,没有了生气。他周围的一切都已失去了真实性,所呼吸到的尽是秋风与盛夏过后的萧索。 现在他的内心只有不安的心跳,如芒刺般的渴望,梦见的是痛苦与喜悦,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真实的东西。他现在的心境就是如此,自己已不能做主,无论是读书或用功,或是在同学们之间,他都会沉落得把一切忘记,只以内心的激湍与声浪为依皈,那些激湍与声浪已把他抛进幽暗的深井里,在这有色的深井里充满童话般的体验,它们的声音都像母亲的呼声,它们的成千双眼睛也都成了母亲的眼睛。 第六章 有一天安再谟神父要戈特孟到他的药房去,这是个整洁芳香的草药室,戈特孟对这里很熟悉。神父拿一支晒干的野生植物给他看,那植物是清洁地保存在纸里的,他问他是否认识这东西?戈特孟说认识,它就是小连翘。他详细论明了它的特性。老神父满意地与这位年轻朋友约定,要他下午去多采些小连翘,并把长有这种植物的地方告诉戈特孟。 “你今天下午不用去上课了,你不用反对,这对你不会有损失的。何况自然知识也是学问,并不只有呆板的文法才是学问。” 戈特孟为了这事高兴非常,这可以使他好好采集两三小时的花,不必呆坐在教室里。他还请求管理马厩的人,把勃雷斯借给他。他在午餐后就去马厩把马牵出来,马儿对他很亲昵,他一跃上马,便骑向温暖光辉的野外去了。他骑了一个多小时,享受了空气与原野的香气,随后想到神父要他做的事情,于是赶往他的目的地去。他把马拴在一株枫树下,还在马耳旁唠叨了一阵,把面包喂了它之后就去采集植物。这里有几块荒芜的田地,四处杂草丛生,有枯萎了的罂粟花,许多种子已经成熟的荚壳,盛开的苣莴与变色的蓼属,蜥蜴盘踞在田地之间的几堆乱石里。小连翘才刚开黄花,戈特孟开始采集。当他采了一大把时,就坐在石头上休息。天气颇热,他眺望着远处阴凉的森林,很想到那边去歇凉,可是又不愿远离那些要采的植物和他的马。他坐在热烫的田地小圆石上,为了要看逃走的蜥蜴再回来,所以静静地坐着,一面嗅着小连翘,一面把它们的小叶子对着阳光,观察那无数细小的芒刺。 妙啊,他想,这些小小的叶子都有数以千计的细小芒刺,如同刺绣般精巧,像是天空的小星星。事实上,一切都是奇妙的,如蜥蜴、植物、石头,无一不是奇妙的。安再谟神父多么喜欢他,连小连翘都要他来采。神父的脚有些日子不能动了,而他的医术却不能把自己治好。也许他有一天会死去,而草药室里的草药仍然香气袭人。不过老神父也许还会活很久吧,或许十年、二十年,头上始终还是同样留着银白如丝的皤皤白发,眼旁也同样还是奇怪的皱纹。可是戈特孟会同他住上二十年吗?啊,一切是多么的奇妙,一切是多么的令人费解,真是可悲啊!人其实是一无所知的,这样的生活,无论是在地上徒步往返,或是在林中策马而过,一路看见的大都是疑团满腹、受约束和渴望的人。晚上的星星,蓝色的钟形花,碧绿的芦苇湖,人或牝牛的眼睛,有时这些东西都像是从来没有看过似的,而且是长久渴望出现的,等到这一切都看清楚了,那瞬间又过去了,什么也没有,这真是难解的谜!是秘密的魔术!终于人变老了,即使像安再谟神父那样的滑稽,或者像达业尔院长那样的老成,依然是一无所知,依然是翘首盼望和等待。 戈特孟拾起一个空的蜗牛壳,这个落在石缝之间的壳被太阳晒得很热,听来有微微的嗡嗡声。他潜心注视蜗牛壳的螺纹,像一个小巧的冠冕,里面的孔穴是亮亮的,珍珠串似的。他闭上眼睛,用手指触摸蜗牛壳的外形纹路,这是他的老习惯,也是一种游戏,空蜗牛壳在他手指之间转动,摸起来是光滑的、轻轻的,那样子很有趣,像是不可思议和有魔术似的。他在梦想,这是学校和学问的缺点之一,一切东西看来都是平面的,好像只有二次元(Zwei Dimensionen)似的,这似乎是精神的趋势。他觉得这就是整个理性世界所欠缺与没有价值的显示,但他却不愿认定这种想法。这时候蜗牛壳从他手指上滑下来了,他疲倦得想睡,直把头俯在杂草上。这些杂草被太阳晒得愈来愈干,他也在阳光里睡着了。蜥蜴在他鞋上奔走,膝上的草都压扁了,勃雷斯也在枫树下不耐烦地等着他。 有人从远处的森林里走向此处而来:一个穿着褪了色的蓝裙子、黑发上围着红头巾、脸孔被夏天的太阳晒黑了的少妇,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包袱,嘴里含了一枝火红的丁香。她看见躺着的戈特孟,老远就在好奇与怀疑地注视他。她小心地走近了,赤着脚,站在戈特孟面前。现在她不再怀疑了,这个漂亮而睡着的少年不像是坏人的样子,她开始喜欢上他了——这个人到这荒芜的田地来做什么?哦,他采了花,她微笑地望着那些已枯萎了的花。 戈特孟刚从梦中的林径归来,睁眼一看,自己的头正枕在一个女人柔软的膝上,她那陌生而近在咫尺的眼睛,温和地注视着他刚睡醒而诧异的眼神。他并不吃惊,这不会有危险的,她如同温暖的褐色之星般顾盼着他。现在那女人在他有点诧异的目光之下微笑了,是愉快的微笑,他也开始逐渐地微笑起来。她的芳唇向着他微笑的唇低压下来,二人就在一个温柔的吻中相互招呼,戈特孟在吻时就想起在村中的那个晚上,想到那个有辫子的小姑娘。但吻还没有完,女人的嘴还留在他的嘴上,不断地在吻,在舐,在引诱,最后他的嘴唇也贪婪而有力地吻着,连他的血液都吻得从内心深处醒过来了。戈特孟已经被长吻得情不自禁,热情如火,爱的短暂喜悦把他整个笼罩住了,热情燃烧得加同黄金之光,不断地闪耀。他闭起眼,把脸扑在她的怀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女人静静不动,轻抚着他的头发,随他慢慢地摆布。最后他张开了眼睛。 “嗨!”他说,“嗨!你是谁?” “我是李瑟。”她说。 “李瑟,”他吟味这个名字似的重复地说,“李瑟,你是一个可人儿。” 她把嘴凑近他的耳边,喁喁地说:“嗨,你是第一次吗?除我之外,你还没有尝过这种爱的滋味吗?” 他摇摇头,然后蓦地站起来,回头四顾,一看是在田野中光天化日之下。 “哦,”他喊,“太阳已快下山,我该回去了。” “去哪里?” “到修道院,去安再谟神父那里。” “去圣母泉?你是那里的人吗?你不想同我在一起吗?” “我愿意。” “那就留在这里好了!” “不,这不好,我还要再去采些草药的。” “你住在修道院吗?” “是的,我是学生,不过我已不再是那里的人了。李瑟,我能到你这里来吗?你住在哪里?你家在哪里?” “我的宝贝,我是没有家的。你愿意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哦,你叫戈特孟?乖乖,再给我一个吻,你就可以走了。” “你没有家?那你睡在什么地方呢?” “如果你愿意,就同我住在林中;要不,就在干草堆里。你今夜来吗?” “好,到哪里去?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 “你会学小鸟叫吗?” “我从来没试过。” “你试试看。” 戈特孟试学小鸟叫,逗得她笑了。“我学得蛮像的。” “那你今夜从修道院里来,学小鸟叫好了,我就在附近等你。戈特孟,我的甜心,你喜欢我吗?” “哦!李瑟,我很喜欢你。我会来的,祈主保佑你,现在我必须走了。” 戈特孟于黄昏时骑着出汗的马回到修道院,看见安再谟神父很忙,心里就高兴。有一个小修士在河里赤足嬉戏,被石子尖儿刺破了脚。 现在去找那齐士是必要的,他就问在餐厅里轮值的那些初修者。他们回答说那齐士没有来晚餐,今天是他禁食的日子,现在大概已睡着了,因为他夜里要祈祷。戈特孟连忙跑进修道院里面,他的朋友是在忏悔室里苦修的。他未加考虑地便跑进去,在门口没听见丝毫声音,于是他就轻轻地进去了。他没有想到,这是绝对禁止的行为。 那齐士躺在狭窄的木床上,恍如黑暗中的死人,脸色苍白,双手交叠地放在胸上。但他的眼尚未合上,也未入睡。那齐士没有动,默然望着戈特孟,也没有责备,好像沉潜在不同的时间与世界里,乏力地听朋友对他说的话。 “那齐士,对不起,原谅我打扰了你,这不是一时的兴奋。我知道你现在是不许同我谈话的,但我有迫切的话要告诉你。” 那齐士怒目而视地深思,但尽力地清醒过来。 “有必要吗?”他声音低沉地问。 “是的,这是必要的事。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这倒是必要的。你不会白来的。来,坐到我这里来,今天的第一次祈祷还有一刻钟才开始。” 他从没有铺被褥的床板上坐起来,戈特孟坐在他的旁边。 “请你原谅!”戈特孟歉然地说。这房间,这张什么也没有的木床,那齐士彻夜紧张后的脸,有一半心不在焉的眼光,都显示出戈特孟是不该闯进来的。 “没有什么是需要原谅的,你不必顾虑我,我没有什么不舒服。你说你是来告别的吗?你就要走了吗?” “我今天就要走了。哦,我无法事先告诉你,那是突然决定的。” “是你父亲或他派了人来吗?” “不是的,是生命本身使我决定的。我要走,不用父亲来,也不用得到许可。我连累了你,我要逃走了。” 那齐士把自己又长又白的手指,从宽大的僧服袖里伸出来,细瘦有如幽灵。他严肃而凶恶的脸上一无笑容,倒是他的声音温和地说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你把话简单明了地说好了——你必须告诉我,你是怎么啦?” “还是你说吧!”戈特孟请求道。 “你恋爱了,你认识了一个女人。” “你怎么又会知道呢?” “从你的样子上,我看得出来的,恋爱时是有那种陶醉的特征的。好吧,你有话就说。” 戈特孟把手怯怯地搭在朋友的肩上。 “那齐士,你说得不对,这次完全是另一回事。我在外面田地上,被阳光晒得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的头枕在一个美丽少女的膝上,我当时以为是我母亲来接我了。不,我认为这女人是我母亲,但她有褐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而我的母亲同我一样是金发,看来是完全不同的。不过那人就是母亲,她用母亲的声音呼唤着,她是母亲派来的。她把我的头抱在她腰间,对我微笑得像一朵花,而且喜欢我。她在第一次吻我时,我觉得自己已融化了,有说不出的甜蜜,我在睡着时所觉得的一切希望,所有的梦,甜美的不安,种种的秘密,醒来时一切都变了,像魔术般,这都是有意义的。她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有哪种秘密。她在半小时内教了我不知有多少的经验。现在我明白了,我突然觉悟了自己不再是这个修道院的人了,一天也不会再留下了。我要走了,马上就到那里去。” 那齐士一面倾听,一面点头。 “这虽是突如其来的,”他说,“但也差不多是我所能预料的。我会时常想到你的,你走了我会感到寂寞的。你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做的吗?” “如果可能的话,那你就同我们院长说明一下,要他别太责怪我。在这里除了你之外,他是唯一认为我是不平凡的人。只有他与你。” “我知道……还有别的事吩咐吗?” “对啦,还有件事。如你以后想念我时,就为我祈祷吧!那……我谢谢你了。” “戈特孟,你怎么这样见外呢?” “这是为你的友情,为你的忍耐,为一切的一切,你……以及,你没有阻止我。” “我怎么会阻止你呢?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戈特孟,你真的要去那里吗?有目的地吗?真是要到那女人那里去吗?” “是的,我要同她去。我没有目的,她是个流浪的陌生女郎,也许是个吉卜赛女郎。” “真的,你说说看,你知道她会长久和你在一起吗?我想,你是不该太相信她的。她也许有亲戚,也许有丈夫,谁知道人家会把你怎样看待啊!” 戈特孟倚在朋友身上。 “这我知道,”他说,“虽然我一直没有想到。然而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目的。那女人即使很爱我,也不是我的目的。我到她那里去,并非为了她。只是非去不可,因为我觉得好像有什么声音在呼唤着我。” 戈特孟默默地叹了口气,他们互相偎坐在一起,这虽然是件悲哀的事,可是觉得结束了这场分不开的友情,倒还是幸福的。终于戈特孟又说:“你一定认为我是盲从和鲁莽的。不,我要走,因为我觉得非去不可,因为我今天体验到这样奇妙的事情。不过,我并不认为此去是会很幸运与满足的,也许这条路是艰难的,但我希望这条路也会是美妙的,自愿投到一个女人的怀里去,这是多么美妙啊!如果我说的是蠢话,你别笑我。你瞧,喜欢一个女人,委身于她,紧抱住她与为她紧紧拥住,这和你说的‘迷恋’并不一样,你有点讥笑的意味,然而这不是可以讥笑的,对我来说这是通到生命的道路,是具有生命意义的路——哦,那齐士,我非走不可了!那齐士,我爱你,我感谢你今晚为我牺牲了休息的时间。我离开你是难受的。你不会忘记我吧?” “你别这样说,我受不了!我决不会忘记你的。我希望你能再来,我等你。如果你情况欠佳,那么就到我这里来,或者就喊我——戈特孟,再见,祈主保佑你!” 那齐士站了起来。戈特孟抱住了他,因为他知道朋友畏惧过分的温存,所以没有吻他,只是握紧了他的双手。 天已经黑了,那齐士开启房门,走到对面教堂去,他的凉鞋踏在石板上发出细碎响声。戈特孟跟着这个瘦削的人,直到廊下的尽头,像影子般消失了,教堂的大门没入黑暗中,他一直目送着那齐士,送他去祈祷、尽义务和修德行。哦,这一切是多么不可思议,多么的难解与可惊啊!戈特孟的心里在沸腾,当他为爱所陶醉而来寻访他的朋友时,他的朋友正在房间里反省、禁食和不事睡眠,而他的青春,他的心,他的感官都已钉在十字架上,为此而牺牲,忍受最严格服从的苦行,一心一意以精神为主,把一切变成服侍神的语言!他躺在那里,极度地昏沉与倦怠,苍白的脸,细瘦的手,看来像个死人。可是当自己来时他立刻清醒了,亲切地迎接朋友,倾听迷恋着女人的朋友所说的话,牺牲了忏悔时的有限时间。像这样的爱,像这样放弃自己,完全变成精神的爱,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无法言宣的美啊!另一方面,像今天在田野上阳光辉耀中,那种陶醉的与没来由的感官嬉戏,也是这类型的爱啊!两者都是爱。啊,现在那齐士已看不见了,那齐士在这最后的时刻再度给他这样明白的指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彼此一点也不相似。现在那齐士疲倦地跪在祭台前面,为了将作整夜的祈祷与沉思,在那里作清心的准备,他在夜里休息与睡眠的时间,是不许超过两小时的。而戈特孟为了与李瑟重温那甜蜜的动物性嬉戏,却得从修道院里逃到外面的树下去找她。那齐士对于这样的事没有说过过分严重的话,那就不是坏事。现在他是戈特孟,并非那齐士。他对这美妙而毛骨悚然的谜与混乱,未曾追根究底,而且没有说这是重要的事。他丝毫没有阻止自己继续走向他无知而愚蠢的路,丝毫不知道深夜在圣堂里祈祷的朋友对他的期待并不亚于那个等待他的美丽、热情的少妇。 当他心里被种种烦恼的感情激动时,他已逃到院中的菩提树下,进入了磨坊。当他突然联想起最初那晚“到村里去”的事情时,不由得微笑了。那时戈特孟与康拉德是走这条秘密的路离开修道院的。当时他参加了那个被禁止的行列时,心中是多么慌乱和可怕啊,可是,曾几何时,今天他要永远离开这里,走上更被禁止且更加危险的道路,却反而一点也不怕了,因为他不再想到门房,不再想到院长与老师了。 这次小河上没有木板,他不得不涉水过去,把脱掉的衣服,向对岸掷去然后涉过又深又急的河流,冷水直淹胸部。 当他过河后,穿起衣服时,又想到了那齐士。他的眼前又很清楚地看见那个聪明的,带点嘲笑意味的那齐士;听见他先前讲了这许多愚蠢的话,他显然是很痛苦的样子。戈特孟脑中现在又清清楚楚地浮现出那齐士当时所说的几句话了,那齐士说:“你睡在你母亲的怀里,我醒在荒野里。你的梦中人是少女,我的梦中人是少男。” 戈特孟一时心灰意冷,独自站在黑暗中,内心空虚无比。他的背后就是修道院,虽然不是真正的故乡,却是一个他所喜欢而且愿意久居的地方。 不过他同时又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了:现在那齐士不再是博学而能给他忠告的指导者了,他今天去的地方,是需要自己单独发现的,用不着那齐士的引导。他有了这种想法,反而觉得高兴,他曾经忧郁与羞耻的,依附的年代已经过去,现在他已不再是小孩与学生了。然而,他虽然知道了这些,可是——告别又是多么难过的事啊!他也许有一段很长的时间,甚至是永远地要与那齐士分手了,不知道他的情形,听不到他的声音,再也看不见他高贵的眼睛啦! 戈特孟顺着石子路走下夫,走到距离修道院约莫一百步的地方,又站住了,尽量学鸟叫,远处河的下游有同样的鸟叫声相呼应。 “我们彼此都像动物鸣叫了。”他这样想时,又记起下午相爱恋的时候来了。现在他才明白,他与李瑟之间的谈话,是在爱抚之后才讲的,而且也只是几句无关紧要的话,而他与那齐士的话却是好久、好重的。现在他才觉得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不需言宣的,是互相用鸟声引诱的,那种话是没有意义的。他想,好吧,今天不必再讲话和思想了,只是去找李瑟。只要到这种无言的、盲目的、沉默的感觉与触觉的地方去,到那融化这种喘息的地方去。 李瑟早已等在那里了,她从林中出来接他。他伸出双手去抱她,用柔和的手抚摸她的发与颈项,还有那柳腰与丰臀。他与她携着手,没有言语,向前迈去,朝向黑暗的林地走去。他跟着她,她好像狐狸或黄鼠狼似的用夜眼瞪视着,毫无阻碍地前进,他随她进入夜里,进入林中,进入没有语言和思想也没有光的神秘之地。他再也不考虑了,也不再想已经离开了的修道院与那齐士了。 他们默默地走过黑暗的林中,有时踩在软如弹簧的青苔上,有时跨到硬硬的树根上,不是穿过稀疏的高大树顶下看得见天的地方,就是走进漆黑的所在。矮树枝不时碰到他的脸,黑莓的刺也不时勾住他的衣裳,而她却处处熟悉,通行无阻。经过一段颇长的时间后,两人已来到离松树不远的地方,广阔的夜空当头,这里已是树林的尽头,那青草山谷迎着他们,有一股甜香的干草气味。两人涉过水流悄然无声的小溪来到了旷野,这里比林中更为幽静,没有沙沙的树枝声,也无夜里四飞的虫类,更听不见枯木的折裂声。 李瑟在一处大干草旁站住了。 “我们住在这里。”她说。 两人坐在干草堆上,彼此都有点疲倦。他们躺在那里,静静地谛听,觉得额上的汗已干,脸上渐渐变得凉快。不久,戈特孟恢复了精神,把膝盖收缩和张开着玩,呼吸夜与干草的气息,不思前想后,渐渐地被爱人的香气与温情吸引住并着迷了,他不时抚摸她的手,热情开始奔放,两人也愈来愈挨紧了。不,这里既不用言语,也不需思想。凡是重要的与美丽的,他都清楚地感觉到:他与她的青春活力、朴素健康的美、情欲与渴望;他明白地觉得,她这次希望的爱与第一次时不同,这次她不愿引诱他,也不教他,而是等他动手和迎接他的欲望。他静静地使热流通过体内,愉快地接受无声的、暗中滋长的情火,情火在他们身上活跃,小床上呼吸着爱的气息,正当戈特孟的脸俯在李瑟的脸上时,两人的嘴唇在黑暗中开始接吻,他突然看见她的眼睛与额上放出柔和的光,使他看得不胜诧异。然后他渐渐明白了,转过头来,一轮明月高挂在又黑又广的林梢,白色的柔光照在她额上与腮上,显出圆滑的颈子。他不由得赞叹:“你多美啊!” 她像接受礼物般地微笑起来。他坐起身来,轻轻地把她的衣服从头上脱下,一件又一件,直脱到把肩和乳房裸露在冷冷的月光下为止。他的眼在看,嘴在吻,如同着迷似的,女人垂下眼睛,好像这时才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美丽般,也发出了虔敬的神色。 第七章 在明月当空,银光泻地时,这对情人已经忘记了曝在柔光中的床上嬉戏,一起安然入睡了。当他们醒来时,彼此又激起了新的热情之火,再度在两情缠绵中重新睡着了。他们在最后的拥抱之后,疲倦地躺着。李瑟深深地把脸朝向干草,痛苦地呼吸着,戈特孟不动地仰卧,两眼盯着疏淡的月光,两人的心里都兴起了深深的哀愁,像要用睡眠来逃避似的。他们睡得又熟又绝望,巴不得这是最后且永远不醒的睡眠,把他们一辈子的睡眠在这数小时内一起睡掉。 当戈特孟醒来时,看见李瑟正在整理她的黑发,他模糊地注视了片刻之后,才茫然地恢复了过来。 “你已经起来了?”终于他说。 她像受惊似的,突然转过身去。 “我现在必须走了,”她有些厌烦与困惑地说,“我不想叫醒你。” “我已醒了,我们非再走不可吗?可是我们没有家呀。” “没有家的是我,”李瑟说,“你可以回修道院去。” “我像你一样,已经不再属于修道院了,我已孑然一身,没有目的。当然,我是要和你一起走的。” 她侧目而视。 “戈特孟,你不能和我一起走,我现在非回到我丈夫那里不可了,他会因为我睡在外面而打我。我只好说自己迷了路,当然,他是不会相信的。” 这时戈特孟想起那齐士的先见之明,现在正是应验他所说的话了。 他站起来,同她握手。 “是我弄错了,”他说,“我以为我们两人可以在一起的——你真的是要趁我睡着时逃走吗?” “啊呀,我怕你会生气,也许还会打我。现在好了,我丈夫会打我了,其实我也不愿挨你打。” 他抓住她的手。 “李瑟,”他说,“我不打你,今天不打你,永远都不打你。要是他打你,你愿意跟我走吗?” 她想挣开手,用力地拉。 “不,不,不!”她哭喊着,他的确觉得她的心并不向着他,宁愿受别人的打,也不要听他的好话,所以他放了手。她开始大哭起来,并且跑了,双手捂在泪光模糊的眼上,狂奔而去。他不再说什么,目送她离去,看见她跑过已收割了的牧场,像被一股什么力量吸引过去似的,使他不由得一阵心痛。他也联想到,自己也是被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吸引来的,心底有些怅然。她已经弃他而去了,身心无比疲倦,在模糊中又睡着了。等到他再度醒过来时,太阳已经高高地照着他。 他已经睡够了,站起来,跑到溪边去洗脸、饮水。回味起夜里的缠绵,那种甜蜜的感觉,有如异国的花朵,多么富于娇美的感觉,凡是感觉过的、尝过的、嗅过的,他都一再回味着,一次又一次地回味着。这个陌生的、被阳光晒黑的女人,给他带来了多少的梦,使他重新涌起几许好奇的心。多少的渴求,有如蓓蕾变成盛放的花朵般,无比的新奇鲜美。 然后他看着呈现在他面前的田地和荒野,干涸的未耕地和黑暗的森林,背后的房屋,磨坊、村庄与城市,世界开始在他面前展开,等待他,吸收他,给他快乐的痛苦。他已不再是坐井观天的学生了,不再是世外逃禅的人了。这个巨大的世界现在已经变成了现实,他是世界的一部分,他的命运就在这世界里,把世界遮盖起来的天空也在他的上面,所有支配世界的天候也与他有关。他在这广大的世界里是渺小的,小得像一只兔子、一只甲虫,在世界的无止境的蓝色与绿色中奔跑,再也听不见起床、礼拜、上课与午餐的钟声了。 啊,他是多么的饥饿啊!饥饿不由得使他想起一片大麦面包,一盆小麦粉汤,一杯牛奶——他是多么渴望这些东西啊!他已饥肠辘辘,有如饿狼,他一步一步地走着。当他行过小麦田时,麦穗已经半熟,他用手指与牙齿把麦穗剥下来,贪婪地装满了整袋。接着他又看见了榛子,还是很青的,他也高兴地把壳咬开,装了一些。 然后他到了森林,这是一个杂列着檞与榕的松林,其间有丰盛的覆盆子。戈特孟在这里休息,一面吃,一面擦干汗。在那些细硬的林草之间有蓝色的钟形花,淡褐色的蝴蝶飞来飞去。他始终喜欢着圣女盖诺维华(Genoveva)的故事,她曾在这样的林中住过。要是他遇见她,那该多好啊!说不定在林中会有隐者的茅舍,像长胡子的老神父所住的那种在洞里或者用树皮搭盖的一样。也许在这林里住有烧炭的人,他倒是乐于跟他们招呼。若是遇到强盗也没关系,他们必不会为难他的。只要遇到人就好,不管是谁。当然,他也知道也许在这林中再向前进,不管今天、明天或再多几天,都不会遇到谁的,要是真这样的话,他也只好忍受。他想,人用不着多想,听其自然就好了。 戈特孟听见啄木鸟的剥啄声,想要潜过去接近它,可是徒然白费力气,没能看见。终于他发现了,看见啄木鸟像他一样孤单地攀在树干上,热心地在啄木。可惜,人不能同鸟兽说话!要是能喊它,同它客气地谈话,也许还能知道它在林中的生活,听听它的工作与快乐,那该多好啊!哦,但愿人是会变的吧! 他想到在空闲的时候喜欢绘画的事情,用石笔在石板上画过花、叶、树木、动物、人头。他画这些东西经常可以消磨掉好久的时光。有时他会像小造物主一样,按照自己的意思创造,例如在花草上画眼和嘴,把已经发芽树枝上的簇叶做得像人一样,在树上添一个头。他搞这些玩意时,往往弄上一个小时,高兴得像变戏法似的,他能把几根线,从开始的形状变成树叶、鱼头、狐狸尾巴、人的眉毛,连他自己都觉得很是惊奇。所以他说,人是会变的。现在他的想象跟以前一样,想在他的小石板上弄几根线,来变化人的姿态。戈特孟想变成一只啄木鸟,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他要在树梢上做巢,在又高叉平的树干上奔跑,用坚硬的嘴啄树皮,用尾巴上的羽毛支住,会说啄木鸟的言语,把树皮做成好东西。他感到啄木鸟啄木头的声音坚实而动听。 戈特孟在林中遇到许多动物。他遇到好些兔子,那是突然从小丛林里蹿出来的,当他接近时,兔子们垂下耳朵,转身就跑,尾巴下面露出一块白白的。他在一处小空地里发现有条长蛇,蛇没有逃逸,原来它不是一条活蛇,只是一个空壳。戈特孟拿起蛇壳在看,背上有灰色与褐色的美丽花纹,太阳把蛇壳照得亮亮的,薄得像蜘蛛网。他看见有黄嘴巴的黑山鸟,亮起眼在看,然后又怕得低飞逃走了,这里还有许多驹鸟与雀。林中有一个洼地,积了又绿又深的水,水上有些长脚的蜘蛛入神地浮游着,不知是做什么游戏,水面上还有两三只蜻蜓款款飞着,都是深蓝色的翅膀。时已夜晚,他看见——这倒不如说他没有看见什么,只是听见——树叶晃动,听见树枝折断的声音,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动物正以巨大的力量穿过丛林,也许是鹿或野猪。戈特孟站了好久,害怕得浑身哆嗦,兴奋得仔细听那野兽奔跑的方向。他的心激跳地听着,其实四下早已变得鸦雀无声了。 他找不到走出森林的路,只好在林中过夜。当他寻到睡处时,用青苔铺了床,精细得好像他找不到路就要永久住在这里似的。此后他开始每天都要吃草莓、睡青苔,没有办法搭小屋,甚至生火,始终孤单单地待在静静的树林里,逢人就逃,过着与木石同居,与鹿逐游的生活,这真是无限的悲哀。这里看不见人,不用说招呼的话,也看不到姑娘与女人,更无吻可接。他想,要是真落到了这步田地,不如变成动物,变成熊鹿之类的动物,这也还可以放弃永远的幸福,可以爱雌熊雌鹿,这也未尝不好,至少比他有理智与语言,以及其他种种无用武之地的条件好些,比起这样孤单单的、悲哀的、没有爱的死去好些。 他在青苔的床上睡着之前,好奇与害怕地听见许多不懂的、谜般的森林夜里的响声。现在它们都成了他的朋友。他不得不同它们生活,不得不习惯,同它们相争与和好,狐狸、鹿、松与针从都成了他的朋友,与它们共享空气与阳光,与它们共待天明和挨饿,并且成为它们的客人。 然后他终于入睡了,梦见了动物与人,梦见熊吃掉了李瑟,在半夜里蓦然惊醒,不知为什么,只是非常害怕,不断思索。他想到了昨天与今天没有作夜里的祈祷就睡了。于是他起来,跪在床边,把晚课念了两遍,补上昨天和今天的。不久他又睡着了。 早晨他诧异地在林中徘徊,已忘记他在什么地方。现在他不大害怕了,以新的喜悦在林中生活,但不断朝着太阳前进,他发现林中有一段路全是平坦的,只有少数的灌木,树林里有很粗、很老与很直的白松,他在这些像圆柱似的树干间走着,使他想到了大修道院教堂的柱子,现在不正像是他在教堂黑色大门里,看见那齐士的身形消失一样的情形吗?那是什么时候呢?真的,那已经是两天前的事了吗? 他在两天两夜之后。才走出森林,看见了人烟,非常高兴。这里有耕地,种了黑麦与燕麦的田地,以及到处隐约可见的牧场,连绵不绝的狭路。戈特孟摘着黑麦细嚼,那些已播种了的旧地欣然地欢迎他。离开漫长的林野之后,无论是小路、麦子,或是还在盛开而结成白粒的小麦,都像人似的打量着他,使他腼腆起来。现在他又回到人世了!大约一小时之后,他经过一处旧地旁,那里立有十字架,他跪下去祈祷。他在弯过一处突出的丘陵时,站在枝叶茂盛的菩提树下,听见流水的声音,那是从木管通到一个长木槽里去的。他一面喝着沁凉可口的冷水,一面看着用接骨木搭的草屋顶,这里的莓子已经结了黑黑的果实,然而使他深深感动的,是几声牛鸣使他听得那样开心,那样温暖与舒适,一切都像是在招呼和欢迎他。 他向牛鸣的小屋走去,门口坐着一个红发、浅蓝眼睛的小孩,身边放着一钵池水,手上正快活而认真地捏着湿泥巴,泥巴从手指里挤出来,做成圆球,有时还用他的膝盖帮忙。 “小把戏,你好。”戈特孟很客气地说。但这小孩抬头一看,是个陌生人,就咧开小嘴,收起浑圆的险,哇的一声哭着进去了。戈特孟跟了进去,走进了厨房。厨房里暗暗的,他从中午的大太阳光里进来,所以一时什么都看不见。他虽委婉地招呼,却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受惊的小孩听见老人家在安慰他的声音,惭愧得不哭了。最后一个矮小的老太婆从暗处出来了,把手遮在额上,端详着戈特孟。 “老太太,你好,”戈特孟喊道,“我能看见你真高兴!我已有3天没有看见过人了。” 那老太婆老眼昏花地望着他,含糊地问:“你要做什么?” 戈特孟与她握手,还轻抚着她的手。 “老太太,我问你好,我想休息一下,帮你生火。如果你肯给我一点面包,那就好了,不过不必急。” 他看见墙壁旁有一张长椅,就坐下了,这时老太婆切了一片面包给小孩,他紧张而好奇地注视着戈特孟,宛似准备随时可以咧嘴大哭以便跑掉。老太婆又切了第二片面包,交给戈特孟。 “多谢,”他说,“神会保佑你。” “你肚子是空的吗?”老太婆问。 “不,满肚子的覆盆子。” “啊,你吃吧!你是哪里来的?” “从圣母泉修道院来。” “你是神父?” “不是的,是学生,我正在旅行中。” 她半嘲笑半痴呆地注视他,摇了一下瘦弱满布皱纹的脸孔。她要他吃一点,要把小孩牵到阳光里去。当她转回来时,不禁好奇地问:“你知道那儿最近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有一点,你认识安再谟神父吗?” “不认识,他怎么啦?”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他病了。” “病了?他会死吗?” “不知道。他的脚有病,行动不便。” “他会死吗?” “我不知道。也许会死。” “哦,那就让他死吧!我要去煮汤,你帮我砍柴火。” 她把在灶上烤得很干的松木块递给戈特孟,还有一把柴刀。他劈了柴,又看着她把柴塞在灰里生起火来,把大黑锅架在火上。 戈特孟听老太婆的使唤,到井里去提水,把牛乳的脂取掉,坐在有烟的暗室中,看见火光熊熊升起,把老太婆瘦削而满布皱纹的脸照得通红,时隐时现;他听见隔壁有牛的鼻息和发出抵触东西的声音。他很喜欢这里的菩提树,泉水,锅下熊熊的火光,牛吃东西的响声,阴暗房里的桌椅,头发灰白老太婆的操作,一切都是美好的,有着食物与和平,人与人间温暖的感觉,如在故乡。这里也有两只羊,在后面还有一个猪栏,都是老太婆告诉他的。这个老太婆是农夫的老母,那个小孩是她的孙子。这孩子名叫库诺,进进出出的,虽然一言不发且还显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却不哭了。 之后,农夫同妻子回来了,夫妇俩看见家里来了陌生人,都很诧异。农夫原想开口骂人的,却疑惑地把戈特孟拉到门口,要看个清楚,接着他笑了,欣然拍拍戈特孟的肩,要他一同进餐。他们坐下后,大家把面包在同一个牛乳盘里蘸着吃,直到牛乳不多时,农夫才把剩下的全喝了。 戈特孟问,可否让他宿一夜。“不行,”农夫说,“没有地方,不过外面到处有干草,可以在那里找个地方睡。” 农妇把小孩拉到身边,没有说话,但在进餐时,她那好奇的眼睛却望着这陌生的年轻人。他的鬈发与目光立刻引起她的注意,她喜欢他漂亮的白颈子,那细腻的手和优美的动作。这个陌生人高尚而又一表人才,多么年轻啊!她最欣赏和喜爱他说话的声音了,神秘得像歌声一般,充满热力和光辉,一口动听的男子声音,像是求爱般的中听,她巴不得能长久地听到这种声音呢。 农夫在餐后就去畜舍里做事了,戈特孟走出室外,在泉边洗手,坐在低矮的栏杆上,倾听流水的声音,他在这里已经没有事了,应该走了。这时农妇提着水桶出来,把桶放在流着的泉水下面接水,并且小声地说道:“喂,要是你今晚还在附近,我会送东西给你吃的。那边长麦田后面有干草,明天才会搬进来,你愿意到那边去睡吗?” 他望着她有雀斑的脸,看见她提着水桶的粗壮的手,明亮而含有热与光辉的大眼睛,他朝她点头微笑,她已提着满桶水走了,走进黑簇簇的门里,然后消失了。他感谢地坐着,很满意地听着泉水流动的声音。稍后他进去找农夫,还同农夫与老太婆握手致谢。小屋里充满了火、烟与牛乳的气味。这小屋刚才还是归宿与故乡,马上却又变得陌生了。他谢过后就走出来了。 戈特孟发现小屋对侧有个小礼拜堂,附近有美丽的树林,一片结实的老树,树下长有短短的茂草。他站在树荫里,不断在那些粗树之间往返徜徉。奇怪,他想到了女人与爱情,其实这些都是谈不上的。只有那女人的一句话,对他表示了约会的地方,别的她并没有说什么。这有什么用呢?对啦,她的眼睛,她说话的声音有点含蓄,还有她的皮肤是那样的柔美,也许还有股香气,有这样皮肤的女人与男人在彼此渴慕时,是立刻就能认出的。像这样微妙的隐语是值得注意的,戈特孟学习这种隐语是多么敏捷啊!今天晚上!他很高兴,满怀好奇,好像这个高大金发的女人有何等的眼光与声音、何等的手足、动作与接吻似的——这些与李瑟是完全不同的。李瑟现在会已是有着又黑又硬的头发,褐色的皮肤,发出短促的叹息吗?她的丈夫打了她吗?她还想到他吗?她又找到了新的情人吗?正如他今天又找到了一个新的女人一样吗?这一切过得多么快,好像路边到处都是幸福,多么的美妙与热烈,来去多么急促!他虽然在不久前,情愿被杀也甘心通奸,然而这样的幸福到底是有罪的。现在他已经在等第二个女人了,而他的良心却是平平静静的。其实这也许不能说是平静的,因为他的良心时时为通奸与好色而感到不安,觉得这是重罪。他说不出这是什么名堂,觉得这样的犯罪是与生俱来的,也许这就是神学上所说的“原罪”吧?这就对了,生命的本身就像是在罪恶堆里似的——否则哪有那齐士这样纯洁与博学的人会像罪人似的忍受赎罪似的修道呢?还有戈特孟自己,为什么非要觉得老是深深地陷在这种罪恶里呢?那么他是不幸福的吗?他是不年轻、不健康、不像鸟在天空飞那样的自由自在吗?女人们不会喜欢他了吗?他不会对这个女人感到很有兴趣,且不能做她的情人吗?这会觉得是不好的吗?为什么他这样就会毫无幸福呢?为什么在他青春的幸福里,在那齐士的德行与智慧之中,会有这种奇妙的痛苦,轻微的不安,为了过去的事情而深感悲哀呢?他虽然知道自己不是思想家,为什么必须时常深思熟虑呢? 管他的,好在生命是美丽的。戈特孟在草丛中摘了一朵小小的紫花,拿在眼前仔细端详,看到小而密微的花萼里去了,这里有叶脉相通,有纤细的器官呼吸;这像是在女人的子宫,或是思想者的头脑里,育有快乐的生命似的。啊呀,为什么人们对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知道呢?人为什么不能同这朵花说话呢?可是两个人之间如果没有互相谈过话,那该是幸运的;特别是,如果有爱情而又不需要说话时,爱一定是充满误解与愚昧的吧!喏,李瑟的眼睛在快感达到顶点时,半闭得只看见眼自在眼缝里闪动——这不是诗人和学者的千言万语所能表达的啊!哦,什么也不用说出来,也不用想的——人是只有说迫切需要的话,只有想迫切冲动的事情就好了。 他端详着这些微小的草叶,觉得叶子长在茎的周围是多么好看,排列得多么整齐,美得像古罗马诗人佛琪(Vergil)的诗句,是戈特孟所喜欢的;可是在佛琪的若干诗句里,其明显、聪明、美丽与意义,还不及这些长在茎上的细小叶子,如同螺旋形秩序的一半。这朵花是多么欢乐,何等幸福,是多么富于创造、高贵与意义的行为啊!要是有人能创造出一朵这样小的花,那该多好!可是任凭你是英雄、帝王、教皇和圣人,对这些都是无能为力的。 当夕阳快要消失时,他找到了农妇告诉过他的那个地方。等候在那里,知道将会有一个女人来此,带来出自内心的爱,这样的等待,可说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她来了,用一块麻布包了一个大面包,一片咸猪肉。她把包裹解开,把食物放在他面前。 “这是给你的,”她说,“你吃吧!” “等一下,”他说,“我吃过面包后还不饿,我饿的是想你。哦,你让我看看,带来的是怎样的美啊!” 她带来的真是美不胜收,亟待滋润的嘴唇,健康而洁白的牙齿,被阳光晒红的手臂,可是颈子以下隐藏着的肌肤却是又白又细的。她几乎没有说话,可是咽喉里却有着美丽动人的声音,像歌唱似的,当她触到他的手时,那是一双多么纤美多情的手,是她从来没有感觉过的。他望着她的肌肤,还有她咽喉中如同猫叫的声音。她没有李瑟会调情,但比李瑟更有劲,好像她要用力把情人的颈子撕裂开似的。她的爱像小孩似的,是贪婪的,强而有劲,且依然保持了羞耻心;戈特孟正是如鱼得水,其乐陶陶。 她不久就要回去了,叹着气,舍不得离去,却又不便逗留不去。 戈特孟又是孑然一身,悲喜交集了。稍后,他想到了面包,咸肉,就独自吃起来,这时已经是夜阑人静了。 第八章 戈特孟已经流浪了一些日子,每到一处便住宿一两天,到处受女人的渴慕与佳惠,受太阳的焦灼。因为流浪与饮食的欠缺,他变得瘦了。许多女人在清晨大早与他告别而去时,有些还流着眼泪。他有时也想到:“为什么没有女人会留在我身边?为什么她们爱我,为了一夜的爱情而愿意破坏她们的情操?为什么她们都这样急忙回到丈夫身边去?为什么都怕丈夫殴打呢?”没有一个女人真心地请求他留下,也没有一个女人请求跟他离去,共享爱情,一起在流浪中甘苦共尝。他确是未曾邀请过别人,也没有想到去引诱别人,自己心中是自由自在的,不曾记得曾经倒在他情人怀中时的渴望。但他是奇妙而有点悲哀的,爱情到处都是同样的短暂,女人们的爱像他自己的一样,来时热情如火,去时烟消云散。这样是对的吗?随时随地都是这样的吗?难道这是由于他的缘故,女人们对他这样倾心,发觉他是多么英俊潇洒吗?可是她们除了要求他在干草堆里,或是在青苔上作短暂无语的勾当之外,难道就不期望别的了吗?她们会这样是因为他过着流浪生活,居无定所,无法给她们保障而觉得沮丧吗?还是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女人们把他当作漂亮的玩偶玩弄,然后就都回到她们丈夫那里去,即使她们会挨打也不在乎吗?这些都是戈特孟所不知的事情。 戈特孟因为女人而学到了不倦不怠。的确,他对那些没有丈夫、对男人一无所知的年轻姑娘更是心向往之,渴慕地爱着她们;可是姑娘们大多数是可望而不可及,都是可爱的、胆怯的和谨慎的。不过他也乐于向女人们学习的,每个女人都会给他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一种姿势,就是接吻的方法,或是特殊的玩弄技巧,方法极为别致,或是依从,或是自主。戈特孟全都学会了,如同孩子般事事不厌,一味好奇,适应任何的诱惑,他本来就是用这些来赢得女人芳心的。单是他的美貌并不足取,他之所以能这样容易引诱女人,就是这种天真烂漫,这种随便、天真无邪的好奇心,准备应付女人对他的任何要求。他与爱人在一起时,就变成得意忘形,随爱人的心之所欲,他有时温柔与耐心地等待,有时又急躁难耐,一会儿像第一次那样纯洁,一会儿又做作得像个老手。他随时准备着调情、肉搏、叹息、大笑与恬不知耻的态度,他的作为并不使女人很欢喜,也不是女人诱他的。但只要是感觉灵敏的女人,很快就会对他以身相许的。 他不仅在短期内学到许多爱的样式与爱的本领,吸收了许多情人的经验,而且也学会了观察女人的姿态、印象、肌肤、香气,每个女人都是不同的;他对任何声音都有纤细的听觉,能从声音里听出女人的类型,得知她性爱能力的程度;他总是以新的刺激观察种种的差别,诸如头在颈上的位置,毛发与额角的区别,膝盖骨的活动。他在黑暗中,或是闭起眼睛时,都能以敏感的手指辨别出女人的头发,皮肤与柔毛的种类。他早已开始不在乎流浪生活的滋味,只顾注意知道与区别女人的能力,而且愈来愈敏锐,愈丰富,愈深刻。他对女人与爱情能认识到上千的种类,由个别到整体,正像许多音乐家,不仅能演奏一种乐器,也能三四种,五六种,他的敏于认识女人,也许是他的天赋。可是这些有什么用?会有什么结果?他虽不晓得,却觉得自己是欲罢不能了。他本来对拉丁文与论理学是有能力的,但并不是特殊而惊人的天分,倒是对女人的谈情说爱,学得轻松自如,真是过目不忘,而且经验愈来愈多,有条不紊。 戈特孟出游已有一两年了,这天来到一个有两个美丽而年轻女儿的殷富骑士的邸宅。现在已是初秋,照他去年秋冬两季的经验,一到夜里就会变得寒冷,想到未来的季节,不无忧虑,冬季旅行不是件容易的事。他向骑士邸宅请求食宿,这里的人款待了他。当骑士听见这个客人有学问,会希腊文时,就把他从仆役们的桌上叫到自己的桌上,待他如同上宾。两个女儿马上低头注意着他,大的已18岁,小的还不到16岁,姐姐名丽娣雅,妹妹叫尤丽安。 第三天戈特孟要走了,他认为这两个美丽健康的小姐对他不太有希望,而且这里也没有别的女人能使他愿意留下。哪晓得第二天早餐后,骑士把他叫到自己的房间去,那是骑士特别用意布置的。老人客气地对这青年谈到自己喜欢学问和书籍等的话,并拿出收藏书籍的一个小箱子给他看,又把特别设计的书桌指给他看,还有最上等的纸张和羊皮纸。后来戈特孟渐渐知道这位善良的骑士,年轻时上过学,但后来完全因战争而过着世俗的生活,直到生了一场大病,得到神的忠告,才彻悟得要去朝圣,以忏悔他罪恶的青年时代,他曾去罗马,甚至到过君士坦丁堡(Konstant nopel为土耳其之城市)。等到他回到乡里,父亲已死,家中无人照料,这才在家成亲。谁知太太生了两女之后就去世了。现在他已迈入老境,不事外出,因此着手写他昔日朝圣的详细游记,现在已写成了好几章,可是——他曾向青年承认——他的拉丁文很差,非常不便。此刻他赠给戈特孟一袭新衣,免费供应膳宿,要求戈特孟润饰文章,并帮他清及续写余稿。 时值秋季,戈特孟知道这天气对于穷困的流浪者来说是个什么滋味。这袭新衣正是他所希望的,尤其更值得注意的是能与漂亮的两姐妹有更长的时间相处,前途更大有可为,所以他立刻答应了。两三天之后,女管家雷亚拉开存放布料的柜子,看见有一块好看的咖啡色布料,要再给戈特孟做一套衣服和一顶帽子。骑士早就想到要做套黑色的学士服给他,但是他的客人并不知道,因此便趁着这个机会向他说了。做好的这套漂亮衣服,穿起来一半像是侍童,一半像是猎人模样,不过对他来说却非常合适。 拉丁文的进行很顺利,两人把写好的文章都已一起修改过了,戈特孟不但改正了许多不正确与遗忘的单字,而且也把骑士欠妥的文句改写成完美的拉丁文,结构优美,文体干净利落,骑士对这一切感到非常满意,大加赞赏,就这样,两人每天至少在一起工作两小时。 在这个城堡里设有防御设备,范围广大得有如农庄,戈特孟多半在这里消遣,不是参加打猎,就是向猎师恒利奚学习拉弓射箭,要不然就是驯犬与骑马,戈特孟做这些是随心所欲的。难得看见他是一个人的,他总是与犬马在一起,或者同恒利奚或女管家雷亚谈天,这个女管家是个老太婆,声音粗得像男人,不管与饲犬的童子或是牧羊的人,总是喜欢开玩笑或纵声大笑。此外,隔邻是家磨坊,戈特孟要与磨坊的老板娘调情是不难的,但戈特孟这次却洁身自好,无所往来。 至于骑士的两个女儿则使戈特孟异常倾心,妹妹更美,却很拘谨,几乎没有同戈特孟说过话,他对姐妹俩都很细心而有礼貌,可是两姐妹总觉得他像是在不断地求爱似的,妹妹变得很傲慢,闭关自守,因为她胆子小;姐姐丽娣雅则觉得他不同凡响,半是尊敬,半是嘲弄他,把戈特孟当作是由学者所变成的怪异动物,向他提出许多好奇的问题,问他在修道院里的生活,可是总带有讥笑的意味,自以为是千金小姐,而看不起他。不过他对这些都还同意,把丽娣雅当作贵妇人似的,而把尤丽安视为小修女。他在晚餐之后,常与二位小姐长谈,即使丽娣雅在院子或花园中与他攀谈或嘲弄他,他也会感到满足而觉得情况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这年秋天,院中高大榕树的叶子好久都没有落过,花园里的翠菊与玫瑰还一直盛开着。那天来了一个客人,是邻近的地主,也是个骑士,带着太太与马夫同来,因为秋高气爽而举行盛大的旅行。现在他们路过这里请求过夜,主人很客气地接待他们,同时把戈特孟睡的床从客房搬到书房,还宰了几只鸡,从磨坊那里取来鱼,以款待新来的客人。戈特孟也高兴地参加了盛大的宴会,而且立刻觉得那位来客的夫人在注意他。他几乎还不熟悉她的声音和容貌,却一下就对她非常倾心,同时他也发觉丽娣雅的脸色大变,默默地坐在那里,观察他与那位夫人。当晚宴进行时,那位夫人的脚与戈特孟的脚在桌下开始了触动,这种触动不仅使他动心,也使丽娣雅好奇与热烈地在暗中窥看。终于戈特孟故意把刀子掉落地上,弯到桌下用柔和的手去摸那位夫人的脚和腿,丽娣雅看得大吃一惊,紧闭双唇,然后众人又听他继续讲修道院里的趣闻,他在讲时觉得那位女客正把他的话当成是求爱的话语般地注意倾听,其余的人也都很注意倾听,他带着守护神般的善意,客人虽然面不改色,倒也被青年人的话打动了。丽娣雅从未听见他讲得这样眉飞色舞,目光炯炯,声音里寓有幸福与爱的歌颂,听得3个女人各有所感,尤丽安是激烈的反抗与峻拒,骑士的太太听得愉快而满足,丽娣雅的心里则悲喜参半,兴起激烈的妒意与轻微的防御,脸色不悦,两眼闪烁。戈特孟觉得所有这些浪潮,都像是对于他求爱的秘密回答,一起向他冲击而来,宛如群鸟绕着他的身旁争宠,有的归顺,有的抗拒,有的争斗。 餐后尤丽安回去了,漫漫长夜,她点了磁烛台上的蜡烛,如同小修女似的,足不出户,其余的人还继续坐了一小时光景,两个男人在谈收获、帝王与主教,丽娣雅则起劲地听着戈特孟与那夫人之间滔滔不绝而无聊的谈话,但是他们的谈话却有着美妙的气氛,眉来眼去,声色随之,一言一语都含有深长的意味,温暖得如沐春风,丽娣雅既渴望又厌烦地呼吸着这种气氛,看见或觉得戈特孟的膝在桌下逗弄那夫人的膝,看得她觉得像是在自己身上逗弄般,不由得一阵震颤。她回到房里后不曾入睡,心跳地偷听到半夜,而相信这两个人此时正会在一起。她没有打扰他们,想到他们会拥抱、接吻时,不禁兴奋得发起抖来,同时她又害怕又希望,巴不得那受骗的骑士会来袭击这对情人,把他的短剑刺进这轻薄青年的心中。 第二天早晨天亮时,湿风吹拂,客人谢绝了一切挽留与邀请,立刻就要起程了。这时丽娣雅在场,客人们已登上了马,她同他们握手道别,但她的目光则集中在骑士夫人上马时的光景,看见夫人的脚踩在戈特孟伸出来的手上,他的右手握着夫人的皮靴,一下用力把她托上马去。 客人们已经走了,戈特孟回到书房里去做事。半小时后,他听见楼下丽娣雅命令的声音,又听见牵出马来的响声。他的主人走到窗口,望向下面,微笑着摇摇头,当丽娣雅骑出院子时,他们都目送着她。今天他们的拉丁文著述没有多少进展,戈特孟心不在焉,主人也乐于让他比平常早些走了。 戈特孟满不在乎地把马从院子里牵出来,迎着冷湿的秋风,疾驰到变色的草原里去,觉得马跑得热了,自己的血液也热烘烘的。他骑过已收割了的田地、未耕种的荒地与有芦苇的沼泽地,越过有木贼与藓苔的地方,骑得气喘吁吁的,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之后,又穿过有小榛树的山谷,有沼泽的松林,然后横过褐色而空旷的荒野。 他在一个明显突出在银灰色天空下的高岗上,发现了丽娣雅的芳踪,她高踞在缓缓而行的马上。戈特孟立刻向她那边疾驰而去,她发觉了,连忙催马加鞭,想要逃走,他一时看不见她了,但一会儿又看见她飘着的头发,立刻追上去如同追猎似的,而且满心喜悦,用清脆的声音鼓励马儿前进,眉飞色舞地驰去,越过田野,穿过树丛,沿着河堤,直向美丽的逃跑者追去。他想,一下子就会追上她了。 当丽娣雅知道无法逃脱时,也就让马慢下来。她没有面对追赶者,傲慢而漠不关心地前进,若无其事的,好像只有她一个人似的。他策马到她旁边,两匹马安然走着,但是人和马都是火热的。 “丽娣雅!”他低声说。 她没有回答。 “丽娣雅!” 她还是不作声。 “丽娣雅,从远处看你骑马,是多美啊!你的头发飘动得有如金光闪过。嗳,你逃避我,这又何苦!我到现在才发觉你有点喜欢我。本来我是不大清楚的。你刚才想逃,一定是为了昨晚的事,我突然明白了。喔,小姐,美人儿,你一定是累了,我们下马歇歇吧!” 他立刻跃下马来,同时抓住她的马缰,免得她再逃走。她脸色发青地俯视着他,他想把她从马上抱下来,她却哭了。他小心地扶她走了几步,然后放手让她坐在枯草上,自己跪在她旁边。她坐着饮泣,勇敢地挣扎,同时不哭了。 “哼,你这样坏!”她开始说,几乎还是泣不成声的。 “我这样坏吗?” “你是个好色之徒,戈特孟,你说的话,我再也不要听了,那是恬不知耻的话,你说那种话是有失体面的。你怎么会相信我是喜欢你的呢?我昨晚所看到的你的举动,是一辈子也不会忘掉的!” “昨晚你看见了什么?” “啊呀,别装蒜,别撒谎了!真是既丑恶又无耻的勾当。你在我眼前对那女人干了好事,你不知耻吗?你还用脚在桌子下碰她的脚,在我们桌子下面!在我面前!现在她走了,你就来动我的脑筋了!你真不知羞耻。” 戈特孟早已后悔刚才对她说了那些话,在他把她从马上接下来之前就后悔了。为什么自己这样蠢,在恋爱时期何必说那么多废话呢!要是刚才不说有多好! 他什么也不说了,跪在她的旁边,这时她看到他是多么漂亮,又怜又爱,又令人气恼。他不觉得有什么可抱憾的,她所说的都是气话,从她的眼里依然可以看出爱意,而且连她痛苦得抽搐的嘴唇也是可爱的。他相信她的眼睛比她的话更来得真实。 她是在等着他的回答,他却默不作声,丽娣雅的话更厉害了,用泪眼盯着他,重复地问: “你真的不知羞耻吗?” “对不起,”他温顺地说,“我们别谈这些煞风景的话。这是我的不好,原谅我!你问我是否不知耻?不,我是知耻的。可是我爱你,恋爱是不知道羞耻的。你别生气啊!” 她似乎没有听见,撅起嘴望向远处,仿佛旁若无人似的。这种情形是他从来没见过的。 他轻轻地把脸搁在丽娣雅的膝上,接触到她的肌肤时马上觉得一阵快意的舒服,可是他仍然有点踌躇与悲哀。而她似乎依然漠不动心,木然坐着,望向远处。这是多么尴尬,多么悲哀的场面!不过膝盖紧靠着他的面颊是愉快的,她并没有把他的脸推开。他闭着眼睛把脸贴在她的膝上,渐渐地感受到她那种高贵的气质。戈特孟愉快而感动地想着,这高贵而年轻的膝盖,是多么配她那修长的、美丽的、圆滑的指甲。他感激地紧倚在膝上,好像面颊与嘴在同膝盖说话似的。 现在他觉到她的手在战栗,轻巧如鸟般地在他的头发上轻抚着,可爱得一如小孩的嫩手。他已经多次仔细去注视过丽娣雅的手了,它几乎和他自己的手一样,修长而有着美丽而凸起的玫瑰色长指甲。现在她那又长又可爱的指头羞怯地在同他的鬈发摩擦了,那言语虽然是幼稚与忧惧的,却是爱的言语,他感谢地把头在她手里蠕动,感觉到面颊与颈子触到了她的手掌。 这时她说:“我们该回去了。” 他抬起头,温柔地望着她,轻盈地吻着她修长的手指。 “好了,起来,”她说,“我们必须回家了。” 他立刻听从了,二人都站起来,跨上马就走了。 戈特孟满心喜欢,丽娣雅是多么美,如同小孩般的纯洁与温柔!他还没有吻过她,可是她这样地贡献了爱,是她自愿的。 他们骑得很快,在快到里院入口时,丽娣雅吃惊地喊道:“我们多蠢啊!我们真不该两人同时到达的。”当他们跨下马来时,马童已经跑过来了,她连忙向他热烘烘地耳语道:“告诉我,你昨夜是否到那女人那里去了?”他摇了好几次头,一面在卸马鞍。 午后父亲出去,丽娣雅走到书房里去。 “是真的吗?”她立刻热情地问,他知道她是指什么而言。 “你为什么同她那样的亲近?真可恶!你迷恋她吗?” “开玩笑,”他说,“你相信我,我喜欢抚摸你的脚比她的脚胜过千万倍,可是你的脚在桌下从未伸向我来,也不问我是否爱你。” “戈特孟,你真的喜欢我吗?” “那当然!” “那么结果会怎样呢?” “丽娣雅,这我不知道。我也不管,反正只要爱你就能使我幸福——我没有想到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当我看见你骑马,听见你的声音,你的手指抚摸我的头发,我就快乐。要是允许我吻你,我会更加快乐。” “戈特孟,你没有想到当新娘才可以吻吗?” “没有,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我为什么要吻新娘?你和我一样的明白,你不会做我的新娘的。” “说的是,因为你不会做我的丈夫,那你就不能永远和我在一起了,这样你同我谈爱情的话,就不应该了。然而,你真认为你能引诱我吗?” “我不相信,也不认为如此。丽娣雅,我想的实在比你说的少得多。我并不奢望你会吻我。我们谈了这许多话,并不是在谈恋爱。我相信你并不喜欢我。” “我不是像你昨天与她碰脚的那种女人。你似乎是惯于和这些女人在一起的。” “哪里,你比她更美、更高尚。” “我不是说这些。” “啊,事实如此,你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美吗?” “我会照镜子的。” “丽娣雅,你看过自己的额角吗?还有肩、指甲和膝,你看这些彼此都是这般匀称,这般调和的,你在镜中看见了吗?” “随你说吧!我实在从未看过,不过现在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了。告诉你,你是个爱情骗子,想要来讨好我。” “啊呀,我真拿你没办法。可是我为什么一定要讨好你呢?我说你美丽是表示对你感谢,是你逼我说这些话的。其实我不说这些话比说出来更胜过千倍的。我没有什么能同你说的,同你说话也不能从你那儿学到什么,你也不能从我这里学到什么。” “我该跟你学些什么?” “丽娣雅,你教我,我教你。可是你不愿意教的。你是只喜欢做你新郎的人,然而当他看见你什么都不会,连接吻的方法也不知道时,他是会笑你的哦。” “哦,先生,你是要教我接吻的方法吗?” 戈特孟向她微笑,并不喜欢她的话,可是他觉得她的嘴好厉害,好像是虽已被色情执著,却犹害怕得仍在自卫似的。 他什么话也没回答,向她微笑,紧盯着她不安的目光,当他发现到少女已无法抵抗那种魔力时,他渐渐地把自己的脸凑近她的脸,直触到她的嘴唇,轻舐她的嘴,她的嘴也对他报以小孩似的吻,在痛苦的呼声中张开了嘴,他紧吻不舍,缓缓地跟着她后退的嘴,如同顺水推舟般,直吻得她最后把脸贴在他的肩上。他随她贴着,快乐地嗅着少女秀发的芳香,并且在她耳边喃喃地说些甜言蜜语,安慰着她。这一瞬间他回忆到当初自己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学生时,曾经由于吉卜赛女郎李瑟而尝到这种神秘的滋味。李瑟的头发乌黑,皮肤黄褐,被太阳晒得发出金丝桃般的香味。这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然而现在是过眼烟云,不堪回首了! 丽娣雅慢慢地抬起头来,脸色变了,睁大眼睛望着他。 “戈特孟,让我走,”她说,“我和你在这里已经很久了。哦!你,我爱的人!” 他俩每天都有秘密的约会时间,戈特孟完全听从爱人的话,完全陶醉在这少女的爱中。她有时把他的手紧握住连一小时都不肯放开,四目相对,临别时来个小孩似的吻;有时也把身子偎着他,长吻不放,纹丝不动。有一次,她为了使他高兴,满脸红晕,不顾一切,埋没意志,竟把她的一个乳房让他观看。她羞怯地从上衣里把自己小而白嫩的果实拿出来,当他跪着吻了乳房之后,她又小心地把它遮蔽起来,脸也更红了,直红到了颈子。他们也谈了话,但都是些新的话,不像第一天那样的老调,他们互相为对方取了名字,她还乐于把自己的儿童时代、梦与游戏,都讲给他听。她也时常谈起他们的爱是不纯洁的,因为他不能娶她。她谈起这事就悲伤,却用这种不可思议的悲伤,如同黑纱般来装饰她的爱情。 戈特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仅是女人欲望的对象,同时也是被人所爱的。 有一次丽娣雅说道:“你这样漂亮,看来多么快活。可是你的眼睛里一点也不快活,满溢悲哀,从你的眼里可以看出,我们之间的一切美好将不会长久。你的眼睛是世界上最美的,也是最悲哀的。我相信这是因为你没有故乡的缘故。你是从森林里到我们这里来的,有一天你还会离去,会睡在青苔上,会去流浪的——可是我的故乡在哪里呢?当你离开这里时,我还有父亲与妹妹,有一个房间和一个窗子,可是我会坐在那里想你,会变成没有故乡了。” 他随着她的心意,有时微笑,有时悲伤,他没有用语言来安慰过她,只是轻轻地爱抚着,把她的头拥在自己的怀里,低声哼些无意义的语调,好像乳母安慰哭泣的小孩似的。有一次丽娣雅说:“戈特孟,我真想知道你将来会做什么,这是我时常在想的。你不会去过平凡的生活,不会过安乐的生活的。啊,但希望你过幸福的日子!我时常想,你一定会是个诗人,是个能吟颂故事和美丽梦境的诗人。哦,你会环游世界,即使你是孤独的!你也会得到所有女人的爱。你也许会再回到修道院去,回到你的朋友那里去,就是你同我说过不知多少遍的那个朋友。我会为你祈祷,不要使你孤单单地死在林中。” 她这样说时倒是很诚心,两眼显得黯然神伤。不过她又会同他笑嘻嘻地骑马驰骋在深秋的原野或者愉快地把枯叶与光滑的橡实掷向他。 有一天,戈特孟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昏昏欲睡,但他心里有着甘苦的感觉,不断激跳,满怀爱情、悲哀与绝望。他听见11月的风刮着屋顶的声音,他在入睡之前躺了好久,一直睡不着,这已经变成了习惯。每当他睡不着时,他就跟往常一样,低声地吟着圣母玛丽亚之歌: 玛丽亚,你高洁的圣身, 原罪不在你身上。 你是以色列民族的光荣, 你是天主面前罪人的辩护者! 歌声附着柔和的乐声沉入他的心中,在外面风也同时呼号着不和谐的歌,流浪之歌,森林与秋天之歌,无家可归者的生活之歌。他想到丽娣雅,想到那齐士与自己的母亲,在他不安的心里遂涌起重重的忧伤。 突然他吓得起身了,不相信地呆视着前面:房门是开着的,突然有个穿长白衣衫的人走进黑暗的屋里来了,原来是丽娣雅,她赤足走在石板上,悄然无声。然后,她轻轻地关上门,坐到戈特孟的床上来。 “丽娣雅,”他讷讷地说,“你是小鹿,你像白花!丽娣雅,你干吗?” “我来找你,”她说,“只要一下子。我要看看我的戈特孟怎样躺在床上,我的心肝。” 她朝他躺下来,两人静静地躺着,心里都激荡不已。她让他吻着,让他的手惊叹地戏弄她的手臂和脚。但是,别的却不许可。她抚摸了他的手一会儿之后,又吻了他的眼,轻轻地站起来就隐没消失了。门响着,屋顶架上被风吹得阵阵发响。一切都像着了魔般,充满着神秘、不安、允诺与威胁。戈特孟不知自己在想些什么,做些什么。当他在不安的假寐之后又醒来时,他的枕头已经给泪水濡湿了。 两三天后丽娣雅又来了,这个又甜又白的幻象,同上次一样,和他睡了一刻钟,在他耳边低诉了许多话。他温柔地听她诉说,她睡在他的左臂上,他用右手爱抚她的膝盖。 “戈特孟,”她紧挨在他的颊边低声说,“我将不会再属于你的了,这真是悲哀。我们这点小小的快乐与秘密,不会持久了,尤丽安已经在怀疑,她会逼我把情形和盘托出。也许父亲已发觉了。要是他发现我在你床上,我的小宝贝,那你的丽娣雅就遭殃了,我会泪眼汪汪地站着望着树上,眼睁睁看着我的爱人被吊在树上,任风吹雨打。啊呀,你最好逃走,现在就走,免得父亲把你捆起来吊到树上去。我已经看见有人被吊过了,那是个贼。我不能看见你被吊,你宁可逃跑,把我忘掉。小宝贝,只要你不死,只要鸟儿不啄你的碧眼!不行,我的宝贝,你不能走——啊,如果你把我一个人丢下,我怎么办呢?” “丽娣雅,你不愿同我一起走吗?我们一起逃走,世界是广大的啊!” “这倒好,”她呜咽地说,“多好啊,同你走遍全世界。可是我不能,我不能睡在林中,不能无家可归,头发里不能有草茎,这我不能够。我也不能给父亲出丑——不,别说了。这些只是想象,我不能用龌龊的盘子吃东西,不能睡麻风病人般的床。啊,好的和美的事情都没有我的份,我们生来是受苦的。宝贝,我可怜的心肝,我到头来只好看着你被吊起来。而我呢,我会被禁闭,会被送到修道院去。亲爱的,你必须离开我,再到那些吉卜赛女人与农妇那里去。喔,你走,在他们把你捆起来之前快走啊!我们在一起决不会幸福的,决不会幸福的。” 他轻抚她的膝,而且很温柔地抚摸她的下身,他要求道:“这里像花儿似的,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我不可以吗?” 她虽没有不乐意的表示,却用力把他的手推开,自己也把身体移开了。 “不,”她说,“这是不能的。这正是我不许可的。也许你像吉卜赛人一样的不懂。要是我做了不端正的事,那就是不端正的女孩,就会丢全家人的脸。好在我内心里还是值得骄傲的,没有人能非薄的。你别胡闹,否则我再也不进你的房间了。” 戈特孟从来都不敢冒犯她那方寸禁地,无论是希望的或暗示的,连他自己也奇怪,这少女对他竟有这样大的力量。但是他惶惶不能自已,无法平息澎湃的欲望,心里时常激烈地反对她所说的话。他已有几次对尤丽安献过殷勤,当然这也是很要紧的,同这个重要的人维持友好关系是不可少的。真是妙不可言,她又时常显得很天真,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毫无疑问的,她比丽娣雅更漂亮,非常美,而且天真无邪,对戈特孟来说,确是一大诱惑;他暗恋尤丽安比什么都厉害,如同熊熊烈火不能控制。正好这个妹妹对他的官能格外刺激,他时常诧异地在她身上闻出爱情与情欲之间的区别。最初他把两姐妹看作一样,两个都可爱,彼此没有区别,时常注意她们,后来又发觉尤丽安更美,更值得引诱。此刻丽娣雅的力量已经把他完全控制了!他虽然仍旧非常爱她,可是除了爱之外,他已经打消了完全占有的念头。他熟悉她的心灵,无论是她的小孩脾气、撒娇与多愁,都和自己相似,他时常为这些相似的性格深深地诧异与感动,而且这个心灵与她的肉体又是多么的调和。她能做,能说,会表示愿望与判断,她的话语与心灵的活动,完全是一致的,例如眼睛的样子,手指的长相,无不相同。 戈特孟发觉丽娣雅的内心与本质是受那种根本的典型与法则所支配。这些经常使戈特孟引起执著与摹写它们的兴趣;他把看见的,想到的,描画在几张纸上,诸如少女的头,眉部的线条,手与膝盖等等。 至于尤丽安倒变得有些困难似的,她显然已得知姐姐沉浸在爱情的波涛之中,而且这个少女的感官充满了好奇,趋向爱的乐园,置自己的悟性于不顾。尤丽安对戈特孟表面虽过分地冷淡与厌恶,却又时刻不能忘坏,且用感叹与渴望的好奇心注视着他。她和丽娣雅都很温柔,她时常在床上观察着姐姐,暗中燃起情欲之火,呼吸到爱与性的气息,兴致勃勃地接触到心中禁止与渴望的秘密。当她得知丽娣雅过失的秘密时,她虽觉得看不起却又不想深究,免得伤害对方。这个美丽与情绪不安的少女,在这对情人之间看得又刺激,又迷惑,对于爱的渴望,连做梦也惦念不忘。她有时什么也不知道,有时又能觉悟到危险的灵通消息,她很快地由小孩变成了暴君。戈特孟除了进餐之外,很少看见丽娣雅,而丽娣雅比他更为痛苦。丽娣雅也不能不关心戈特孟对尤丽安的魔力,往往看见他明显而愉快的目光在注视着尤丽安。她对这事一句话也不说,一切都是充满困难和危险的,但她也不能恼怒与得罪了尤丽安,因为她与戈特孟相爱的秘密,随时有被揭发的可能,那就会把他们困苦不安的幸福吹了,也许这是一件最可怕的事情。 戈特孟为什么一直没有逃走,连他自己也在奇怪。像他现在这样生活下去是困难的:虽然相爱,却没有希望,既不是许可与持久的幸福,也不是容易满足爱的欲望,只是永远的冲动与饥渴,一刻也不平静,这实在是胶着的危险。他为什么情愿待在这里,忍受这一切的发展与混乱的感情呢?这难道不是为了对住在这合法而且热烘烘房间里的人的一种体验与感受吗?他是个流浪者与于世无求的人,他难道无权依恋这些温柔与错综复杂的人,而必须逃走、必须笑她们吗?不,他是有权利的,只是他把这里当作故乡般寻求,且付出这许多痛苦与困惑,实是不太值得而已。然而,他耐于受苦,乐于甘心忍受,这样的爱虽然是愚蠢的、困难的、复杂的和费劲的,但却是奇妙的。妙在这种绝望的爱是黯淡而又美丽,悲伤而又愚蠢。这些满是思想而睡不着的夜都是美的,所有丽娣雅嘴唇上的苦经,当她谈论她的爱与忧愁时,她语不成声,是绝望的呼唤与信赖,这又是多么的甜美与值得。在这短短的几星期里,把丽娣雅那种痛苦又洋溢着年轻忧郁的脸用笔刻画下来,对他来说这已经成了一件极美丽与重要的事,他觉得在这几个星期里自己老成了许多,虽然不聪明,却使经验加深;虽然不是幸福,却使精神成熟,自己已不再是少年了。 丽娣雅对他温柔与绝望地说:“你不必悲伤,这不是为了我,我是巴不得你快乐和幸福的。原谅我,我使你悲伤,为了我而弄得你忧愁不安。我夜里做梦,总是在又大又黑的荒野里,我说不出来,走呀走地去找你,却又找不到你,我知道我已失去了你,会永远永远这样孤苦伶仃地走着。当我醒来时,我就想:哦,多好啊,多妙啊,你还在那里,我会看见你,不管还有几星期,或者还有几天,反正,你会在那里的啊!” 有一天早晨,戈特孟在破晓时分就醒来了,躺在床上沉思了一会,梦境依然,只是前后毫无关联。他梦见了母亲与那齐士,两个人的样子还历历如在眼前。当他想完了梦中的情景时,光线变了,变得格外的明亮,那是从窗子的小缝里照进来的。他起床走向窗前去,看见窗外的飞檐、马厩的顶棚,房屋的门与对面乳白色光辉中的整个光景,全被这冬季的初雪淹没了。这个静静的冬景与他心中的不安,成了明显的对比。田园与森林,丘陵与荒野,没有不覆在太阳、风雨、干旱与风雪中的,然而它们又是多么的宁静!多么的令人感动!枫树与榕树忍受着冬天的负荷,又是多么的美丽、多么的沉静啊!人不能像树一样吗?不能向它们学习吗?他思绪万端地走到院子里,行在雪中,用双手捧着雪,走到花园里,从被雪覆盖的高篱上,看见积雪下垂的玫瑰枝干。 早晨吃的是小麦汤,大家谈着初雪的话,所有的人,连少女们也都到外面去了。今年雪下得迟,圣诞节都快到了。而骑士却在讲南方不下雪的话。这个第一次下雪的冬天,对戈特孟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因为那天夜里发生了事情。 今天两姐妹发生了口角,戈特孟并不知道。家里又静又黑,晚上丽娣雅来到他这里,像平常一样,不声不响地把头靠在他的怀中,听着他的心跳。由于她惧怕尤丽安泄露秘密,所以惶恐不安,可是仍然犹豫不决,不知是否该告诉情人,是否会使他担心。她就这样静倚在他的心腔上,他时时对她说亲昵的话,用手抚摸她的头发。 然而他们没有相持多久,突然都吓得睁大眼睛,从床上站了起来。戈特孟看见房门打开,有人进来了,他大吃一惊,一时竟不知进来的是谁。当那人来到床边向床上凝视时,他紧张得透不过气来,然而原来进来的是尤丽安。她脱掉披在内衣上的外套,把它掷在地上。丽娣雅看见这情景,好像被刀刺了般尖叫一声,向后抱住了戈特孟。 尤丽安幸灾乐祸地以嘲笑的口吻讷讷地说:“我不喜欢一个人孤单地躺在房间,所以,让我也和你们躺在一起吧!要不然的话,我就去把我父亲叫醒。” “好,你只管来,”戈特孟揭开被窝说,“你的脚好冷啊!”尤丽安登上了床,戈特孟尽力让出地方来给她。丽娣雅把脸埋在枕头里,一动也不动地躺着。3个人终于共床了!戈特孟睡在两姐妹的中间,一时没想到刚才所希望的一切,现在都已来到了。他惊喜交集,觉得尤丽安的臀部碰到了他。 “我倒要看看,”尤丽安又开腔了,“看我姐姐为何这样喜欢睡你的床。” 戈特孟为了使她安静,便把自己的脸轻轻地在她头发上摩擦,一面用手抚摸少女的臀部和膝股,动作轻快得像只猫,她没有作声,任他抚摸,对他在摸的手怀着好奇,好像她的心着了什么魔似的,丝毫不加抵抗。当他同时用同一手法对付丽娣雅,在她耳边低声说些亲密的话时,她也徐徐地把脸仰起来,转向他。他默不出声地吻着丽娣雅的嘴与眼,同时伸手把侧面的妹妹拉过来。3个人这样违反常情地躺着是痛苦与乖张的,最后他发觉这是难受的。他的左手开始感受到美丽而期待着的尤丽安的身体,有如丽娣雅的魅力,那不仅是希望的爱而且也是可笑的事;当他的嘴唇对着丽娣雅的嘴时,他的手却在摸尤丽安,不是要强迫丽娣雅屈服,就早对尤丽安为所欲为,这简直是荒谬绝伦的。 “我的丽娣雅,”他在丽娣雅耳边低声说,“我们的担忧真是多余,现在3个人是多么幸福啊!我们就这么办,可以随心所欲啊!” 因为丽娣雅闪身抗拒,他的欲望就转向尤丽安,用手爱抚她。她因肉体上的快感,发出一声深长的哼声,正是快感的回声。 当丽娣雅听见这哼声时,好像滴进了毒药般,不由得妒火中烧,毫不容情地坐起来,揭掉被窝,跳下床来喊道:“尤丽安,我们走!” 尤丽安听见这毫不容情的尖锐喊声,吃了一惊,这喊声把所有的秘密都揭露出来了。她觉得这是危险的,就默默地起了身。 但是戈特孟由于炽烈的欲望遭到伤害与欺骗,所以连忙抱住正在起身的尤丽安,吻着她的两个乳房,并且热切地在她耳边喃喃低语:“明天,尤丽安,明天吧!” 丽娣雅穿着贴身衣服,赤脚踏在石板上,冷得缩着上身,她把尤丽安的外套从地上拾起来,披在妹妹身上,痛苦而祈求地做了个手势,使得仍在阴暗中的妹妹也清醒了些,明白姐姐的用意。姐妹俩轻轻地逃出房间,戈特孟满心不悦,听着她们走出去的脚步声,屋里顿时显得死般静寂,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二女一男从奇妙而不自然的会合解散后,都落入孤独的沉思里。姐妹俩回到自己的寝室后,互不言语,彼此默默地躺在床上,无法入睡,使人感到不幸与混乱,仿佛无意义的、孤独与神魂颠倒的恶魔,已经侵入了这一家似的。午夜刚过,戈特孟入睡了,尤丽安到了早晨时才睡,而丽娣雅则痛苦得一夜未眠,直到黝黑的清晨初临时,她立刻起床,穿好衣服,跪在她木雕的小耶稣像前祈祷了好久。不久她听见父亲走在楼梯上的响声,她连忙走向前去与父亲商量。她并不是决心要把尤丽安的事情与自己的嫉妒弄个水落石出,而是要把这件纠葛结束。当骑士得知丽娣雅告知的一切情形时,戈特孟与尤丽安都还在睡觉,她对昨晚参与尤丽安的那场恋爱冒险,却只字不提。 戈特孟按时去到书房,看见骑士一反常态,今天不穿拖鞋与绒毛夹克,而是穿了短袄,佩了剑,戈特孟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你戴上帽子,”骑士说,“跟我来。” 戈特孟从帽架上拿了帽子,跟着主人下楼,越过院子,向大门口走去。他们踏着冻结的薄雪,发出清脆的脚步声,天上还是一片潮红。骑士默然地走在前面,青年跟在背后,回头向院子、房间的窗子、为雪掩盖的斜屋顶看了几眼,直到消失在视界外为止。他恐怕再也不会看见这些屋顶与窗子了,再也不会进出书房与寝室,再不能见到两姐妹了。他早就相信会有突然别离的一天,现在这一天终于来到了,他却肝胆欲裂,难以忍耐。 他们走了有一小时之久,一前一后,没有半句话语。戈特孟开始想到自己的命运。骑士带了武器,说不定会杀了他,不过他相信还不致如此。只要他逃跑,危险性便不大,老人用剑也无济于事的。不,他的生命不会有危险的!可是这样默默地行走,走在这个讲究规矩的人后面,每—步实在都是痛苦的。终于骑士站住了。 “你现在一个人再继续走,”骑士声音嘶哑地说,“一直向这方向走,继续去过你的流浪生活,不许你再到我家附近来,否则我会枪毙你。我不想报复,但不再让年轻人到我女儿附近徘徊,要是你不怕死,你就来好了。走吧,但愿神原谅你!” 骑士站在微茫映着雪色的晨光里,他那有灰白胡子的脸看来一片模糊,像个鬼魂般站着,寂然不动,直到戈特孟越过第一个丘陵。天上的霞光不见了,没有太阳,阴沉的天空开始飘起薄薄的雪花。 第九章 这一带地形是因为戈特孟来此骑过几次马而熟悉的,他知道在结冰的沼泽那边有骑士的谷仓,再向前去是个农庄,那边的人认识他,他要在那里找个地方休息和过夜,别的就只好明天再说了。他又渐渐恢复了丧失已久的自由和异乡生活,尝到了这种冰天雪地、寒风激骨的滋味,饥饿与穷困俱来,苦不堪言。不过异乡是广大的,这倒可以安定他放纵与混乱的心,而且是近乎安慰的。 他走累了,心想,骑马已成过去的陈迹。哦,这广大的世界啊!天已下了点雪,远处分不出是灰色的森林还是天空,大地一片静寂,直到世界的尽头。现在丽娣雅怎么样了呢?那颗胆怯而可怜的心又怎么样了呢?他为她而难过。当他坐在空虚的沼泽中,坐在一株孤立的秃榕之下休息时,又想到丽娣雅的恋情。天色愈变愈坏,他用冻僵的脚站起来,慢慢地走在风中,穿透乌云而来的一点阳光又消失了。他在荒芜的空地上迈向漫漫的长路,什么也不想,现在想也没用,她还是那样的可爱、那样的美丽。此时需要的是温暖,找一个地方来过夜才是最要紧的,不管是像黄鼠狼或狐狸,他都得穿过这片寒冷而无人烟的世界,总不能倒在这旷野,现在别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当他听见远处有马蹄声时,就诧异地回头看望。难道有人追来吗?他从袋里拿出小猎刀,把木鞘松开。现在他看见远处那个人骑的是骑士马厩里的马,朝他而来。逃是逃不了,只好站着等,心里嘣嘣地跳。他想:“等他来时,我把这个骑马的人杀死,那就好了。我有了马,世界就属于我了!”可是当他认出骑马的是年轻的马童汉士时,看他那澄如秋水般的眼睛,善良而困惑的童颜,他不由得泛起了笑容:要杀死这样可爱的小伙子,除非是铁石心肠,否则是下不了手的。戈特孟客气地招呼汉士,也亲昵地抚摸那匹名叫汉尼巴的马,马一下就认出戈特孟,用湿温的颈子抚弄他。 “汉士,你要去哪里?”他问。 “到你这里来,”年轻人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说,“你已经走得好远啦!我不能耽搁,匆匆赶来看你,把这个交给你。” “是谁要你送来的?” “是丽娣雅小姐。哦,戈特孟先生,你今天把我们弄得好苦,真捉弄人。我好高兴能再见到你,虽然不能让主人发现,我是偷偷来送信的,这是关系我性命的。喏,你拿去!” 他把一个小包塞给戈特孟。 “嗳,汉士,你袋里有面包吗?给我一片。” “面包?我找找看。”他在袋里搜寻,拿出一片黑面包来,然后又要走了。 “小姐在做什么?”戈特孟问,“她没有叫你带口信来吗?难道没有书信吗?” “没有,我只见了她一下。家里闹翻天了,你知道主人像扫罗王(译注:Konig Saul扫罗王是以色列第一任王)似的到处跑,我只有这个交给你,没有别的了。我该回去了。”“哦,汉士,再等一下!你不能把你的猎刀给我吗?我只有一把小的,要是有狼来,那时有一把猎刀在手,那会更好的。” 但汉士说没有这回事,要是戈特孟先生发生什么事的话,他会替他难过的。他推说他没有刀,也没有钱与可送的东西,只有向圣日诺卫发(die heilige Genoveva)祈祷。好了,他非走不可了,祝福戈特孟一路平安,而且有点依依不舍。 二人握手后,汉士骑马走了。戈特孟心里感到很难过,目送着汉士离去。然后打开那小包,欣然看见一条上等小牛皮的皮带,还镶了边。他发现包里还有一件用粗灰毛线织成的背心,是手织的,显然是丽娣雅为他编织的,在背心里面还有一件包得好好的硬东西,那是切成小片的火腿,火腿里还有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只是没有信。他手持着丽娣雅的礼物站在雪中,犹豫了一下,才脱掉上衣,把羊毛背心穿上,觉得温暖而舒适。他又穿起上衣,把金币塞进最可靠的袋里,再把皮带扎在身上,继续前进,这已是到了休息的时间与地方了,而且他也已很疲倦。不过他不想到农家去,固然那里比较温暖,说不定还可获得牛奶,但他不愿与他们闲谈,被人家问长问短的。他在谷仓里过了夜,第二天清早在寒风凛冽中出发,因为寒冷而不能不快动身。他有好几夜都梦见骑士、剑与两姐妹,多少日来心中都是孤寂与忧郁的。 他自离开骑士家后,有一天是在村庄中一个贫穷的农家里过夜的,并没有得到面包充饥,只喝了一盆黍粥。但是却有新的体验在等着他,他成了农妇的客人,这农妇此夜正临分娩。戈特孟在场,是有人把他从麦草堆里叫来帮忙的。虽然帮不上别的忙,不过在产婆接生时,他却帮忙拿着灯。这是他第一次看见生产,圆睁着两眼看着产妇的脸,使他突然有了新的体验,至少他认为产妇在生产时的脸色是很值得看的。他持着松木火把,好奇地看着产妇在阵痛时的脸色,觉得有些出乎意料的:那在痛苦叫喊的产妇,皱起脸来的样子,与陶醉在爱中的女人脸色,并没有什么两样,她激痛时脸上的表情比起沉浸于快感中的表情,更为激烈与难看——但是这种表情与那种表情根本没有两样,同样是皱脸缩眼,同样是脸孔发热与面带愁容。奇怪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会兴起了这种痛苦与怪异的想法,他想到了在这件事上她们两姐妹应该是彼此相像的。 他在这个村里还经验过一些别的事情,这是因为有个邻居的太太,在那农妇生产后第二天早晨发现了戈特孟,并且对他眉来眼去,于是他在村中的第二天夜里,便使得那位太太过得非常快活。他在长久禁欲之后,又兴起了满足欲望的念头,在两三个星期之内平静了的情欲又开始死灰复燃了。因为这样的耽搁,使他又累积了新的经验。戈特孟在这个村里的第二天,结交了一个朋友,是一个身材高大鲁莽的家伙,名叫维克多,样子有一半像神父,一半像绿林好汉。他与戈特孟彼此用拉丁语招呼,虽然他早已过了学龄,却自称为流浪的学生。 这个有八字胡的人,以诚意与流浪者的风趣与戈特孟交谈,两人很快地就意气相投。戈特孟问他是哪里的学生,到哪里去旅行,他立刻发表了一篇奇特的演说: “请勿见怪,我上过许多大学,到过科隆与巴黎,我所知道的关于肝脏腊肠的形上学,比起赖顿(Leyden)论文中的内容更为充实。从此以后,我像一头可怜的斯维纳犬一般,不知饥渴地跑遍了德国,人家叫我‘百姓惊’(Bauernschneck),我的职业是教少妇们拉丁文,用魔术把烟熏的香肠放进肚里。我的目的地是市长夫人的床,要是我前世没有吃乌鸦,那我一定作个大主教。小兄弟,为口腹操劳还比其他事情更好,反正烤兔肉从来没有填饱过我可怜的胃。波希米亚王是我兄弟,所有我们的天父都把波希米亚王像我一样供养,但最好是他让我自己做,前天那无情的天父错用了我去救一头半饥饿的狼。老弟,要是我没有打死那畜生,那你此刻就没有机会分享到我的荣誉,也不能再见到我这个亲爱的朋友了。为无穷世之世,阿门(In saecual s aeculorum, Amen.译注:语出天主教弥撒经书的序文)。” 戈特孟对这种穷极无聊的诙谐与流浪学生的拉丁文,还知道一些,他虽因与这个披头而无聊的高个子同流合污而感到害怕,却又有些喜欢这个甘居下流的流浪汉,所以两人一拍即合,一同去旅行,不管怎么样,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力量,可以少担心些。可是他们在继续前进时,维克多老是要同农人谈拉丁文,要求住在他们家里。事实上,他与戈特孟在旅途上的情形并不一样,他不是在农家或村中作客,而是挨家挨户叩门,与任何女人搭讪,在每个厩舍与厨房里探头探脑,好像去收税金与贡品似的。他对百姓们讲威尔斯兰的战争,在灶旁唱意大利“派维亚之战”的歌,向祖母们介绍治疗关节炎与拔牙齿的药。他似乎无所不知,什么地方都去过。他把皮带扎在衬衣外,里面塞满了受赠的面包、胡桃与梨片。戈特孟奇怪地望着他,好像他要长途行军一般。他有时吓唬人;也有时逢迎人;有时冒充学者,说些拙劣而不完全的拉丁语;有时又说些无耻的江湖黑话,在谈话与学者般的演说中,目不转睛地注视每个人的脸、每个开着的抽屉、每个盛有菜肴的碗盆。这个人看来是四处流浪,饱闻多识,历尽风霜饥寒的人,由于长期的流浪,为了颠沛的生命而奋斗,已经变得恬不知耻了。戈特孟在想,自己将来也会变成如此吗? 第二天他们又出发了,戈特孟初次有了同伴旅行。他们走了3天,戈特孟从维克多处学了好些流浪者所必须具备的本领,可以分为3大类:保护生命的安全,寻找宿夜的地方,罗致食物的方法。这3件事关系着一切,也是维克多本能地养成的习惯,是他长年流浪生活的结果。他能从人家住处附近认出最不触目的记号。无论是在冬天,在夜里,或在树林与田野的任何角落,都能把休息或睡眠的地方,调查得清清楚楚;当他走入别人房间时,立刻就知道这家的经济状况,甚至于屋主为人与心地的善良程度——这一切使维克多能有今日优越地位的方法,他都教给了这个年轻的伙伴。戈特孟有一次回答他说,他不愿用这样蓄意的算计去接近人,他虽然对这些本领全无所知,可是人家对他恳切的求宿仍然很少拒绝。瘦高个子的维克多听到这些话,谑笑地说:“喏,小戈,像你这样年轻潇洒而又天真的人,就是一张好的投宿票,你当然是幸运儿啰!女人喜欢你,而男人也会想,啊呀,这小子长得不坏,他不会害人的。可是你想想看人是会老的,小孩的脸上也会长出胡子和起皱纹的,裤子终究会有洞的,会变成令人讨厌而不受人欢迎的,代替年轻与无邪的是饥荒的样子,到那时候非要再坚强地学些东西不可,否则只好睡在粪堆上,连狗都会向你撒尿。不过,我觉得你并不会这样长久地流浪下去,你有一双细腻的手,有漂亮的鬈发,你会有好日子过的,会睡在舒适的新婚床上,或者是在吃住都好的小修道院里,要不然便是在一个有暖炉的书房里,你也会拥有讲究的衣裳穿,人人将把你当公子哥儿看待吧。” 维克多不断笑着,用手摸着戈特孟的衣服,戈特孟觉得对方的手正在触摸所有的衣袋与缝线,戈特孟避开了。他想到了自己的金币,同时也想到了自己已经把住在骑士家里,用笔耕换来这套漂亮衣服的事,都讲给对方听了。当时维克多曾经寻根究底,问他为什么在这严冬之中会离开那样饱暖的窝。戈特孟不惯撒谎,就把骑士的两个女儿约略谈了一些,于是二人发生了争吵,维克多说戈特孟是个大笨牛,因为他逃离域堡与少女,这原是可以设法补救的。维克多还想要和他同去探访城堡。不用说,戈特孟是不能露面的,于是维克多要求戈特孟写封信给丽娣雅,由他带去,说是因为受伤不能回来等等。戈特孟不肯,并且勃然大怒,拒绝再提这件事情,以及骑士的名字和住处。 维克多看见戈特孟发怒,便又笑脸相迎,装作好人般地说:“啊呀,何必如此穷凶极恶嘛!我只是想告诉你,小伙子,你把我们的好机会错过了,实在不够朋友。不过你不愿意,那是由于你自视甚高的缘故,你想衣锦荣归地再回到城堡里去娶小姐吧?小子,你真是个笨蛋!那就随你,我们只好继续再去挨饿受冻了。” 戈特孟很不高兴,一直到傍晚都没作声,可是那天他们没有遇到人家,连人影都没见到,维克多找了一个睡处,在林边两株树之间搭了一个靠背的地方,是用许多松枝盖的。他们坐在那里吃着从维克多装满的袋子里所拿出来的面包和乳酪。戈特孟惭愧自己实在不该发脾气,为表示好意与帮助,把他的羊毛衣给朋友盖,他们讲好了,轮流守夜,以防野兽侵袭。戈特孟守第一班,维克多睡在松枝上。守夜的人倚在松树干上。为了使对方安睡,戈特孟一直没有动,后来他因为寒冷,不得不走动走动。在他不断地走动时,看见松树梢突起在灰色天空,冬夜的沉静庄严得有点可怕,他温暖的心在寒冷的静夜中激跳着。他轻轻地回过头来,听见同伴睡着的呼吸声。此刻他对流浪的感觉比任何时候都更强,在恐惧之中,没有房屋的墙壁,没有城墙或修道院的墙壁,孤单地奔走于不可知的、充满敌意的世界里,置身于寒冷嘲笑的星空之下,树木阴森,野兽眈视,何等难耐! 他想,即使自己一辈子流浪下去,也决不会像维克多那样,他不会变成盗贼,也不会这样恬不知耻,说那些无聊的、自以为是英雄的谐语。也许这个聪明而大胆的人所说的话是对的,戈特孟恐怕不会完全成为像他那样的流浪汉,不会有一天忽然爬到墙缝里去;即使他没有故乡与目的,他也决不会觉得在大自然中是受保护与安全的,环绕着戈特孟的世界总是神秘莫测的,是美丽而凄怆的。他怀着这种不安的心情,倾听这种静寂,看着疏落的星星,没有风,树梢上有浮云移动。 过了好久,维克多醒了——戈特孟不愿叫醒他,却听见他在叫戈特孟。 “你来吧,”维克多喊,“现在该你睡了,否则你明天会支持不了。” 戈特孟躺下了,闭上眼,他虽疲倦,却没睡意,思绪纷纭,觉得对这朋友有着不安与犹疑的感情,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个卑俗而狂妄的人,这个机智而不要脸的乞丐,已经注意到丽娣雅的事情了吧?戈特孟在对他与自己生气,忧心如焚地想着,要找个机会与他分手。 当他觉得维克多的手在摸他的口袋时,他从半睡中惊醒了。他的一个口袋里有一把刀,另一个口袋里有一枚金币,这两件东西维克多要是看见了,一定会偷去的。他假装睡熟了,却又翻来覆去,使维克多无法得逞,维克多的手就缩回去了,戈特孟很是恼怒,决定明天就与他分手。 大约过了一小时后,维克多又在他身上开始搜索,戈特孟气得发抖,睁开眼轻视地说:“你走开,这里没有什么可偷的。” 这个小偷吃惊地尖叫,双手扼住戈特孟的颈子。他起身抵抗,维克多扼得更紧,并把膝盖抵在他的胸口。戈特孟被扼得透不过气来,用力挣扎,却没法脱身,他在害怕中,突然急中生智,伸手到袋里去摸刀。对方还不放手,他抽出猎刀,猛力向维克多的膝上盲目地刺了几刀。接着维克多松了手,戈特孟这才透了气,想要站起来,谁知维克多已经在可怕的呻吟中倒向他的身上了,血不断地流注在戈特孟的脸上。他爬起来,在朦胧的夜光中看见对方倒在那里,当他去拉他时,摸了一手的血。他把伤者的头扶起来,却发觉他像一口又重又软的袋子似的又倒了下去,血不断从维克多的胸与头里流出来,连口里也溢出了血,已经奄奄一息了。 戈特孟不断地想:“我杀了人。”他跪在垂死者的面前,看见他的脸色愈来愈苍白。戈特孟听见自己内心起了一阵激动的呼声:“啊,圣母,我杀了人。” 突然,他变得坐立不安,拾起刀子,在维克多穿的毛衣上把刀揩干净。这件毛衣是丽娣雅为他编织的。他把刀插进木鞘里,放进口袋,站起来拼命狂奔而去。 他对这个滑稽的流浪者之死,感到非常的不安,心里愈来愈恐惧。当天亮的时候,他用雪把身上所沾的血洗掉,经过半夜无目的地在森林里乱窜,他渐渐清醒了,精神上的不安和后悔变成了肉体上的痛苦。 他在深雪掩盖的荒地上行进,没有住处,没有路,没有食物,不眠不休,陷入了激烈的痛苦中,饥肠辘辘,疲倦欲睡,几次倒卧在雪地上。可是他每次又都爬起来,为了生命而奋斗,绝望又执拗地前进,生存的愿望使他发出蛮劲,像酒醉般踉跄前行,这无非是生命的冲动,他那冻得发紫的手,从雪中扒拉杜松丛中的小干果,连同松叶放入口中咀嚼,味道非常苦涩。他用雪解渴,不停地喘息,坐在一处丘陵上作短暂的休息,贪婪地望向四处,除了荒野与树林之外,一无所见,更不见人影。有几只乌鸦在他头上盘旋,他怒目而视。不,这些乌鸦不会把他吃掉的,只要他的手脚还有一点力量,只要血液还是温热的。他站起来,又与死亡作艰苦的争斗,不断走着,用最后的力气,如同发疟疾似的向前迈去,一路上时而小声,时而大声地自言自语。他在痛骂被他刺死的维克多:“嘿,懒骨头,你现在好了吧?月亮照着你的肚皮?狐狸吃着你的耳朵,你想杀死一头狼吗?你咬了它的咽喉吃了它的尾巴吗?你这个老饭桶,你想偷我的金币,你连这一点小钱都要,你的袋里不是装满了面包、香肠和干酪吗?你这只猪,你这个贪吃鬼!”他一面取笑,一面大骂死者,认为自己胜利了,不由得又纵声大笑起来。 现在他不再想了,也不再骂那可怜的维克多了,他的眼前浮出了尤丽安的影子,这个漂亮的小姐,正像她离开他那个晚上一样动人。他向她说了许多爱抚的话,想把她引诱过来,使她脱掉紧身内衣,二人飞上天去。他这时正像临死前一小时的愿望似的,极力想着她丰盈的乳房,她的那双脚,她那垂在肩下金黄色的鬈发。 戈特孟踉跄地踏在深雪掩盖枯黄的野草上,一方面痛苦不堪,一方面如火焰般的生命力奏起了凯歌,又开始喃喃自语了。他这次说的是那齐士,他要把自己新的思想,智慧与诙谐告诉他。 “那齐士,你害怕吗?”他说,“你是发觉什么而害怕呢?对啦,我最尊敬的先生,世界上充满着死亡,无论是墙上、树后,无一不是死亡,不管你筑墙、造屋,圣殿、教会,把自己遮藏起来都是无济于事的,死亡仍会从窗外窥见你,它会窃笑不已,会知道你们每一个人,夜里会在你们窗前嘲笑,叫你们的名字。你们只管唱赞美歌!只管在祭台上点燃美丽的蜡烛,朝夕祈祷,在实验室里收集药草,在图书馆里收藏图书吧!朋友,你守斋吗?你通宵不眠吗?死神会帮助你的,会把你的一切都夺去,连骨头也不剩的。朋友,你走,赶快走,瞧,海拉沙渣(der Heirassasa)在田野里走着,你要好好地注意骨头,骨头会散掉的,会从我们身上落下去的。啊,我们可悲的骨头、食道与胃。啊,在我们头骨下可怜的一点点脑汁啊!什么都没有啦,一切都到魔鬼那里去啦!只有乌鸦栖在树上——这黑色教士!” 这个迷途的人早已不知自己身在何处,要往何处,以及说了些什么话,躺着或站着。他走过茂林,穿过树木,排除雪块与荆棘。但是由于一股内心的冲动,他不断前进,盲目逃亡,最后终于不支倒地,这正是几天前他在这里遇到维克多的那个小村落,也是夜里帮产妇照松木火把的地方,他倒在那里,动弹不得,村里的人赶来,围着他议论纷纷,他却已什么都听不见了。围观的群众中有一个女人,是那时爱过戈特孟的女人,现在还认得他的样子,不由得起了怜悯之心,也不顾丈夫的叱骂,把这半死的戈特孟拖到马厩里去了。 不久戈特孟身体恢复了,因为那女人给他羊奶吃,加上马厩里的温暖与睡眠,所以他又能起身了。他感到不久前所经过的事情,好像已过去了多少年似的,觉得那跟随维克多同行,在松树下过夜,在宿夜处可怕的搏斗,那朋友可怕的死状,饥寒交迫与迷路的暗夜,全都成了过去了。其实他并没有忘记,他只是忍受了、压抑了。有些事情是留下了,但那是不该说的,是恐怖的,也是宝贵的,虽然埋没在心里,却是决不会忘记的,仿佛是吃过美食后口颊留香的滋味一样。他已经过了快两年的流浪生涯,认识了这种生活的苦与乐:孤独、自由,倾听森林与野兽的声音,逍遥而不忠实的爱情,致命般的苦头。他每天都是旷野的过客,每天与每星期都在林中,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中,有时非常恐惧,有时濒临绝境,万念俱灰,但也有坚强得不可思议的时候,冒死抵抗,虽了解自己的渺小,但同时在生死绝望的奋斗之中,也有生命甘美与兴奋的时刻存在,譬如性欲快感时的表情,很像产妇与垂死者的表情;产妇阵痛时的尖叫声与皱起脸来的表情,很像维克多倒地流血如注的惨状;还有他自己饥寒交迫,死去活来的情景,都是永远不会忘怀的!所有这些经验,也许可以同那齐士谈谈,别人就免谈了。 当戈特孟在马厩的干草堆上真正地站起来时,发觉袋中的金币不见了,难道是最后那天在半昏迷状态中,饿得发慌,踉跄行进时所遗失的吗?他回想了好久。这个金币是他贵重的东西,是他所不愿失去的。钱对他并不重要,在他几乎没有什么价值。可是这个金币对他却是具有双重意义的:这是丽娣雅的唯一赠品,是他所爱的,因为那件毛衣在林中已被维克多的血染污了;其次,为了这个金币他还与维克多争执过,并且因此误杀了他。如果现在这个金币失掉了,那么,那个恐怖之夜的所有体验,便完全没有意义了,也失去了价值。他在左思右想之后,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农夫的妻子。 “克丽斯蒂,”他向她低声说,“我袋里的一个金币不见了。” “哦。你寻找过了吗?”她笑嘻嘻的,有点刁钻的样子,这一笑使他动了心,就用他无力的手臂把她抱住了。 “你这个人真有意思,”她娇声地说,“既聪明,又伶俐,同时又好笨啊!怎么把一个值钱的金币放在敞开的袋里到处跑呢?啊,你这孩子,可爱的小傻瓜!当我把你带来睡在干草堆上时,我就看见你的金币了。” “你拿了吗?现在在哪里呢?” “你找吧!”她真的让他找了好久,然后才告诉他,她已把金币缝在他的上装里了,还像母亲似的对他说了一些忠告的话,他左耳进右耳出,听了过后又忘掉了。只有她的恳切与那朴实脸上的笑容是他决不会忘记的。他对她的帮助,以及挽留他的心意,尽力表示感谢。她留他是因为月亮在两三天之内就要变了,气候也将变得暖和些的缘故。过了两三天,当他告别而去的时候,雪像生病般的灰白,空气潮湿得令人不舒服,呻吟般的南风正呼呼地吹将起来。 第十章 河水已经解冻,从腐烂的树叶下又已可嗅到紫罗兰成长的芳香,戈特孟已经过了一个多彩多姿的四季:饱览森林与云山之美,从这个田庄到那个田庄,从这村到那村,从这个女人到那个女人。有些寒冷的夜里,他苦闷地坐在窗脚下,窗里的灯光明亮地照着,向他发出那追求永无实现的幸福的呼唤。现在他相信已经身历的事都会重来:长途跋涉在田地上、在荒野上、在石子路上,夏天睡在林中,在村庄里漫步,有少女们从背后而来,运干草或采完果实回家,秋天最初的时雨,有害的初次降霜——所有的事都会重演,一次、二次、无限的,在他眼前拓展成五彩缤纷的带子。 戈特孟已经遇到过好几次雨与雪。有一天,他经过一处落叶且有浅绿萌芽的山毛榉森林,从山路攀登到岭上,映在他眼前的是一片新的光景,使他喜上眉梢,心头涌起热切与希望的浪潮。几天来他已经预知快到这个地方了。现在正是中午时分,这一带景色宜人,绮丽得犹如初次见到,这不但证实,而且也加强了他的信念,他从那些灰色树干与被风吹动的树枝之间,俯瞰一处褐绿色的山谷,谷中有宽阔的河流,河水发出粼粼的碧绿光芒。现在他明白那长久无尽的流浪,满目荒凉与森林地带,都已沐在春色之中,不会再遇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或是穷乡僻壤的地方了。谷下河水汩汩,通往全国最美丽、最有名的市镇。这里有丰富肥沃的土地,木筏与小舟往来如织,这是一条通往美丽的村庄、城堡、修道院与富有的城市的道路,谁要是在这条路上旅行,无论是几天几周,都不必担心有森林或沼泽,也不必担心突然发生的意外,这是个新的世界,是他欢喜和期待的地方。 这天晚上,他来到了一个美丽的村庄。这村庄位于大街旁的河流与红葡萄山坡之间,房屋是人字形屋顶,木骨架也漆得红红的,在村庄入口的地方有个拱形门与通向小巷的石砌台阶,一家打铁铺里血红的火花映照街上,还可听见响亮的打铁声。戈特孟好奇地穿街过巷,嗅到地窖里满坛溢出来的酒香,他一面注视教堂与公墓,一面想找一个可以爬上去过夜的谷仓。但当他在一个牧师家里请求住宿时,那个胖胖的红脸牧师问起他的来历,他捏造地回答了一些话,因此牧师便欣然应允,且以美酒佳肴招待,他就放弃了餐风宿露的念头。第二天,他又走了。他沿河而上,看见行驶的木筏与运货船,并且追上了一些船只,要求船主带他一段路。一路上看不完的春光明媚,村庄与小乡迎面而来,妇女们在园篱里微笑,也有蹲在褐色泥地上种植植物的。有一天傍晚他来到了一个村庄,一路上少女敞开嘹亮的歌喉。 戈特孟很喜欢这里磨坊中的一个姑娘,还在这地方逗留了两天。姑娘都乐于与他谈笑,流连不去,好像他是坊里最可爱的小伙子一样。戈特孟也和渔夫坐在一起垂钓,帮着马夫喂马和洗刷,借此获得面包和肉吃,还准许他坐马车。他在长久的孤独流浪以后,对于这样一路长谈,同这些愉快的人在一起,并且每天有吃有喝,感到非常快乐。如此行行重行行,他已渐渐接近主教的都城,一路风光也越发地美不胜收了。 某日天刚黑时,戈特孟来到了某处河边一带绿叶树下。河水静静地流着,听得出流过树根下的声音。丘阜上空已升起月亮,月光泻在河上,树影斑驳,这时他发现有个少女坐在河边哭泣,那是因为她与情人发生了口角,现在情人已走,只剩下她一个人。戈特孟走向前去,坐在她旁边,听她诉苦。他抚着她的手,把森林与鹿的故事讲给她听,她的心里渐渐平静过来了,脸上也有了笑容,愿意给他一个吻。但这时她的情人又来找她了,他已平心静气后悔刚才的口角。当他看见戈特孟坐在她身边时,就向他冲上去,用拳打他。戈特孟尽力抵抗,最后那人敌不过而逃进村里去,那少女也含羞跑走了。戈特孟四处逡巡,没有找到栖身之处,在月光中走了半夜,漫步在银白静寂的世界里,觉得诗意满怀,所以一直走着,直到露水湿透了鞋子,他才觉得疲倦,便躺在附近的树下睡着了。当阳光照在他脸上时,天已大亮了,他睡眼眬地用手摸摸脸,又睡着了。这时来了一个农家女,站在他的面前,用柳枝搔他的脸,把他弄醒过来,他连忙站起来,二人互相微笑着点头。她把他带到一个厂棚里,好让他在这里好好地睡。然后二人在那里拥抱着睡了一会,她又走了。回来时提了一小桶牛奶,还是暖暖的。他送给她一个蓝色的发带,这是他刚在路上拾到的。分手时,他又吻了对方一次。这姑娘名叫富兰翠,他还舍不得离开她呢! 那天夜里戈特孟在一个修道院里借宿,次晨还望了弥撒。他在望弥撒时激起了许多回忆,圆天井石板上寒冷的空气勾起他的乡思,过道上响起了皮鞋的声音。当弥撒完毕时,修道院的圣堂里一片静寂,戈特孟跪在那里,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因为他在夜里做了许多梦。他希望从此改变他的生活,却不知为什么有此希望,也许是由于他对圣母泉与他虔诚的少年时代的回忆所引起的吧!他觉得许多小罪与耻辱是可以用忏悔来洗清的,只有他亲手杀死维克多才是罪大恶极、无法洗清的。他看见一个神父,就同那神父告解,把一切都告诉了神父,尤其是用刀刺中可怜维克多的颈子与背部的情景。哦,他已经好久没有告解了啊!他觉得自己犯了大罪,应该受到相当的惩罚。可是那听告解的神父似乎已经知道了其中经过,一点也不以为奇,不仅不惩罚他,还恳挚地劝告他。 戈特孟轻松地站起来,在祭台上照神父的话祈祷,想要从圣堂出去了。这时阳光从窗子外射进来,戈特孟的目光顺着阳光望去,看见圣堂侧面的小礼拜堂里有个雕像,仿佛是在同他谈话,使他感动得转过身去,非常诚心地注视着。这是个木雕的圣母像,站着的姿势是那样温柔可爱,肩上披着青色的外套,伸着如同少女般温柔的手,一双眼睛光闪闪的,嘴上显出痛苦的样子,高高的额角,栩栩如生,是那样的美丽与端庄,是他从未见过的。戈特孟不厌其烦地注视这雕像上的嘴、可爱的头部。他觉得这是时常在梦中、在预感中出现过的,是他时常渴望的。他驻足在雕像前,欲去还迟地流连了半晌,心中思潮迭起。 终于在他举步要走的时候,刚才听他告解的神父已经站在身后了。神父亲切地问道:“你觉得它美丽吗?” “美极了。”戈特孟说。 “许多人都这样说,”神父说,“也有别人说,这不是真正的圣母像,太俗,也太夸张了,一点也不真实。还有许多人为此而争论。我倒高兴你喜欢这雕像,它在我们教会已有一年多了,是一个信徒捐献给修道院的。对啦,雕刻这圣母像的师父名叫倪克劳。” “谁是倪克劳师父?他住在哪里?你们认识他吗?请你告诉我吧,他准是个很有才干的人,才能雕出这样美妙的像。” “这我不太清楚,不过他是我们主教城的雕刻师,是很有名的艺术家。艺术家都不是圣人,他大概也不是圣人,不过他确是个有思想、高尚且有才能的人。我曾经见过他好几次……” “哦,你见过他!那么他是什么样子呢?” “啊呀,你真的被他迷住了。好吧,你去找他,要是找到了,你就说我庞发宙神父问候他吧。” 戈特孟道了谢,神父微笑地走了,戈特孟还在这非常神秘的雕像前徘徊了好久,仿佛觉得雕像的胸部正起伏呼吸着,脸上俱是苦恼与甜美的表情。 他从教堂里出来以后,像变了一个人,走进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他已经拥有了自己从未有过的东西,这是他一直嘲笑别人、嫉妒别人而自己也许能够达到的一个目标,这目标也许会使他那完全散漫的生活获得高尚的意义与价值。这新的感情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地闯进他的体内,使他健步如飞。这条美丽明媚的国道,不再是昨天那样热闹的地方,也不再是舒适的休息之地了,而是一条通往城市,到达雕刻师那儿去的路了。他焦急地跑着,在日暮前到达,看见城墙后面的塔,城门上铸的市徽与油漆的楯。他心中激跳地走进城去,几乎不曾注意街上的闹声与熙来攘往的人潮,也不顾马上的骑士、马车与车辆。现在他所重要的不是车辆,不是城市,也不是主教,而是在城门口询问第一个遇到的人:倪克劳师父住在哪里?如果对方回答不知道,那该多么令人失望! 他来到房屋鳞次栉比的一个广场上,那些雄伟的房屋都装饰着许多绘画或雕刻的饰物。有一家大门口上立了一个巨大而灿烂的佣兵像,色彩鲜艳夺目。这个雕像不如那教会里的雕像美丽,但有独特的风格,把小腿肚与蓄须的下颚也表现出来,使戈特孟想到它也许是那个雕刻师的杰作。他走上前去叩门,跨上台阶,看见一个穿了镶毛皮天鹅绒上衣的绅士。戈特孟问他,哪里能找到倪克劳大师?那绅士反问,要找他做什么?戈特孟尽力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怀,只说捎个信给他。于是绅士告诉他大师住的巷子,当他访遍那里时,已经入夜了。他焦急而又快乐地站在大师门口,仰视那些窗子,几乎要跑进去。不过他想到时间已晚,而且自己整天风尘仆仆,一身是汗,只好忍耐,等待天明。虽然如此,他还在门口站了好久,正要走时,突然看见窗里灯亮了,有个人影走到窗口来,是个很美丽健康的少女,她的头发在柔和的灯光后徐徐飘动。 第二天早晨,城市已复醒来,人声嘈杂,戈特孟在昨晚过夜的修道院里洗了脸,拍掉衣履上的灰尘,来到那巷里叩门。有个女佣出来应门,却不愿立刻带他去见大师,不过他终于说服了那老妇人,带他进去了。雕刻师穿着工作服,站在一个不大的厅里,也是他工作的地方。这个留有胡子的高大男人,四十来岁,两眼炯炯有神地打量着这陌生人,问他有什么事。戈特孟回上了庞发宙神父的问候。 “没有别的事了吗?” “师父,”戈特孟屏息地说,“我在修道院里看见过你雕的圣母像。哦,是那样亲切且逼真,使我对你油然而起敬佩之心。历经长久的流浪生活,饱受风霜饥饿之苦,我已是个谁也不怕的人,但却敬畏着你。我有一个大的希望,这个希望始终使我耿耿于怀。” “你的希望是什么呢?” “我想做你的徒弟,跟你学习。” “有这样希望的年轻人,并不止你一个。可是我是不收学徒的,我已经有两个助手了。你从哪里来的?谁是你的父母?” “我没有父母,也不是从哪里来的。我是修道院的学生,学过拉丁文与希腊文,后来我出走了,从此流浪在外,直到如今。” “你说,你为什么一定要做雕刻师?你曾经做过这种事吗?你有图样吗?” “我画过许多图样,但都不在身边。至于我为什么要学这种艺术,我可以对您说明。我曾经有过许多想法,看见过许多人的脸与身段,并且曾经不断地回想。在这些思想中有若干是我念念不忘、寝食难安的。我奇怪的是人各有形态,各具殊胜,譬如额角和膝部的配合,肩膀和臀部的配合,即使各人的人格与气质一致,内心深处相同,但每个人仍都各有不同的膝、眉与额,这岂不是很奇怪吗?还有更使我奇怪的,是我在某一个夜里,帮助一个临盆待产的女人,看到她脸上的表情,为什么每一个人在痛苦与快乐达于顶点时的表情,都是一样的呢?!” 雕刻师逼视着这个陌生人。 “你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吗?” “师父,我知道,这正是我从师父的圣母像上所发觉出来的,这对我是何等喜悦与惊愕,我就是因此而来的,在那美丽高尚的圣母像脸上,真不知含有多少痛苦,同时所有的痛苦又变成多少真正的幸福与微笑了!当我看见雕像时,我燃起了心中之火,觉得我多年的思想与梦想是确实的,突然有了新的意味,于是我就知道该做什么,该去何处了。倪克劳师父,我衷心请求你收留我,让我跟你学习。” 倪克劳注意地倾听着,没有不高兴的样子。 “小伙子,”他说,“你对艺术的体悟非常的惊人,连我也惊奇在你这样的年龄居然能知道这许多苦乐,我觉得与你把酒作一夕谈,应是愉快的事。可是一起谈愉快与聪明的话,不如一起生活与工作几年更好。喏,这是工场,将是工作的地方,不是闲谈与空想之所,而是用双手实干的地方。我老实对你说,你不必再走了,且看你能做些什么。你曾经使用过黏土与蜡吗?” 师父的话使戈特孟联想到好久以前的梦,他在那梦中用黏土塑成了些小泥像,而突然间它们都站立起来变成巨人。不过他没有提起这件事,只认自己从未做过这类的工作。 “好,那你就画点东西吧!你看,那边有桌子,纸张与木炭。你坐到那边去画,你可画到中午或傍晚。也许从这里面我会看出,你是擅长什么的。好吧,谈话到此为止。我要去工作了,你也去做自己的事吧!” 戈特孟坐在指定的绘图桌上,要画坐在椅上的倪克劳。他并不急于开始工作,只是先坐在那里等,静得像个怯懦的学生,好奇与满怀爱心地注视着师父,师父正向他半朝着背,用黏土在制作一个小泥像。戈特孟注视着他,他的头发已有些灰白,可是有着坚定、高贵与传神的匠人之手,寓有微妙的魔力,和戈特孟所预料的并不一样。他原以为对方是个年老、拘谨、胆小、无趣、不幸福的人。现在从他在工作时,目光炯炯、观察入微的印象中,戈特孟不由对师父的整个形态有了更仔细的观察。他想,这个人也许是个学者,是个静肃的研究者,专心于工作,从事许多前辈的研究,将来一定会把这些传给后辈的,这是一种不屈不挠、一辈子也做不完的工作,是积累许多年代的劳力与毕生从事的工作。至少这从师父的头上可以看得出来,他很有耐性,很富修养,为了认识世界上一切工作的价值,抱了很谦逊的态度去学习,但也对自己的使命赋予信心,所有这些都从他的头上表露无遗。另一方面,师父的手又使他悟出了别的事情,双手与头脑之间有不同的地方,这双结实而又敏锐的手指,黏土在他手里,就好像是抱着爱人的男人的手一般,充满情感,那样热切地爱抚;悦色而又虔敬,确实而又灵巧地活动,像是古老而有经验的老手。戈特孟对于这双妙手看得出神而又心悦诚服。他是很想画出这位师父的,只是由于一时之间不能得心应手,倒使他颇费踌躇了。 戈特孟注视着工作中的艺术家,约莫有一个多小时之久,要想摸清楚这个人的秘密,并且开始在他心中形成一个个别的画像,在他心灵的面前清楚地显出他最熟悉、最崇拜与心爱之人的形象,虽然这些相貌也有各种的特征,有许多内在的冲突,却是没有破绽与矛盾的。这是他朋友那齐士的影像,他的轮廓愈益趋向统一与完整,这个可爱的人其内在法则便愈加明显地在他的影像中表现出来,高尚的头显现出了精神,美丽伶俐的嘴与略带悲哀的眼也表现出在工作时的紧张与高贵,瘦肩、长头、纤细高贵的手,无不为出神入化的奋斗而生气勃勃。自从他离开修道院、离开朋友以来,把那齐士的形体看得这样清楚,看得这样完整,这还是第一次。 戈特孟如同在梦中失去了自己的意志般,恍兮惚兮地开始描绘,用可爱的手指恭敬地画出在他心中的姿势,却忘了师父,忘记了自己处身的地方。他没有注意厅里的光线渐渐地移动,没有看见师父已几次望过了他。他像在作一件专注的行为一般,完全沉湎在心中所形成的课题里了,把活着并保存在他心里的朋友形象画出来。他自己虽然没有感觉到,可是他的行为却是在作一种赎罪与感激。 倪克劳走到绘图桌旁说:“是中午啦,我要去吃饭,你也可以同去。让我看看你画了什么吧。” 他走到戈特孟背后,望着那张大画纸,然后把戈特孟推开了些,小心地把那张纸拿在他灵巧的手里。戈特孟恍如从梦中醒来,畏缩地看着师父。师父一面用双手捧着画稿站着,一面用尖锐的眼神,很仔细地看着。 “你画的这个人是谁?”倪克劳看了一会后问。 “是我朋友,一个年轻的修士和学者。” “好,你去洗手,到那边天井里的喷泉旁洗,然后跟我去吃饭。我的助手们都不在,他们去外面工作了。” 戈特孟听从地前去喷泉旁洗了手,不知师父在想些什么。当他回来时师父已经走了,只听见他在隔壁房间响动的声音,然后他又走了出来,洗过了手,换过了干净的布上衣,看上去仪表堂堂。他们穿过满是新像与旧像的走廊,走进一个漂亮的房间,地板、墙壁与天花扳都是硬木做的,窗隅已经摆好了食物。有个少女走进来,戈特孟认出她就是昨晚那个美丽的小姐。 “李斯佩,”师父说,“你再拿一份菜肴来,我带来了个客人。哦,真的,我还没有问他尊姓大名哩。” 戈特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哦,戈特孟。我们能一起吃饭吗?” “等一下,爸爸。” 她说完拿起一个盘子出去,不久又回来了,同女仆端来了猪肉、豆子与白面包。父亲边吃边同女儿谈话,戈特孟在一旁默不作声地坐着,吃了一点点,有些局促不安。他很喜欢这少女,她长得十分漂亮,几乎像她父亲一样高大,但她却端正地坐着目不斜视,好像坐在高不可攀的玻璃后面,既不同客人讲话,也不瞧他一眼。 师父吃完饭后说:“我还要休息半小时,你到工场去,或去外面散散心,我们等下再讨论问题。” 戈特孟行了礼出去了。师父看过他的画稿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然而却一直没有谈起这件事情,现在他只好再等半小时了!他没有去工场,也不想再看那画稿,就直接走到天井去,坐在井边,看那泉水不断从管子里喷出来泻落在深黝的石盘里,微风吹拂,溅起了白珍珠般的水花,四下白茫一片。在泉水里他看见自己的倒影。想到现在的自己早就不再是修道院和丽娣雅身旁的戈特孟了,也已不再是森林中的戈特孟了。他想,我也和任何人一样,缓流而去,不断地蜕变,最后归于消灭,反不如艺术家创作的人像,是永恒不变的生命。 他想,也许死亡前的恐怖是一切艺术的根本,或者也是所有精神的根本。人怕死,畏惧暂时的事情,由于一再看见花开花谢而兴起悲思,觉得即使自己心里有确实的东西,也会马上成为过去而告枯萎。然而艺术家的创作人物,思想家的寻求法则、创立体系,却是为了从伟大死神的不变铁律中拯救出一些东西来,好使它流传于身后。师父用来雕刻美丽圣母的那个女模特儿也许已经玉殒香消,而且师父也会死去,住在他家里的将会换成别人,坐在他桌上吃饭的也将会换成别人,时移物非——可是他的作品却是永存的,在百年后还会在静静的圣堂里发光,永远这么美丽,嘴角的微笑、哀凄的表情,这一切都成了永恒。 戈特孟听见师父从台阶上下来,走进工场里去了。他在那里踱来踱去,一再注视着戈特孟的画稿,然后站在窗边,吞吞吐吐地说道:“依照此地的规矩,凡是做学徒的,照例是要学4年,而且他的父亲还得付学费给师父的。” 师父停了一下,戈特孟心想,也许师父是怕收不到他的学费吧!于是他连忙从袋里拿出小刀,割开缝线,把藏着的那个金币拿出来。倪克劳看了起初感到非常奇怪,之后却笑了,因为戈特孟正要把那个金币交给他。 “哦,你想到哪里去了?”师父笑道,“小伙子,不用啦,你把金币收起来。我只是告诉你,我们的同业是这样收学徒的。不过我既不是普通的师父,你也不是一般的学徒。普通来学的是从十三四岁学起,最多是十五岁,并且必须做下手和仆役。可是你已是个成人了,按年龄早就该是伙计,甚至是师父了。在我们这行里,从来还没见过蓄胡子的学徒,而且我也对你说过了,我是不收学徒的,何况你看来也不像是听候使唤与跑腿的那种人。” 戈特孟对师父每一句慎重的话,无不忧心如焚,他觉得他好像是在拷问他,像老师在教训学生似的。他有些不耐,高声地喊:“您为什么说这些话?难道您根本不想收我做学徒吗?” 师父无动于衷地又用原来的口气说:“我对你迫切的请求,已考虑过一小时了,你现在还得耐心听我说。我已看过你的图样了,它有缺点,但还不错。若非如此,我早就给你半个银币,打发你走了。我不愿再对这图样说更多的话,也不想对你说我想帮助你成为一个艺术家了,纵然你一定会成为艺术家也罢!你也不用再当学徒了,凡是没有学过或没有出师的学徒,在我们这一行里是不能当伙计与师父的。不过你还可以试试,如果你愿意,那你就在这里待一个时期好了,你可以在我这里学点东西。我们也不必谈什么义务与契约,你随时都可以走。不过,有一点,你不能在我这里弄坏雕刀,也不能糟蹋材料,否则你便不配做木雕师,你只有转业,这样你满意吗?” “我非常感谢师父,”他喊道,“我现在已无家可归了,我会把这里当作外面的森林一样。我知道您不愿对我像学徒般呵叱和责备,然而承您收留,并且给我学习的机会,我已经衷心铭感了。” 第十一章 戈特孟在这个城市的新环境里,开始了新的生活。这块丰饶的土地,这富于诱惑的城市,这般欢畅地迎接他,使他感到无比欢乐,就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悲哀与知识,也彻底恢复了灿烂的生活,这段时期是戈特孟生活中最快乐、最少烦恼的时期。他在外面接触到这个富庶主教城的各种艺术、女人,各种愉快的游乐与光景,在他内心里所感受的是与时俱增的新感情与艺术的经验。由于师父的帮助,他得以住在渔市场附近一个镀金匠的家里,并且在师父与镀金匠处学得处理木材、石膏、着色、油漆、金箔等技术。 戈特孟并不是属于有高度才华的那种不幸的艺术家,而是属于从未发现真正方法的艺术家。有些人虽有深刻伟大的世界美,心灵中也富有高贵的心像,可是却不知道把这种心像扩大,变成使人快乐的方法;戈特孟则没有这种缺点,而毋宁说他是乐于学习手艺并且容易摸到窍门与技巧的人,正像他在工作完毕的晚上,在友人那里学习古老弦乐器,以及星期日在村中跳舞场里学习跳舞一样。他之易学系由于其领悟力是先天的,但他对于木刻仍须认真努力,克服困难与失望,对于任何优美的木材,尤须仔细观察,慎重处理。当然,他很快就克服了最初的困惑,达到灵巧的地步。可是师父时常对他很不满意,并说:“戈特孟,好在你不是我的学徒或伙计。我知道你是从路上、从林中来的。有一天你又会回去的。谁都知道你不是市民与手艺人,而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种人容易受诱惑,什么都可顺从。你是一个不平常的学徒,而且木刻也是你自己喜欢学的,所以你该是一个很好的工人。可是你上星期去游荡了两天,昨天原该在工场里好好琢磨琢磨的,你却又睡了半天。” 师父的责备是对的,戈特孟也无由辩白,自知不是一个可靠和勤快的学徒。他一直被自己的某种天性困住了,这对他而言变成了一个难题,这难题要是自己能够解决,那就好了。他不喜欢做艰难的工作,而那些容易的,只要时间与劳力,只要仔细与耐心,就能完成的工作,他又时常觉得不耐烦。他对这种天性往往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难道是几年来的流浪生活使他变得懒惰与不负责任吗?或者是从他母亲处遗传来的?这到底是缺少了什么呢?他时常回忆到修道院里最初几年的生活,那时他曾是个多么用功与善良的学生。他不断回想到,那时为何如此有耐性?而现在耐性又到哪里去了?他为什么曾经对拉丁文作文那样的孜孜不倦?所有希腊文动词的不定过去式(Aoriste)全都记得?难道这些现在对他都不重要了吗?不,这是由于那时他心中充满了爱,爱使他奋发。他的好学没有别的,是为了不断追求那齐士,为了获得他的尊敬与赏识。那时他为了要引起自己所喜爱的教师注意,所以能孜孜不倦,直到渴望的目的达到,那齐士成为他的朋友。奇妙的是这个学问出众的那齐士,要把他这样无用的人教成学者,却又一定要他重新记起失去母亲的形象。因此,母亲的形象在他心中变成了一种支配他本质的根本原动力,使他脱离修道院生活。这种原动力是性:对女性的爱,渴望独立,渴望漫游。但自从他看见师父的圣母像之后,他又发现自己要成为一个艺术家,开辟一条新的路径,而且意志无比坚定。那么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呢?阻碍是从哪里来的呢? 最初他对这些也不明白,所知道的只是他对可尊敬的倪克劳师父的爱与对那齐士的爱是不同的。往往师父对他的怀疑与愤怒,反而使他高兴,这表示他与师父的心意并不一致。从倪克劳手里完成的雕像有些的确是最好的,是戈特孟视为模范的,可是师父的为人对他并非模范。 倪克劳师父是个把圣母像雕刻得最痛苦与最美丽的艺术家,而且也是预言者与智者,用最深刻的经验与预感,以魔术般的手腕构成明显的人像。其次,倪克劳师父是个严厉可怕的家长与公会会长,也是个带着女儿与一个丑陋老妈子的鳏夫,一家人过的是一种平静而压抑的生活,他本身就是生活在平静、调和,很有秩序与宽裕的生活里,激烈反对戈特孟那种强烈的冲动。 虽然戈特孟崇拜师父,从来不许别人怀疑师父,或是批评师父,可是经过一年之后,他对师父已经无所不知了。这位师父对他是重要的,他爱师父,同样恨师父,师父使他不安,逼得他不断想知道师父隐秘的性质与生活。他注意到师父家里有足够的房间,却不让徒弟和伙计住在家里,而且师父是极少出门,也难得请客的。戈特孟观察到师父喜爱漂亮的女儿,喜爱到令人感动与嫉妒的程度,她也避开任何人。戈特孟知道这位鳏夫在严肃与早已节欲的背后,冲动的活力还很旺盛,只要他有事出外接洽,经过两三天出门之后,回来时往往显得格外年轻奔放。有一次,戈特孟发现倪克劳到别的市镇去演讲雕刻,利用晚上偷偷地去宿娼。回来时,还有好几天情绪不宁,性情暴躁。 除了这种好奇心之外,还有些别的事情使他不安,他非常喜欢师父的漂亮女儿李斯佩,可是却很少见面。她从不到工场来,而他也摸不清,到底是她冷酷无情,还是师父不让她见人,或是她生性如此?师父再也不邀他同桌吃饭,连和她相遇都不容易。李斯佩是个极可爱而保守的千金小姐,要想不和她结婚而谈爱是不可能的。而且谁要想娶她,也必须是上流家庭的子弟,而且还须是上级公会的会员,要有房子与财产。 李斯佩的姿色不同于吉卜赛女人与蛾眉村女,戈特孟在看见她的头几天就已心神不宁了。他对她一见倾心,同时也产生疑虑,甚至烦恼。她很稳重、纯洁,有教养而贞淑,却不天真,而且一举一动都显得冷酷、骄傲,所以她的纯洁并不令他感动,也对她无计可施,对于那些过分纯洁的女孩,他是无从诱惑的,可是正由于如此更刺激戈特孟的欲望,引起他的遐思。她的美姿印在他心里,他希望把她雕个像,不过不是像现在这样,而是奋起的、有情感的、烦恼的李斯佩,不是纯洁的处女,而是赎罪的妇女。戈特孟时常渴望这个安静、美丽而骄傲的脸,不管是快感或痛苦,他都希望有天能揭开其秘密,把它暴露出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面孔盘据在戈特孟心里,虽然不是念念不忘,至少希望在成为艺术家后,能把这个面孔表现出来,可是这个面孔总是时隐时现——这就是他母亲的脸孔,是他长时不见的脸孔,是他与那齐士谈话之后,从失去记忆的深渊里,发掘出来的脸孔。在那些漫游的日子当中,爱情之夜,憧憬之时,有生命之危的当儿,濒死之际,母亲的面容渐渐地变了,变得丰盈、深刻而多姿,这不再是他自己母亲的脸,而是由他母亲的脸与脸色渐渐变成的另一个面孔,也就是夏娃(Eva)——人类之母的像。倪克劳师父在几个圣母像里所表现的,正是这种完全而强烈的痛苦,这些在戈特孟看来是无与伦比的。所以他自己一度希望过,要是他成熟得有足够把握时,他要做个“夏娃·母亲”的像,把它作为心中最可爱宝贵之物。不过这个母亲的像是从他记忆中的母亲像经过不断的变化与成长而来的。他要透过母亲的形象里雕出同时包容有吉卜赛女郎李瑟、骑土女儿丽娣雅,以及另外几个女人面孔的特征的面容。这个他根本的母亲的雕像,不仅要把所有他爱过的女人的面孔雕刻在这上面,还要把他的每一种感触与体验,统统从这个像上表现出来。如果以后他完成了这个作品,那么显而易见的,这不是表现某一个特定的女人,而是作为人类最初之母的生命之像。戈特孟相信他常在梦中看见母亲,但是她的面孔却是夏娃的面孔,除了把生与喜乐、死与痛苦在夏娃的脸上表现出来之外,他还有什么能做的呢? 戈特孟在这一年中学了不少,素描的手法也很有进步。师父除了木雕之外,也已教他试作黏土的塑像。他第一件成功的作品是个一尺多高的黏土像,那是丽娣雅之妹尤丽安甜美而富诱惑的姿态,深得师父的称许,他本来希望用铜镕铸的,可是没有实现,这个像要是给神父拿去用就未免太不贞洁、太世俗了。接着他用木头雕刻那齐士的像,雕成如使徒约翰的像,因为倪克劳喜欢,所以在完成时把它加入人家定做的耶稣钉十字架的像中,这项工作本来是由两个助手做了好久的,最后才交给师父完工。 戈特孟在雕那齐士像的时候,灌注了深厚的爱,并且在这工作中又发现了自己,发现了他作为艺术家的天职与灵魂。这一来,他渐渐地越了轨,而且时常如此:色情、舞会与酗酒、赌博、争吵,整天或几天都不去工场,或者工作时无精打采。但是他在雕使徒约翰像时,不断把他喜欢而想着的姿态,纯熟地从木头上表现出来,他只在心里有准备时工作,这时的工作是专心与谦虚的。由于他专心,不喜也不悲,不知生的快乐,也不知生的短暂,他的心中又有了那种虔敬的、光明的、纯洁的感情,这种感情曾经是戈特孟热衷朋友、乐于被朋友指导时所有的。站在雕像前面,用真正的意志造像的不是戈特孟自己,而是另一个人,是那齐士,是他正在挥动艺术家的手,把生命从以往与变化中跨出来,把他的本质表现在纯粹的塑像里。 戈特孟纯粹的作品经常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的,然而他却没有忘记师父是怎样完成圣母像的,所以在后来的星期日,他还时常去修道院看师父以前所作的那些雕像——那些雕像有几个最好的放在上面的廊下,正是用这种神秘与神圣的方法制成的——以便自己也会做出如师父所作的那种与众不同的、唯一的,更神秘而充满神圣的雕像,也就是人类共同之母的形象。啊,只有人的手才能做出那种仅有的艺术作品啊!这种作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没有被野心与虚荣所污染的!可是他也早已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人也可以造出别种像的,像美观的与赏心悦目的东西,用优越的技巧制造的东西,都是为了爱好艺术的人而做的,可以装饰教堂与会议室的。但是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是神圣的或有真正灵魂的像。他知道倪克劳与别的师父所作的许多作品,不管外形如何的优雅,做工如何的精细,也只不过是用来消遣的东西而已。对他来说,这些技巧上的快乐,由于名誉心或好玩而制作出来的东西,却是悲哀与可耻的。 当他兴起这种念头时,他开始变得死般的悲哀。他认为雕出美如天使的像,或是其他玩具,即使再美好,也不是艺术家值得做的事。这些对于手艺人,市民与易于满足的人,也许是值得的,但对他却不。他认为如果艺术与艺术界不像太阳那样燃烧,不像风暴那样狂飙,只是看重愉快、舒适与些许的幸福,都将是没有价值的。他寻求的是别的。一个美丽得像小花边细工的玛丽亚王冠,用金箔纸包得如镀金般光滑美丽,即使能卖好的价钱,也不配称为艺术品。师父倪克劳为什么愿把这种工作都全部接受下来呢?他为什么要雇两个助手呢?当市议员与修道院院长到他这里定做大门和讲台时,他为什么手持码尺,听他们讲上个把钟点呢?这只有一个理由,一个卑俗的理由:师父自以为是有名的艺术家,一个订单络绎不绝的艺术家,因此他要积聚金钱,却不是为了事业或享受,而是为了女儿的嫁妆、襟饰与缎子衣裳,为了满是贵重的被盖与胡桃木床,仿佛这位美丽的小姐不晓得在任何干草堆上也同样可以做爱似的。 戈特孟在作这种观察时,连来自娘胎里的血液都激动了,流浪者的夸耀与轻视,使他打从骨子里反对安居与拥有财产的人。他有时甚至反对得几度想要逃走和抗议。 师父对于他的态度也有几分生气,经常后悔为什么当初要让这个没有信用而难对付的年轻人进来。他的忍耐时常面临严重考验,他知道戈特孟的品行,知道他对财物满不在乎,知道他有浪费癖,许多谈情说爱与时常殴斗的事情也使他越发急躁。他已经把一个吉卜赛人,一个没有信用的伙计收进来了,他也看不惯这个流氓的眼睛紧盯着自己的女儿李斯佩。虽然如此,师父对他还是忍耐再三,这并非由于义务感与胆怯,而是因为看见他雕成了使徒约翰的像。师父真是彻头彻尾地看不透,像这样一个从森林里跑出来毫无经验的流浪者,怎么会画出那样动人、那样美妙的蓝图?他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收留他的。无疑的,戈特孟虽然有脾气,然而他断断续续地完成了这个作品,这是其他伙计所不能够胜任的,甚至巨匠要完成这种作品也是不容易的。因此,即使师父很讨厌他,时常责备他,甚至常常大发雷霆,可是对于约翰的像,他却只字不提。 戈特孟昔时的青春年少,那种人见人爱、一副天真无邪的人品,在这几年里已渐渐地起了变化,变成了美男子,很能赢得异性的芳心,却不为同性所激赏。戈特孟的情绪与内在的性格,自从那齐士把他从修道院的酣睡中唤醒之后,再经过了流浪生活的磨炼,已经有了很多的改变,早已从漂亮、温和、虔诚与被众人所喜爱的修道院学生,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那齐士提醒了他,传授他女人的知识,然后放浪生活又使他饱受风霜。他已经没有朋友,心里只有女人,女人容易赢得他,只要对他频送秋波,他就经不起美目盼兮,这正是求爱的回答。何况戈特孟对于美还有极敏感的神经,尤其喜欢年轻的小姐。但在缺乏那种对象的时候,就是姿色稍差或青春已过的女人,他也来者不拒。他往往逗留舞场,接近任何年轻的姑娘,即使对方是个没有人喜欢的女人,也能获得他的同情,不但是同情,而且是永远的好奇。只要他开始对某一女人情有独钟,他就会一心一意喜欢上她几个星期,也许几小时。经验告诉他,每个女人都是美的,都能给予男人温存。即使相貌平庸的女人,不受男人喜欢的女人,也会有热情之火,不乏柔情蜜意;每个女人都有她的神秘与魔力,能获得男人的关怀。就是徐娘半老、姿色平平的女人,也能经由某种别的动作寻求弥补的。当然,年轻貌美的女人是要比那些老丑的更能赢得他的。他从不中途退却,有些女人在他三两天的恩爱之后,对他倍觉依恋;而有些女人则一夜之后,就把他弃之如敝屣了。 戈特孟认为爱与快感是真正能够温暖生命的,只有这些才能使生命富有价值。他不知道名誉心是什么,他认为主教和乞丐是一样的。他也看不起储蓄、财产,所以在他有了钱时,他就毫不顾惜地把钱花在女人的爱与性的嬉戏上,而且经常乐此不疲。他觉得情欲是迅速、短暂的熊熊野火,一触即发,瞬间又逝——这些似乎都是他所有体验的中心,并且形成他生命中的一切悲观论调。他把欲望视同那些悲哀与过去的恐惧一般单纯,认为爱即是献身。另一方面,爱又是忧,是喜。在爱的喜悦达于紧张的顶端时,接着就是烟消云散;内心深处马上感到忧郁与孤独,把人生明朗的一面又突然吞噬了。死亡与欢喜是相同的,有人把爱或情欲称为生命之母,也有人把它叫做坟墓或自取灭亡。人类之母的夏娃是幸福与死亡的根源,是永生与长逝在其中糅合成爱与残酷的一体。 他知道通往母亲之路,通往死亡与快乐之路,不是用语言与意识,而是用他血液中的深刻知识。生命这东西是父性方面的,是精神,是意志,是那齐士住的地方,不是他的故乡。现在戈特孟才完全开始了解他朋友的话,那齐士是与他相反的人。他也把这种差异雕进约翰像里,并明显地表现出来。戈特孟对那齐士的向往不仅是流了泪,而且还梦见了他。他要去追他,可是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由于某种神秘的感觉,戈特孟也看穿了各种秘密,这就是他所谓的艺术家存在的秘密。有时他觉得艺术的秘密非常可厌,他对这些不用思索,就能在许多比喻中感觉到所谓“艺术”就是由父母的世界,也就是精神与血的结合而来的。艺术是从感觉的东西开始,而在抽象的事物里终止的;或者,它是从纯粹的理想世界开始,而在血污的肉体里终止的。凡是真正崇高的艺术作品,不仅是魔术一般的佳作,也是充满永久秘密的作品。例如师父的那个圣母像,以及所有其他大艺术家的纯粹结晶。无疑,艺术作品是有着可笑的双重面孔的,所谓冲动与纯粹精神是并列的。但是戈特孟如果要制作把母亲变成夏娃的像,就得把这两个脸孔的比例作最好的调度。 戈特孟为了要克服自己本性的深刻矛盾,至少须把他认为庄丽的这种新比喻形式巧妙地展示出来,作为艺术家生活中的可能性。但是艺术不是纯粹的礼物,不是不劳而获的东西,而是要付出高价牺牲的。戈特孟为艺术付出三年多最高昂、最宝贵的牺牲,才认识了爱的喜悦是自由的。自由生活,在旷野里逍遥,过任意的放浪生活、独身与独立地生活,这都是他久已放弃了的。当他时常在工作中变得愤怒或意兴阑珊时,别人都以为他情绪不佳是由于反抗与不能自制,而他自己则认为这是由于这种生活有如奴隶,其程度使他难以忍受。他认为他没有服从师父、公会与生活的必要,他要服从的是艺术。艺术是精神的女神,他不必要这些没有用的繁琐规章。这个女神的头上只需要屋顶,需要工具、木材、黏土、绘具与金子,需要劳动与忍耐。他为这个女神牺牲了在荒野林中的自由与兴奋、冒险的苦中作乐、贫苦的夸耀,他始终在咬紧牙关。 他又发现了另一部分的牺牲,因为奴隶般生活的秩序与居住,剥夺了他某些恋爱的冒险,以及与情敌争风吃醋的机会。这些被禁止的野性,被钳制住的力量,此刻都从他本性的孔隙里流出来了,他变成一个有名的与可怕的暴乱者。在他到女人身边去的路上,或从舞场出来的归途中,经常会在黑暗的小巷中被人袭击,挨了几棒,而他也会猛地反身,与敌相搏,不是挨了拳,就是掉了发或咬伤颈子。这种滋味他觉得不错,像出了气似的,而且也因此博得女人的青睐。 这种暴乱倒使他每天的日子好过了,什么都有意义了,所以能一直耐心做着使徒约翰的像。他现在工作的时间延长了,雕像的脸与手是最后的精细工作,需要聚精会神、虔诚与忍耐。而后他终于在工场后面的小木屋里完成了这件工作。在一个大清早,戈特孟拿了一把扫帚,把小屋打扫干净,清除了约翰发里的木屑,在雕像前站了约莫有一个多小时,一股伟大的体验之感油然而生,也许他能再度过这样的生活,也许是最后一次。他的心里有种感动,如同男人举行婚礼那天,被任命为骑士的日子,或者在妻子生了头胎那天的感觉一样。这是高度的美感,深刻的严肃,同时也有暗自害怕的情愫,它是过去的经验与安排好了的现实生活所交织而成的。 他仔细地端详他的朋友那齐士。这是他少年时代的指导者,一副侧耳倾听的模样,穿了可爱的使徒衣服,一副静静的、献身与虔诚的脸,微笑得如同初绽的蓓蕾。这副美丽、温良与精神的脸,配上瘦削得像要轻飘起来的身材,还有细长、文雅与高贵的手,虽然充满了年轻与内在的音乐,却掩不住痛苦与死亡。但是也看不出绝望、混乱与反抗。这个高贵的容姿背后所隐藏的灵魂,亦悲亦喜,是纯粹的和弦,而非暴乱的噪音。 戈特孟站着欣赏自己的作品,不由得涌上祈求的心情,祈求他最初的青春与友情,可是最后又为忧虑与困难的思想所中断了,它们像在风暴中飘摇。他想到这里立着的是自己的作品,是美丽的使徒,是盛开而不会凋谢的花朵。但是他现在必须同这个从自己手里塑造出来的作品告别了,明天就不再属于他了,不会再在他的手里成长了,这里不再是他生命所在的地方,不再是充满安慰与富有意义的地方了。戈特孟空虚、茫然地站着,他认为这样最好,今天不仅要与约翰告别,同时也要与师父告别,与城市与艺术的日子告别。他在这里已无事可做,在他的心里已没有他可以塑造的像了。那个渴望的像中之像,也就是人类之母的姿态,是他现在还不可能完成的,时间再长也不行。难道他现在必须去琢磨小天使的像与雕刻装饰品吗? 不,他转身就走,走到师父的工场里,轻轻地进去,站在门旁,直到倪克劳发觉他而喊道:“戈特孟,什么事?” “我的像雕好了,你愿意去看看吗?距离开饭时间还早呢!” “我要去的,现在就去。” 他们一同前去,打开门,好让房间光亮些。倪克劳为了不妨碍戈特孟的工作,已经好久没有来看他的工作了。现在他默然地注视着那作品,看得他那没有表情的脸也顿然动容了。 “好,”师父说,“非常好,戈特孟,这是你升等考试的作品。你现在出师了。我会把这个像呈给公会看的,并且要求他们发给你执照,这是你应得的。” 戈特孟并不重视公会,但他知道师父的话是在称赞他,所以非常高兴。 这时倪克劳慢慢地绕着约翰像走了一圈,叹口气说:“这个像是充满信仰与明朗的,在严肃中满溢着幸福与和平。人家会说,能雕出这像的人其心地必也是很光明磊落的。” 戈特孟微笑了。 “师父,你知道我雕的这个像不是我自己,是我最好的朋友。使这个像光明磊落的不是我,而是他。我实在不是雕这个像的人,是他把它灌输到我心里来的。” “这倒是,”倪克劳说,“这样一个像是以那一种方式塑成的,还是一个谜。我并不是客气,事实上我有许多作品还远不如你,不是指技巧与精细上说,乃是就真实性而言。你一定知道的,这样的作品是做不出第二个来的,这就是秘密。” “是的,”戈特孟说,“当做好这个像时,我注视着它,心里想到我不会再做第二个了。师父,我想我最近又要出远门了。” 倪克劳诧异而不高兴地望着他,两眼又透射出了阴森森的寒芒。 “这以后再说,对你来说,这工作现在才开始,你可不能就此逃走。今天你休息休息,我招待你午餐。” 中午时戈特孟梳洗得整整洁洁,穿了干净的衣服,去师父那里进餐。他知道师父是难得请他吃饭的,这次是表示难得的好意。当他走到摆满雕像通往廊下去的台阶时,他的心里非常不安,如同前次一般,激动地走进那个美丽、幽静的房间。 李斯佩也打扮了,佩了宝石镶造的项链。桌上除了鲤鱼和酒之外,还有意外的东西:师父送给他一个皮制的钱包,里面有两个金币,算是给戈特孟作为那个雕像的酬劳。这次他不是默默地坐着,而是参加了父女之间的谈话。父女俩也同他谈话,并且还干了杯。戈特孟的眼睛是好动的,利用机会饱览少女美丽的脸庞。她也对他表示了殷勤,但她既不脸红,也不发热,使他微觉失望。他暗自希望这个美丽而缺少表情的脸能够同他说话,好让他向她吐露衷曲。 餐后戈特孟道了谢,还在走廊下放雕像的地方逗留了一下。那个下午没有事,他到城里去逛街了。他能受师父的器重,实在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他为什么不该高兴呢?为什么对这样的名誉不感兴趣呢? 他突然想到,要租一匹马骑到修道院去,那里是他第一次看见师父作品与听见他名字的地方。这已经是两三年前的事了,仿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在修道院圣堂里参观了圣母像,同样又对这件作品倾倒不已,无论从细部美或整体美比较上来说,这座雕像都要比他的约翰像更美,即使拿想象力的朴素与诚实相比,它也同样略胜一筹。现在他看见了这件作品的细节,这是只有艺术家才能看得出来的:衣服的褶皱轻拂,修长的手与手指的构成,材料的细心运用。 都是美轮美奂得只有天才的手才能做出来的。能够做出这样的作品,不仅需要作者的心里已存有某种意象,也需要他的眼睛与手有千锤百炼的修养。也许这是值得煞费心力的,值得艺术家毕生从事的,值得牺牲自由、牺牲伟大的体验的。为了创造这样美的东西,不仅是体验与观察,不仅要接受爱,也要能坚持到底,这些每每都是重大的问题。 戈特孟子夜时骑着疲倦的马,回到城里。有家酒馆还未打烊,他在那里吃了面包和饮了酒,然后从渔市场回到自己房间里,心神不定,满怀疑问与迷惑。 第十二章 第二天,戈特孟并不想去工场,一如那些不愉快的日子一样,在城里闲逛,看主妇与女仆们上菜市场。他在渔市场的喷泉旁逗留,注视着鱼贩与那些粗暴的女人在夸张地叫卖着货物的声音,渔贩们把银白色的鱼从桶里抓出来,卖给顾客。鱼张开痛苦的嘴,不安地睁着金黄色的眼,有的静静地等死,有的蹦蹦跳跳,绝望地挣扎。他有时对这些鱼寄予同情,对人顿生悲愤:人为什么这样愚蠢、野蛮而没有思想?为什么他们对此视若无睹?不管是渔夫与渔妇都把鱼廉售出去,他们为什么不看这些鱼的嘴?吓得死白的眼?垂死地摆动的尾巴?恐惧与绝望的挣扎?这些充满神秘、异常之美的鱼,在一瞬之间,战栗得眼睛翻白,皮肤变色,失去了鲜艳,任人宰割,以填饱那些饕餮者的肠胃。这些人都视若无睹,什么都是不知不觉的,他们没有听见鱼在说话,不管一条可怜或可爱的鱼死在他们的面前,师父在圣者脸上所刻画出的人生的一切希望、高贵、痛苦、黑暗与心中的不安——都是他们既看不见,也不会感动的啊!他们只求得满足或忙碌,把这些当作要紧的事,大声喧哗,为了一两分钱争闹不已,无非都是要使自己与家人获得温饱。他们都是猪,比猪还糟,还脏!不过他自己也时常混在那些人里,追在姑娘背后,一面笑,一面从盘子里去抓烧好了的鱼吃,觉得同他们一样快乐。像这样的天下太平,的确是件可喜的事,可是那种对人虽自满自大、好吃懒做的想法,好像被魔咒般深深攫住了他,使他陷入孤独与无聊之中。他想去流浪,去观察苦恼与死亡,把一切人生百态穷尽形相。有时他会突然从这种失望的状态中,这种无意义与可怕的光景里,兴起喜悦的念头,唱出热烈的情歌,快乐与美妙的歌,或用画来表现欲望,表现花的芳香,使生命又回到朴素的心中,成为某种感情,相信也许是明天或后天,世界又会变好,变得更好。但是他刚想到这里,别的感情又涌上来了,那是悲哀、无聊,对于濒死的鱼、凋谢的花触目兴起的绝望与烦闷的爱,还有对于像猪猡般愚蠢生活、打呵欠地与什么也不看之人的厌恶。戈特孟常常在这个时候以痛苦、流浪学生的好奇心,而回想维克多的事情,当他用刀刺进他胸中,维克多的血流到松枝而倒下时,他对这事不得不回想,到底这个维克多会变成什么呢?被野兽完全吃掉,还是剩下一些残骸呢?至于残骸又会变成什么呢?是化为石骨呢?或是在数十年、数百年后就变形为泥土呢? 也许维克多会被人发现并将他埋葬了吧?然而即使如此,他的所有肌肉也会从骨头上腐烂,被虫蚁吃掉了。维克多的一生只是充满冒险与故事,充满异想天开的玩笑与诙谐的把戏罢了,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呢?他的生命除了对杀他的凶手还留下一些模糊的记忆之外,还有什么人会记住他呢?曾经被维克多爱过的女人还会在梦中梦见他吗?啊,这一切都已成过去,都已经消逝了。一切的事物都是这样的,花开花谢,毫无例外。当他几年前来到这个城市时,他的心中像盛开的花朵一般热切,他热心追求艺术,对倪克劳师父怀有满腔焦虑与深刻的崇敬,然而现在还有什么留给生命呢?什么也没有了。他还记得倪克劳师父对他说过的,有一天他会同师父一样,向公会请领一份师父执照,把世上的一切幸福都握在手里。可是现在除了凋谢的花、枯燥乏味的感觉外,什么也没有了。 当戈特孟想到这件事时,突然出现了一个脸孔。一个光彩夺目的脸孔,万物之母的脸孔,脸上泛起恍然若失的微笑,美丽而恐怖地望向出生的人,望向死亡的人;所有花凋与落叶的声音,都在对艺术微笑,在对腐朽微笑。 闪光又已消失,充满神秘的脸孔也不见了。可是那苍白的光继续在戈特孟的灵魂深处闪动,他的心里被生命的、痛苦的、渴望的浪涛所翻搅。不,不,他不要像其他的人——像卖鱼的人,小市民和忙碌的伙伴们。让魔鬼把幸福与满足拿去好了,他要成为另一种人,他要告诉倪克劳师父,他决心离开这儿。 戈特孟到达师父的家里。已经接近中午了,他等到听见倪克劳工作完了在洗手时,才走近师父。 “师父,我想跟您说几句话,我急须向你说实话,我现在要说的话也许正是现在能说的,以后就不会再说了。事情是这样的,我必须同一个人谈谈,这也许只有你才能了解的。我要同他说话的人,不是出名的工场老板,不是接受了城市与修道院的许多荣誉的大师父,也不是有两个助手和一幢漂亮房子的富绅。我要同他说话的是塑造修道院圣母像的那个人,他是世上最高的目标。现在我也做了一个像,是约翰像,它虽然不像您所造的那样完美,但是这是和您一样崇高的。我不造别的像,不想造,也不愿造。我还会造一个在远处的神圣的像,这是我不得不造的,只是今天我还不能造,为了要能造出这个像来,我还须多多磨练和体验。也许我能在三四年内造它,也许十年,也许更迟些,也许一生都造不出来。可是,师父,我决不愿像一般手艺匠那样做手艺,漆雕像和雕祭台,我是不愿在工场过手艺匠的生活和以此赚钱为生的,我所愿意的是生活与漫游,去感觉夏天与冬天,观看世界、体味世界的美与恐怖。我愿忍受饥渴,愿把我在您这里所学的一切忘记和放弃。我希望有一天能雕出像师父您所作的那样美丽与扣人心弦的东西——但我不想过您这样的生活。” 师父已洗好了手,擦干了,现在他转身对着戈特孟,脸色严厉,但无怒容。 “你是说过了,”师父说,“我也听见了,如果你坚持要那样,那就随你好了。我虽然有许多工作要做,却不能指望你。我没有把你当助手看,你需要的是自由。哦,戈特孟,我还有些事要同你谈谈,不是现在,两三天之内好了,在你有空的时候。你看,我比你年长得多,但我了解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会在两三天之内来叫你的。我们谈谈你的将来,我倒有好些计划呢。你且忍耐几天吧!当你想完成一件工作时,那种空虚的心情,我是很明白的。我相信你空虚的心情就会好转的。” 戈特孟失望地离开了。师父对自己说的话,虽是一番好意,可是有什么用呢。 他知道河边有个地方,水不深,河底却有急流,住在对岸的渔家,是把什么垃圾都倒在河里的。他去到那里,坐在堤岸上注视着流水。他很喜欢水,任何水边他都去过。当他从这如同水晶般的流水望下去时,看见模糊的河底到处有些纯金似的光辉,不知是些什么东西,也许是旧盘子的碎片,或者是丢下去的镰刀,也许是光滑的石头,也说不定是涂了珐琅的砖瓦,也许还有明虾,肥大的鳕鱼,会把腹部向上翻起,让鳍与鳞发出亮光——这到底是什么,他看不清楚。可是这不断袭来的迷人之美,如同金色的珠宝,在黑黝黝的水底引人入胜。戈特孟认为像水中的这些小秘密才是一切纯粹的心像:它们没有轮廓,没有形式,可以说是一种遥远之美的可能性,是隐藏着多方面意义的暗示。当绿色的河底在朦胧中的刹那,有无可名状的金色或银色闪耀出来时,这是什么也没有的,可是却充满着最神圣的诺言,正像一个远去的人还看得见背影似的,有时是无限的美,有时又使人兴起无限的悲哀,这也像夜里运货车的尾灯,车轮转动的巨大身影斜映在墙上,那光景像极了包含古罗马诗人佛尔基的全部诗句。虽然它是虚无的,可是在这虚无中却包含了无限;这里有水,水中的结晶是所有人间的姿态,是动物、天使与巨灵的姿态。 他又开始沉湎于遐思之中,两眼失神地盯着晃漾的河底,看着不定的闪光,像在梦中,像王冠,像女人裸露的肩膀。他记得在圣母泉修道院中,曾经在拉丁文与希腊文字中看见过同样的情形,那情形变得像魔法般。啊,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好几百年前的事吗? 水底下金光闪闪的,这些影像,都是非真实与妖怪似的,它们为什么这样美?为什么会有这般无法形容的美与快乐?这是与艺术家所能创造出来的美相反的吗?是的,它们是没有任何固定形式的美,它们只有神秘,它们正是与艺术家的作品相反的。艺术作品有一定形式,完全像语言一样清晰,诸如线条的刻画,用木材雕刻的头或嘴,都是明明白白的。可是这里的东西并不是具体的,而是可疑的与模棱两可的。 戈特孟不断在考虑,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喜欢这种神秘,只觉得这是最不可捉摸的、最无形的东西。不过他对这神秘思想的喜好尚有一点明白的地方,那就是由于他不喜欢那些完美与天衣无缝的艺术品,工场、教会与宫殿完全是这种可厌的艺术品。戈特孟自己也曾参与过若干这样的作品,这些作品是那样的令他失望,艺术的最高要求之所以始终没有实现,主要是因为它们缺少了神秘。神秘是梦与最高艺术作品的共同特色。 戈特孟又想到:这种秘密是我所喜欢的,我是在追踪这种看见过多少次的闪光,如果我能成为艺术家的话,那就要把这种神秘表现出来,把这种神秘变成话语。这是伟大产妇、万物之母的形态。这个母亲的神秘与别的神秘不同,它不像任何单独个体所表现出来的神秘,尤其不表现充实感或欠缺感、粗犷或羸弱、有力或优美的特征,它只是表现这个世界的由对立到统一,把平常不调和的东西调和:生与死、慈悲与冷酷、生存与消灭,使两者融和为一。即使我能把这种神秘冥想出来,那也只是思想的游戏,或者是由名誉心而来的艺术家的狂想。这个万物之母决不是可以想像得出来的,而是我亲眼目睹过的,它活在我的心里,不断地遇到它。最初我感觉到它是在一个村庄里,在冬天的夜里,当我为产妇临盆掌灯的时候,那时它就开始活在我心里了。后来它又时常远去与淡忘,好久都消失了踪影。但是常又会蓦然出现,正像今天一样。这也是我母亲的像,是我曾经最喜欢的,尽管它目前已经完全变了样。 现在他又找到了一条通往母亲那儿的路,这条路至少在告别那齐士与修道院的当时是没有的。也许有天人家会看见他从手里做出具体的母亲的像来,也许那就是他的目标,那里隐藏了他生活的意义,也许他不知道。不过他知道一件事:追随母亲,一面跟母亲走,一面听母亲呼唤,这就是对的,就是人生。也许他根本塑造不出她的像来,它只是一种梦想、预感、诱惑、神圣般神秘的金黄色光辉。但是无论如何,他必须跟她走,把命运交在她手里,她是他的主宰。 现在他已快下决断了,一切都已了如指掌。艺术是一件美好的事,但它不是戈特孟的女神,也不是目的。戈特孟不追随艺术,只追随母亲的呼唤。这有什么用呢?他的手指依然灵巧,他在倪克劳师父那里可以获得俗世的成果,可以名利双收,过着安定的生活。可是这也可以使那种内在的感觉性枯竭与颓唐,使神秘变成暂时性的。制作漂亮珍贵的玩具,雕刻各式各样考究的祭台与讲坛,这些作品每件值若干银币。可是,哦,这鲤鱼眼中的金光,这蝴蝶翅膀边上稀薄而绚烂的银色绒毛,比起充满在整个大厅里的那些艺术品又是美丽得多,有生命得多,宝贵得多啊! 有一个少年唱着歌走下河岸来了,他的歌声时断时续,嘴里咬着手上的白面包。戈特孟看见了他,向他讨了一点面包,把面包片用手指做成小球,投下水去,看着白球沉入黑黝黝的水里,又看着鱼儿成群游来,把面包球一团团吞下肚去,心里非常高兴。随后他自己也觉得肚子饿了,就去他的一个爱人嘉德琳处用膳了,她是一个肉店的姑娘,戈特孟戏称她是“香肠火腿女王”。他像平常一样在她窗前吹口哨,要她弄点吃的东西,好带到河对岸的葡萄丘上去慢慢享受。 当嘉德琳探首窗外,用她那有点粗野而结实的脸朝他微笑时,他突然想起了前一次的约会,那次他同样站在此地等她,同时预料到几分钟以后,就要发生的事情,在她知道了是他的暗号,她就把头缩回里面,然后一会儿当她在后门再度出现时,手里已经拿了一些熏制的东西,他伸手接这东西,同时,像久已等待了似的,在她身上顺手抚摩了一阵之后就开始搂抱起来了——这时,他突然对这些事情感到非常厌恶。这整个呆板的经过情形,经常是同一的手法,他所接受的是香肠,感觉到的是她高耸的乳房,紧紧地挤压在他身上……周而复始,千篇一律。 他不断用手做习惯的姿势,脸上没有微笑。他自问:他还爱她吗?还渴求她吗?不,他每次来这里,看到的都是同样的微笑,心里已经没有什么感动了。他在昨天还不曾想到这事,今天却是不能不想了。于是,像是突然做了一阵决定一样,对方还站在那里,戈特孟却已转身走出巷子,决心再也不来了。让别的男人去抚摩这对乳房吧!让别的男人去吃这些美味的香肠吧!这个吃喝玩乐的市镇里,再也不适合他了。这些腐败的市民是多么懒散、奢侈与挑剔,他们每天要屠宰这么多的猪和小牛,在河里捕捉这么多美丽纯朴的鱼。然而,这些时日来,戈特孟自己不也同样的奢侈和堕落吗?不也变得像这些脑满肠肥的人一样恶心吗?浪迹在为雪所掩覆的田野,吃干的野食,或一些陈旧面包片也比在这里过安乐生活、吃公会的饭好得多啊!哦,流浪,自由,被月光映照的荒野,在潮湿灰色晨草中的兽迹,要小心地测目而视啊!在这市镇里,在住处的附近,凡事都那样容易而方便,甚至爱情也不例外。他已经受够了,突然唾弃这些了,这里的生活已失去意义,形同没有骨髓的骨头。这种美好而有意义的生活只是师父一向的榜样,这里的公主是李斯佩,他所以能够忍受是因为他一直在雕约翰的像。现在他已完成了,花已凋谢,香气也消失了,以往的感觉有如巨大的波涛袭击着他,使他时时苦不堪言,他对一切都已兴味索然,除了骨与灰之外,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永恒的母亲,从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母亲,永远年轻的母亲,泛起悲哀可怕之爱微笑的母亲。戈特孟又看了她一下,这头发里闪烁着点点星光的女巨人,正坐在世界的边缘梦想,用玩弄的手把花一朵一朵摘下来,也把生命取走,慢慢地把它们丢入无底的空间里。 这几天戈特孟看到藏在自己背后褪了色的生命,别离的悲哀布满在这熟悉的地方。倪克劳师父非常注意他的前途,也为这不安客人的去留烦恼。他劝公会发给戈特孟师父执照,而且计划把他留下来作为自己永久的搭档。他与戈特孟商量所有承接的货色与利益。为了李斯佩,这也许是件冒险的事,这个年轻人就将会变成他的女婿。可是倪克劳以前也曾雇过最好的助手,却从未雕过如约翰般的像,他自己年纪大了,构想与创造力又已衰退,他不顾眼见自己有名的工厂变成一个普通的手艺工场。即使明知戈特孟是个难捉摸的人,他也不得不冒险。 倪克劳已经计划好了,要为戈特孟在工场后面增建房子,把工场扩大,并且收拾在屋顶下面的房间给戈特孟居住。他为了祝贺戈特孟加入公会,还赠送他新制的上等衣服。倪克劳也征询了李斯佩的意见,这是她从那天午餐之后同样希望着的事情;她并不反对,只要这个青年住下来,升了师父,她是愿意这样做的。事情没有问题了,当倪克劳把这些计划付诸实行时,这个吉卜赛人一定会完全驯服的。 一切都安排好了,罗网后面巧妙地悬挂着捕鸟的食饵。有一天戈特孟再度被请去进餐,这是在那次邀请以后再也没有过的邀请。戈特孟去赴宴时穿了笔挺的衣服,还把头发梳得漂漂亮亮,坐在美丽而有点严肃的房间里,又与主人父女俩干杯。不久李斯佩离开餐桌,倪克劳就提出他远大的计划与建议。 “你是了解我的,”师父意外地公然补充道,“这件事我本来没有向你说明的必要,因为从来没有年轻人不待学徒满师就这样快升为师父的,而且还有温暖的家在等你。戈特孟,你真是个幸运儿。” 戈特孟惊奇与不安地望着师父,举起了还是半满的杯子。他本来以为倪克劳会因他这几天的游荡而责骂他,会向他建议留在这里当助手的。现在这种情形使他对坐在面前的师父,不得不感到悲哀与困惑的踌躇了。 当这种体面的抬举,居然没有被戈特孟立刻欣然接受时,师父已经面露紧张和失望,又站起来说:“怎么,你觉得我的抬举出乎意料之外?那你不妨先考虑考虑吧!我还以为你会对这件事感到很高兴呢,想不到你并不这样,那你就先去想想看好了!” “师父,”戈特孟为难地回答,“您别生气!我对您的好意是衷心感激的,尤其感激您把我当徒弟看待,又给您添了不少麻烦。我是决不会忘记的,不过这事是不用考虑的,我早已决定了。” “怎么个决定法呢?” “我在师父邀请之前就已决定了,在您这样体面的抬举之前就已下了决心,我不能在此久留,我要走了。” 倪克劳脸色发青,两眼昏花地望着他。 “师父,”戈特孟恳求道,“相信我,我是不愿伤害您的心的!我已对您说过了我的决定,这是无法改变的,我必须走,要到自由的世界去旅行。即使如此,我仍然衷心感激您。” 戈特孟向师父伸出手去,眼泪都流下来了。倪克劳没有同他握手,脸色苍白,在房里急得团团转,怒不可遏地徘徊着,这是戈特孟从来没有见过的现象。 突然师父站住了,眼睛并不看向戈特孟,激动而发狠地说道:“好吧,你滚,马上就滚!我再也不要见你了!我决不后悔,你滚!” 戈特孟再度向他伸出手去,师父真想向他的手吐口水了。戈特孟转过身,脸色发青,轻轻地溜出房间,在外面戴上帽子,溜下台阶,一手掠过那些雕像的头,跑到下面的小工场里去,在他所雕刻的约翰像前面伫立了半晌,以示告别,随即忍痛离开了师父的家,心情比离开骑士城与丽娣雅时更为落寞。 事情会很快过去的!至少这是无可抱怨的!当他跨出大门时,他作了这种自我安慰的想法。突然,他觉得市街的面孔都变得陌生了。他回头瞥向大门,连大门也变得陌生了,它已经关了。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始收拾行囊。当然,他没有可准备的东西,除了告别外,没有别的。墙上挂着一幅自己画的安静的圣母像,还挂着一些自己的东西:一顶出门戴的帽子、一双跳舞时穿的鞋、一卷画稿、一把小琵琶、一些他捏的黏土像,几件得自爱人的礼物:一个人造花束,一个红色的酒杯,一个心形而变硬了的陈胡椒饼,还有类似的零星物件。每件都具有特别意义和富有历史意义,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现在都变成了累赘,因为没有一样是他带得走的。至少他想在主人这里把这只红宝石色的杯子交换那把结实而上等质料的猎刀,那是他在天井的磨刀石上磨利的。他把那个胡椒饼弄碎了,去喂隔壁院子里的鸡;把圣母像送给房东太太,并且得了一些有用的回赠:一个旧的旅行背囊和一个旅行用的干粮袋。他把几件衬衣装进背囊,还有几张小的画稿和一些食物,其他的零星物件只好留下了。 市镇上有许多妇女,他都巧妙地去告辞了,其中有一个还是他昨夜同枕的,但他并没有把他的计划告诉她。要开始再去流浪了,何必提这些!他除了某一家里的人之外,没有向任何人说再见,而且为了第二天清早就要走,所以还提前在夜里道别。 第二天清早,当他正要静静地离去时,却有人起来了,邀他到厨房里去喝牛奶。这个人就是这家的女儿,一个15岁的少女,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腰骨有毛病,走起路来歪歪斜斜的,她名叫玛莉。这天早上,脸青得像通宵未睡似的,可是仍然穿了讲究的衣裳,头发梳得亮亮的。在厨房里准备热牛奶与面包,似乎对于戈特孟的离去有着无限惋惜。他感谢她,并且在临行时同情地在她的小嘴上亲了一下,她顺从地闭起眼睛,接受了他的吻。 第十三章 戈特孟在新的流浪生活开始时,不但又获得了自由,而且陶醉在这种自足里。他已经又找回了自己的生活,不必再听从谁,只是随天气和季节变换,眼前没有任何目的,头上没有屋顶,身上一无长物,完全随遇而安,过的是天真、勇敢、简陋与自信的生活。他是亚当的儿子,是被逐出乐园的人。他时时刻刻接受上天所给他的东西:太阳、雨雾、霜雪、寒冷、健康与贫穷。对他来说,没有时间与历史,没有存在的东西,没有行动与努力,有的只是对那些住在屋里的人的惋惜和绝望!放浪的人是可以文雅或粗野的,可以随心所欲做出巧妙或无用之物的,可以是勇敢或胆小的,但他心里始终是个小孩,生活在所有洪荒未辟之前,创造世界的第一天,他的生活常受单纯的本能与必要的引导。他是聪明的,也可能是愚蠢的;他很了解所有的生命是多么脆弱和短暂,所有的生物又是多么贫乏与恐怖,用他那一点热血穿过冰冻的世界,要听从细小的胃的命令,这是多么的可怜和渺小啊!他不愿回忆一切不愉快的事,不愿想到一切存在的短暂,以及那些充满在我们周围,正日渐凋零、日渐趋于死亡的生命。 流浪生活如同幼年时代,是从母亲的性格而来的,厌恶法则与精神,奋不顾身,总是在死亡的边缘。戈特孟的灵魂早就深受这些侵袭,而且有着牢不可破的根性。他是艺术家,是蕴有这种根性的艺术家,这也是使他生活丰富与复杂的原因。任何生活都会先由分裂与矛盾逐渐趋于丰富与开花的;要是背后没有死神的环伺,人就会陶醉得不知理性与节制,要是没有经过异性的滋润与陶冶,人就会迷糊地不知道爱是什么。 夏去秋来,然后,戈特孟又忍耐地度过了贫乏的冬季,兴奋地迎接了甜美而令人陶醉的春天。四季过得多快,连火伞高张的夏天也一次一次地过去了。这样年复一年,戈特孟除了饱受饥渴、静观变换的四季之外,已经忘记了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他好像完全沉浸在母亲的、好动的原始世界里了。但他在每个梦里,以及每次沉醉于遐想时,看见盛开着花朵的山谷与枯萎萧索的山谷,总会大吃一惊。他是艺术家,常常为某种渴念所苦,总想把握住消逝而无意义的东西,借精神的力量使它变为永远渴望的东西。 戈特孟自从那次维克多的流血事件以来,一直过着单独流浪的生活,直到有一次他遇到了一个同路人,这个人暗地跟了他很久。他看看这个人,觉得并不像是维克多那一类人,便和他聊上了。这是一个年轻人,是一个罗马的朝圣者,穿了僧衣,戴着圣帽,名叫罗培德,家乡在菩登湖(Bodensee介于德奥瑞士之间的湖,湖上风景秀丽),是个手艺工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学校念过书,后来就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从小就想到罗马去朝圣,而且始终念念不忘,到他父亲去世后,他就首先决定要去实现这个愿望。他在父亲快要埋葬时,就向母亲和妹妹说他为了赎自己与父亲的罪,要去罗马朝拜圣地,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的。母亲与妹妹虽然责骂他,却无济于事,他的去意甚坚,也不顾母亲与妹妹的牵挂,说走就走了。是什么促使他如此坚决呢?表面上看来似乎是虔诚的动机,他喜欢逗留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有宗教设施的场所,凡是礼拜、受洗、葬礼、弥撒、香烟与蜡烛无不喜欢。然而实际上,却是因为他喜欢流浪。他会一点拉丁文,但并不是学者,而是在教会天井里静观默想作私下陶醉的人。他也曾以孩子般的热情,动手担任辅祭。戈特孟对他并不很热情,却颇有好感,觉得他对于流浪与陌生的事物,有着像自己一样不顾一切的冲动。罗培德从离家后,满意地流浪,而且也到过罗马,许多修道院与牧师都把他当客人接待。他曾参加过几百次弥撒,也曾去过最有名与最神圣的圣地祈祷,吃过圣餐与呼吸过许多香烟,认为这对他少年时的罪恶与父亲的罪有所补益。他在外流浪了一年多,当他终于倦游返乡时,家里的人把他当作浪子看待,而且在他外出期间,妹妹已经与雇来的一个勤快的细木匠结了婚,家里与工场完全在她支配下。这样,当罗培德回家后不久,又兴起了出外旅行的念头时,谁也不来阻止他了。他不难从母亲处拿到一些存款,置办朝圣的衣服,然后重新去朝他的圣地了。但他这次并没有目的,半是僧侣半是流浪者地横越过德国,身上佩着各处圣地的纪念铜牌和念珠。 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戈特孟的。他们一同走了一天的路,交换了一些流浪的回忆,然后在附近的小镇上分了手,谁知道在此处又碰了头,而且永远不愿再分离,自动做了戈特孟的旅伴。戈特孟很喜欢他,他也敬佩戈特孟的知识、勇敢和精神力量,也爱他的健康、力气与正直。他们互相适应,戈特孟是温良的,只有一事例外,就是当他被悲哀与莫名的烦恼所袭时,就经常沉默而执拗地不顾及对方,好像他不在眼前似的。罗培德不久就摸透了戈特孟的脾气,并且发现他会背诵许多拉丁文诗歌,会在大教堂门前说明那些石像的来历,会在他们休息的空地石墙旁用赭石速描人像,所以他把他的同伴视为神的宠儿,近乎魔术师般的奇幻,何况他还是女性的宠儿,这些都直叫罗培德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们的旅程有时会遭遇到意外事件。有一天,他们来到一个村庄附近,有一批手持棍棒、竹竿与连枷的农夫等着他们,领头的那个人老远呼喊他们,要他们立刻转身逃走,再也不要回来,否则便会被活活打死。戈特孟站住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时,却已有一块石子飞到他的胸上。罗培德转身就逃,农夫们威胁地赶上来,戈特孟也只好跟着罗培德逃走。然后看到罗培德全身发抖地站在田野里的一个十字架下远远地等着他。 “你跑得好快!”戈特孟笑道,“这些肮脏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发生战争了吗?他们为什么带着武器守在路口不让人家进去呢?算了,别管他们,不必大惊小怪的!” 二人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第二天早晨他们才在一个独立的农家得知是怎么回事。这农家有小屋,畜舍和谷仓,农场上长满了高高的青草,到处都是水果树,四下一片静寂,听不见人声与脚步声,也没有小孩的啼哭声,更没有磨镰刀的响声,什么声音都没有;只有农场草地里的一头牝牛哞哞鸣叫,他们看见这头牛该是挤奶的时候了。二人走上前去敲门,却没有人回答,他们就直接向畜舍走去,那里是空的,朝谷仓走去,草屋顶上是浅绿色的青苔,在阳光下辉映,里面也没有人。他们就回头走,又去到那房屋,奇怪,这屋里毫无动静。他们又敲了一次门,还是没有声音。戈特孟想要开门时,才发觉门并没有上锁。于是他推门进去,里面一片阴暗。“喂,有人在家吗?”他大声喊,毫无动静,罗培德立在门口。戈特孟好奇地走到里面,有股扑鼻的难闻气味,令人作呕。灶里满是炭灰,戈特孟拨了一下灰,还有火星在灰底里。他借火星的光耀,看见后面阴暗的地方有个人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似乎是个老太婆,喊也不应,房子里好像着了魔似的。戈特孟好意地去拍那妇人的肩,却一动也不动,这一下才看清她坐在蜘蛛网里,头发上和膝盖上全挂满了蛛丝。“她已经死掉了。”戈特孟害怕地想着,为了要证实他的想法,他把火星吹出火焰来,点燃了一个长条的木片,持着木片去照老妇人的脸,果然看见灰白的头发下一片乌黑,一只眼闭着,却像铅块似的。这个女人是坐在椅上死去的,早已回生乏术了。 戈特孟手持燃烧的木片,继续搜索,发现通往后面房间的门槛上还有一具尸体,是个约莫八九岁的男孩,脸色浮肿,变了形状,只穿着衬衣,伏在门槛上,双手紧握着拳。戈特孟想,这是第二个了。他如在噩梦中一般,再走到后面房间去。阳光从开着的木板套窗照进来。他小心地吹熄火把,在地上踩熄了。 后房里有3张床。其中一张是空的,灰麻布床褥下有草露出来。第二张床上又躺着一个有胡子的男人,头向后仰,下颚和胡子向外突出:这是个农夫,一脸死灰,一只手垂落到地,地上有一个倒翻的陶制水瓶,水迹依然未干,另一个水盆里还有一些水。第二张床上在麻布与粗毛巾覆盖下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女人,脸朝下,草黄色的粗发在亮光里闪闪发光,在她旁边紧靠着一个半大的女孩,也是草黄色的头发,脸上一片乌青,似乎是被勒死的。 戈特孟看着这几个死人,那女孩的脸变了形,一副恐怖的样子。在那母亲的颈子和发上,则透露出曾经因为悲哀,恐惧而拼命往床里钻的垂死挣扎的痕迹。至于农夫的表情,则像是激战过后倒在战场上壮烈牺牲的战士,蓄着胡子的脸直挺地突出,一副心有余恨的模样。最令人感动的是男孩的小尸体,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僵仆在门槛上,紧捏着小拳头,一副无可比拟的痛苦。靠近他头部的门上锯了一个大可立猫的小洞。戈特孟仔细地看过了这一切,无疑的,这个屋里是相当恐怖的,充满着一股死人的气味。可是这些情景对戈特孟却极具吸引力,所有这些都是伟人命运的杰作,遂使他铭感五内,慨叹不已。 外面的罗培德等得不耐烦而害怕地在叫了。这时戈特孟想到有罗培德在旁毕竟不错,至少他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比死人好得多了。但戈特孟却没有立即回答他,以艺术家特有的冷静观察与奇妙的同情,专心于那些死亡的光景。他把沉寂的尸骸仔细地看了一遍。这里如同变戏法般多么的静啊!又是多么难闻的气味和可怕的光景啊!在这个灶火尚未熄灭的住宅里,是多么阴森而悲哀,一屋子死人。所有这些静静的尸首,脸上的肉将会腐化,手指将被老鼠啃咬。一般人死了都会放在棺材与坟墓里腐烂,而这些人却暴露在屋里,在阳光下,没有人关心,没有人注意。戈特孟见识过了好多种死法,但像这种不能宽恕的死法却是初见。 终于罗培德在门口的喊声扰乱了他,他走了出来,罗培德害怕地直瞪着他。 “怎么样?”罗培德恐惧地低声问道,“屋里没有人吗?啊,你看见什么了?说啊!” 戈特孟冷眼瞧了他一眼。 “你进去看看吧,这是一个有趣的农家。你看过后我们再到那边去挤牛奶。进去啊!” 罗培德犹豫地走进屋里去,直向灶房走去,看见了坐着的老太婆,当他发现她已经死掉了时,突然大声叫喊,夺门而出,眼睛睁得大大的。 “好恐怖啊!有个死的女人坐在灶旁。这是怎么搞的?为什么没有别的人?为什么不把她埋葬掉?天哪,已经发出尸臭了啊!” 戈特孟微微地笑了。 “罗培德,你是个大英雄,可是你却出来得太快了。坐在椅上的老太婆是死了,那固然稀奇,可是如果你能再往前走几步,你还会看到许多更奇怪的景象。罗培德,一共是5个人,床上3个,还有一个倒在门槛上,全家都死光了,所以连牛奶都没有人挤了。” 罗培德吃惊地望着他,随即突然窒息般地说:“哦,我现在明白昨天那些农夫为什么不让我们到他们村里去了。我现在全明白了,这是鼠疫啊!戈特孟,我敢发誓说,这是鼠疫!你在里面这么久,触摸到死人了吧!你走开,不要到我身边来,你一定感染了,戈特孟,对不起,我非走不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了。” 他要走了,可是朝圣的衣服被抓住了。戈特孟无言地责难他,拼命抓住他不放。 戈特孟亲昵而嘲笑地说:“小伙子,你比我想像中更聪明,也许你说的是对的,现在我们该去通知附近的农家与村庄,告诉他们这地方有鼠疫。我们看看是否还能安然从这里逃走。罗培德,我不能放你走。你瞧,我是个软心肠的人,心软得很,我想你方才在屋里已经传染到了,要是我让你跑掉,你会死在田野里,孤孤单单,没有人看见你,没有人埋葬你——不,朋友,你想想我说的话,我不会说第二遍的,我们两个人都一样危险,彼此都一样,所以我们要在一起,不是一起丧命,就是一起逃过这场该死的鼠疫。如果你先我而去,那我会把你埋葬;要是我死了,那就随你,把我埋掉,或者不管我,这在我都无所谓。但是你不能先逃走,我们是互相需要的。现在你不用多嘴,我什么也不要听,到屋里去找一个桶子,我们去挤牛奶!”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戈特孟吩咐的话,罗培德都听从了,罗培德也不想逃了,只是安慰地说:“当你从死人家里出来时,我起先有点怕,我不喜欢看你的脸色。我那时相信你已经感染了鼠疫,要不是鼠疫,你的脸怎会不同呢?你在那里面看到的是这样可怕吗?” “不可怕的,”戈特孟犹豫地说,“我在里面看见的无非都是你我与所有的人都会发生的事,即使我们不得鼠疫,迟早也总会发生这种事的。” 他们继续流浪在黑死病蔓延的土地上,好些村庄都不许陌生人进去,但也有些地方却通行无阻。许多农家已经迁离了,许多尸体尚未埋葬,田野荒芜,房舍败坏,没人挤奶的牛在栏里饥饿地鸣叫,家畜在田野上乱跑。他们两人挤了好多牛与山羊的奶,也喂了牛羊,在林边杀了小羊与小猪果腹,从没有主人的地窖里拿出酒来啜饮,过着富足的生活,食物都不虞缺乏,可是滋味却走了样。罗培德生怕得传染病,看见尸体就恶心,经常怕得要命;他总以为已经染上了病毒,把手与头长久地熏在烟火里(认为这样可以治病),甚至睡眠时都在抚摸手脚肩臂,看看有无疙瘩。 戈特孟时常责骂他,嘲笑他。他说他不怕,也不恶心;戈特孟为这种巨大的死亡情景所吸引了,紧张而恹闷地穿过死亡的大地,只见死尸累累,满目凄凉,连他的灵魂都害怕了,心内如同刀割。他有时又看见永恒之母的姿态,那是一副发青的巨大面容,有着美杜萨(译注:Medusa,希腊传说中的怪物,是Gongon三姐妹之一——蛇发人面的魔女)的眼睛,以充满苦恼与死亡的微笑瞪视着他。 那时他们来到一个市镇,全镇都封锁了,从市镇的大门口起围着整个城墙,筑了一条有房屋般高的防御走廊,可是上面没有守望的人,那开放着的大门口也没有人。罗培德不肯进去,也坚持不要他的同伴进去。这时他们听见钟鸣声,从门里走出一个手持十字架的僧侣,他的背后随着三辆运货车,由两匹马和几头牛拖拉着,车上满堆尸体。有几个穿着奇异大衣,用头巾包着脸的男人随车而行。 罗培德脸色发青,戈特孟跟在尸车后,保持一点距离走了两三百步,到的地方不是公墓,而是旷野中的一个洞穴,只有三锄头深,但却如大厅一般大。戈特孟站着看那些男人如何用竿与钩篙把死人从车上拖下来,成堆丢进大洞穴里,又看僧侣如何把十字架在上面摆动,那些男人在墓穴四周燃起大火,然后如逃亡一般默默地跑回镇上去,没有人把土填到墓上去。戈特孟往下一看,里面约莫堆有五十具尸体,其中有许多是赤身露体的,一些人手脚僵硬地突出于空中,犹如在诉苦一般,有一件衬衣在风中微微地飘动。 当他退回来时,罗培德几乎要跪下来,恳求他立刻离开。的确,这是相当合理的,他看见心不在焉的戈特孟眼光无神地凝视着,一副可怕的样子,满怀强烈的好奇心。罗培德无法阻止戈特孟,看着他默默地独自走进市镇去。 他穿过无人看守的市门,听着自己的脚步在石板路上的回声,这时许多市镇和城门从他的记忆里浮现。他想起一些有着玩童的叫喊声,女人的争论声,铁砧上打铁的铿锵声,辘辘的车声等迎接他的情景;混乱的声音交织成一个网,那是人们种种劳动、喜悦、事业与交际的表现,现在在这个空虚的市门之内,空荡无人的街上,没有一点响声,笑声与叫喊声,一切都是死般沉寂,只有川流不息的喷泉发出巨大而嘈杂的响声。在一处开着的窗里,有个面包师傅站在中间照顾各式面包。戈特孟指着上等的白面包,面包师傅小心地用长柄面包铲把面包铲给他,并等戈特孟把钱放在铲子上,但戈特孟咬了一口面包,没有付钱就走了,面包师傅不发一句怨言,只是生气地把小窗关上。在一栋漂亮小屋的窗前放有一排陶土花盆,里面曾开过绚丽的花朵,现在却只剩下落叶了。另一户人家里传出小孩痛苦的呻吟声,但戈特孟在附近巷子的后窗上,看见一个漂亮的少女在梳头,他望着她,直到她发现戈特孟在看她,她也满脸通红地看着他,他慢慢走过,望着她羞红的脸报以逢迎的微笑。 “你就要梳好了吗?”他向着窗口喊道,少女微笑着从窗里探出焕发的脸来。 “没有传染到病吗?”他问,她摇摇头。他又说:“那你就同我逃出这个充满死尸的市镇去吧,我们到森林里去过愉快的生活。” 她怀疑地看着他。 “你好好地想一想,我说的是真心话,”戈特孟喊道,“你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或者是在这家做事——哦,是在这家做事。小姐,那就下来吧!老年人都会死的,我们年轻力强,还有好日子过。褐发的姑娘,我是真心真意的。” 她试探地望着他,满怀犹豫而诧异的样子。他慢慢地又走了,游荡到一条没有人的小街里,穿过第二条小街时又慢慢地转回来。这时那少女还立在窗畔,探出头来,看见他又转回来时不觉面露喜色,以目向他示意,他却又慢慢地走了。她一下子又忽然追过来,在还没有到大门口时,她已经手里拿着一包小东西,走出来,头上围了一块红布。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她。 “雷娜。我同你去。啊,这个市镇真糟糕,人全都死光了。走吧,走吧!” 罗培德纳闷地蹲在市门附近。当戈特孟回来时,罗培德站了起来,睁眼望着少女。这次他很不服气,不断诉苦和说些好笑的话,咒骂那些从黑死病窟里逃出来的人,戈特孟虽然希望他再参加他们的行列,但他却拒绝了,不愿再跟着前去,因为他现在不耐烦了。 戈特孟任由他咒骂和埋怨,直到他住口为止。 “哦,”他说,“你对我们啰嗦够了吧,要是你同我们一起去,你会高兴的,我们是互相依赖的一伙。她叫雷娜,要和我在一起。罗培德,这次我也要使你高兴高兴了,我们现在先休息一下,保持健康,才能避开瘟疫。我们去找有空屋的好地方,或者自己搭一间房子,然后我将同雷娜结成夫妇,你是我们的朋友,和我们住在一起。我们现在应该彼此和和气气的。你同意吗?” 罗培德虽然赞成,但他拒绝同雷娜握手,也不要碰到她的衣服…… “不,”戈特孟说,“这不会的,雷娜绝对不会碰你的,这你不必担心!” 于是一行3人又走了,开始时大家都保持沉默,随后那少女渐渐地开始说道:能再看见天空、树木和原野是多么令人喜悦,那个瘟疫的市镇里是多么恐怖啊。她开始讲起亲眼看见的悲惨与可怕的光景,也讲了好多故事,将这个市镇描绘成地狱。她又讲到两个医生,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只给富人看病,因为没有人料理后事,许多屋里的死人都腐烂了,但焚尸人却在别的屋里偷窃和强暴妇女,时常把病人从床上拖下来,连同尸体丢到坑穴里去。她讲了各式各样恐怖的故事,没有人插嘴。罗培德有点吃惊,戈特孟却闷不作声。到底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终于雷娜疲倦了,话说完了,泪也干了。这时戈特孟走得更慢,开始低声唱起歌来,唱的是一首有好几节的歌,而且声音一节比一节丰富;雷娜微微笑了,罗培德也听得颇有趣味,钦佩不已——他还一直没有听戈特孟唱过歌。这戈特孟简直什么都会。现在戈特孟边走边唱,真是个怪家伙!他唱起歌来美妙而字正腔圆,但声音低沉。当雷娜在他唱第二首歌时,先低声附和,一下子就跟着高声唱起来了。天色已晚,远处荒野背后是黑暗的森林,低矮青山连绵不尽,愈来愈青。他们一路欢乐着。 “你今天多么开心啊。”罗培德说。 “唔,开心,我今天当然开心,找到了这么漂亮的爱人。哦,雷娜,不错,是焚尸人将你留给我的。我们明天会看见小故乡的,然后就在那里过快乐的日子,我们的身体都还硬朗。雷娜,你在秋天时见过林中的厚肉菌吗?那是蜗牛与人都爱吃的。” “哦,”她笑道,“我看得多啦。” “那也像你的头发一样是褐色的,雷娜,那气味多么芬芳。我们再唱一首歌好吗?你饿吗?我的背囊里还有些食物。” 第二天,他们在一丛白桦林中找到了一间小木屋,大概是伐木的人或猎人造的。门开着,小屋里面空空的,罗培德也觉得是一间完美的小屋,是个健康的地方。他们在途中遇到了无人看管的山羊群,所以顺手牵了一头牝山羊。 “嗳,罗培德,”戈特孟说,“你虽然不是粗木匠总也做过细木匠吧。我们要住在这里,你必须在屋里隔上一层壁,分成两个房间,一间给我与雷娜,另一间给你和山羊住。我们已经没有多少吃的了,今天有羊奶已该满足。你搭墙壁,我和雷娜准备睡的地方,明天我们再去找食物。”于是大家立即动手,戈特孟与雷娜去找柴草与青苔来搭床,罗培德则拿出刀来,用石块和木材做墙壁,可是这不是一天能完工的,晚上只好睡在小屋外面。戈特孟发现雷娜是个充满魅力的玩乐好对手,她虽然怕羞和缺乏经验,却浑身是爱。他温柔地把她抱在怀里,好久都没睡着;在她疲倦和满足之后睡着时,戈特孟静静地倾听她心跳的声音。他紧摸着她,闻她的金发,同时想到那个大而平的坑穴,把满车尸体丢进去。生命是美的,幸福是美而短暂的,青春是美而容易衰老的。 小屋的隔墙做得很美,是3个人一起合作的。罗培德津津乐道说只要工具齐全,什么都能做。他现在所用的无非是一把小刀和一双手而已,而这样也就满意地隔好了墙壁。为了增加房间的情趣,3个人还一起编格子窗。其间雷娜得出去寻找草莓和看羊,戈特孟也在附近散散步,好熟悉地理环境和寻求食物来源。邻近的地方都没有人,大家都怕传染瘟疫,逃到安全的地方去了,糟的是找不到多少吃的东西。他们在附近发现了一间人去屋空的农家,里面倒没有死人,而且比这里宽畅舒服些,因此戈特孟提议搬到那边去住。可是罗培德大肆反对,看见戈特孟跑进那空屋里去把东西搬出来而大不高兴,因为件件东西都得清洗。戈特孟搬来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两把椅子,一个牛奶桶,几件陶器和一把斧头,还有那天他在野外找到的两只失群的鸡。雷娜倒喜欢这样的生活而内心充满着幸福之感,3个人就在这里建设起自己的小故乡,而且每天都有一些进展,倒也蛮有趣的。但是没有面包,因此多养了一头山羊来代替,同时也发现了一块种有胡萝卜的菜地。日子一天天过去,房子一天天更加完善,还造了一座灶,小河离此不远,河水清凉味甘,工作时常常哼着小调,也颇不寂寞。 有一天,在喝羊奶时,雷娜谈起家庭生活,突然以梦幻般的口吻说:“啊呀,要是冬天来了怎么办?” 两个男人都不作声。罗培德笑了,戈特孟的脸则变了色,痴望着前面。雷娜想起在一个不是故乡的地方住了这么久,混在这些流浪汉中间,没有人注意到冬天,不由得垂头丧气起来。 这时戈特孟好似哄小孩似的说:“雷娜,你是个农家女,倒想得很远哩!你别怕,等到瘟疫过去,我们就可回去了,不必多久你又可回到你父母那里,或者再到镇上去做事。现在还是夏天,而且地方上到处是死亡。我们住在这里,随时都可以走的,” “那么以后呢?”雷娜大声喊,“以后不管了吗?你走了!我呢?” 戈特孟劝她别生气,温和地说:“蠢丫头,你已忘记焚尸人了吗?屋里的人都死光了,市门前那个用火焚尸的大坑穴你也忘记了吗?你没有躺在坑穴里,也没有淋雨,该高兴呀!你想想看,你还在过快乐的生活,有笑有唱的,该满足啦!” 但她还是不高兴。“我不要离开你,”她低声倾诉,“我要和你在一起,要是一下子什么都完了,什么都过去了,那我才不乐意呢!” 戈特孟再度亲切地回答她,但却带有威胁的口吻说:“雷娜,这种事情是古来就令圣贤伤脑筋的。长此下去,也不是幸福。要是你不满意现状,那我现在就可把这小屋烧掉,各走各的路。雷娜,目前这样已算不错啦,该满足啦!” 既已如此,雷娜也不再说些什么话,不过在她那欢畅的心湖上已经投下了一片阴影。 第十四章 当夏季快要过去时,小屋里的生涯已告结束,不过与他们昔日的想法却大相径庭。一天,戈特孟拿着弹弓转了好久,希望能猎取鹧鸪或别的禽兽,因为粮食已相当缺乏。雷娜就在附近采草莓,有几次经过她附近,从灌木上他看见她的头裸露在褐色的头发和麻布汗衫上,听见她在唱歌,有一次他还瞥见她在吃着草莓。当一段时间没能看见她时,他就半喜半怒地想起她,因为她又一次提起秋天来临与如何未雨绸缪的话,她认为自己已妊娠,而不要他离开。他想算了,我独自一个人走好了,冬天一来就再回到倪克劳师父那边的大市镇去看看,好在那边过冬,当春临大地时,先买一双好的新鞋,然后到圣母泉修道院去看望那齐士,我已有10年没见到他了。我得去看看他,即使一两天也是好的。 一种陌生的声音把戈特孟从自己的思维里唤醒过来,他突然明白所有的想法和希望都已远去,不在这个地方了。他侧耳倾听,又听见了忧惧的声音,虽然一时想不起来,却知道那是雷娜的声音,是她在呼喊他,于是戈特孟向声音所在的方向追去。当他快接近时,才清楚地听出是雷娜在危险中呼喊他的名字。他本来有点生气,但她一再的叫喊声,却让他油然而生一股同情与忧虑之心。终于他看见雷娜跪坐在荒地上,有一个男人正企图非礼她,她的衬衣已被撕破,还在不断与那人搏斗着。戈特孟愤怒、不安与悲伤地奔过去,一时怒火中烧,直向那暴徒冲去。他猛袭那个企图把雷娜完全压在地上的陌生男子,他正贪婪地紧抱着她,她赤裸的胸部流出血来了。戈特孟用愤怒的双手扼住那人的咽喉,对方瘦而有劲,长满山羊胡子。戈特孟猛力扼住他,直到对方放掉雷娜,无力地垂下双手时;戈特孟依然怒不可遏,再把奄奄一息的他拖到突出于地面的灰色岩石,将他扶起,对准岩石猛击两三次,终于被碰死在尖锐的岩石上。戈特孟怒气还未消,恨不得再给他吃些苦头。 他将视线转到雷娜身上。她的胸部流着血,全身发颤地喘息着,但又立刻振作地站起来,看强有力的情人如何把那暴徒制服,如何将他扼杀和把尸体拖开,满怀喜悦与崇拜地看着死者像一条被打死的蛇,灰色的脸上头上满是胡子与稀疏的头发,无力地僵卧在地上。雷娜欢呼地跑过去,倒在戈特孟的怀里。但却因为余悸犹在,而突然脸色发青,情绪恶劣,体力不支地倒在越橘草里。戈特孟扶她回到小屋里去,将她那被强暴者抓伤与咬伤的两个乳房洗净。 罗培德对于这次意外显得非常兴奋,不断探问打闹的详情。 “你把他的颈子折断了吗?真了不起!戈特孟,人家都要怕你了。” 但戈特孟不愿再提此事,默不作声。当他离开死人时不由得想起了那个可怜的拦路强盗维克多,现在死在他手里的是第二个了。为了摆脱罗培德,他说:“你帮帮忙,想办法把尸体弄走。如果挖坑不容易,就把它搬到芦苇地里去算了,或者用石子和泥土好好埋掉。”但这个无理要求被拒绝了,罗培德不想碰尸体,谁晓得尸体里有没有瘟疫的病毒呢。 雷娜躺在小屋里,乳房的伤口还在痛,但当她觉得不太痛时就起身,生火煮晚餐的乳汁。她心情很好,很早就去睡了,由于对戈特孟的崇拜,使她温顺得像一头羔羊。戈特孟始终沉默和忧郁着;罗培德知道这一点,所以也没再去撩他。戈特孟找睡觉用的干草时,侧身倾听,发现雷娜已经睡着了。他想起维克多,流浪生活的种种与不安浮现眼前;又想到这个家庭的把戏将要结束了,但有一件事足令他永远忘不了的,那就是雷娜注视着他在摇撼那个死家伙,然后把尸体抛弃的一刹那。她那奇异的眼神是他决不会忘记的,从她那瞪得大大的、吃惊和迷人的眼里,显露出一抹她对于报仇与残杀对方的得意,胜利,深刻而热情的喜悦,这是他从未在任何女人脸上见过的,也是从未料到的。如果不是因为那奇异的眼神,也许过几年以后他就会忘记雷娜的脸孔的。可是经她这一看,她那农家少女的脸孔也已变得伟大、美丽与可怕了。这几个月以来,他从未见过他所希望的那种“这必须把它画下来”的情景。但是当他瞥见雷娜那一眼的刹那,他却觉得有几分寒意,所以对他所希望的情景反而有了战栗之感。 因为睡不着,他终于又爬起来,走出小屋。屋外非常清爽,微风正拂着白桦树。在黑暗中他来回地走着,然后在一块石头上坐下来沉思,满怀悲哀,想起维克多,而今天又杀了那个男人,遂被一股因失掉灵魂中的纯洁与童年欢欣的后悔所笼罩。他逃出修道院,离开那齐土,又冒犯了倪克劳师父,放弃了李斯佩——现在却躺在荒野里,窥视走失的家畜,把那个悲哀的家伙用石头打死,这都是为了什么?难道这些都是有意义的吗?这样的生活是有价值的吗?他的心里被这些胡闹与自嘲迫得透不过气来。只好躺下来,两眼盯着灰白的夜云,把千头万绪的思路抛诸脑后,连自己也不知道是在看天上的云,还是看自己内在的黑暗世界。他渐渐迷糊不清起来,突然犹如闪出电光一般,一张巨大的夏娃脸容透过层层流云正愁眉不展地注视着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却又忽然幻化成一双好色与嗜杀的大眼。戈特孟睡着了,一直睡到露水沾湿了身体。 第二天雷娜病了,男人都出去做事了,让她躺在屋里。罗培德晨间在林中发现两只羊,正欲从他的视界里溜走。他喊戈特孟,两人追了好半天,才捉到其中的一只。二人于傍晚把羊带回来时,已经很疲倦。雷娜觉得很不舒服,戈特孟仔细察看,发现她有鼠疫的淋巴腺肿疡。他默不作声,但罗培德听说雷娜还在生病,就怀疑是鼠疫,再也不肯待在小屋里了。他说要到外面去找一个睡的地方,而且要把羊也牵走,说是羊也会被传染。 戈特孟愤怒地向他喊道:“滚你的蛋,我再也不要见你了。”他抓住了羊,把它放到格子墙后去。罗培德空着手沉默地离开了,他怕戈特孟,也怕鼠疫,更怕夜与孤独,只好躺到小屋附近的地方。 戈特孟对雷娜说:“你不用愁,我在你身边,你就会好的。” 她摇摇头:“你要当心,不可再到我身边来,免得传染。你不必安慰我,我是死定了。死了也好,总比你有一天不告而别,让我孤单地发现人去床空要好些。我每天早晨一想到这件事就害怕,我情愿现在就死去。” 第二天清晨,她的病况恶化了。戈特孟不时给她水喝,破晓时分她曾睡了一小时。在天已大亮时他发现她的脸色已经萎缩而憔悴,就快要断气了。他到小屋外走了一圈,透了口气与看看天色。林边几株弯曲的红松上已有阳光,空气清新,远处丘陵上还是晨雾霭霭的。他又走了一小段路,伸伸疲倦的四肢,做个深呼吸。这个悲哀早晨的世界是美丽的。流浪生活又快要开始,现在就是告别的时刻了。 他听到罗培德从林中传来的叫喊声。如果这不是瘟疫是否会好起来呢?戈特孟站住了,不想再生他的气,因他已经照料了那只羊。 “你带羊一起到地狱去吧!”戈特孟向罗培德喊道,“雷娜快要死了,我也被传染啦!” 最后的一句话是撒谎的,目的是要把罗培德吓走。罗培德倒是个好心人,只是戈特孟已经讨厌他这个胆小鬼。在这样的命运里,在这种动荡的时期中,戈特孟对他是太过分了一点。罗培德已不见踪影,不再回来了。太阳灿烂地升上天空。 当戈特孟又回到雷娜身边时,她已睡着了。他也睡下来,在梦中看见他以前饲养过的马勃雷斯与修道院美丽的栗树;但当他从遥远的荒野回顾业已失去的可爱故乡,却醒过来了,金黄色的腮须上满是泪水。他听见雷娜无力地说着话,以为是在叫他,就支着床沿起来,她没有叫他,而是在喃喃自语地吐露着一些爱与憎的字眼。她笑了一下,又开始长吁短叹和饮泣,渐渐变得没有声音了。戈特孟站起来,扑向她已经变色的脸上,发现在她高烧而将死的气息里,隐藏着痛苦与纷乱。他不由自主地叫了出来:亲爱的雷娜,善良的孩子,你也要离开我吗?你已厌倦我了吗? 他巴不得逃走,去旅行、流浪,不断地走,去呼吸新鲜的空气,疲倦地去欣赏新奇的风景,这对他也许是好的,也许就会减轻他那深深的忧郁。可是他不能,他不能让雷娜独自死在这里,这太不像话了。为了呼吸新鲜空气,他每隔两三小时就出去走一会儿。雷娜已不要饮羊奶,只有他一个人喝,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吃。他也把山羊牵出去几次,让它喝水、吃草和运动。随后他又立在雷娜床边,绝望地对她说些好听的话,牢牢盯住她的脸容,黯然神伤地注视着她的死亡。她还有一点知觉,有时睡了,醒来时,只是木然地张开眼睛,眼珠疲乏无力,从她的眼睛与鼻子周围看来,这年轻的姑娘正慢慢老去,鲜嫩的颈子上是一张急速萎缩着的老太婆的脸。她难得说一句话,顶多是“戈特孟”或“最亲爱的人”,嘴唇浮肿而发紫,舌头干燥。这时他便给她几滴水。 第二天夜里雷娜死了。她死时没有怨言,只是痉挛了一下,随即断了气。这种情景使戈特孟麻木地想起,渔市场里那些濒死的鱼。鱼死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痉挛一下痛苦的身体,然后把鱼身的光泽与生命一起带走。戈特孟在雷娜旁边跪了一会,然后走到外面,在茂密的野草里转了几圈就躺在地上了。戈特孟也躺在山羊旁,把头放在手上,一直睡到天亮。清晨他最后一次到小屋和草编的壁后,最后一次去看已死而可怜的雷娜的脸。他不愿让她躺在那里,找了好些干柴与枯草,丢进小屋之后,烧起火来。干草壁一时火光熊熊,他站在火光之外注视着,脸被火烤得红红的,直到整个屋顶烧掉和倒塌为止。羊惧怕得哀鸣蹦跳起来;也许把羊打死,把肉切下来烧了吃是对的,这样在旅途上就有活力了。但是也不能这样做,他得把羊赶到荒野里,一起逃走。当余烟从林中冒出来时,他又带着悲伤的心绪开始流浪了。 现在他的情形比想象中的更糟。从最初看到的人家与村庄开始,不断的悲惨遭遇,愈来愈糟。整个大地都被死亡、恐怖与害怕的阴影笼罩着,家家户户都是未埋的死人,鸡犬不留,所见的无非是一些乞食的小孩和合葬的墓地。最糟的是活人都已因死亡的恐怖而失魂落魄。戈特孟到处看到、听到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父母遗弃染病的儿女;丈夫不顾妻子;收尸人与医院的公役则如同刽子手,在死光了人的屋里抢劫,把濒死的病人从床上拉下来,送上运尸车。那些因害怕而逃亡的人孤寂地乱窜,避不与人接触;另有些人却醉生梦死,尽情寻乐,谈情说爱,设酒宴,开舞会,而死神就在他们身边弹琴;又有些人无依无靠地蹲在坟场或冷落的屋前,四顾茫茫,口出怨言。但更糟的是人人都在为这难受的悲惨,以负罪之身去寻求赎罪的羔羊。人人都认为对这瘟疫负有责任,认为故意为非作歹的人是最不可饶恕的。他们如同魔鬼,把尸体上的传染病毒又传播到墙壁和门上,井与家畜因而染有病毒,使得死亡蔓延,凡是有这种幸灾乐祸残虐行为的人,实在不能让他逍遥自在,而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或者由民众将他处死。此外,富有的人归罪于贫穷的人,贫穷的人又归罪于富有的人,最后大家同归罪于犹太人、外国人和医生。戈特孟在某一镇上看见所有犹太人的街道全被烧毁,他心里异常的激怒,火从这家燃烧到那家,围观者则是忘情叫好的民众。那些哭叫着逃命的犹太人,又被人用武力赶回火场中去。到处充满了由不安与愤激而来的妄想,到处是被烧杀与酷刑拷打的无罪之人。戈特孟满怀愤怒与隐心,觉得整个世界中毒已深而且破坏无遗,再也看不见有欢乐、纯洁与爱的存在。他也时常逃入那些享乐派的盛大宴会里,逃到充满死神提琴声的地方去。不久之后,戈特孟竟习以为常,经常去参加那些绝望的宴会,在沥青火炬的光照下参加竖琴的演奏或者在有热病的夜里舞个通宵。 他并不恐惧。他早已经验过死亡的恐怖,诸如在那冬夜的松树下,维克多的手指扼住他的咽喉时,还有在雪中饥饿的艰苦旅程中,都曾与死神搏斗过,死亡是可以抗拒的,他用战栗的手脚,饥饿的胃,无力的四肢,不断地抵抗,屡次从死里逃生。可是他却不是这瘟疫死神的对手,只能任其猖獗与蔓延下去。戈特孟早已听天由命了,他不怕死,自从他将雷娜与小屋烧掉之后,已置生死于度外了。但一股巨大的好奇心却驱使他保持警觉;他已饱览死神的收割,听厌无常的歌声。大地如同一座沉寂的地狱。他哪里都去,吃的是死人屋里发霉的面包,喝的是疯狂宴会中的葡萄酒,摘取瞬即枯萎的快乐之花,看着醉后女人圆睁的杏眼,男人迟钝的红眼和垂死者无光的傻眼,因爱绝望而发着热的女人,为了一碗汤而帮着把死人抬出去,为了两个钱而掘土把赤裸的尸体掩埋。世界已变得如此暗淡与野蛮,戈特孟热情如火,侧耳倾听死神大唱凯歌。 戈特孟想再回到倪克劳师父的镇上,内心里响起了要把他拉到那边去的呼唤。路途遥远,他已历尽死亡、凋敝与瘟疫。他悲哀地为死亡的歌声所迷醉,在这充满痛苦的大声叫喊中亦悲亦壮地前进。 他在一间修道院里看见一幅新绘的壁画,不由得注视良久。壁上画的是死亡之舞,苍白而骨瘦如柴的死神,一面跳舞,一面掠夺人命,无论是国王、主教、修道院长、伯爵、骑士、医生、农夫与农奴,无不随他而去,这个乐手用中空的骸骨来伴奏,奏出狂暴的死亡之歌,这幅景象深深吸引了好奇的戈特孟。画里还有一个陌生人,好似在黑死病里见过,他正大声疾呼地说教,说人死是命运。但这并非戈特孟所见与所经历的那些死亡,戈特孟所希望看到的画并不是这一种,而是希望像母亲般甜蜜的、招返游子回归故乡去的声音,是庄严深刻与充满爱的声音,如同秋天那样洪亮的响声,当生命的小灯在接近死亡时,便显得格外明亮。死亡对别人来说是战士,是法官或行刑人,是严父——但对戈特孟来说却是母亲和爱人,死亡的呼声是爱的引诱,是接触到爱的身体时的颤声。有一股新的力量促使他回到师父与创作那里去,但当他又参观一些新的绘画,有了新的体验,呼吸到死亡的空气后,却为同情心与好奇心所绊而又停留一些时日。他和一个哭泣的农家小孩相处了3天,把这个饿得半死的五六岁小孩背在背上,为他费了许多心力,仍然无济于事,只好把小孩交给一个烧炭的女人去照料;又有一头无主的狗跟了他几天,从他手里获得些东西吃,和他睡在一起,可是有一天早晨醒来时却发现狗不见了,他很难过,因为他已惯于和狗说话了;他曾与那只狗谈过半小时无谓的话,谈到人的恶劣,神的存在与艺术,谈到那骑士年轻女儿尤丽安的乳房与臀部。戈特孟在死亡的旅途中自然变得有点神经质,其实所有在鼠疫流行地区里的人,都是有点精神不正常的,完全疯狂的也不少。他在这里找到了对手,和一个漂亮的犹太黑发姑娘勒百嘉混了两天,这位小姐或许也有点精神不正常,两眼如同烈火燃烧一般。 他在小市镇的田野里遇到她,当时她蹲在一处烧得黝黑的废墟附近大声哭泣,打自己的脸,扯自己的乌发。他发现她的头发很美。她为父亲诉苦,说父亲连同其他14个犹太人,奉政府的命令,一起被烧死了,但她逃走了,现在又绝望地回来。他耐心地抓牢她发抖的手,并且好言相劝,说了些同情与保护她的话。她要求他帮助埋葬她的父亲。于是他们从热灰里把所有的骨骸收集起来,搬到田野里去用土掩盖。因为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戈特孟找了一个睡的地方,并给那姑娘在槲树林里搭了个睡处,还答应替她守夜。她躺下后依然在哭,直到很久以后才睡着。随后他也睡了。第二天早晨他开始追求她,说她是不能这样一个人生活的,人家会认出她是犹太女人而杀死她,也许会被暴戾的流浪者强暴,而且林中有狼和吉卜赛人,只要和他在一起,他就会尽力保护她,他既不怕狼,也不怕人,基于深刻的同情,戈特孟对她很好,觉得这样的美女决不能让野兽噬食或者葬身火海。她忧郁地听他说着话,却忽然站起来想拔腿就跑,戈特孟的话还未讲完,追上去拉住了她。 “勒百嘉,”他说,“我对你没有丝毫恶意。你的悲哀只是为了思念你死去的父亲,所以此刻不愿谈情说爱,我明后天,或以后再问你好了。不过我会一直保护你,供给你吃住,而不会碰你半根毫毛的。你不要老是悲伤。” 但一切都是废话,什么也不能令她高兴,一提起快乐就令她咬牙切齿,她要做痛苦的事,决不再想到快乐,宁愿早点给狼吃掉。戈特孟心想还是离开的好,因为他说了这许多话,都无济于事。 “嗳,你没有看见到处是死人?”他说,“所有人家与市镇上的人都死光了,到处是悲哀。烧死你父亲的人也都充满了愤怒,他们除了悲苦以外什么也没有。你瞧,我们马上也会死的,在荒野里腐烂,然后鼹鼠会拿我们的骨头做游戏。让我们在未死之前互爱吧!啊,真为你这漂亮的脸孔和小脚可惜!可爱的美丽小姐,你同我来,我不碰你,我只要看着你和照顾你。” 他又求了好久,突然自觉用好话安慰是无济于事的,所以他也不再作声,悲伤地望着她,她那高傲得像女王似的脸却冷若冰霜。 终于她憎恨与轻视地说道:“你们这些基督徒就是这样啊!你先帮助一个女儿掩埋她的父亲。那是你们所谋杀的呀!你抵不上他一个小指头。你别梦想他的女儿会和你私通!我起先还以为你是好人,原来你根本就不是好人,你只是一头猪。” 戈特孟看见她说话时眼里冒出憎恨的火焰,这使他内心深处感到一阵惭愧。她眼里不是那该死的命运,而是希望死,情愿死,好像大地之母的呼唤。 “勒百嘉,”他轻声说,“你也许是对的,我虽然同你说了许多好听的话,却不是好人。对不起,现在我了解你了。” 他脱帽向她致敬,如同对王侯夫人一股,然后抱着沉重的心情离开;他只好中途放弃她,良久都闷闷不乐,不愿说话。他想这傲慢而可怜的犹太姑娘,与那骑士之女尤丽安,在任何方面都有点相像,爱上这种女人是自找麻烦的。可是他却又觉得除了那可怜胆小的丽娣雅与这个害羞而尖刻的犹太姑娘之外,他从来没有爱过别的女人。 他对这个黑发盈盈的姑娘想念不已,好几天,夜里时常梦见这纤细娇美的姑娘,好像她的美就是幸福似的,可是已经完了。啊,她的嘴唇,她的乳房将成为“猪”的食饵,将在荒野里腐烂啊!难道没有力量与办法拯救这朵高贵的花吗?对啦,有一个办法能使这朵花在他内心深处继续生存,培养和保存的。当他想到长久流浪时所见过的许多惊异与动心的形象时,他灵魂深处的这些充实感是多么的渴望和要求静静地把它们描绘出来,变成永恒的东西!现在他更加热衷地燃起好奇与热情之火,想用纸、笔、黏土和木料将它们表现出来。 夏天过去了,许多人相信瘟疫会随着秋冬的开始而消灭。秋意萧索,戈特孟所到之处都寂无人烟,成熟的水果大都从树上落在草里腐烂了;别的地方都被暴乱的群众掠夺一空,没有吃的东西了。 戈特孟快到目的地了,这时他遂不由得怕那瘟疫还没有过去,而会染上身死在某个马厩里。现在他已不愿就此死去,他要享受幸福,再度到工场里去,专心地工作。现在他第一次觉得世界之广与德意志帝国之大。无论怎样美丽的城市都不能诱惑他,也没有哪个美丽的农家女能留他住上两夜的。 有一天他经过一处教堂,看见大门口有许多古老的石像,雕刻在饰柱上的壁龛里,那都是些天使,使徒与殉教者的像,就像他以前在圣母泉修道院里看到过的一样。在少年时代他看见这些雕像时,虽然喜欢但并不起劲,只觉得它们美丽、威严,但也呆板、古老。后来在第一次大旅行之后,对于倪克劳师父那个动人而忧悲的圣母像则非常着迷,但他觉得这样老式而威严的石像太重,有生硬与不亲切的感觉,倪克劳师父应该再创造些新颖、活泼生动与有灵魂的艺术。现在因为他那充满激烈冒险与累累伤痕的遭遇,而渴望把心象用新的创作表现出来,所以这些古老威严的石像突然以无比巨大之力感动了他的心。他虔敬地站在这些高贵的石像前,把他的心拉回到长远过去的时代,把古人的种种悲欢在经过几个世纪之后镌之于石,正代表着世事无常的光荣,从心底激起敬畏的感情,使他在蹉跎与灼伤的生涯之前引起了恐怖。他要去找个教堂告解,去承认罪过与受罚,这是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教堂里有告解席,却没有听告解的神父;他们死的死了,住医院的住院了,也有的怕传染病而逃走了。这一来教堂变成了一座空屋,戈特孟的脚步在石拱屋顶下发出声响,他跪在一个空的告解席前,闭起眼睛向告解的格子窗里低声地说道:“天主,你瞧,我变成什么样子了,竟是一个作恶而无用的人。我又从纷乱的世界回来了,但已变成一个恶贯满盈的人,虚度了我的青春。我曾杀过人,偷窃东西,奸淫,逍遥法外,拿别人的粮食吃。天主,你为什么把我们弄成这个样子呢?为什么把我们带到这条悲惨的路上去?我们不是你的孩子吗?你的儿子不是为我们而死吗?引导我们的不是圣者与天使吗?讲给小孩们听的故事难道都是虚构的吗?连神父自己都笑了吗?天主,我不懂你,你把世界搞坏了,把秩序弄乱了。我看见屋里与路上都是死人,富人都在他们家里筑砦,穷人不埋葬他们的兄弟,他们互相猜疑,把犹太人像家畜般打死。我看见那么多无罪的人受苦而死,那么多恶人过着舒适的生活。你把我们全都忘了和舍弃了,你所创造的东西全遭殃了,你要把我们一起毁灭掉吗?” 戈特孟叹息着穿过高高的大门,走了出来,看见沉默的石像,又瘦又高的天使与圣人,穿着有褶皱而纹丝不动的衣服站在那里,高得像无法触到的超人似的,可是这是由人的手与精神所造成的。石像高高地站在上面狭窄的地方,威风凛凛而默然无语,任何请求与质问都是白费。但是这些石像立着的气质与美,对于死亡绝望是无限的安慰与胜利的凯歌。啊,可怜而美丽的犹太姑娘勒百嘉,在小屋里焚掉的雷娜,可爱的丽娣雅与师傅倪克劳,总有一天他会立在这里而永存吧!他想要将他们的雕像立在这里,要把他们的爱与苦,不安与热情表现在他们的雕像上,立在后世人的面前,虽然没有名字和来历,但是立在这里就是象征人类的生活是平静的,沉默的。 第十五章 戈特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从许多年前为了寻找师父第一次走过的门而进入他所渴望的城市。他在接近这个主教住的城市路上,已经听到好些有关本市的消息。他听说这里也曾发生过瘟疫,也许还在流行,有人告诉他,总督为了要恢复暴动以前的秩序,颁布紧急命令,以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主教在瘟疫发生后就已离市,到远在乡间的邸第去了。戈特孟对这些消息没有多少兴趣,只要城市与工场在,他能去那里工作,别的事情他都不在乎了!当他到达时,瘟疫已不再流行,大家正期待主教回来,恢复往日的生活。 现在戈特孟重见这以前毫不在乎的城市倒有一种返乡的感受,为了克制自己激动的感情,脸色异常严肃。哦,你看!市门,美丽的喷泉,大教堂粗糙的古塔,玛丽亚教堂细长的新塔,圣罗伦斯寺院响亮的钟声,辐射状的大市场,一切如常,这些都在等着他,这是多么的美好啊!新的建筑和奇怪得令人不愉快的东西,则是他在路上不曾梦想到的。他走过市街,认出那些房子,不觉几乎哭出声来。人们住的是漂亮安全的房屋,过的是美满幸福的生活,对于故乡,住家与工场,妻子与儿女,婢仆与邻人之间的交往,使他油然而生一股安全与强烈的感情。 快近黄昏时,戈特孟才走进倪克劳师父居住的巷子里去,这条路是他以前每天去工作的必经之路,这时他的心情开始紧张与不安。但他却又加快脚步,好像已经等不及的样子。师父大概会对他发脾气吧?可是事隔多年,不愉快的事也早该忘了;万一他真的生气,那就随他去好了。只要师父还安然无恙就好。快,他在最后的瞬间好像还怕会耽误什么似的,直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房子走去。当他握起门把时,却大吃一惊,门是锁着的。有什么不对劲的事吗?这门从前连白天也从来不上锁的。他只好着急地低着头等候。 这时,以前那位老女佣来了,把戈特孟迎进屋去。她已不认识戈特孟了,她没有变得更丑,只是更老与更不客气罢了。他忧戚地问起师父,她却怀疑与发呆地望着他。 “师父?这里没有师父。你走吧,这里是不留人的!” 她要把他逼出门去,他握住她的手臂,大声责问:“马格丽,你听我说啊!我是戈特孟,你不认识我了吗?我就是到倪克劳师父这里来的戈特孟啊。” 她远视与昏花的老眼闪了几下,仍没有一点欢迎的眼色。 她拒绝地说:“这里已没有师父了,他死了。你走,我不能站在这里和你白费唇舌。” 戈特孟大吃一惊,推开在背后大声叫喊的老太婆,连忙穿过黑暗的走廊,奔向工场,在下台阶时还听见老太婆一面埋怨一面骂着关上了门。他在熟悉而昽的房间看见了倪克劳收集的雕像,就大呼李斯佩姑娘的名字。 房门打开了,李斯佩出来了。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心却不觉都麻了。自从他发现这屋子的门是开着以后,恍惚是做了一场噩梦,如同见到鬼怪般着了魔法,李斯佩的样子令他不寒而栗。原先漂亮的少女现在变成了可怕而佝偻的老处女,面黄肌瘦,黑色衣着,眼光游离,举止不安。 “对不起,”他说,“马格丽不让我进来的,你认出我了吗?我是戈特孟。嗳,请你告诉我,令尊真的死了吗?” 现在她认出他了,而且也立刻看得出她对他并没有好印象。 “哦,你是戈特孟?”她说,还带有从前那种傲慢的声调,“你到这里来有什么用,父亲已过世了。” “那么工场呢?”他又问。 “工场?关掉了。如果你要找工作,得去别处。” 她装作若无其事似的。 “李斯佩小姐,”他欣然说,“我不找工作,我只是来看看师父和你。听见你刚才说的话,真叫我悲伤!我知道你现在有着困难,如果你能把我当作你父亲的徒弟看待,我是乐于帮你忙的。哦,李斯佩小姐,我看见你这样,心里真难过——你吃了不少的苦吧。” 她退到房门里去了。 “谢谢,”她踌躇地说,“你没有什么可帮我父亲做的了,对我也一样。马格丽会带你出去的。” 她的话很难听,半不高兴,半在害怕,他觉得如果一不称心她真会把他骂出去的。 他已走到外面,老太婆关了大门,上了闩。他听见门闩重击的声音,就好像是盖上棺材盖的声音一样。 戈特孟慢慢地回到河堤去,坐在河上的老地方。夕阳已西下,冷风在河上吹拂。一小时后,已经是夜色朦胧,终于他哭了。热泪滴在手上和膝上,为去世的师父而哭,也为花容失色的李斯佩而哭,为雷娜、为罗培德、为犹太姑娘、为自己失去的青春而哭。 不久之后,他去以前常与同伴喝酒的酒店。老板娘还认识他,客气地招待他一块面包和一杯酒。但他既不吃面包,也不喝酒,只是在酒店椅子上睡了一夜。次晨老板娘叫醒他,他谢过后就走了,途中吃了那个面包。 他去渔市场,这里有一间他以前住过的房子。在喷泉旁有几个卖活鱼的女人。像以前一样,他盯着圆桶里光泽美丽的鱼,油然生出同情之心,不觉对卖主与买主生起气来。他记得很久以前的一个清晨也曾在这里走来走去,同情和悲伤地看着鱼,但已事隔多年,光阴如同流水一去永不复返,此情此景令他心中有着无限的悲痛。 当他盯着那些鱼陷入沉思时,听见有人亲昵地在低喊他的名字:“戈特孟。”这喊声显得有点胆怯,一看是个有点脆弱而带病的少女,有着一双美丽的乌黑眼睛,但他并不认识这个少女。 “戈特孟!是你吗?”胆怯的声音说,“你是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玛莉啊。” 但他已不认识她。她说自己是他以前女房东的女儿,就是那天清早动身前在厨房里为他煮牛奶的那个人。当她讲话时脸都涨红了。 她是玛莉,是那个腰上有病的孱弱孩子,那时她对他是多么亲切与照顾。他现在又一一想起了:她在寒冷的早晨起来等他;因他的动身而悲伤,为他煮牛奶;他曾吻过她,她没作声,静得像接受圣体般。他从未想到过她,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现在她长大了,有着迷人的眼睛,但仍有点驼背,显得有点憔悴。他与她握手,为这里还有人认识他与喜欢他而觉得高兴。玛莉带他回家时,他并不很反对。房间里还挂着他的肖像,他那个红宝石的杯子也还摆在火炉边上。这家人都高兴能再看见他。他在这里住了两三天,也得知了师父家里所发生的事:倪克劳不是死于瘟疫,而是漂亮的李斯佩得了瘟疫,病得很危险,倪克劳因悉心照顾她,由于疲劳过度,在她还未痊愈之前就去世了。她反而没有死,只是失去了昔日的光彩。 “工场空着,”玛莉的父亲说,“对一个有本领的雕刻师来说,这是一个赚钱的好地方。戈特孟,这件事你考虑考虑!她不会不答应的,没有什么可推辞的。” 戈特孟也听说瘟疫猖獗时的种种情形,暴徒开始烧了医院,后来又抢了几家有钱的人家,一时市区里大乱,主教也逃走了。当时皇帝正在附近,就派了海英利西伯爵来当总督,这个人勇敢果决,派了些骑兵和步兵来镇压,就把秩序恢复了…… 当主人问起戈特孟的经历时,戈特孟悲切地说:“啊,别提啦!我到处流浪,到处都是瘟疫和尸体,人人都变得疯狂似的,为了不安而发怒。我从死里逃生,这一切就像一场噩梦。现在我回来了,师父却死了,等我休息几天,我还要走的。” 其实他不是为了要休息而停留,而是因为失望与犹豫,因为要回忆在这市区里的昔日欢乐,为了可怜的玛莉对他的爱情。但他除了友情与同情之外,却无法回报。停留在这里最迫切需要的,是他想再度成为一个艺术家,即使没有工场,也要达到目的。 玛莉给他纸和笔,戈特孟画了几天图,没做别的。他在房间里不眠不休地画,不是很快速写出粗略的人像,就是刻画出细致可爱的人物,把一本画册里的内容全搬到了纸上。他把那个流氓死后的满足,爱与嗜杀都微笑地表现在雷娜的脸上,还有她最后那个夜里的表情,融化在无形的世界里,又回到大地的情形也画了上去,因此把雷娜的脸画了好多次;他也把那个死在父母旁边的门槛上,捏着小拳头的农家小孩画了出来;还有一幅是满车尸体,由3匹黑马拖拉,旁边站着拿长棒的收尸人;他又不断地画瘦长黑眼的犹太姑娘勒百嘉,她的脸上满是痛苦与愤怒,娇丽年轻的体态表现出丰富的爱,连高傲厉害的嘴也画了出来;他也画了自己,把自己画成流浪者,恋爱的人、死神前的逃命者……他专心于白纸上,把李斯佩傲慢庄严的脸,老女佣马格丽的丑恶相貌,倪克劳师父令人敬爱的神色,都一一画了出来。在几天之内,把玛莉给他的纸都画满了。他又把最后那张纸裁下一块,几笔就把玛莉勾画出来,一对漂亮的眼,一张紧闭的嘴。他把它送给了她。 他借这些素描发泄了心头的负担与郁积,觉得轻松了许多。他在作画的时候,一直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他的世界只有桌子、白纸与夜里的蜡烛。现在他清醒了,想起最近的体验,认为新的流浪是刻不容缓的,所以带着半是再见,半是别离两种奇妙而不同的感情,开始彷徨地在市内徘徊。 就在戈特孟彷徨地徘徊时,遇到了一个女子。这个女子的外貌,使他已经分裂而失去秩序的感情又重新凝聚了起来。那女子骑着马,是个碧眼、身材高大的金发女郎,四肢健康,一脸享乐与得意的样子,充满自尊心和敏锐的好奇心。她威武地骑在褐马上,以冷静命令般的目光傲视世界,张开大嘴,似乎对于施与受有着最大的胃口。当戈特孟看见她时,完全清醒了而且非常好奇,希望把这个高傲的女子作为他的对手,以能征服这个女子为高尚的目标,且以能在途中折服她为乐事,却忽略了是否会遭到杀身之祸。他一见她就觉得这是一头金毛雌狮,正和自己一样,富于感觉与灵性,而且刚柔具备,甘冒一切危险,热情之血得自祖先的遗传。 他骑过去时,他的目光迎着她,瞥见鬈发与蓝天鹅绒领子之间结实的粉颈,强劲的肌肉,肤色中带有细柔,戈特孟认为这是他所见的女中佼佼者。他想用手去捏她的颈子,看看她藏在沉静碧眼里的秘密。她是谁?这是不难问清楚的;不久就知道她是住在城堡里的安克纳,是总督的情人;戈特孟并不引以为奇,也许有一天她会成为王妃的。她站在喷泉的水池边,水面浮出的影子相当于金发女子的兄弟,只是显得很混乱。他立刻去找以前认识的一个理发师,把他的头发与胡子修剪整齐。 他跟踪了她两天,当安克纳从城堡里出来时,这个陌生的金发男子已站在大门口,正满脸崇拜地注视着她。当安克纳从金匠那里出来时,又遇见了这个陌生人,她高傲地向他扫视了一下,同时闪动鼻翼。第二天早晨,她刚出来时又发现他已站在那里,于是挑逗地向他嫣然一笑。他也看见了伯爵:这个总督是个魁梧勇敢的男人,一副严厉的样子,但他已白发苍苍,脸现郁色,戈特孟觉得自己的条件比他更为优越。 戈特孟这两天心情很愉快,脸上又有了青春的光辉。同这个女人调情将是多么美妙,他已经对这个美女神魂颠倒,有着愿把生命孤注一掷的感觉,这是多么值得和刺激啊! 第三天早晨,安克纳从城堡里策马而出,还有一个侍从跟着。他发现这个女子的眼睛已有一股挑战与不安的神色。对啦,正是这个人。她把侍从遣走了,只有她一人慢慢地骑行,从楼门下骑到桥上,而且还回头看了一下。这时到圣怀特教堂去的路上很冷清,她等着他。等了半小时,戈特孟才慢慢走过来,不慌不忙的。他面带高兴的微笑,嘴里还含了一小枝浅红色的野蔷薇果实。她下了马来,把马拴好,倚在峭石壁的常春藤边,望着这个追上来的男子。他走到她身边站住了,脱下帽子,彼此以目光相示意。 “你为什么跟我跑?”她问,“你要把我怎样?” “哦,”他说,“我想送你一点东西,比你所能给我的更多些。俏夫人,我要送东西给你,随便你要什么。” “好,我要看看你有什么可送的。如果你以为在外面采花没有危险,那你就错了。我喜欢的就是那些敢冒生命危险的男人。” “那你下命令好了。” 她从颈上徐徐地把一条细金链拿下来递给他。 “你叫什么名字?” “戈特孟。” “戈特孟,颇动听的名字,我倒要看看你是什么样的金口(译注:‘戈特孟’的原文有‘金口’之意)。你注意听:傍晚时你把这条链子拿到城堡里来,说是你拾到的。你不可把它交给别人,要亲自交给我。你这样来,人家会把你当乞丐的,如果有仆役叱责你,你不可惊慌。你须知,我在城堡里只有两个可靠的人,那就是马夫马克士与丫环贝尔泰,你必须找到其中的一个,然后让他们把你带来见我。其他的人都是伯爵的,你须加以注意,他们都是敌人,会要你命的。” 她向他伸出手来,他微笑着接过手来,轻柔地吻着,还把脸靠在她手上轻轻地揉擦着。接着他拿了金项链下山,向城市走去。葡萄山都已牛山濯濯,黄色的树叶被风吹落,一片接一片的。戈特孟俯瞰城市,微笑地摇摇头。在几天前他还是愁眉不展的,如今苦恼都已过去,如同金黄色的树叶从枝上飘落一样。他觉得从来没有见过像这个女人的爱,光辉灿烂,她那高高的身段,金发和微笑,都是富于生命的,不由得使他想起母亲的样子,这正是他在圣母泉修道院时深铭于心的。他在前天还没有想到能再度看见如此美好的世界,也没有料到生命、快乐与青春的奔流是这样的丰富,能再度通过他的血液。他还能活着该是多么幸运,那些可怕的岁月一直是死里逃生的啊! 晚上他到达城堡,只见院中一片热闹,使者往来其间,一小群神父与高级神职人员被仆人从内门领到台阶上去。戈特孟想跟他们进去,却被守门的挡住了。他拿出金链来,说是他奉指示,必须把金链亲手交给夫人或夫人的丫环。有一个仆人带他进去,并在走廊上等了好久。终于有个漂亮伶俐的女人出来了,走到他面前低声问道:“您是戈特孟吗?”并且示意跟着她走。 他被带到一间小房间里,里面有很浓的毛皮与香水的芬芳气味,木钉上挂满了衣服、大衣与女帽,各式各样的鞋放在敞开的箱里。他站着等了大约有半小时,闻到衣服的馨香气味,并用手去抚摸那些毛皮,对周围这些漂亮东西看得眉开眼笑。 终于里门开了,出来的是安克纳,穿了浅蓝的衣服,毛皮的领子,她缓步向戈特孟走来,严肃冷静的碧眼直瞪着他。 她轻声地说:“让你久等了,现在没有关系啦,伯爵在那边宴请神父们,还要同他们开会,会议的时间总是长的。这段时间是属于你我的了。戈特孟,欢迎你来。” 她向他探过头来,充满情欲的嘴唇触在他的唇上,彼此接了第一个吻,戈特孟慢慢用手抱住她的头。她带他到寝室里去!高大的房间内,烛光通明,桌上已准备好餐食,两人坐下后,她递给他面包与牛油、肉与漂亮蓝杯里的白葡萄酒。他们用同一个蓝杯喝酒,互相用手嬉戏。 “你是哪里来的?”她问他,“我听话的鸟儿,你是战士、沿街奏乐者或者是困窘的流浪汉呢?” “随你说好了,”他低声笑着说,“我完全是你的了,我是乐手,是你希望的乐手,你是我动听的竖琴,当我的手指在你颈子上弹奏时,我们听见天使在歌唱。宝贝,你过来,我不是为吃你可口的点心与美味的酒才来的,我只是为你而来的。” 他轻轻地把白毛皮从她头上解开,献媚地把她的衣服脱掉。外面廷臣与神父们的会议已经结束,仆人们轻轻地走着,新月完全沉在树后,一对相爱的人已经不知道外面的事了。两人互相拥抱开放了的乐园之花,缠绵在芳香的夜里,他发现了朦胧中白花的秘密,乃用纤柔与感谢般的手摘取他渴望的果实。这个乐手还从未在这样的竖琴上演奏过,而这具竖琴也从来没有在这样有力与灵巧的指头下被弹奏过。 “戈特孟,”她热情奔放地向他喃喃说道,“啊,你是个什么样的魔术师啊!可爱的金鱼,我在你面前,愿做你的小孩。我情愿死在你身边。情人,你把我饮干,把我融化,把我杀死吧!” 当戈特孟看见她那冷静的眼里已失去严酷而变得温柔时,他的喉里深深地响起幸福的回声。当眼里那股战栗与死的恐惧消失时,就像是濒死的鱼皮上失掉了银色的光泽般。在这一瞬间,似乎人间可以经历的幸福,全都集中在他的身上了。 当她正闭眼躺着时,他已轻轻地站起来,穿起衣服,叹息着对她说:“我的美人儿,我要走了,我不想死,不想被这伯爵打死。我想再度和你共享像今天这样的幸福。再来一次,再来许多次!” 她默默地躺着,直到他穿好衣服。现在他轻轻地把被盖在她身上,吻了她的眼。 “戈特孟,”她说,“哦,你走吧!明天再来!如果有危险,我会告诉你的。你要来,明天再来!” 她按了铃,丫环在更衣室的门口等他,把他带出城堡去。他本来要赏她一个金币的,却一时因发现自己的贫困而惭愧。 他站在渔市场上,仰视着屋边。夜已深了,恐怕人都睡了,也许非在外面过夜不可了。但奇怪的是他发现大门是开的,就轻轻地溜进去,关上了大门。通往他房间的路须经过厨房,里面有灯,玛莉坐在厨桌的小煤油灯旁,她已等了两三个小时,刚刚睡着了。当戈特孟进来时,她吃惊地连忙站了起来。 “哦,”他说,“玛莉,你又起来了吗?” “我起来了,”她说,“否则你就进不来了。” “玛莉,对不起,让你久等了。时候不早了,别生气。” “我决不会生你气的,戈特孟,我只是有点悲哀。” “你不应该悲哀的,为什么悲哀呢?” “啊,戈特孟,都怪我不健康,不漂亮,不强壮,否则你不会夜里到别人家里的,不会喜欢别的女人,而会跟我在一起,对我好一点的。” 她失望地低声说,没有愤慨,只有悲哀。他困惑地站在她身边,同情她,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小心地抱着她的头轻抚她的发,她静静地站着,感觉到他的手正可怕地放在自己头发上。 她哭了,又直立着怯生生地说:“戈特孟,去睡吧!我说了不中听的话,我很想睡了,明天见吧。” 第十六章 第二天戈特孟焦虑地在小山上过了一天,要是他有马匹的话,那么他今天就要去修道院。 看他师父美丽的玛丽亚像了。他渴望再去看一次,因为他夜里梦见了倪克劳师父。现在他又想到,与安克纳的幸福之爱也许是短暂的,也许还会带来恶果——今天这种幸福正是时候,可不能错过。他今天谁也不想见,不想分心,要在树和云下过一个安稳的秋日。他把这事告诉玛莉,说要到郊外去走走,大概会晚些回来,向她要一个大面包,晚上不必等他。她没说什么,在他袋里装满了面包,并把他的旧上装刷干净,至于破损的地方,第一天就给他补缀了。 他漫步过河,穿过收获一空的葡萄山,行到陡坡的梯形山冈上。他先在一处的树林边休息,打算继续往上爬,直到最高峰,太阳从秃树枝里照下来,蚂蚁听见他的脚步声都逃走了。他登高望远,河流如蓝带,城市小得像玩具所堆成的。山上有古代、异教时代长有苔藓的城壁与土坟,大概是以前的要塞。他坐在冈上的一个坟穴上,俯瞰远处,远山连绵,不由得又想起了重重往事,在远处的某个地方,是善良的雷娜烧掉尸骨的所在,如果罗培德没有死于瘟疫的话,也许依然在那里流浪;还有那边的远处,是维克多死的地方;更远的地方是他度过少年时代的修道院,是骑士的城堡,还有他那美丽的两个女儿……所有这许多地方的人,是否还活着或死了?他都不知道,只是在回忆着,因为那些地方都与他的爱、他的悔恨与渴望有关。要是他明天也死了,那么他带在身上的这本绘画本里的所有女人、爱情、夏晨与冬夜,都会散落和消失了。哦,现在是他再做些什么,创造些什么,留给后世的时候了。 自从他出来过这样的生活,一直没有多少成果留下来,所有的只是以前在工场里所做的两三个雕像,尤其是约翰像和这本绘画簿。这些在他的想象里不是真正的世界,而是美丽与痛苦的,是记忆中的绘画世界。那么,沉没在这个内在世界里的东西,有几件是被救出来而且固定了的呢?或者就是继续这样下去?始终是新的城市,新的景色,新的女人,新的遭遇,新的绘画,接连不断地堆积起来,难道除了这颗不安、痛苦而又美丽的心中堆存过量的东西之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人生一如可耻的愚弄,是这般可笑和可悲的啊!一方面,生活是官能的游戏,完全像是在老母夏娃的怀抱里吃奶一般;这种生活的确是有着高度的愉快,但却抵挡不住它的须臾无常;人如同林中的蕈,今天色彩鲜艳,明天就已腐烂了。另一方面,是把自己关闭在工场里对抗须臾无常的生活,将短暂的人生刻成一块纪念碑——过这种生活的人,就非打消人生的乐趣不可;变成一件工具,从事不变的工作,放弃生活的自由、充足与快乐。倪克劳师父就是过着这样的生活。 然而上面的两种生活是否两者必须鱼与熊掌只择其一呢?创作的活动并不是在赔偿生活的!生活也不能打消创作的高贵!这全都是不可能的吗? 这样的事说不定也有人是可能的,会不会有丈夫或一家之主,既诚实而又不失官能上的快乐呢?会不会有人在缺少自由与危险的环境下而心情仍不枯燥呢?可是他还没有见过这样的人。 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有其对立的二分性:人有男女之别,有流浪者与凡夫俗子,有理性与感情之分——任何地方都没有人既是男又是女,同时又具备自由与秩序,冲动与精神的,人总是得此而失彼,但双方都是同样重要与令人渴望的!这种事对女人也比较简单,她们的本性就是如此,从自身把快乐结成果实,因爱的幸福而变成小孩。男人却以永久的渴望来代替这种简单的果实。神竟把一切安排得这样充满恶意与敌意,神是在幸灾乐祸地嘲笑他自己的创造物吗?不,神不会是恶意的,他同时创造鹿、鱼、鸟、林、花与四季。但是神的创造物里却有着裂痕,这是创造物本身的失败与有欠完美,神就是要用人存在的这种缺点与渴望而赋予特殊的意向。难道这是恶魔的种子,也就是神之敌的原罪吗?但这种渴望与不满为什么会是罪呢?难道人所做的一切美丽与神圣之物,都不是因这种渴望与不满足而产生的吗?都不是作为感谢的贡品而归还于神吗? 他因这种想法而向城市望去,看见市镇与渔市场、桥、教堂、市议会,还有豪华的主教邸宅,现在海英利希伯爵统治的中心。在那无数的塔与屋顶下面住着安克纳,他那美丽端庄的情人,她看来是多么高傲,但她的爱却是如此令人难忘与向往。戈特孟想到她就兴奋起来,高兴与感激地回想起昨夜的艳遇。为了这一夜所体验到的幸福,为了要让这美妙的女人喜悦,就需要用他全部的生活体验,所有从女人那里学来的,所有的流浪与窘迫,所有雪夜里的徒步行进,还有与动植物——花、树木、水、鱼与蝴蝶的友谊与信赖。甚至还需要在快乐与危险中的敏锐感觉,失去故乡与多年来在心中孕育的想象世界。他的生活像是在安克纳那座开着魔术之花的花园里似的,是不应该诉苦的。 他整天都在山上游荡、休息、吃面包,想安克纳与今晚的事情。入夜的时候,他又回到城里。夜寒如水,房屋的窗户静得像一只只红眼睛,他遇到一群唱歌的小孩,手里拿着棒,棒头上插着雕了人面的胡萝卜和燃着的烛蜡。这一群化装游行的人带来了冬天的气氛,戈特孟望着他们微笑,他在城堡前荡了好久,教会的使节还在这里,他们站在四处的窗子里。终于戈特孟成功地潜进了城堡去找丫环贝尔泰。他又被藏匿在更衣室里,直到安克纳来把他带进房间去,她那温柔美丽的脸儿欢迎着他,可是并不高兴,因为她担心得忧容戚戚,戈特孟便极力使出浑身解数令她快乐,她渐渐屈服在他的甜吻和缠绵的情话下,总算放心了些。 “你真体贴,”她感谢道,“你说话时的声音多好听,像鸟儿啁啾。戈特孟,我爱上了你,但愿我们能远走高飞!我已不喜欢这里了,只要伯爵一被召回,那愚蠢的主教马上就会回来,伯爵今天很生气,神父们对他说了无理的话。哦,你可不能让他看见啊!否则你就性命难保,我正为你担心呢!” 记忆之窗顷刻间开启了,这不正是他所曾经听见过的歌吗?是丽娣雅曾经对他说过的,多么动听与可怕,是爱情,也是悲哀。丽娣雅也是在这样的夜里到他房间里来,满腔爱情与恐惧,忧心戚戚,充满可怕的景象。他喜欢听这种温柔而不安的歌声,这是没有秘密,没有危险的爱吧! 他轻轻地搂住安克纳,爱抚她的手,低声地在她耳边谈情说爱,吻她的眉。她的不安与害怕,使他感动和陶醉。她感谢地接受他的爱抚,最后开心得几乎紧挨着他,可是依然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突然她惊慌地推开他,听见有人在附近关门,脚步声直向房间逼近。 “啊呀,是他!”她绝望地叫道,“是伯爵,你赶快逃,逃到更衣室去。快点,切不可说出我的名字!” 她已把他堆进衣帽间,他独自站在黑暗中摸索,听见伯爵在与安克纳大声说话。他一步一步无声无息地从衣服之间向出口的廊下摸去。现在他已到门口,想轻轻地把门推开。但这时才发现门从外面锁住了,他吃惊得心里激烈地跳着。这是不幸的巧合,自从他进来后,有人把门反锁了,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这一下他可糟了,一定有人看见他溜进这里来了。他没有救了,他站在黑暗中发抖,同时想到安克纳最后一句话:“别说出我的名字哦!”不,他不会出卖她的。他心里怦怦直跳,但他决心咬紧牙关。 这些都是几分钟内的事情,现在那边的门开了,伯爵从安克纳的房间走进来,左手拿着灯,右手拿着剑。这时候戈特孟连忙抓住周围挂着的衣服与大衣,手上也拿了衣服。这样人家就会以为他是贼,这倒是个办法。 伯爵一下就看见了他,慢慢地走近来。 “谁?在这里干什么?回答,否则我揍过来了。” “对不起,”戈特孟讷讷地说,“我是个穷人,你是有钱人啊!先生,我把所拿的都还给你,你瞧!” 他把大衣放在地上。 “哼,你是做贼的?这可不聪明,为了一件旧大衣而送命。你是本市人吗?” “不是的,先生,我没有家乡,是个穷人,请你发发慈悲——” “闭嘴!我要看看,你是否恬不知耻,想要强暴我太太。我们不用调查就可把你处以吊刑,就是你做贼也够了。” 伯爵激烈地敲那锁了的门,并且大叫:“你们谁在啊?把门打开!” 门从外面开了,3个仆人拔出了剑站在那里。 “把他绑起来。”伯爵吩咐,傲慢与嘲笑声如同枪声般吼着,“把这个做贼的家伙绑牢,明早就送上绞首台。” 戈特孟被绑着带过长廊,下了台阶,横过内院,一个仆人在前提灯。他们在地下室的铁门前站住了,因为没有开门的钥匙,而开始商量和吵闹,最后一个仆人拿了灯,第一个回去拿钥匙。现在3个拿武器的和一个被绑的,都在门口等待。拿灯的人好奇地打量犯人的脸,这时正好有两个在城堡里做客的神父经过,看见3个仆人与被绑的人就站住了。 戈特孟既不注意神父,也不看监视他的人,只能望着微微闪烁的灯光,因为他的脸全被缚住了。他在黑暗中望见在灯光后面是巨大如妖怪似的无形恐怖:它是个深渊,结局与死亡。他被蒙着眼站着,什么也看不见听不到。有个神父热心而小声地同仆役们讲话,听说这个人是贼而要处死时,他问是否已有听告解的神父。有人回答说,戈特孟是现行犯,刚被捕的。 神父说:“那我明天早晨弥撒之前,要拿圣餐来给他,听听他的告解。你们答应我,先不要把他带上绞首台,我会同伯爵商量的。这个人虽是贼,可是有基督徒接受圣餐与告解的权利。” 仆人们不敢反对,知道他是使节团的一员,曾经见过他好几次与伯爵一同进餐,而且也没有不准这个可怜的流浪汉忏悔的理由。 神父们都走了。戈特孟站在那里发呆。终于仆人拿来了钥匙,开门之后就把犯人带到地窖里。这里有几把三脚椅子,一张桌子,是地下酒库的前房。众人把他推到桌边的一把椅上,叫他坐下。 “明早神父会来,你再忏悔好了。”有个仆人对他说。仆人们走时把门仔细地锁上了。 “给我一盏灯。”戈特孟请求。 “不行,有灯你就会做坏事的。就这样好啦。你要放聪明点,灯能点好久?还不是一个钟头就熄了。再见。” 现在他独自一人留在黑暗中,把头扑在桌上。这样坐着多不舒服,而且在坐定了之后才感觉到,被绑的手肘在阵阵发痛。他只是坐着,把头扑在桌上,好像在死刑台上似的。现在他身心都感觉到有非死不可的冲动,心里非常焦急。 就这样被迫接受死刑,真是心有不甘。夜已深沉,这一夜过去也就是他结束生命的时候了。他对这件事不得不弄明白,明天就没有命了,要受吊刑,会变成被鸟啄食的东西。他将变成倪克劳师父,变成雷娜,变成尸车上的东西一样。要观察与应验这些,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他觉得还有许多东西难以割舍,还有些人没有告别,这一夜的时光就是为他安排这些而用的。 他必须向美丽的安克纳告别,恐怕再也看不见她那高大的身姿,如同阳光般的头发与冷静的碧眼了。再也看不见芳香肌肤上甘美而金色的汗毛了。碧眼,再见;温润而闪动的芳唇,再见!啊,今天他在山上,在深秋的阳光中时还想到她、渴望她啊!可是他也不得不告别山丘、太阳,蔚蓝色的天空、树木和山林、漫游、每天与四季的时间。也许玛莉现在还没有睡,可怜的玛莉有着善良而可爱的眸子,走起路来有点跛,她坐着久等,在厨房里瞌睡得又醒来。但戈特孟不会再回家了。 啊,他又想起纸笔与所画的东西,希望完成的雕像,现在都完了!对于再去见那齐士与可爱约翰雕像的希望,也都破灭了。 他得对自己的手、眼,饥渴、饮食,爱情、竖琴,睡与醒,一切的一切告别。明天有鸟飞过天空,戈特孟不会再看见了,也听不见在窗畔唱歌的姑娘了。河流里鱼无声地游,风把黄叶从地上卷起来,太阳与天上的星星,青年人去广场跳舞,远山上的初雪,一切都不能再见面了。所有的树木都没有阴影了,犬吠、牛鸣,高兴与悲哀,什么都没有他的份,一切都不再属于他,一切都要离他而去了。 他嗅到荒野早晨的气味,尝了甘美的新酒,坚实的新胡桃;整个彩色世界光辉的反射,从记忆中流过他痛苦的心房,美丽与混乱的种种生涯,都像沉他在痛苦中挣扎,眼里不断要流出泪来。终于难过得忍不住泪如雨下。哦,那些榛树林中的小溪,姑娘们,月光映在桥上的夜,辉映着美丽光辉的想象世界,统统都舍你而去了啊!他像个绝望的小孩,扑在桌上哭泣,由于心中的痛苦,不由得悲叹和哀求地喊道:“妈妈,我的妈妈!” 当他喊这个魔术般的名字时,他记忆深处出现了一个人,这就是母亲的姿态。这不是想象而来的母亲,也不是由于梦想做艺术家而来的母亲,而是他自己母亲的姿态,美丽而活泼,是他从修道院时代以来从未见过的。他向母亲泣诉他必死而难受的痛苦。他自己,森林、太阳,眼睛、手,全部存在的生命都交还到母亲的手里。 他哭泣得睡着了,疲劳与睡眠如同母亲似的把他抱在怀里。他睡了一小时,也许是两小时,悲惨的心情逐渐消失。 戈特孟睁开眼时,觉得被缚着的手痛得像火烧,而且背和颈子也在痛。他尽力站起来,身边是一团漆黑,不知自己已睡了多久,也不知还能活几小时。也许仆役们马上就会来提他,带他步入死亡。这时他想起有个神父要为他告解,但却不相信那圣餐有什么用。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能被完全赦免而入天国,也不知是否有天国、天父、审判与永生。他对这些事情早已失去了信心。 不管永恒是否存在,他已不抱希望,他所需要的只是这种不确实的、短暂的生命,呼吸与皮肤上的感觉,除了生存以外,什么也不希望了。他站起来,用手在黑暗中摸索,摸到墙边,倚靠在墙上,又开始沉思。他一定会有救的吧!也许神父是救星,会证明他无罪,为他说一句话,帮他延缓执行死刑,或者帮助他逃亡。他不断这样想,如果这没有希望,他也不愿放弃。他先要试试能否得到神父的同情,要尽力讨好他,争取他。这个神父是赌博中的一张王牌,而其余的可能性都是渺茫的。不管它了,先碰碰运气再说。刽子手可能会疝痛发作,绞首台可能会断掉,这种逃亡可能性是他以前不曾想到过的。戈特孟不想死,他徒然地想把命运操在自己手中,但却没有用。他想抵抗到最后,要设法陷害看守的人,把刽子手打倒,直到流完最后一滴血,以保全自己的性命——哦,要是他能使神父把他手上的绳子解开,那就好了!那就很有生存的希望了。 他这样想时,就不再注意痛苦了,而用牙齿咬绳子,他拼命使劲地咬了好久。缚着的绳子似乎松了一些。他喘息地站在黑夜的牢房里,手和臂肿痛得很厉害。当他休息了一会之后,又沿着墙摸索,愈摸愈远,一步一步在潮湿的地窖里找寻着,墙壁上有没有突出的尖角。戈特孟摸到了台阶,就跪下去,在台阶的石头角上摩擦。困难的是他的手骨总是擦到石头上,痛得像火烧,连血都要流出来似的。可是他并不放松。当灰色的曙光透进门与横木槛时,他已把绳子磨断了,双手自由啦!可是他的手已红肿不堪了,从臂到肩都是僵硬的。他只好又尽力地活动,使血液恢复流通。现在他的办法来了。 万一神父不能帮助他,那只要让他与神父有单独相处的时候,即使是很短暂的时间,他非要把他杀死不可,这可用一把椅子来行事。因为自己手臂的力量还不能恢复,无法把神父勒死,所以只好把他打死,然后赶快换上神父的衣服逃走!等到别人发现被打死的神父时,他准可逃出城堡了啊!玛莉会收留和隐藏他的。这是可能的,他非试试看不可。 戈特孟生平还从未这样注意过黎明,他恐怖地期特着,就像猎人般紧张地盯着门下微弱的光芒渐渐地豁亮起来。他又回到桌旁,练习着用双手拱在双膝之间,蹲坐在椅上,像是手用绳缚着似的,免得被人一下识破。自从双手自由了之后,他自信不会死了。他决心求生,不惜任何代价,即使弄得天翻地覆也在所不惜。他的鼻子开始仰息着自由与生命的欲望,说不定外面还会有人来救他呢。安克纳是个女流之辈,她的力量有限,也许没有勇气,甚至还会放弃他。不过她爱他,也许会有所举动。说不定丫环贝尔泰已经溜出来——不是还有一个马夫对她忠心耿耿吗?如果没有人捎给他信号,那么他就要照自己的计划行事。要是他用椅子打死看守的人,有两三个人,或更多人闻声而来,那他就要失败了。不过他有一点好处,他的眼睛已习惯于屋里的阴暗,在昽中他已辨明了所有东西的形状和大小,别人送来时刹那之间是会看不清楚的。 他蹲坐在桌旁狂热地仔细考虑,要对神父说些什么,他才会救他,因为这就要开始了,同时也热心地望着门缝里光线所照的范围,几小时前他还很害怕,现在却热烈地期待着,大有迫不及待的样子,可怕的紧张实在受不了。真的,他的体力、注意力、决断力与耐性又渐渐地衰弱了。只要看管的人同神父马上进来,那么这种紧张的心理准备,这种得救的决断意志还是相当旺盛的。 终于天全亮了,敌人也来了,院子的石板上传来脚步声,开锁与转动的每一声响,都像是长久死寂中的雷鸣似的。 现在沉重的门慢慢地打开了一点,门轴发出响声,送来的是个神父,没有陪伴与看守的人,他进来时拿了一盏两支蜡烛的灯台。现在的情形与被囚者所想的不同。 这是多么奇妙与令人感动的光景:进来的神父又反手把门关上了,而且穿的是圣母泉修道院教会的衣服,是安再谟神父与马丁神父所穿的啊! 这一情景使戈特孟心里受到了不可思议的打击,因而不得不移开目光。这种修道院服装的出现是善良与美好的象征,可是除了打死他以外没有别的办法。他咬牙切齿,要打死这位教会的兄弟,恐怕是非常困难的。 第十七章 “赞美耶稣基督。”神父说话时把灯放在桌上。戈特孟含糊地发出应声,眼睛盯着地上。神父默然站着,直到戈特孟不安地抬起头来,望着他面前的人。 这个人穿的不仅是圣母泉修道院神父的衣服,而且佩戴了院长的徽章,现在他已看见戈特孟脸上的迷惘之情。 戈特孟望着院长的脸,瘦而结实,眉目清秀,嘴唇很薄。这是戈特孟所熟悉的脸,完全是精神和意志所形成的脸。他用抖颤不稳的手举起烛台,要看看对方的眼睛。他看见了,拿在手里的灯开始摇晃。 “那齐士!”他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低语着。周围的东西仿佛都旋转起来。 “对啦,戈特孟,我曾经是那齐士,但我早已换了名字,你大概忘记了。自从我穿上神父的衣服之后,我的名字叫做约翰。” 戈特孟怔得直凉入心底,整个世界突然都变了,他那超人的紧张突然崩溃了,逼得他透不过气来,头晕得如同空中飘浮的气球一样,胃在收缩,眼睛在冒火,热泪盈眶地差点昏倒——在这一瞬间,他把一切渴望都寄托在对方身上。 由于看见那齐士才开启了他青年时代的深刻记忆,他想起了当他年轻时曾经在这般美丽与庄严的人面前,在这双黝黑而无所不知的眼前哭泣和离开。他不容许再做这样的事了,那齐士如同幽灵般再度出现在他生命中最奇异的瞬间,也许是为了救他的命而来的——他岂能再在他面前哭泣或晕倒?不,不,决不可以。戈特孟克制了自己,强自镇定驱除头晕,现在决不能示弱。 “你必须允许我,仍如以前一样叫你那齐士。”戈特孟声音做作而自如地说。 “好的,你就这样叫我好了。你不想同我握手吗?” 戈特孟又勉强自己,用小孩般的傲气与略带嘲笑的口吻,完全像在学生时代那样回答:“对不起,那齐士。”他冷淡而有点迟钝地说:“你当院长了,但我依然是个流浪者。可惜的是我们不能长谈,因为我已被判绞刑。那齐士,你看,还有一小时,也许更早些,我准会被绞首的。我的意思是要把事情向你说个明白。” 那齐士不动声色,朋友的这一点小孩脾气与傲气使他很感兴趣,同时也感动了他。在这种态度的背后,戈特孟为了自尊心,是不会向那齐士哭泣的,那齐士内心不但了解他,而且赞同他。的确,那齐士也想到了这次奇妙的重见,但他很了解这次的重见是具有一些戏剧性的,恐怕只有这样才能很快打动戈特孟的心吧! “唔,”他也同样漠不关心地说,“只有这样我才能因为绞刑而安慰你,你被赦免了。我奉命来通知你,要带你离开,因为你不能逗留在这城里。我们会有足够的时间来谈论彼此的遭遇,但你现在愿与我握手吗?” 二人握了手,握得紧紧的,彼此都深为感动。但他们却依然继续着闲聊与戏剧性的谈话。 “好吧,那齐士,那我们就离开这有点委屈的宿舍,我会跟你走的。你是回圣母泉去吗?对不对?好极了。怎么样回去?骑马吗?很好。问题是也要帮我找一匹马。” “朋友,会有马的,有两小时的路程好走。但是看你这双手啊!啊呀,红肿得这样厉害!哦,戈特孟,你是怎么搞成这副样子的啊!” “那齐士,这没有关系,手是我自己弄坏的。我被绑了,不得不想法弄开啊!我告诉你,这真不容易。你单独一个人到我这里来,是很有勇气的。” “为什么说我有勇气呢?这是没有危险的。” “你有被我打死的危险,我曾经计划把进来的神父打死,然后换穿他的衣服逃走。” “这么说,你是不想死而想要抵抗了?” “当然如此,可是没料到来的神父竟是你。” 那齐士踌躇地说:“真是个丑恶的计划,要是真的有神父来听你的告解,你会把他打死吗?” “那齐士,当然不是你,也不会打死穿圣母泉修道院衣服的神父的,但是别的神父就不同了。” 突然,他的声音变得悲切与模糊。 “我杀人已不是第一次了。” 二人都不作声了,彼此心情都不好。 “好了,这些事以后再谈,”那齐士更冷淡地说,“如果你随意,你可以向我告解,也可以告诉我别的话,我也会讲给你听的。好,我们该走了吧!” “那齐士,再等一下,我想起来了,我以前曾把你叫做约翰的。” “我不懂你的意思。” “不懂,自然是不懂的,你的确还不知道。这已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时我曾叫你约翰,这个名字对你是具有永恒性的。我告诉你,我曾经做过雕刻师,我又想起了,当时我刻了一座最好的雕像,是用木雕的青年之像,有真人一般大,那就是你的像,但它不叫那齐士,而叫约翰,是十字架下的青年约翰。” 戈特孟站起来,向门走去。 “这么说,你还没有忘记我?”那齐士低声问。 戈特孟同样低声地回答:“是的,那齐士,我始终在想念着你,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 戈特孟猛地把沉重的门打开,微弱的曙光透进来。他们不再多言。那齐士把他带到自己住的客房里,里面有个年轻的修士正在忙着收拾行李。戈特孟吃了东西,洗了手,还包扎一番,不久马匹也都牵来了。 当他们上马时戈特孟说:“我还有个请求,我们能否绕道渔市场,我在那边还要办点事。” 他们出发了,戈特孟向着城堡所有的窗子张望着看是否还能看见安克纳,但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们一行经过渔市场时,玛莉正为了戈特孟而忧心如焚,他同她与她的父母告辞,感谢地答应会再来拜望他们。当他们离开时,玛莉站在大门口,直到看不见他们为止,才跛行着回到屋里去。 这一行有4个人:那齐士、戈特孟、年轻修士与一个持武器的马夫。 “你还记得我的小马勃雷斯吗?”戈特孟问,“还在你们修道院的马厩里吗?” “当然,不过你不必指望了,它已死了有七八年之久了。”“你倒记得它啊!” “唔,我记得。” 戈特孟对小马的死并不伤心,不过却高兴那齐士对勃雷斯知道得这样清楚,他是从来不理会动物,也不知道修道院里其他马匹的名字的,所以戈特孟很感高兴。 “你别笑我,”戈特孟又开始说,“我先问起你们修道院里那匹可怜的马。当然我是全都要问的,尤其是我们的院长达业尔。不过我想他大概去世了,而你已成为他的继承人。我不愿意先谈起死人或者有关死亡的事,因为昨夜的事,还有瘟疫的事,我看见的死人太多了。不过现在你不妨告诉我,达业尔院长是怎么去世的,告诉我安再谟与马丁神父是否还活着。我想一切都是糟的,好在你没有传染到瘟疫,我就满意了。其实我从未想过你会死的事,而确信我们会重见的。不过我的经验告诉我确信是靠不住的。我的师父倪克劳雕刻师,我本不相信他会死了,确信会再见到他,重新在他那里工作的。谁知当我重临时,他已去世了。” “长话短说,”那齐士说,“达业尔院长8年前去世了,没有什么病痛。我不是他的继承人,我当院长才一年多,他的继承人是马丁神父,也在去年去世了,还不到七十岁。安再谟神父也死了,他是喜欢你的,还时常提起你。他在快死之前那段时间,一点也不能行动,躺在床上很痛苦,他是死于水肿的。对啦,我们那里也有瘟疫,死了许多人。别谈这些啦!你还要问吗?” “当然,多得很,尤其是你怎么会到这主教城和总督府来的呢?” “这说来话长,你不爱听的,这是政治问题。伯爵是皇上的宠臣,也是许多问题的全权处理者,现在皇上与我们教会之间有许多事要调停,教会就指定我与伯爵交涉,成为使节团的一员,但并没有谈出什么结果。” 那齐士默不作声了,戈特孟也不再发问。那齐士昨夜为戈特孟面向伯爵求命的事,他想也用不着让戈特孟知道,为了这条性命还不得不对那死硬的伯爵有所让步。 还在中途时,戈特孟就觉得很疲倦,尽力支撑在马鞍上。 过了一会之后,那齐士问道:“你因偷窃被捕是真的吗?伯爵认为你在城堡里,潜入内室偷了东西。” 戈特孟笑道:“这只是表面上的理由,其实我是与伯爵的情人幽会;无疑的,这他也知道的。我很奇怪,他竟把我放掉了。” “他是个明理的人。” 他们没有赶完预定的路程,戈特孟已经非常疲倦,连缰绳都拉不住了。他们宿在一个村庄里。戈特孟被送到床上,有点发烧,第二天还不能起床。当他的手好了以后,才又开始骑马上路了。他已好久没有骑过马了啊!他又恢复了年轻时代的活泼,与马夫作长距离的竞赛,又迫不及待地向那齐士提出许多问题。那齐士对那些问题都冷静地泰然回答,他又被戈特孟所迷惑了,他喜欢他朋友那种激烈得像小孩似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正给他自己的精神与聪明以无限的信赖。 “那齐士,有一个问题,你们烧杀过犹太人吗?” “烧杀犹太人吗?我们怎么会呢?在我们那边没有犹太人哩。” “不错,但我是说,你会烧杀犹太人吗?你想这种情形是可能的吗?” “不,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把我当狂徒看待吗?” “那齐士,我明白了!我是说:你在任何情况下也不会想到要下命令去虐杀犹太人,或者你同意这样做吗?有许多公爵、市长、主教与有权势的人,都曾下过烧杀犹太人的命令。” “我不会下这种命令的,要是有这种残虐的行为时,我想我也只能袖手旁观与忍耐的。” “你会忍耐吗?” “是的,我没有阻止的权力——戈特孟,你见过烧杀犹太人吗?” “看见过。” “那么你阻止了吗——没有吗?你看!” 戈特孟详细说明了勒百嘉的故事,而且口气变得激动起来。 最后他激愤地说道:“我们生活的是个什么世界?这不是地狱吗?这不是造反和恐怖吗?” “是啊,世界就是这样。” “是这样,”戈特孟生气地喊叫起来,“你以前时常对我说,世界是神的,是一团和气,其中心是造物主的所在,还说存在都是美好的之类的话。你说这些都记载在亚里斯多德与圣托玛斯(译注:Thomas von Aquin,13世纪意大利神学家,所著《神学概要》一书甚著名,阐扬教理、信仰与理知)的书里。你这些话我觉得是相互矛盾的。” 那齐士笑了。 “你的记忆真好。可是有点弄错了。我是把造物主当作完全存在而加以尊敬的,但决非尊敬被造之物。我从不否定这个世界的罪恶,任何真正的思想家都未主张过世界上的生活是和谐与公平的,人性不是善的。阁下,人心虽恶,却也把人间的恶事写在圣书上,这是我们每天所看见的。” “好极了,我终于明白你们这些学者所思的事情了。你们承认人性是恶的,世界上的生活是罪恶与丑陋的,但在你们的思想与教科书里,却到处都是正义与完美,这证明了那只是虚幻的存在,却是不能拿来使用的。” “你对我们神学家确是恨透了,可是你依然没有变成思想家,反而把一切弄得乱七八糟。你还得去用用功,为什么你说我们的正义观念是没有用的呢?这正是我们时时刻刻在使用的啊!譬如说我是院长,领导一个修道院,在这个修道院里的生活与外界的生活是完全一样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不断用正义的观念去对付原罪,用它来衡量我们不完美的生活,纠正罪恶,努力于保持我们的生活与神的关系。” “啊呀,那齐士,我不是说你不是个好院长。不过我想到勒百嘉,想那些被烧杀的犹太人,街巷与房间内难闻的腐尸气味,孤苦的小孩和拴在链子上饿死的狗——当我想起这种种时,凄惨悲凉的景象又历历如在眼前,使我心痛。我觉得我们的母亲,把我们生在一个没有希望、残酷与恶魔似的世上,要是她们不生倒反更好;如果神不创造这可怕的世界,救世主不为这个世界徒然地树立起十字架,反而好得多。” 那齐士欣然地对朋友点点头。 “你说得很对,”他温和地说,“你继续说下去,把你要说的全说出来。但是你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如果你以为你说的是思想,这就不对了。这是感情啊!是人因恼怒于存在的恐惧而来的感情。你不要忘记,这些悲哀与绝望的感情是完全不同而相对立的啊!当你骑在马上而觉得愉快时,那是由于四周美好的景色,或者当你为了伯爵的爱人,轻率地于夜间潜入城堡里去时,世界对你好像又完全不同了,即使是所有被瘟疫浸染的房舍,所有被烧杀的犹太人,都阻止不了你的寻欢,是不是如此呢?” “是啊,正是这样的。因为世界充满了死亡与恐怖,因此我不断摘取地狱之花来安慰我的心。我只有在发现快乐时,才能忘记恐怖。” “你真会说话。这样说来,你是因为发觉这世界被死亡与恐怖包围,所以才逃进快乐里去。但快乐是不经久的,一下又会把你赶到荒野里去的。” “唔,是这样。” “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只是很少有人像你有这样强烈的感觉,就是意识到这种感情与需要的人也不多。但你说说看,在快乐与恐怖之中,除了不断的绝望之外,除了在生活的欲望与死亡的意识之间游移不定外,你曾尝试过别的出路吗?” “当然,我用艺术试过了。我已同你说过,我也做过艺术家。大概是我从修道院出走后三年,几乎全部时间都在漫游,有一天我在一个修道院的圣堂里看见一尊木雕的圣母像,它的完美使我动心得到处去寻访塑造这像的师父。后来终于寻访到了这位出名的师父,我拜他为师,在他那里工作了两三年。” “这话你以后再告诉我好了。可是我问你,艺术给你带来了什么?对你有什么意义呢?” “只是暂时的克服而已,据我看来,人生只是从这愚者的把戏与死亡的舞蹈中所留下和延续的,而这就是所谓艺术作品。艺术作品也会消失,会被烧掉,破坏或摧毁的。但艺术作品总比某些人的生命长些,而形成瞬间的彼岸,一个有形的与神圣的平静王国。所以,我觉得参与艺术工作是好的,是颇引以为慰的,因为这几乎是把刹那化为永恒的工作。” “戈特孟,这话我很喜欢。我希望你能再创造出许多更美的作品,我相信你的创作力是深远的,希望你能在圣母泉做我的长客,我答应为你设立一间工场,我们修道院已经很久没有艺术家了。但我相信依你所说的定义,对艺术的奇妙你可能尚未彻底了解。我认为艺术不仅可因使用石头,木材与颜色而有所存在,并且可把死亡的命运从死神的手里夺回来而导致更长久的存在。我看过许多艺术作品,有圣者与圣母的像,其中我不相信的是,无论哪一个人的像,任凭你如何忠实地描画,艺术家也不能把他生活过的姿态或颜色保存下来。” “你说得对,”戈特孟热心地叫道,“但我可不以为你对艺术知道得这样清楚!一件好艺术作品的原型(das Urbild)虽然都有其创作的动机,但这并非活的形态。原型不是血与肉,而是精神。那种形象是艺术家灵魂的故乡。那齐士,我希望有一天能把那些融入我精神的形象中,然后拿给你看看。” “你说得多漂亮!老兄,你知不知道你已进入哲学的中心,而且说出了其中的秘密之一啦!” “你是在开我玩笑。” “不,你说‘原型’除了创作的精神以外,是什么地方都不存在的,但素材是现实的,是看得见的形象。这看得见的形象较之艺术家灵魂中的形象却存在得更长远,这样的形象——‘原型’——是同样正确的,从前的哲学家把它称为‘理想’(der ldee)。” “对,这倒是完全可信的。” “唔,你认识理想与原型,那你就进入了精神世界,进入了我们哲学家与神学家的世界了,你承认人生是处在混乱的、痛苦的战场里,承认创造的精神是存在于这种无穷的与无意义的肉体的死亡舞蹈中。瞧,当你还小的时候,我已注意到你身上有这种精神了。这种精神在你并不是思想家的精神,而是艺术家的精神。但艺术家仍然是精神,这种精神从感觉世界的混乱中,从快乐与绝望之间的游移不定中指示了你一条道路。啊,老兄,我听见你这种招供,我就幸福了。从你离开你的老师那齐士起,你已发现了你自己的勇气,这正是我所期待的。现在我们可以重新做朋友了。” 这时戈特孟的人生似乎获得了新的意义,像从高处俯瞰自己的人生一样,他发现了三大阶段:这就是依附那齐士与脱离的阶段,自由与流浪的阶段,归来、反省、成熟与开始收获的阶段。 幻想消失了,他现在和那齐士不是依附的关系,而是自由与共存的关系。那齐士是和他处于平等地位的对手,是创造者,而他亦不是受辱的客人。戈特孟在旅途上,高兴地向那齐士表明滋长的热望,也就是把他雕刻上的内在世界明显地表露出来。但他有时也得多所考虑。 “那齐士,”他警告道,“我怕你尚不知道,你到底是把谁带到你的修道院去。我不是僧侣,也不想当僧侣。我乐于承认贫乏,但我既不爱贞洁,也不喜欢服从;至于信仰我已经荡然无存了,多少年来我都没有告解,祈祷与领圣体了。” 那齐士愣住了:“你好像已经变成异教徒了。但你不必害怕,也不用对自己所犯的许多罪而得意,你过的是世俗的生活,如同浪荡子般胡闹,不知道戒律与秩序是什么。你真的会变成很坏的修士,但我不邀你加入教会,我只邀你做我的客人,在我们那里设立一间工场。还有一件事:你别忘了,在年轻时我就提醒过你,去过世俗的生活。至于你变好变坏,那该由你自己负责。我只是要看看你会变成什么。你将在话语、生活与作品中表现出你自己给我看。如果我发现我们那里不是适合你久住的地方,那我将会是第一个请你再离开的。” 戈特孟每当他朋友这样说时,就非常钦佩。这位院长用稳健与略带嘲笑的口吻,讲超世俗之人的世俗生活,那齐士变成了一个堂堂的男子,一双秀丽的手与一副学者的品貌,确是个有信念与勇气的人,是指导者,也是负责人。这个那齐士已不像当时的年轻人,不再是温柔真挚的信徒约翰了。戈特孟要用他的双手把这个那齐士,这个男性的与骑士般的人描摹下来。许多雕像都等待他的双手去刻画:那齐士、院长达业尔、神父安再谟、倪克劳、美丽的勒百嘉、漂亮的安克纳,还有好些朋友和敌人,活着的与逝去的人。不,他不要加入教会,他既不是虔诚的人,也不是学者,他只要雕刻作品;他要把以往青春时代的故乡变成这些作品的故乡,这会使他幸福的。 他们一行在寒冷的晚秋中前进,早晨秃树上落了厚厚的浓霜。丘陵连绵,棱线发人玄想。不久他们来到一处高大的榕木林,有着小河流与古老的仓屋。这些情景使戈特孟看得又喜又忧,这是他曾经与骑士之女丽娣雅骑过马的丘阜。这也是他曾经怀着深深的忧郁,冒着薄雪越过的荒野且由此而到城里去。他以不可思议的痛苦看着那书房的窗子,他以前曾在这里听过如同传说般的青春时代,听过骑士讲他圣地旅行的事,改过骑士所写的拉丁文。这里是他们预定宿夜的地方。戈特孟请求院长在这里不要说出他的名字,让他与马夫仆从们一起进餐。院长都答应了。老骑士已不在了,丽娣雅也不见踪影,但还剩下几个猎师与男仆,现在由一个很美丽、高傲而端庄的贵妇治理这个家,她就是那位丈夫的侧室尤丽安。她看来依然很美,但有点不客气。他们都已不认识戈特孟了。戈特孟在进食后,溜进黄昏的花园,从园篱上就可看见冬枯的花坛。他又走回马厩,与马夫睡在干草上,心中涌起了无限的回忆,醒来不知有多少次。啊,他的生活过得多么杂碎与没有成就,虽然是幅美丽的图画,可是却成了无数的碎片,没有价值,也没有爱。第二天早晨,他起程时忧戚地仰望窗口,想再一睹尤丽安的芳容。最近他曾在主教城的院中回头,看是否能再见一次安克纳的面,当时她没出现;现在也是徒增惆怅,没有看见尤丽安。这使他觉得自己的全部生涯是别离,逃亡,被人遗忘,两手空空,心寒而栗。一天又过去了,他骑在马上,没说一句话,那齐士也悉听其便。 现在他们已近目的地,几天后就可到达。在看到修道院的塔与屋顶时,他们已越过那有石子的荒地,这荒地曾是他好久以前为安再谟神父采集过药草,也是被那吉卜赛女郎李瑟当作丈夫的地方。此刻一行人迈入圣母泉的大门,在异国的栗树下下马。戈特孟爱抚着树干,从地上拾起黄色的、枯干裂开的栗壳。 第十八章 戈特孟最初几天住在修道院的客房里,不久就请求搬到有如市场般大的一幢房子里去住,对面是家打铁铺。 重临此处使他不胜唏嘘感慨,除了院长之外,没有人认识他,也没有人知道他是谁;在这里教士与俗人相处,秩序井然,各行各业,对他均毫无妨碍。树木、门窗、风磨、水车,走廊的铺石,回廊上枯萎的蔷薇树,谷仓与餐厅上的鹳巢,一切都是那么地不胜缅怀,从以前的每个角落里都溢出香气来,那是他青春时的甜香,爱促使他重见所有的东西,再听到种种的声音,诸如晚祷的钟声,星期日礼拜的钟声,在狭窄生苔的水坑里的流水声,走在石板上的木屐声,晚上修士开门的钥匙声。建筑依旧,花草回生,铁匠园里的老苹果树依然枝叶扶疏。每当他听见学校的小钟鸣响时,他比听见什么都更感动,这时所有修道院的学生都下来休息,走到院子里来,这些孩子的脸是多么年轻、天真无邪与美丽啊!而他也曾是这样年轻,这样笨拙,这样漂亮与天真。 他除了有这种熟悉的感觉外,最初几天也发现它几乎是变得陌生了,这里没有增加新的东西,一切都还像他做学生时一样,像几百年前一样,但有些不是他在当学生时的眼光所能看见的,诸如这建筑的规模,教堂的圆窗,古老的绘画,大门里与祭台上的石雕木刻像。那时他虽也在这里,却从未注意过,现在他才发现这些东西的优美与制作的精神。在二楼圣堂里的古老石雕圣母像,虽是他小时候就喜欢用来当作写生的对象,但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这真是一件杰作,是自己最得意的作品也决比不上的。这里有很多像这样精美的东西,各有各的特点,但都不是偶然的作品,它们有着共同的精神,立在古老的墙柱与圆穹之中,像是立在自然的故乡似的。这个修道院的历史已有二三百年,举凡雕刻、绘画、生活、思想与教学,都是一脉相承,源出同一的精神,正像一株树所分出的枝桠同是源于主干一样。 戈特孟在这样静而强有力的和谐世界之中感到了自己如沧海一粟的卑微,尤其是当着约翰院长,他的朋友那齐士的面时,他那种强劲有力,静而和蔼的秩序,井井有条的管理与统驭,更使他觉得自己的渺小。在学识高深,薄唇的约翰院长与纯朴善良的达业尔院长之间,性格上虽然有着很大的差别,但他们都由于相同的统一、思想与秩序而保有地位,无分轩轾地牺牲了个人,一如他们的僧服。 那齐士在戈特孟的眼里,已成为一个亲切的朋友与主人了,所以戈特孟暗中觉得那齐士是伟大的。在不久之后,他几乎不敢再称呼他为“那齐士”了。 “约翰院长,”有一次戈特孟对他说,“我慢慢会习惯你这个新名字的。我很喜欢在你这里,我想向你做一次总告解,以作为我入会修士(Laienbruder)的赎罪。但是,这样将会结束我们的友谊;你是院长,而我是入会修士。但如果我只在你身边混沌度日,看你工作,自己却无所事事,这也是我不能久耐的。我也想工作,让你看看我是什么,能做什么,是否该上绞首台。” “这我倒乐意,”那齐士比平常更准确与率直地说,“你随时可以开始设置你的工场,我马上派铁匠和木匠给你,至于工作的材料,均可随你使用!如果有什么要向外面购运的,你可开一张清单。你必须给我一些时间来表现自己,我是学者,我也想把这件事从我的思想世界里表现出来,除此以外,我没有别的话说了。你能否像以前一样,再听我说一次?” “你说吧!我试试看。” “你记得在学生时代,我就同你说过好几次,我说你是一个艺术家。当时我觉得你很可能会成为诗人的;你在读书与写作时,嫌恶概念与抽象,而喜欢把感性的、诗样的字句读得格外响亮,认为那些字句是能令人引发无限想象的。” 戈特孟插嘴说:“对不起,你只注重概念与抽象,结果还不是想象,不是形象吗?你真的需要与喜欢把字句变成思想,而在这些之外无所想象吗?” “对,你问得好!没有想象又怎么能思考呢!但思考与想象是毫无关系的。思考不是想象,而是概念与公式。在形象停止活动的地方,正是哲学开始的所在。这一点也正是我们年轻时代经常争论的:你认为世界是由表象所形成,而我则认为是由概念所形成。我常对你说过,你是不适合做思想家的,我也告诉过你,这不算是缺点,因为你是形象领域中的支配者。你现在该明白,要是你那时跑到世上去变成思想家,那么你会遭遇不幸的。这是说你会变成神秘的思想家,说话粗暴,不离表象,所以不是思想家。你是隐秘的艺术家:是没有诗的诗人,没有画笔的画家,没有声音的音乐家。这些艺术家有着丰盈的才能,高贵的精神,但他们都是不幸的人,没有一个例外。你也可能是其中之一。谢天谢地,你已变成了一个能创造与支配表象世界的艺术家,但作为思想家还是不够的。” “我怕我决不会了解你所说的没有表象,而能获得想象的思想世界一言的含义。” “不会的,这你将就会了解的。我告诉你:思想家借着理论来认识与表现世界的本质,但他知道我们的智力与他的工具,也就是理论,都是不完全的东西——一个聪明的艺术家同样也能明白,他的画笔和凿子决不可能把天使和圣人光辉而完美的本质表现出来。可是思想家也罢,艺术家也罢——还沿用他们的方法。他们不能也不会用其他的方法,因为人们寻求以自然赋予的才能来实现自己,并且作为他最高的与唯一有意义的事情。因此我以前时常对你说:不要想模仿思想家或禁欲主义者,而是要成为你自己,实现你自己啊!” “我有点懂了,可是究竟什么叫做实现自己呢?” “这是个哲学概念,我不能用别的话来表示。作为亚里斯多德与圣托玛斯的学生,我们认为完全的存在,是所有概念中最高的东西,完全的存在就是神,其他的一切都只是部分的存在,不断成长与混合的东西,具有高度的可能性。但神不是混合的,是单一的,没有可能性,完全是实在的。我们都只是暂时的,成长的,没有完全性与完全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当我们将潜在力化为行为,从可能性向现实迈进时,把一部分加入真的存在,以求能有一成相似于那完全的与神的东西,这就是实现自己。这种过程可从自己的经验中了解到。你是艺术家,已完成了许多雕像。当你完成这些雕像时,把一个人的肖像从偶然性中解放出来,成为纯粹的形态时,那你就是把这个人像实现了。” “我明白了。” “戈特孟,我之所以立于这个地方处于这个地位,皆是为了实现自我,因为这与我的本质较为相符。生活在一个团体与传统之中,是适合我与有助于我的。修道院不是天国,而是充满不完全性的,但是像我这样的人,过端正的修道院生活确较俗世的生活来得有益。我不想谈道德的事情,但纯粹是现实的,我的工作是要求锻炼与教导纯粹的思考,是希望对世俗能有某种程度的保护。如是我在这个修道院里来实现自己,比你的场合容易得多。我很佩服你,你发现了一条路,变成了艺术家。当然,你也是经过了许许多多困难的。” 戈特孟听到赞赏的话,尴尬得面红耳赤,但也因赞美而高兴。他为了转变朋友的问题,插嘴道:“你要同我说的话,我已大致懂了。但还有一件事我还不明白,你所说的‘纯粹的思考’是什么?就是你所谓没有形象的思考?也就是用言语操作的事情?这是使人无从想象的。” “哦,这可以举例说明的,你且想想数学吧!数含有何种表象?方程式又含有何种表象?你在解算术或代数问题时,不是不用表象帮助,而利用已学的思想方式来求解形式上的问题吗?” “那齐士,那就是这样,当你把一列数与符号写下来,我就能不用表象,而用加与减、平方、括弧等把问题解答出来。但我所不能想象的,是解答这种形式的问题,对于学生除了已知的训练外还有什么别的价值?学习计算是很好的,可是如果一个人一生均埋头于这些计算问题,长久地用数字的行列来盖满纸张,我觉得这是没有意义和幼稚的。” “戈特孟,你错了。假定这个用功学习算术的人不断练习老师给他的新问题,那终究他也能自己提出问题,恨这些问题又不是由于他自己的能力。人要成为思想家之前,必须时常使空间的问题作为真正的与假定的空间,来作数学的计算与测定。” “是啦,虽然将纯粹的思考问题作为空间的问题,但我仍觉得这实际上只是在消耗一个人的劳力与岁月。‘空间’这两个字我认为是没有思考价值的,不是现实的空间。我认为如果是去观察与测定星空,那倒是较有价值的问题。” 那齐士微笑地插嘴说:“你所真正要说的就是思考是无意义的,可是思想的应用乃是普及于实际的与可见的世界的。我可以回答你:我们不会缺少应用思想与意志的。譬如思想家那齐士应用其思想的结果于他的朋友戈特孟,以及属下修士的身上已有几百次,时时刻刻都在应用。但是当他应用它时,好像他以前没有学习与训练过似的。艺术家训练他的眼与想象力,如果他的训练在少数真实的作品中发生效果,那我们就承认训练的价值。你不能责难这种思想而承认它的‘应用’吧!这种矛盾是明显的啊!让我静静地想一想,用它的效果判断我的思想,正如我以你的作品判断你的艺术一样。现在因为你与你的作品之间还有障碍,你就感到不安和愤怒了。你去排除这种障碍,去设立工场和开始工作吧!许多问题都会在工作中迎刃而解的。” 戈特孟的希望莫过于此了,他在庭院的大门旁找了一个适于作为工场之用的空地方。又向木匠订制了一张画图桌和别的用具,都是他自己精心设计的。他又开列了需要的物品单,叫修道院的马夫到邻近城市去运来,并监督木匠在林中选伐木料,然后运到他工场后面的草地上,亲自搭建屋顶。他也找铁匠做了许多事情,铁匠的儿子是个年轻的梦想家,戈特孟深为他所着迷。他半天都与他在打铁房的炉边、冷却槽与砂轮旁,铸造雕刻刀、凿子、钻子与削刀。铁匠的儿子艾利西年纪约莫二十岁,很快就成了戈特孟的朋友,他到处都热心地帮他,而且满怀好奇与关心。戈特孟答应教他弹奏琵琶,也答应教他雕刻。有时在修道院与那齐士那里,觉得自己很无用与讨人厌的戈特孟,现在在艾利西面前又恢复了元气,艾利西羞怯地爱着他,而且非常尊敬他。他常常要求戈特孟讲倪克劳师父与主教城的故事给他听;戈特孟也乐得如此。但他突然觉得很惊奇,他如同在报告自己过去的旅行与行为似的,他现在已开始了自己真正的人生。 那些以前不认识他的人,看不出戈特孟近来的巨大变化,这种变化是远超过他的年龄的。困苦的流浪与不安定的生活,早已消耗了他;他在瘟疫时期所受的恐惧,最近在伯爵那边被捕,以及在城堡地窖里恐怖的一夜,无不深深地损害了他的健康,留下了处处残痕:胡子斑白,脸上平添几许皱纹,夜睡不宁,心力交瘁,欲望与好奇心已衰弱,还有一股厌倦的灰色感情。当他开始与艾利西谈话或和铁匠、木匠工作时,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不禁使得大家都佩服和喜欢他。但当他坐了半小时或一小时之后,就会变得冷淡与倦怠,现出梦样的微笑。 他在这里的第一件工作是要报答修道院的厚爱,这绝非偶然。他想把这修道院的古代作品建筑与生活融合起来。他发现在神父的食堂里有一个高的壁龛,当进食时常有一个年轻的修士朗诵使徒行传。这个壁龛里没有装饰品。戈特孟乃决心在此讲道台与其阶梯上饰以木雕及两三个浮雕像。戈特孟把这个计划报告院长,院长很赞许他。 于是工作开始——这时下了雪,圣诞节已经过去了——戈特孟的生活显出了新的姿态。他像从修道院失踪似的,再没有人看见他了。他也不再等待成群下课的学生,不再溜到林中去,也不再徘徊在十字形的回廊中。现在他在磨坊主人那里进餐——这已不再是他以前当学生时曾去看过许多次的磨坊主人了。他除了助手艾利西之外,不让别人进去,就是艾利西也不知有多少天没有听见他开口了。 在制作讲道台这最初的作品时,他经过了长期的思虑。这一作品预定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俗世,另一部分是神祇之言。台阶部分,用坚固的槲木,周围部分则是用来表现自然与主教们朴素生活的图像。上面的部分打算刻4个福音传道师的像,其中一个是已故的院长达业尔,其次是已故的后任院长马丁,至于圣鲁卡的像,他打算使他的倪克劳师父成为永久的塑像。 他遭遇了比想象中更多的困难,这使他忧虑,但尽管忧虑,也还是甜美的,这种一味为作品而倾心、绝望的情形,正像为了一个无情的女子一样。他为作品而苦斗,好像钓鱼的人与一尾大梭子鱼奋斗似的,每次的反抗都使他得到教训,也使他有更纤细的感觉。他把什么都忘了,不仅是修道院,连那齐士也几乎不记得了。那齐士曾来过几次,但是只见画稿却不见其人。 有一天戈特孟请求那齐士听他告解,这倒使那齐士吃了一惊。“我直到现在都无所成就,”戈特孟承认,“我觉得在你面前是多么微小与可耻,此刻我比较好些,我已有事可做,但还是一个没有价值的人。如今我体验到,我必须适应这里的秩序。” 戈特孟在此刻所感觉到的,是他不愿再久等了,最初几个星期沉思默想的生活,使他渴望重见一切情形与青春,也应艾利西的要求,谈起自己在某种秩序与明确方面的生活回顾。他不能再等了。 那齐士对他的忏悔,倒并不抱什么严肃的态度,面不改色地听他忏悔了约莫两个小时,倾听朋友们的恋爱冒险、痛苦与罪恶的事情。戈特孟部分的忏悔,对神的正义与善意,已失去了信仰。那齐士对于这些,不免大吃一惊,那正是对方已濒于毁灭的地步了。但后来那齐士又不得不面露微笑,这是受了他朋友焦急的样子与天真无邪的忏悔所致,因为戈特孟已在为自己的怀疑而堕入思想的深渊里而后悔。如果与那齐士相比,戈特孟差在没有信心的思想。 戈特孟的告解,确实是令人失望的。但那齐士劝告戈特孟,真正的罪并不深重,只是因他懈怠了祈祷、忏悔与领圣礼之故,是以他权衡这项告解,要戈特孟接受一连4星期的领圣礼,每天早晨去望弥撒,每晚念3遍天主经与唱一遍圣母赞美诗,作为赎罪。 接着那齐士对他说:“你要注意,这种罪是不轻易赦免的,不知你是否还完全记得弥撒经文?你须全心全意,一字一句地照着念,至于天主经文与那几首赞美诗,我今天会亲自同你诵唱的,尤其是它的重要性我会特别告诉你的。这些神圣的话可不像普通一般人的话那样可以随便听和出口的啊!所以你要一字一句地念,全心全意地想,这样往往就会比你所想的更好。你可别忘了这个时间与我的训诫,你要从头开始,把嘴里说的吞进心里去,要像我做给你看的一样。” 院长的心灵学(Seelenkunde)不管是否为权宜之计,或者是长久打算,对戈特孟来说,却由于这次忏悔与赎罪,而得了充满和平的幸福生活。他发现由于朝夕做这种简单的课程,对于工作上的紧张、忧虑与满足,果然发生了效果,在良心上减轻紧张,脱离创造者危险的孤独,如同把小孩引进神的国度里一般,全副精神乃臻于更高秩序的境界。为了与作品奋斗,他不得不完全独处,接受身心上的种种热情,所以他在祈祷的时候,一再认为自己是无罪的。他在工作时经常的愤怒难耐,甚至近乎淫欲的状态,都在虔诚的早晚课时消失。如同泡在又深又冷的水里,从兴奋而来的傲慢也像从绝望而来的傲慢一样,从他身上洗掉了。 但也经常事与愿违,他有时在勤奋工作完毕的晚上,久久无法安静与镇定下来,有几次甚至忘了做晚课,陷于沉思,记不得祈祷词,最后只好可笑地请求神,或者觉得神不再帮助他,且因此抱怨他的朋友。 “你要继续下去,”那齐士说,“你答应过我的话,必须遵守。你不想想,神是否听见了你的祈祷,你是否愿意想象是有神的。你也不想想,你的努力是否只是儿戏。祈祷的时候是一点也马虎不得的,这不是好玩的。你应该一心一意,逐字逐句诵唱祈祷文与圣母诗,不能有任何耍聪明的念头与空论,而是要尽量利用声音和手指,臻于纯粹与完全的境地。当你诵唱时,不可想到这歌是否有益,祈祷时也是一样的。” 这一下又好了,他那紧张与渴望的自我又在广大圆拱的修道院中消失,许多尊敬的话,如同流星似的越过他的头上、通过他的身体。 院长满意地看到戈特孟在赎罪的期间,每天去领圣礼。在这几个月内,戈特孟的工作有了进步,那螺旋状的梯阶上变成了形象的世界,有植物、动物与人物。在这个世界中央的葡萄叶与葡萄之间是家长诺亚(Noah,《旧约全书》中的人名),在自由自在中为一种神秘的秩序所驾驭着。除艾利西外,没有人看见过这件作品。艾利西在戈特孟工作时,只许帮忙而不许参加意见。甚至有些日子艾利西连工场都不许进去,又有些日子戈特孟叫他到身边,指导他工作。戈特孟想在这项工作完成时请求艾利西的父亲,让艾利西长久做他的助手。 戈特孟在雕塑四福音传道师的像时,日子过得最美好,一切都调和顺遂,没有怀疑的阴影。他认为最愉快的时候是完成达业尔院长雕像的脸时,他很喜欢这张脸,散发着纯洁与善良的光辉。但不大满意倪克劳师父的雕像,但是艾利西却最欣赏这个雕像,其中所显示出来的是分裂与哀愁,因失去统一与纯洁而满溢着悲伤的味道。 当达业尔院长的雕像完成时,戈特孟叫艾利西清扫工场,而把其他作品都用布遮起来,只有这件作品敞开来,然后去找那齐士,他不耐烦地等到第二天才见到。于是在午餐时他把朋友带到工场里的雕像前。 那齐士不慌不忙地,以学者细密与慎重的眼光审视着。戈特孟默不作声地站在他背后,心里尽力克制着。“哦,”他想,“要是此刻我们两个人之中有一人不合格,那就糟了。要是我的作品不够好,或者他看不懂,那我在这里的工作就要全部白费了,但我所期待的正是这个。”几分钟过得就像几小时一般长,戈特孟紧张得捏着出汗的手。 那齐士转过身来,他立刻消除了紧张,因为他朋友的瘦长脸上此刻正现出了笑容,这是他自少年时代以来从未见过的微笑。在他充满精神与意志的脸上泛起了近乎羞怯的微笑,是爱与倾心的微笑,冲破了孤独与傲慢,而洋溢出满心是爱的光辉。 “戈特孟,”那齐士很轻地、每一句都经过推敲地说,“你想不到我会突然是何懂得艺术的人吧,你知道我是不懂艺术的。对于你的艺术,我无话可说了,你别笑我。但我有一句话一定要说,我一看到这个福音传道师的雕像,就知道是我们的院长达业尔,不仅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他当时对我们的一切态度,威严、善良与朴素。仿佛已故的达业尔院长又站在我面前,他的令人敬畏之情,他的神圣,以及他那个时代都是我们不应忘记的。老兄,我一看见这像,就觉得是你赠送给我的最丰富的礼物,你不仅把我们的达业尔院长显现出来,同时也是你第一次在我面前揭露了你自己。现在我知道你是谁了。但我们现在不要谈这些了,那是没有必要的。哦,戈特孟,我们的时候到了!” 大房间里静悄悄地一片寂然,戈特孟已知晓他的朋友心里正兴起了无限的感动,他困惑得透不过气来。 “唔,”他简短地说,“我很高兴,但该是你去进餐的时候了。” 第十九章 戈特孟为了这件作品花费了两年的时光,从第二年起他便收艾利西为学徒。为了在台阶处表现出一个小乐园,于是雕出树木、簇叶与杂草,树枝上有鸟群,其间还到处钻出动物的身体与头来。在这个和平而有草木之芽的上古之园中央,他想雕出家长生活的两三个场景,所以不停地工作,难得有一天休息,却也在为这件作品而焦急与厌倦。在这些时候,他就把工作交给学徒,自己到乡间去,或步行,或骑马,在林间呼吸自由与放浪的空气,到处物色农家女,有时也去打猎,不是在草原里睡几个小时,就是躺在茂林山间或者羊齿和金雀花繁茂的荒地里。他离开工场从不超过一两天,然后又再度洋溢着热情从事他的工作。除了艾利西之外,能常来的只有那齐士,工场已成为他最喜爱的地方。他用惊喜的眼光在注视着,因为他的朋友已在不安、反抗与孩子般的心中绽开了美丽的花朵,蒸蒸日上地从事于一件创造,一个活生生的小世界:也许这只是一种游戏,但却不会比论理学、文法或者神学更差。 有一次他经过考虑地说道:“我从你这里学到不少,戈特孟,我开始明白什么是艺术了。以前我认为艺术是可以用思想和学问相比而不值得重视的,我是这样想的,人是精神与物质的混合体,精神是开导永久知识的途径,但物质却是牵制和束缚人的,为了提高人的生活并赋予意义,应该努力从感觉趋向精神的领域,我由于习惯而高评艺术,其实我是高傲与轻视艺术的。现在我才发现精神之道并非唯一通往知识的道路,也许并不是最好的。而我的道路乃是精神之道,现在我很后侮停留在这条道路上。因为我看见你在相反的道路上,你走的是感觉之路,而那存在的秘密正像大多数思想家一样深刻地为你所理解,甚至表现得更生动。” 戈特孟说:“你明白没有表象的思想是什么,但我可不懂。” “这我是懂的,我们的思想是不断的抽象,是对感觉的事物‘视若无睹’的抽象(Wegse hen),是一种建筑纯粹精神世界的尝试。但占据你心里的却是一种最不安定与最致命的东西,你要把世界的意义透露在虚无渺茫里。你一心一意要把它变成为至高无上,成为永恒的肖像,我们思想家所寻求的是把疏远神的世界拉近神。但你接近神,爱他的东西而想再度创作。这两者都只是人的事业而无法臻于十全十美,但艺术是较纯洁的。” “那齐士,这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这比你们思想家与神学家结束人生与补救绝望要好得多。我早已不羡妒你的学问,而羡妒你的安全、沉静与和平。” “戈特孟,你不应羡妒我,我并没有像你所说的和平。和平并不能永久和我们在一起而不会离开的。但有一种和平可经由一再不断的奋斗而获得,你看不见我的奋斗,既不知我在研究时的奋斗,也不知我在祈祷室里的奋斗。你只看见我比你少发脾气,就认为是和平。但这是奋斗,如同任何真正的生活,这是奋斗和牺牲。” “我们别为这事争论,你也没有看见我的一切奋斗。我不知你是否能了解我的心情,在完成我的这件作品后不久,我想到把它拿去陈列,这样人家会赞美我几句的,但当我再回到什么也没有的空虚的工场来时,面对我作品里未能成功的地方,我内心里的空虚是同工场一样的。” “不见得吧,”那齐士说,“在这一点上我们是无法完全了解对方的,但所有的人都具有共同的善意。我们的工作到最后是令人惭愧的,总得从头开始,然后带来新的牺牲。” 几个星期之后,戈特孟的巨作终于完成了,且即刻拿出去陈列了。他的作品像以往一切作品一样,变成别人所有,受人家的观察、批评与称赞,他自己也受到赞美和尊敬;可是他的内心却与工场一样都空虚了,他不知道这件作品是否值得如此的牺牲,在揭幕式那天,他为神父们所邀宴,宴会上的酒是修道院最陈的酒;戈特孟吃了美味的鱼与肉,那齐士对他的作品与名誉的表彰,比陈酒更来得令人温暖、开心与喜悦。 有一件新的工作业已设计,这是院长希望与定制的,做一个瑙易翠尔圣母教堂的祭台,这个教堂是由圣母泉的一位神父主持的。戈特孟要为这祭台做一个圣母像,他想把美丽羞怯的骑士之女丽娣雅那令人难忘的青春表现在像上,以资永久纪念。除此之外这一件受命制作的像,对他并不甚重要,他认为让徒弟艾利西当作试验的作品去做是适当的,这样可使艾利西永远成为他的一个好帮手,而艾利西也有这种能力,可以代替他做那些工作。现在他与艾利西去挑选祭台用的木材,做准备工作。戈特孟经常让他一个人做,自己则又开始出去散步与在林中徘徊。有一次当他好几天没有回来时,艾利西把这事报告了院长,院长有点担心,怕他一去不返了。但他倒回来了,不过在雕刻了一个星期的丽娣雅像后,又开始去游荡了。 戈特孟开始变得忧虑了,自从他完成那件大作之后,他的生活就变得不规则,也不望早晨的弥撒了,而深深陷于不安与不满。现在他不断想起倪克劳师父,自己是否不久也会变得像他一样,勤快、忠实、技艺巧妙,但已不是自由与年轻的人了。近来有一件小事也使他产生遐想,那就是他去游荡时发现了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名叫华兰芝,他很喜欢她,所以尽力用甜言蜜语哄她,使出一切他以往求爱的技俩。这个小女孩喜欢听他闲谈,听到他的笑话高兴得哈哈大笑,但却不答应他的求爱。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年龄上已经配不上年轻的女人。他虽然不再前往,却忘不了她。华兰芝是对的,他觉得自己不是从前的他了,虽然有几根过早的白发,眼的周围也有点皱纹,可是本质与性情都没有改变;他自觉老了,觉得自己同倪克劳师父的情形非常相似。他不满地观察自己,耸耸肩,变成失去自由的定居者,变成了一头家畜。他跑到野外,想寻找过去的芳香,寻找以往漫游的回忆,但却想不出新的遨游与新的自由。像一头失掉嗅觉的狗,他热心而怀疑地寻找。他在外面过了一两天,已没有多少力气,也没有了抵抗力,所以只好又踅回来了。他又觉得良心上过意不去,工场还有待做的事,还要对已经开始做的祭台、准备好的木料以及助手艾利西负责。他已不再自由,不再年轻。他下定决心:在把丽娣雅的姿态在圣母像上显现出来时,就要去旅行,再去过一次流浪生活。在修道院里与这许多人生活得这样久是不好的。这对修士是好的,但对他并不好。他们明白艺术家的工作,会说好听与聪明的话,但都是没有思想的空话,无论是优美、游玩、恋爱、舒适全都是没有思想的——男人都不是对手,而需要女人,需要有连绵的绮丽风光。这里是灰色与严肃的,笨重与男性的,这些都把他深深陷住了,使他动弹不得。 他拿旅行的事来安慰自己,一心一意地工作,愈早完成就愈早自由。当他把丽娣雅的形象从木头上渐渐地雕出来时,把衣服的褶皱从她高贵的膝头上垂下来时,他雕刻得那么起劲,在这美丽含羞的少女像里,不仅流露了甜蜜与痛苦的欢喜,也有他当时的回忆,包括第一次旅行、初恋以及青春的时代。他虔诚地雕刻这典雅的像,觉得已经把他最好的,把他的青春与最难忘的记忆都融为一体。在刻她的斜颈,可爱而悲哀的嘴唇,高雅的长手指,美丽而圆润的指甲尖端时,这成了一件快事,连艾利西也用惊异与敬畏的眼光饱览这雕像不放,这是个不能放过的机会。 当雕像快要完成时,戈特孟把它指给院长看。那齐士说:“老兄,这是件最美的作品,我们院中没有一件可与它相匹敌的。我不得不坦诚地告诉你,这几个月来我为你担忧了好几次。看见你不安与痛苦的样子,出去几天不回来,我就时常忧虑地想:也许他不再回来了。现在你终于完成了这样奇妙的雕像!我为你感到高兴和骄傲!” 戈特孟说:“唔,这雕像的确是很不错。但是那齐士,我告诉你!这个像的美在于我不能缺少的整个青春、旅行,对许多女人的恋爱与甜言蜜语。这是我从其中汲过水的泉源,但它就会变得干涸的,所以我的心也将要干涸了。我做好这玛丽亚的像后,要好好地休息,至于有多久,那要看我何时再找回曾经是那样令我喜欢的一切和青春。这你明白吗——啊,你知道我是你的客人,我在这里是为了我的工作,从来不曾接受报酬……” “我对你提过好多次了。”那齐士诧异地说。 “好,我现在倒是想接受了,我要做几件新衣服,等衣服做好,再请你给我一匹马,几个金币,然后我就要走了。那齐士,你什么也别说了,不要悲伤。不是我不再喜欢这里,我在什么地方都是不好的。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你会让我实现我的愿望吗?” 这件事没有什么可谈的了。戈特孟做了简单的骑装与马靴,当夏季即将来临时,他完成了玛丽亚像,称是他最后的作品。他慎重地完成手的姿态,脸容与头发这些最后的步骤,甚至舍不得结束这最后阶段的微妙工作,还一再迟延了行期。日子从指缝中溜去,他依然还在这呀那呀地安排。那齐士虽然感到迫在眼前的难舍难别,但也对戈特孟爱好这个玛丽亚的像与舍不得走而微笑。 可是有一天戈特孟令他吃了一惊,他突然来辞行了。他在夜里下定了决心,穿上了新衣,戴了新平顶帽,来向那齐士告辞。他已经先告过解和领过圣礼,此刻是为接受旅途祝福而来的。两人都难于告别,但戈特孟心里却比较来得冷淡。 “我会再见到你吗?”那齐士问。 “哦,当然,只要你漂亮的马不送掉我的命,你会再见到我的。这里没有人会再叫你那齐士,也不用替谁担忧了。你放心好了。别忘了注意艾利西。不要让任何人去动我的雕像!我已说过了,那个像在我房间里,你可不要把钥匙离手哦!” “你喜欢旅行吗?” 戈特孟眨眨眼说:“唔,这是我所喜欢的,一向如此。不过此刻我到哪里去,我想都不会有多少快乐的。你会耻笑我的,我难于别离,真讨厌这种恋恋不舍的脾气。这是一种健康与年轻人所没有的病,倪克劳师父也有这种病的。啊,别谈这些无用的话了!那齐士,祝福我,我要动身了。” 于是戈特孟骑马离去了。 那齐士不断念着这位朋友,替他忧虑,真舍不得他走。这个可爱而粗鲁的人,会像逃走的鸟般再飞回来吗?现在这个不可思议的人又成了脱缰之马,去过逍遥自在的好奇生活,去追求他强烈而黑暗的前途,向暴风雨与贪得无厌的世界奔去,愿神保佑他回来。这个人又像蝴蝶般自由自在地飞了,他又会再度犯罪,诱惑妇女,追逐欲望,也许又会再度陷于杀人的危险,坐牢与被杀。这个叹息年华不再的昔日金发少年,眼里流露出多少忧虑,怎能不为他担心!好在那齐士是衷心喜欢他的。这个执拗的孩子又想去克服困难,再度与各种经验奋斗,这倒是令那齐士喜欢的事情。 院长每天都在想念他的朋友,那是爱,是渴望,是感伤、忧愁,间或是忧虑与自责。要不是他对朋友说他那样喜欢他,而有异于别人的话,也许他会因他与他自己的艺术而变得丰富吧?他很少对他谈过这件事,也许是太少了——谁知道他是否会接受他呢? 那齐士不仅没有因戈特孟变得更丰富,反而变得更穷和更弱了。他没有把这些告诉戈特孟,的确是对的。他住的世界是他的故乡,而他的世界则是修道院的生活、职务、学问,美丽与经过缜密思考的建筑。但由于这位朋友而使他产生激烈的动摇与怀疑,从修道院、理智与道德的观点来看,他本身的生活是明明白白的,这种生活与方式是正是正当的,固定的,有秩序与标准的,是秩序与严格服务的生活,是长期的牺牲:永远朝向明晰与正义而努力的生活,比起一个艺术家、流浪者与好色之徒的生活是要纯洁与好得多的。但是从上面,从神的立场来看,真正模范生活的秩序与纪律,需要放弃世俗的声色之欲,疏远丑恶与流血,而皈依哲学与虔诚,这样会比戈特孟的生活更好吗?难道人真要过这种规律的生活,遵照时间、任务与祈祷的钟声来行事吗?人真要研究亚里斯多德与圣托玛斯,会希腊文,抹杀感官而逃避世俗吗?他的感官与冲动,犯罪,寻欢与绝望的能力,不都是神所赋予的吗?那齐士在想到他的朋友时,脑海中不停地涌起这些疑问。 由于这些疑问,那齐士脑中盘旋着戈特孟的种种。现在他微笑与可悲地,回忆从青春时代以来教导他朋友的各种情景。他的朋友都曾感激地接受,始终认为他是优越与具有指导能力的。然而他的朋友却在百般静寂中,从鞭挞般的生活风暴与痛苦中跳出而诞生了他的作品;这不是话语,不是教训,也不是说明与警告,而是真正的高尚生活。相反的,他的知识,修道院的纪律与辩证法,相形之下是多么的贫弱啊! 当他在为这些问题打转时,也像许多年前一样地恼怒起来,那是当戈特孟年轻时,他曾彻底警告过他,想把他的生活换个新的环境,但自从他的朋友回来之后,却震动了他,而不得不怀疑与检点自己。 几星期过去了,栗树早已开了花,淡绿乳色的小毛榉叶也成为黑色,变得坚硬结实,门楼塔上的鹳也早已孵化了卵,连小鹳都在学飞了。戈特孟离开愈久,那齐士发现他所给予自己的也愈多。修道院里有几位学问丰富的神父,一位是柏拉图专家,一位是杰出的文法学者,还有一两位是敏锐的神学家和几个认真诚实的修士,都是性情真挚的,可是没有一个人比得上戈特孟,没有一个是那齐士真正的对手。戈特孟给了他无可补偿的东西,现在他很难过失去了他,焦急地向往怀念着远方的朋友戈特孟。 他时常到对面的工场里去,鼓励艾利西,这个助手继续在进行着祭台的工作,但却巴不得他师父早日回来。院长有时会打开戈特孟的房间,看看玛丽亚的雕像。他小心地揭开雕像上的布,伫立在像旁。他不知道这个雕像的来历,戈特孟从来没有告诉他丽娣雅的事情。但他可以感觉出这个少女的形态正长久地活在他朋女的心中。也许戈特孟诱惑过她,说不定还欺侮和离开了她。但是戈特孟把她放在心里,比最好的丈夫更为忠实。爱着她的人将她的脸、姿态与手雕刻成永恒的塑像,以吐露他的赞叹之思。那齐士也在食堂讲台上那些雕像里看见朋友的好些故事,其中有流浪者的故事,有失去故乡与不忠实男人的故事,但是留在这里的都是善良与诚实的,充满生命之爱的。这种人生是多么神秘,那水流本是混浊与急速的,然而结果是多么高贵与澄清啊! 那齐士奋斗的结果又成了胜利者,没有失去忠于自己的道路,也没有怠忽他的职务。不过他苦恼于失去这位自己非常喜欢的朋友,而他的心应该是只属于神与职务的。 第二十章 夏天过去了,罂粟、蓝芙蓉、瞿麦与翠菊都已枯萎,池蛙不再鸣叫,鹳鸟也已高飞,准备南迁。这该是戈特孟赋归的时候了! 他在一个微雨的下午回来了,并没有进入修道院,而从大门直向他的工场走去。他是徒步回来的,已失去了马匹。 当艾利西看见他进来时,吃了一惊。虽然他一看就知道是他,但还是心里着慌地迎上去,因为走进来的人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是个老态龙钟的戈特孟了,脸上带着憔悴的灰色,两颊瘦弱,一副病态,却又看不出生病的表情,倒是泛起了善良、苍老与忍耐的微笑。他已步履维艰,拖曳而行,似乎是有病和很倦怠的样子。 这个陌生而改变了的戈特孟奇异地注视着他年轻的助手,好像是刚才还在这里,只是从隔壁房间里出来似的。他和艾利西握了手,但没有说话,没打招呼,也没讲起自己的事,只说:“我要去睡了。”显得疲惫不堪。遣走了艾利西,他进入工作场旁的房间里。脱掉帽子和鞋子,走向床去,看见他用布盖着的玛丽亚雕像。他朝着像点了头,但没去揭开遮布,却潜行到窗口,向艾利西喊道:“艾利西,别告诉任何人说我回来了,我很倦,要等到明天才能见客。” 他和衣躺在床上,却久久不能成眠,又起来走到墙上挂着的小镜前,端详自己的脸容。镜子里是疲倦的自己,变得又老又倦,胡子花白。这是个老人,有点放纵的人,从小而模糊的镜中相对而视的是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几乎与他没有丝毫关系似的。他想起所认识的一些脸孔,想起了倪克劳师父,想起给他做童仆衣服的老骑士,也想起在教堂里长着胡子的老圣雅谷,戴了朝圣的帽,白发苍苍,一副快乐与善良的样子。 他仔细望着镜中的脸,好像他切盼能从而得知这个陌生人的来历般。他向他点头,又认出来了,这正是他自己,他的感情和自己的一样,是个疲倦,变得有些迟钝而刚远行归来的人,一个不老实与欠体面的人。但他对他并无反感,且是喜欢他的,这个人的脸上有些东西是以前年少俊美的戈特孟所没有的,在疲倦与衰败之中有了满足之色与平静的表情。他望着镜中人笑了,镜中人也笑了:从这次旅行中他把一个漂亮的人带回来啦!在这次铩羽而归的小旅行中,不仅是马,旅行袋与钱都化为乌有,连其他的东西也都遗失了,它们是:年轻、健康、自信、脸上的红润与眼力。不过他喜欢镜中人,而镜中这个老弱的家伙更喜欢戈特孟。他虽已是更形年老,更为衰弱与更悲惨了,但也更满足,更易与人相处了。他笑了,笑得连一边有皱纹的眼睑也闭上了。于是他遂躺下沉沉地睡着了。 次日当他伏在房间的桌上,想画一点东西时,那齐士来看他了。他站在门里说:“有人告诉我,说你回来了。谢天谢地,我很高兴。因为你不来看我,所以我来了,这该不会打扰你的工作吧?” 他更走近些,戈特孟站起来,与他握手。艾利西虽然已经告诉他,但当他看见朋友的情形时连心里都吃了一惊。戈特孟欣然地向他报以微笑。 “唔,我又回来了。那齐士,你好,我们有好些日子不见面了。原谅我没有先去看你。” 那齐士望着他,他不仅看见这副脸上的憔悴与可怜相,也看见平静,漠不关心,达观与善良的老人性情,是一种奇妙的愉快表情。那齐士也从他的脸上看出,这个人已变得这样生疏,变得不像是这个世上的人了,或者是他的灵魂已远离现世,走到梦的路上,或者已经站在通往彼岸去的大门口了。 “你病了吗?”他审慎地问。 “是的,我病了,去旅行时就病了,但你知道我不会马上就回来的,我如这样快回来,又脱掉了我的马靴,你会笑我的。不,我不会这样的,我还要走的,我还要去旅行一下,我惭愧的是这次旅行失败了。我惭愧我言过其实。哦,你现在总算明白了,你是个聪明人。对不起,你问了我吗?真是见了鬼,我总是忘了在说什么。但这是我母亲的事,你做得好,这是很悲哀的……” 他不再啰嗦,又开始微笑了。 “戈特孟,我们会把你的病养好的,不会使你不舒服的。但当你开始不舒服时,为何没有立刻回来啊!要是你立刻回来了,在我们面前也不用惭愧的。” 戈特孟笑了。 “是啰,我现在明白了。我这样快又回来,真是没有勇气,这是可耻的。不过我现在回来了,我又好了。” “你很痛苦吗?” “痛苦,不错,我苦够了。你看,现在痛苦已全消失了,还给我带来了理性。现在我不再觉得可耻了,在你面前也不。当你到地牢里来看我时,那是为了救我的命,我在你面前可耻得不能不咬紧牙关,现在可一点也没有了。” 那齐士用手拉住戈特孟的臂,戈特孟立刻不说话了,微笑地闭起眼睛,他已经安眠了。院长慌忙地去找院中的医师安通来。当二人回来时,戈特孟正睡在他的绘画桌上。他们把他抬到床上,医师就在病人身边诊察。 但医师发现戈特孟的病已经无药可救,只好把他抬到病房去,由艾利西经常看护着他。 戈特孟最后一次旅行的始末,从未有所透露,所讲的话也多半只是推测的。他时常漠然地躺着,有时发烧,胡言乱语,有时又清醒地喊那齐士,他与戈特孟最后的谈话是极重要的。 在戈特孟的报告与忏悔中,有一些是那齐士知道的,另一些则是艾利西听到的。 “痛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是在我开始旅行时。我在林中骑马时,绊倒了,落在溪流里,整夜泡在冷水里,因为我的肋骨折了,痛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当时我离此还不很远,但不愿就此回来,我想这是可笑的,所以我继续前进。后来因为痛得厉害,我不能再骑马了,就把马卖掉,在一家医院里住了好久。” “那齐士,我现在在这里,不能再骑马了,不能再流浪了,也不能再跳舞、同女人玩了,否则我还会在外面浪游的,那就不知何年何月才会回来。但是我发现在外面我已找寻不到快乐,我就想到,在我临去之前还想画点东西,做几个雕像,好使人家高兴。” 那齐士对他说:“你回来了,我非常高兴。我真替你担心,每天都想起你,怕你不愿再回来呢。” 戈特孟摇摇头:“哪里,损失不会这样大的。” 那齐士徐徐地向他弯下腰去,心里悲喜交集,他从来没有对朋友这样过,他用嘴唇轻吻戈特孟的头发与额头。戈特孟刚开始时还觉得奇怪,接着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戈特孟,”朋友在他耳边讷讷地说,“原谅我不能早对你说。在主教府的牢房里看见你时,要不然是在看到你最初的雕像时,或者是随便哪一次,都应先告诉你的。直到今天才对你说,那是因为我很爱你,你对我是多么重要,你使我的生活变得何等丰富,但我对你却没有多大好处。你是情场老手,爱情对你是算不了什么的,你曾被那样多的女人爱过,但对于我来说就不同了。我的生活里缺少爱,也就是说我的生活中缺少了最好的东西。院长达业尔曾对我说过,他为我而骄傲,也许他说得对。我对人并无不对之处,尽力以公正与忍耐待人,可是我却从未得到人们的爱。修道院里的两位学者中,有一位是我喜欢的,另一位学识不够高深,我从没有喜欢过。要是我知道爱是什么,那就是为了你的缘故。我在众人之中只爱你,你无法猜测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表示沙漠中的泉源,荒野中开花的树,我的心不枯干,能够得神的恩宠,都是要感谢你的。” 戈特孟高兴地微笑起来然而又显得有点困惑,他在清醒中用轻微而平静的声音说道:“当你把我从绞首台救出来,我们一同骑马回来时,我曾向你问起我的马匹勃雷斯,而你告诉了我。我当时看见你在为勃雷斯悲伤,平常的东西你是几乎不认识的,当时我就明白了你是为我而做的,我是多么高兴啊。我现在发现你的确是喜欢我,而我也永远爱着你。那齐士,我一生中的一半是在对你求爱的,我知道你也喜欢我,可是我从不希望你会把这件事告诉我,因为你是个高傲的人。现在你对我说了,在这一瞬间我什么都没有了,流浪与自由,世界与女人都舍我远去了。我要因此而感谢你。” 丽娣雅姿态的圣母像立在房间里注视着。 “你总是想起死亡的事吗?”那齐士问。 “是的,我想过,我已置生死于度外了,当我还是学生,还年轻时,我就希望成为一个像你一样的、所谓精神的人。你告诉我我不是这种人,所以我只好投身到人生的另一面去,投向女人与感觉方面,在女人那里是容易找到我的快乐的,而且我也能得她们的欢心。但我并不同她们说轻薄的话,也不要求感官上的快乐,我倒时常认为这样是幸福的。同时我也体验到能被感觉的东西所醉心,这是幸福的事情,因为它因此而产生了艺术。可是现在这两把火烛都已经熄灭了。我已经不再有动物情欲的幸福,要是今天还有女人追求我,我也没有这种幸福了。我也不希望再创造艺术品了,我已做了数不清的雕像。因此,时间对我已不存在,我情愿死的想法只是对死有好奇心罢了。” “为什么会有好奇心呢?”那齐士问。 “啊,这也许是我的愚蠢,但我对死确有好奇心。那齐士,这不是对来世有好奇心,我并没想到来世,老实说,我不相信来世,并没有来世这回事的。枯树死了就是永远死了,冻死的鸟决不能再生的,人死了也是一样。当人死了之后即使还有人想念他,那也不会长久的。我对于死怀有好奇心只是因为我还有我的信念,或者是我的梦,那就是我在死亡路上可以到我母亲那里去,我希望死是一大幸福,美得像第一次恋爱那样。我总想不透,我的母亲是否会代替死神用镰刀把我又带回到原来的地方去,回到虚无与纯洁的地方去。” 戈特孟在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之后,在那齐士发现他又醒来和开口讲话时,他已经有好多天不曾言语了。 “安通神父说你常常感到很痛苦,戈特孟,你为什么能那样安静地忍受?我觉得你现在已看见和平了。” “你是说与神和平的事吗?不,我没有看见神。我不想与神和平,他把世界弄坏了,我们用不着称赞神的,我是否赞美他,他根本不会在乎的,他已经把世界弄糟了。但我已把痛苦与和平相结合了,这是对的。以前我不能好好忍受痛苦,尽管有时我认为死是简单的事,但这只是错误的想法。当我在海英利希伯爵家中的那个夜里,才知死是件严重的事,我想我不能这样简单地死去,我还很强壮,很野蛮,那帮人必须砍两次才能把我杀死,可是现在一切都已变了。” 他说得疲倦了,声音变弱了。那齐士要他自己多加保重。 “不,”他说,“我要讲给你听,以前我耻于说这些话的,你一定会感到好笑的。我是说,前次当我骑马离开这里时,并非全无目的,我已听说海英利希伯爵又来了,他的情人安克纳又和他在一起。算了,这你是不在乎的,就是我今天也不在乎了。不过那时得知这件事时,我只想到安克纳,她是我认识的和所爱之人当中最美丽可爱的女人,我要再见到她,要再度与她欢乐。我策马而去,一星期后看见她了。谁知她已经变了,她已更加美丽,我找机会同她谈话。那齐士,你想想:她对我竟毫不关心啦!我的年龄比她大,已经不漂亮,不能再满足她,她拒绝了我。这样一来,我的旅行真的完了,但我不愿那样失望与可笑地回到你这里来,只好继续旅行。当我再去时,所有的力量,青春与聪明都已不知何去,我竟策马下溪,跌入溪中,折了肋骨,倒在水里,当时我才感觉到真正的苦痛。我跌下去时就觉得胸中内侧受折,听见折断的声音时倒是变高兴的,也觉得很满意。我躺在水里,觉得这下子非死不可了,不过那滋味与在牢里的情形完全不同,我倒不觉得死是坏事,只觉得激痛,从此以后时常作痛,不知是梦是真,那就随你说了。我躺着时胸中痛得如同火烧,不由得叫出声音来,同时听见有声音在笑——这种声音是我在童年时代之后就不曾听见过的。那是我母亲的声音,是充满快感与爱的深沉的女人声音。这时我看见我的母亲,母亲就在我身边,把我抱在膝上,解开我的胸部,把手指深入到我的肋骨之间,要把我的心脏取出来。当我看见心脏时,我明白了,也不痛了。啊,要是现在这痛苦再来,那已不是痛,而是我母亲取出我心脏的手指。母亲有时发出像得到快感时的呻吟声,有时又发出好听的笑声。她时而不在我身边,而在天上,我在云中看见她的脸,脸大得像云似的,一面飘动,一面悲哀地微笑,我吮吸她那悲哀的微笑,她把我的心从胸中掏出来。” 他不断说起她,说起母亲的事情。 “你还记得吗?”他在最后那几天曾有一次问道,“我一度把我的母亲忘记了,当时我也感到很痛苦,好像动物正在咬食我的肠。那时我们都还是年轻貌美的少年人。从那时起,母亲已开始呼唤我,使得我非跟去不可了。她是无所不在的。她是吉卜赛女郎李瑟,是倪克劳师父美丽的圣母像,她是生命,是爱,是情欲,也是恐惧,饥饿与冲动。现在母亲死了,她的手指还在我的胸腔里。” “啊呀,你不要说太多啦,”那齐士请求道,“明天再说吧!” 戈特孟微笑地望着他,这是他从旅行所带回来的新的微笑,看来显得多么苍老和衰弱,有时像白痴,有时又像是善良和睿智的。 “哦,”戈特孟低声说,“我不能等到明天,该向你告辞了,我不得不把一切都告诉你,请你再听一会儿。我要把关于母亲的事讲给你听,她的手指封闭了我的心脏。我念念不忘地想要塑成母亲的像,这是我多年来最喜爱、最富于神秘的梦,是我所有雕像中最神圣的,一个充满爱与神秘的雕像。为此我非常难过,我就要死了,却还没有完成母亲的雕像,我这一辈子都是无用的。你看,我与母亲的关系是多么不可思议,我的手要做母亲的雕像,而我却是母亲做成的。她的手按着我的心脏,把我的心脏拔出来,把我挖空了。母亲把我诱向死亡,而我在梦中却尽力要完成那美丽的雕像,那个伟大的母亲夏娃的雕像。我知道只要现在我的手还有一点力气,我一定会把这个雕像完成的。但是母亲不愿意我把她的秘密显露出来,她宁愿我死,而我也乐意就此死去,母亲要使我安乐地死去。” 那齐士惊愕地倾听着朋友这些话,他为了要听得更清楚,不得不弯下腰去看朋友的脸。有时许多话听不清楚,有时又听得很清楚,可是什么意思却不懂。 现在病人再度睁开了眼,在他朋友的脸上凝视了好久,那是在向朋友告别。当他动了一下想摇头时又低声说:“那齐士,当你没有母亲时,你想怎样死呢?没有母亲就没有爱,没有母亲就没法死。” 稍后他还在喃喃地说,但已听不清讲些什么。那齐士最后两天都守在他朋友床边,日夜地守着这正在熄灭的生命之灯。戈特孟最后的话如同火焰般在他的心中燃烧着。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